主動辭職竟然也能有補償金?很多小夥伴還不知道,以為隻有被公司辭退才能得到一筆錢,其實不是的,勞動者提出辭職,隻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公司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補償金與月工資數額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成正比,月工資數額越高,工作年限越長,那拿到的補償金就越高。即使符合條件辭職的,讓公司能主動支付補償金的很少,很多公司都需要勞動者走仲裁、一審、二審,等最終生效判決确認才支付。但有的人明明本來可以拿到補償金,就因為不懂法律程序白白損失了一大筆錢。
案情:
小李2007年9月入職A公司擔任會計,月工資從最初的4000元一路漲,到2018年1月開始月工資1萬元,A公司從2019年年初開始經濟效益不好,經常拖欠或未足額發放小李工資,到2019年8月已經拖欠了小李整整3個月工資未發放,無奈下小李向A公司提交了辭職信,僅寫明離職時間,未寫明離職原因。在正式離職後小李要求A公司按相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被拒,因此小李提起勞動仲裁請求仲裁裁決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工資和12萬元的經濟補償金,主張是因A公司拖欠工資而被迫離職,但A公司辯稱小李離職是因其個人原因,最終仲裁委僅支持了拖欠的工資,沒有支持經濟補償金。案件後經一審、二審,判決結果均與仲裁結果一緻。
律師分析:
為什麼同樣是因為被拖欠工資辭職,有些人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而小李主張的經濟補償金卻不被支持?如果小李在向公司提交辭職信之前先跟律師咨詢一下,請律師對整個離職過程進行指引,那相信小李不至于損失這本可以拿到的補償金。小李之所以未被支持補償金,是因為小李證明不了其離職是因為被公司拖欠工資造成的,離職原因多種多樣,即使存在公司拖欠工資的事實,但也不排除小李是因個人發展規劃等原因離職。
律師支招:
在實務中,如果遇到公司拖欠工資想辭職的,一定要向公司通過EMS方式送達《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EMS郵單注明“XXX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通知書載明公司拖欠工資的事實,并明确寫明鑒于公司存在拖欠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通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限期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此,才符合被迫離職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很多勞動者都想着遇到勞動糾紛自己去翻翻法條,但往往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存在差别,即使符合法律規定的但因程序問題都可能不支持,而律師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在處理糾紛上會更專業,因此還是建議勞動者有條件的話還是将勞動糾紛委托律師處理,提高案件勝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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