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一篇小說高度凝煉之後的内核,是小說的心髒。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故事在一篇小說中的重要性。
小說家是藝術家。正如音樂家是用優美的樂章思維一樣,小說家是用故事來思維,他的人生觀、個性由此體現出來。讀者想要知道引起自己興趣的人物命運如何,事件的發展趨勢、結局是什麼,情節會滿足這種要求。故事應該能夠表現人物性格的發展,能夠和題材相适應,合情合理;情節像不斷引導讀者興趣的路标,一步一步帶領讀者進入自己的藝術殿堂,進入你所要求的那種心境。你不能輕易讓讀者看出你的意圖,要不斷設置障礙,甚至誤導讀者,聲東擊西,一會兒讓讀者最不願的事情發生,一會兒又讓讀者意料不到的事情出現,千方百計抓住讀者的注意力,讓他看不出上了小說家的圈套。
現實主義題材的作品好理解,有些意識流小說或心理小說等,情緒化東西四處彌漫,似乎不容易理解。其實,這類小說也是有故事的。它的故事雖然隻是一種意向、情緒上的撲朔迷離,但包裹着心理内核是能感受出來的。一切外在的東西就由此繁銜出來。這類作品中故事可能是在一個你不熟悉的或沒有料到的平面上,它們可能寫的是心理的、情緒的或内在的事物。
直覺與思想也很重要。
作家的文化底蘊是衡量作品深度、成敗、高下的尺度,主題思想的體現往往與文化底蘊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完善。一部小說打動讀者的也往往體現在這方面。
那麼,思想意識又從何而來呢?小說家的思想更多的是來自于他的感覺(直覺)。他可能僅僅意識到人物應該這樣而不應該那樣,情節這樣發展比那樣更流暢。為什麼如此,則很多人可能并不能自覺地意識到。
小說家并不是哲學家。深奧的思想也許并不能産生優秀的小說作品。直覺是認識的出發點,它将人的主觀感覺以藝術化的形式表現出來,這仍是藝術的特殊屬性。這其實也符合一個規律,如果先有立意(意欲表現什麼)的桎梏,圍繞這個什麼'主題'來硬加上些東西,這是創作上的大忌。其次,作家的創作主題意圖與受衆閱讀後獲得的主題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甚至南轅北轍。'直覺'意識是彌足珍貴的,它如電光火石般稍縱即逝。把握住這可貴的'一瞬',則有賴于作家長期的思考。思考是一個過程。一方面是對過去積累的思想意識、精神、道德評判、價值觀等等的體驗,另一方面是對叙述表層下各種主題碎片予以挖掘、整合。
尋找作品的深度,直覺往往是緻命一擊。
小說應該從正在發展、變化、行進中的曆史(現在時),而不是從已經發生的曆史(過去時),去提煉自己的思想意識。要有超前的洞察力和觀察力,敏銳、敏感、極富預見性,善于發現别人所忽略的現象和細節。具有有别于一般人的識活動,能辯别出事物的基本性格特征,當别人隻看到部分時,小說家能預見到整體,能抓住其精神實質。除細節外,他能看出決定人的精神狀态是什麼,周圍人沒有注意到,而常常連作品中人物自己也意識不到的東西,從而創作出人物獨特的性格。那時,也許是人物自己左右、操縱着自己的命運發展。特别是當你把人物盡可能的想透徹,而人物已經在你心中生根、變得有血有肉、呼之欲出的時候,更是如此。因此托爾斯泰說:先不去想情節的發展,在寫作之前,先把自己的人物盡可能的認識清楚。
作家的觀察力不是'攝影',而是能夠引起作家共鳴而又經過作家透明理解的那些觀察,才能使作家創作出非常真實、生動、能夠表現社會面貌的優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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