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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議論文思維能力的培養(下)

2) 關于形象材料的加工。

議論文是一種抽象的思維,但它的觀點也可以通過對形象材料的加工來形成。例如,我們經常要學生寫文章對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某件事發表評價,或學了某篇記叙文、文學作品之後讓寫人物性格的分析或讀後感,或讓看圖作文,或看了影視片讓寫觀後感等,其論點都需要通過對形象材料的抽象思維加工來形成。像1980年的高考題讓考生寫《讀〈畫蛋〉有感》,1983年的高考題根據漫畫(“這下面沒有水,再換個地方挖!”)内容寫一篇議論文,1992年的高考題讓考生閱讀一段候車亭下避雨的故事後寫一篇議論文,都屬于這一類型。

要從形象材料中提煉出思想觀點,就必須使感性具體走向思維抽象,采用抽象的分析和綜合的方法以及它所派生的比較、分類、抽象和概括的方法。這個認識過程的主體思維是形式邏輯思維。我們舉《哨子》一課談談這個問題。作者在七歲時曾經為了一個心愛的哨子付出了比它原價高四倍的錢,這段生活經曆本身是一種具體的事實材料。作者通過對這些具體事實的分析、綜合、抽象和概括,便産生了一種理性的認識:“當我打算買一些不必要的東西時,我便常常對自己說,不要為哨子花費太多。”在這裡作者由買哨子推及到買一些不必要的東西,不要為此而花費太多,這就使認識由感性具體上升為思維抽象。作者長大走進社會,又觀察到很多很多人為了權勢、名望、财産、玩樂、虛榮等,如同自己小時候為了一個哨子一樣,付出了太高的代價。他在自己原先認識的基礎上,由此及彼,由個别推及到範圍更廣闊的一般,通過更高一層的分析、綜合、抽象和概括,最終得出了“他們所遭受的人類很大一部分的悲苦都是由于他們對事物的價值作出錯誤的估價而造成的,都是為他們的哨子付出了太高的代價”的結論(也就是本文議論的中心論點)。這篇議論文在人的認識過程上是比較典型的,它告訴我們一個正确的觀點或一篇文章的正确的論點,是通過對事實現象不斷地分析、綜合、抽象、概括等思維加工才形成的,這也就是我們應當着重培養的幾項思維能力。

對形象材料的思維加工,通過抽象的分析和綜合,往往會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反映事物矛盾各個方面的抽象思想(即抽象的判斷或抽象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還必須使認識由思維抽象再上升到思維具體,形成對事物矛盾各個方面辯證統一的認識。這時的思維加工就轉變成了前一類所講的對具有對立統一關系的抽象判斷的思維加工。因此,對包含着辯證矛盾的形象材料的思維加工,第一步是通過抽象的分析和綜合使感性的東西形成抽象的思想,第二步再通過辯證的分析和綜合使抽象的思想上升為具體的思想,這才能最終形成文章的論點。其中,第一步是第二步的前提,第二步是第一步的必然,而整個過程的主體思維則是辯證思維。這在《語文思維培育學》一書中我們具體分析了對阿Q這個人物形象的認識過程,此處就不再舉例了。

以上我們談了與議論文觀點的形成有關的思維能力的培養,這裡着重涉及到了抽象的分析、綜合能力和辯證的分析、綜合能力。一個觀點的形成還離不開邏輯推理的能力,這一能力我們結合到下面的問題中來談。

2.與觀點的論證有關的思維能力的培養

一篇議論文,無論是中心論點或是分論點,都屬于作者的思想觀點,都需要通過論證的方法來證明。而論證又總是與邏輯推理聯系着,要想由論據來證明論點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就必須依靠推理來論證。所以,觀點論證的思維能力,主要指的就是邏輯推理的能力。

這裡有必要先談一下觀點形成過程的推理和觀點論證過程的推理二者之間的區别。觀點形成過程的推理,是從已知的前提開始,由前提推出結論,這個結論就是觀點。而當要把自己的觀點寫成一篇議論文,這時的觀點就成了文章的論點,而且一般都是先提出自己的論點,然後反求論據來論證自己的論點。可見,觀點形成過程的推理和觀點論證過程的推理,往往在思維的順序上是相反的。尤其是中學生寫議論文,我們要學生所證明的論點常常是已被他人所證明過的,在這種情況下,學生所要證明的論點成為已知的,他的思維程序是先由論點找出論據,然後再以論據為前提進行推理,得出結論,這個結論便是文章所要證明的論點。

那麼,在議論文寫作中怎樣來培養學生的推理能力呢?在這裡,我着重想強調三個問題:

(1)要把推理能力的培養同論證方法的學習結合起來。

現在的高中語文教科書已取消了過去的邏輯知識短文,這就必須将培養學生的推理能力貫穿到有關論證方法知識的學習中去。邏輯推理包括歸納推理、演繹推理和類比推理,它們分别與例證法,引證法和類比法是相通的。要通過例證法的教學,讓學生先能夠從論點出發找出典型事例的依據,再以這些事例為前提進行歸納推理,以推出所要證明的論點即結論。要通過引證法的教學,讓學生先能夠從論點出發找出一般性的原理依據(如經典性的言論、公認的原則、公理、格言等),再以所确定的原理為前提進行演繹推理,以推出所要證明的論點即結論。要通過類比法的教學,讓學生先能夠找出與所論證的事物相類似的另一事物,然後進行類比推理,以推出所要證明的論點即結論。如果我們将二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學生就既學會了論證的方法,也提高了推理的能力。

(2)要把抽象推理的方法和辯證推理的方法結合起來。

形式邏輯思維運用的是抽象推理的方法,辯證邏輯思維運用的是辯證推理的方法。關于這兩種推理的聯系和區别我在《語文思維培育學》一書中已講了,在這裡我想再舉個例子作些說明。先看下面這個辯證推理: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是既對立又統一的;社會中的一切事物是既對立又統一的;思維中的一切事物也是既對立又統一的。可見,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但是,各種對立統一的具體形式,又是很不同的。

這是一個辯證歸納推理。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到,辯證推理和抽象推理在思維走向上是一緻的。無論抽象歸納推理還是辯證歸納推理,都是由個别事物為前提推出一個對整類事物帶有普遍意義的結論,它們的思維走向都是由個别到一般,由具體到抽象;無論抽象演繹推理還是辯證演繹推理,都是由一類事物都具有的某個一般性的前提推出某個具體事物也具有這種一般性的結論,它們的思維走向都是由一般到個别,由抽象到具體。二者的主要不同,在于抽象推理是撇開推理的内容,着重考慮推理形式結構的正确性;而辯證推理則在考慮形式結構的同時必須考慮推理的内容,而且内容必須能夠反映事物的辯證矛盾。

正因為辯證推理和抽象推理存在着這樣的關系,所以針對中學生還不易掌握辯證推理的情況,我們最好能将二者結合起來。在總的要求上,應該讓學生掌握抽象推理的形式,如要反映事物的辯證矛盾,則可借助抽象推理的形式賦予辯證的内容。在具體訓練上,抽象推理應注重推理形式的訓練,讓學生掌握從個别到一般和從一般到個别的推理方法;辯證推理應注重内容的訓練,讓學生能夠運用對立統一的觀點分析問題,形成辯證的前提和結論。

(3)要教學生遵守形式邏輯思維和辯證思維的規律。

遵守思維的規律,應該貫穿于整個議論文的寫作過程中,尤其在推理論證過程中更應該注意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形式邏輯思維的規律有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教學生遵守這幾個規律,就是要保證整個推理過程思想上的确定性、無矛盾性、肯定性和論證性。以充足理由律為例,它一是要求推理過程中理由要真實,不能出現理由虛假的情況。由于學生有時缺乏相應的知識或是粗心大意,都會造成理由虛假的情況而導緻推理的失敗。二是要求推理的理由必須與論題有必然的邏輯聯系,否則便不能以所述的理由證明論點。由于學生還缺乏論證的邏輯性,因而有時單看文中所舉的論據是真實的,但它與論題之間卻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系,以論據證明不了論點。像這些問題都應該根據學生作文的實際給予具體的指導和糾正。

辯證思維的規律有對立統一思維律,量變質變思維律、否定之否定思維律和辯證的充足理由律,教學生遵守這幾個規律,就是要保證推理過程中在思想認識上保持思想同一性和确定性的同時,又能夠具有思維的靈活性和辯證性。根據這四條規律的内在聯系和中學生思維發展的實際,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要學生能夠遵守對立統一思維律。這個規律是指在辯證思維過程中,思維是在對立統一中思考問題、把握對象的,是思維的内在矛盾推動着思維的運動和發展。為了讓學生能夠遵守這一規律,一是要教學生學會全面地看問題。既要看到矛盾肯定的、主要的、正的一面,也要看到否定的、次要的、反的一面,這樣才能全面地揭示事物的本質。如果不能全面地看問題,就會出現片面性的、以偏概全的錯誤。二是要教學生學會用聯系的觀點看問題。所謂聯系的觀點,就是必然從事物的普遍聯系中去分析事物,不僅要看到矛盾着的各個方面,而且要看到各個方面的聯系和統一。否則,就會出現孤立地看問題的錯誤。三是要教學生學會用發展的觀點看問題。即應該從發展上去揭示事物的矛盾運動,不僅要看到事物存在的穩定性,更要看到事物發展的變動性。否則,就會出現靜止地看問題的錯誤。在作文訓練中,要結合學生的實際,鍛煉學生全面地、聯系地、發展地看問題的能力,克服片面地、孤立地、靜止地看問題的毛病,這是培養學生辯證推理論證能力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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