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社會 > 正文

養老标準|養老護理服務規範認知障礙老年人照護

     1範圍
本标準規定了認知障礙老年人的能力評估标準、照護服務内容、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服務質量改進措施。 本标準适用于從事認知障礙老年人照護服務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養老服務機構(組織)提供的認知障礙老年人照護服務。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投訴處理指南 MZ/T 039—2013老年人能力評估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适用于本文件。 3.1 認知障礙 cognitive impai rment 認知障礙指與學習記憶以及思維判斷有關的大腦高級智能加工過程出現異常,從而引起嚴重學習、記憶障礙,同時伴有失語、失用、失認、失行等改變的病理過程。 3.2 心理護理 mentaI nurs i ng 以心理學的理論為指導,以良好的人際關系為基礎,運用心理學的方法,通過語言和非語言的溝通, 改變老年人不良的心理狀态和行為,促進康複或保持健康的護理過程。 3.3 健康管理 older health management 對老年人健康進行全面評估、分析、幹預,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發展,維持并促進老年人健康的過程。
4服務準備 4.1能力評估 4.1.1結合養老機構實際,制定老年人能力評估管理制度,應按照MZ/T039的要求,為入住老年人進 行能力評估,有針對性地進行分級護理。 4.1.2老年人能力評估應為動态評估,在接受養老服務前進行初始評估;接受養老服務後,若無特殊 變化,每6個月定期評估一次;出現特殊情況導緻能力發生變化時,應進行即時評估。 4.1.3如出現老年人親屬對評估産生異議的情況,應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老年人能力評估。 4.2服務方案 4.2. 1依據評估結果,結合老年人既往疾病史、軀體功能狀态、精神心理狀态等情況,制定個性化護 理方案,并請老年人家屬簽字确認、存檔。護理方案應符合老年人生活習慣,并包含以下要點: a)以維持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為目的,提供飲食、穿衣、衛生、出行等基本護理,并可通過 調整周圍環境,使之與老年人生活能力相适應,延緩老年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狀态; b)針對有噎食、跌倒、走失等風險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喂食、輔助訓練、活動限制等安全照護服 務; c)針對有慢性疾病、營養不良、藥物過敏等症狀的老年人,應提供用藥照料、保健指導等醫療照 護服務; d)針對有失眠、抑郁、焦慮等身心不良狀況的老年人,應提供睡眠照料、情緒安撫等心理照護服務。 4. 2.2依據動态評估、定期評估或即時評估結果,對老年人護理方案進行跟蹤、評價和及時調整。護理方案如下: a)輔助性教育護理方案; b)部分補償護理方案; c)全補償性護理方案。
5服務内容 5.1生活照料 5.1.1飲食照料要求如、; a)确保蔬菜攝入量,每天蔬菜攝入量應不少于每人250g,主副食品品種應保持10種左右,食鹽 攝入量應不超過6g; b)認知障礙老年人應少食多餐,适量添加水果、酸奶、堅果等; c)認知障礙老年人應在較固定區域定時诳餐,就餐環境宜安靜舒适; d)護理長期卧床的認知障礙老年人,應釆用坐位,同h寸借助輔助設備,協助老年人進食。 5.1.2用藥照料要求如下: a)認知障礙老年人的藥品應由專人保管,對外來藥品帔好登匸.定期檢査藥品有效期;按照醫囑 給藥,不應擅自更改用藥劑量或停藥。用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症狀,應咨詢醫生并遵醫囑及 時處置; b)針對認知障礙老年人拒服藥的情況,應及時咨詢醫生,并采取科學有效的應對措施。 5.1.3着裝照料要求如下: a) 為認知障礙老年人選擇柔軟、舒适、透氣,便于穿、脫的衣服; b) 為認知障礙老年人選擇防滑、合腳的鞋子,避免系帶繁瑣的款式; c) 定期協助認知障礙老年人整理衣櫃。 5.1.4睡眠照料要求如下: a)合理布置房間色彩、燈光、物品等,促進老年人的睡眠; b)确保老年人睡眠過程中的安全,應定時査房或調整睡眠姿勢,防止墜床或壓力性損傷; c)增加日間活動,縮短午休時間,保證老年人的夜間睡眠質量。 5.1.5清潔照料要求如下: a)定期為老年人更換衣物、床品,并進行分類清洗和消毒; b)定期協助老年人洗澡,應注意做好安全防範,避免滑倒、跌落等事故發生。 5.1.6排洩照料要求如下: a)認知障礙老年人宜穿簡單、易松解的褲子,衛生間應有明顯的“标示"引導,工作人員應定時 提醒老年人如廁; b)工作人員應分析失禁原因; c)便秘的老年人,應保證每日水份攝入量,工作人員定時陪同散步,必要時在醫生指導下進行藥物治療。 5.2康複護理 養老護理機構宜提供康複護理服務如下: a)智力訓練:開展數學運算,由簡單到複雜、宜反複進行訓練; b)記憶訓練:宜開展記憶背誦,以幫助失智老年人增強記憶; c)生活訓練:宜引導老年人開展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如掃地、擦桌子、整理床鋪等; d)反應訓練:宜開展生活化反應練習,如閱讀、書寫、對答、聆聽、計算等; e)定向力訓練:宜使用卡片、标示文字等,增強信息刺激,引導老年人,使其定向能力提高。 5.3心理護理 養老服務機構的心理護理宜采取支持性心理治療、認知心理治療、放松訓練、音樂治療等方式。護理内容如下: a)支持性心理治療:宜通過積極傾聽、啟發、表揚和鼓勵等方法,幫助心理受損的老年人表述情緒和情感,維護和提升老年人的自尊感,減少或防止症狀的反複,最大限度地提高老年人的适 應能力; b)認知心理治療:宜逋過耐心傾聽老年人的問題,給予理解,并幫助他們認識其異常行為表現,指導他們學會用新的萬式來改變不良行為以及痛苦的情緒和态度; c)放松訓練:宜通過唱歌、運幼、深呼吸等自我調整訓練,幫助老年人放松身心,消除緊張情緒、調節心理平衡; d)音樂治療:宜通過組織各種音樂活動,加合唱、器樂演奏、舞蹈等,為老年人提供安全愉快的人際交往環境,提升其社會交往能力。 5.4應急救護 5.4.1應建立完善摔傷、燙傷、骨折、噎食等事故的應急處置機制。 5.4.2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6服務評價與改進 6.1評價方式 6.1.1應采取日常檢査、定期檢査、不定期抽査、專項檢査等方式,開展機構内的服務質量檢査與考 核、督導。 6.1.2應采取意見箱、電話、信函、網絡等方式,定期征詢老年人家屬的建議和意見。 6.1.3應邀請相關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的服務質量評價和滿意度測評,并形 成分析報告。 6.2評價内容 服務評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務項目; b) 服務質量; c) 服務人員; d) 服務滿意度; e) 工作記錄和歸檔情況等。 6.3信息處理 6.3.1養老服務機構應制定信息處理表格,并對反饋信息進行統計、分析。 6.3.2按照服務承諾,對投訴信息進行處理。投訴處理應符合GB/T 17242規定,時限應不超過十個 工作日。 6.4持續改進 6. 4.1服務人員應根據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建議,及時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6. 4.2服務管理部門應根據檢査考評、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定期對服務人員、服務項目進行調整,對 評價低的服務人員予以降級處理或淘汰。 來源标準化網站,編輯養老産業咨詢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