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前 言
本标準代替GB/T 14308-1997《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及評定》。
本标準與GB/T 14308-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a)用“旅遊飯店”取代“旅遊涉外飯店”,并按國際慣例明确了旅遊飯店的定義;
b)規定旅遊飯店使用星級的有效期限為五年,取消了星級終身制,增加了預備星級(見5.2);
c)明确了星級的評定規則(見7.5),增加了某些特色突出或極其個性化的飯店可以直接向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申請星級的内容(見7.5.3);
d)對餐飲服務的要求适當簡化(原标準6.1.6,6.2.6,6.3.7c、e,6.4.9b、d、e,6.5.9b、c、e、f);
e)将一星級飯店客房的最低數量要求由原來的20間改為15間(見6.1.8);
f)将原标準三星級以上飯店的選擇項目合并,歸納為“綜合類别”、“特色類别一”、“特色類别二”和“特色類别三”四大部類,删去了原有部分内容,增加了飯店品牌、總經理資質、環境保護等内容(見6.7);
g)對四星級以上飯店的核心區域前廳、客房和餐廳強化了要求,增加整體舒适度等内容(見附錄A中的3.12、4.21和5.5);
h)借鑒一些國家的做法,增設了“白金五星級”(見3.2和6.6)。
本标準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為規範性附錄,附錄D為資料性附錄。
本标準由國家旅遊局提出。
本标準由全國旅遊标準化技術委員會(CSBTS/TC 210)歸口。
本标準起草單位:國家旅遊局質量規範與管理司。
本标準主要起草人:張潤鋼、楊強、周政、賀靜、戴斌。
本标準所代替标準的曆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14308-1993;
——GB/T 14308-1997。
1 範圍
本标準規定了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條件、評定規則及服務質量和管理制度要求。
本标準适用于正式營業的各種經濟性質的旅遊飯店。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标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标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内容)或修訂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标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準。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neq ISO 7001:1990)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号 第2部分:旅遊設施與服務符号 (GB/T10001.2-2002,neq ISO 7001:1990)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适用于本标準:
3.1
旅遊飯店 tourist hotel
能夠以夜為時間單位向旅遊客人提供配有餐飲及相關服務的住宿設施,按不同習慣它也被稱為賓館、酒店、旅館、旅社、賓舍、度假村、俱樂部、大廈、中心等。
3.2
星級 star-rating
用星的數量和設色表示旅遊飯店的等級。星級分為五個等級,即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含白金五星級)。最低為一星級,最高為白金五星級。星級越高,表示旅遊飯店的檔次越高。
3.3
預備星級 probationary star-rating
作為星級的補充,其等級與星級相同。
4 符号
星級以鍍金五角星為符号,用一顆五角星表示一星級,兩顆五角星表示二星級,三顆五角星表示三星級,四顆五角星表示四星級,五顆五角星表示五星級,五顆白金五角星表示白金五星級。
5 總則
5.1 由若幹建築物組成的飯店其管理使用權應該一緻,飯店内包括出租營業區域在内的所有區域應該是一個整體,評定星級時不能因為某一區域财産權或經營權的分離而區别對待。
5.2 飯店開業一年後可申請星級,經星級評定機構評定批複後,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級及其标志使用權。開業不足一年的飯店可以申請預備星級,有效期一年。
5.3 除非本标準有更高要求,飯店的建築、附屬設施、服務項目和運行管理必須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現行的國家有關法規和标準。
6 星級的劃分條件
6.1 一星級
6.1.1飯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飯店内的正常活動。
6.1.2 公共信息圖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規定。
6.1.3 有适應所在地氣候的采暖、制冷設備,各區域通風良好。
6.1.4 設施設備養護良好,達到整潔、衛生和有效。
6.1.5 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規範的中英文同時表示。
6.1.6 能夠用英語提供服務。
6.1.7 前廳
a. 有前廳和總服務台;
b. 總服務台位于前廳顯著位置,有裝飾、光線好,有中英文标志;前廳接待人員18小時以上以普通話提供接待、問詢、結賬和留言服務;
c. 提供飯店服務項目宣傳品、客房價目表、所在地旅遊交通圖、主要交通工具時刻表;
d. 提供小件行李存放服務;
e. 提供行李出入店服務。
6.1.8 客房
a.至少有15間(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門鎖為暗鎖,有防盜裝置,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c.裝修良好,有軟墊床、桌、椅、床頭櫃等配套家具;
d. 至少75%的客房有衛生間,裝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配有浴簾)。客房中沒有衛生間的樓層設有男女分設、間隔式公用衛生間以及專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設、間隔式公共浴室,配有浴簾。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時供應冷水,16小時供應熱水。
e. 照明充足,有遮光窗簾;
f. 備有飯店服務指南、價目表、住宿須知;
g. 客房、衛生間每天全面整理一次,隔日或應客人要求更換床單、被單及枕套,并做到每客必換;
h. 16小時提供冷熱飲用水。
6.1.9 餐飲
a.有桌椅、餐具、燈具配套及照明充足的就餐區域;
b.能夠提供早餐服務
c.餐飲加工區域及用具保持整潔、衛生。
6.1.10 公共區域
a. 有男女分設的公共衛生間;
b. 有公用電話;
c. 有應急照明燈;
d. 走廊牆面整潔、有裝修,24小時光線充足,無障礙物。緊急出口等各種标識清楚,位置合理。
6.2 二星級
6.2.1 飯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飯店内的正常活動。
6.2.2 公共信息圖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規定。
6.2.3 有适應所在地氣候的采暖、制冷設備,各區域通風良好。
6.2.4 設施設備養護良好,達到整潔、衛生和有效。
6.2.5 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規範的中英文同時表示。
6.2.6 能夠用英語提供服務。
6.2.7 前廳
a. 有與飯店規模、星級相适應的前廳和總服務台;
b. 總服務台位于前廳顯著位置,有裝飾、光線好,有中英文标志;前廳接待人員24小時以普通話提供接待、問詢、結賬和留言服務;
c. 提供傳真服務;
d. 總服務台提供飯店服務項目宣傳品、客房價目表、所在地旅遊景區(點)介紹、旅遊交通圖、報刊及主要交通工具時刻表;
e. 有行李推車、提供行李出入房服務;
f. 提供小件行李存放服務;
g. 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h. 設客人休息場所。
6.2.8 客房
a. 至少有20間(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門鎖為暗鎖,有防盜裝置,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c. 裝修良好,有軟墊床、桌、椅、床頭櫃等配套家具,照明良好;
d. 至少75%的客房有衛生間,裝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配有浴簾)。客房中沒有衛生間的樓層設有男女分設、間隔式公用衛生間以及專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設、間隔式公共浴室,配有浴簾。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時供應冷水,18小時供應熱水。
e. 照明充足,有遮光窗簾;
f. 有方便使用的電話機,可以撥通或使用預付費電信卡撥打國際、國内長途電話,并配有使用說明;
g. 有彩色電視機,畫面音質清晰;
h. 具備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i.備有飯店服務指南、價目表、賓客須知;
j. 設有至少兩種規格的電源插座;
k. 客房、衛生間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應客人要求更換床單、被單及枕套;
l. 提供洗衣服務;
m. 24小時提供冷熱飲用水。
6.2.9 餐飲
a. 有照明充足的就餐區域,桌椅、餐具、燈具配套;
b. 能夠提供早餐服務;
c. 應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務;
d. 餐飲制作區域及用具保持幹淨、整潔、衛生;
6.2.10 公共區域
a. 提供回車線或停車場;
b. 4層(含4層)以上的樓房有客用電梯;
c. 有公用電話,并配備市内電話簿;
d. 有男女分設的公共衛生間;
e. 代售郵票,代發信件,代售旅行日常用品;
f. 有應急照明燈。
g. 走廊牆面整潔、有裝修,24小時光線充足,無障礙物。緊急出口等各種标識清楚,位置合理。
6.3 三星級
6.3.1 飯店布局合理,方便客人在飯店内活動。
6.3.2 指示用标志清晰,公共信息圖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規定。
6.3.3 有空調設施,各區域通風良好,溫、濕度适宜。
6.3.4 有與本星級相适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6.3.5 設施設備養護良好,使用安全,達到整潔、衛生和有效。
6.3.6 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與飯店規模和星級相一緻。
6.3.7 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規範的中英文同時表示。
6.3.8 各對客服務區域能用普通話和英語提供服務。
6.3.9 前廳
a. 有與接待能力相适應的前廳。内裝修美觀别緻。有與飯店規模、星級相适應的總服務台;
b. 總服務台各區段有中英文标志,接待人員24小時提供接待、問詢、結帳和留言服務;
c. 提供一次性總帳單結帳服務(商品除外);
d. 提供信用卡結算服務;
e. 提供飯店服務項目宣傳品,客房價目表,所在地旅遊交通圖、所在地旅遊景點介紹、主要交通工具時刻表、與住店客人相适應的報刊;
f. 24小時提供客房預訂
g. 有飯店和客人同時開啟的貴重物品保險箱。保險箱位置安全、隐蔽,能夠保護客人的隐私;
h. 設門衛應接員,16小時迎送客人;
i. 設專職行李員,有專用行李車,18小時為客人提供行李服務。有小件行李存放處;
j. 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k. 設大堂經理,18小時在崗服務;
l. 在非經營區設客人休息場所;
m. 提供代客預訂和安排出租汽車服務;
n. 門廳及主要公共區域有殘疾人出入坡道,配備輪椅,能為殘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務。
6.3.10 客房
a. 至少有30間(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有門窺鏡和防盜裝置,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c. 裝修良好、美觀,有軟墊床、梳妝台或寫字台、衣櫥及衣架、座椅或簡易沙發、床頭櫃、床頭燈及行李架等配套家具。室内滿鋪地毯、木地闆或其他較高檔材料。室内采用區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 有衛生間,裝有抽水恭桶、梳妝台(配備面盆、梳妝鏡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或淋浴間。浴缸配有浴簾、淋浴噴頭(另有單獨淋浴間的可以不帶淋浴噴頭)。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較高級建築材料裝修地面、牆面和天花,色調柔和,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排風系統或排風器,溫濕度與客房适宜。有110/220V不間斷電源插座。24小時供應冷、熱水;
e. 有方便使用的電話機,可以直接撥通或使用預付費電信卡撥打國際、國内長途的電話,并配有使用說明;
f. 可以提供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并有使用說明;
g. 有彩色電視機。播放頻道不少于16個,畫面和音質清晰,備有頻道指示說明。播放内容應符合中國政府規定;
h. 具備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i. 有至少兩種規格的電源插座,并提供插座轉換器;
j. 有遮光窗簾;
k. 有單人間;
l. 有套房;
m. 有與本星級相适應的文具用品。有服務指南、價目表、住宿須知、所在地旅遊景點介紹和旅遊交通圖。應客人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刊;
n. 客房、衛生間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應客人要求更換床單、被單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補充齊全;
o. 提供開夜床服務,放置晚安緻意卡;
p. 床上用棉織品(床單、枕心、枕套、棉被及被單等)及衛生間針織用品(浴衣、浴巾、毛巾等)材質良好、工藝講究、柔軟舒适;
q. 24小時提供冷熱飲用水,免費提供茶葉或咖啡;
r. 70%客房有小冰箱,提供适量酒和飲料,備有飲用器具和價目單;
s. 客人在房間會客,可應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務;
t. 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務;
u. 提供衣裝濕洗、幹洗和熨燙服務;
v. 有送餐菜單和飲料單,18小時提供送餐服務,有可挂置門外的送餐牌;
w. 提供擦鞋服務。
6.3.11 餐廳及吧室
a. 有餐廳,提供早、中、晚餐服務;
b. 有宴會單間或小宴會廳,能提供宴會服務;
c. 有酒吧或茶室或其他供客人休息交流且提供飲品服務的場所;
d. 餐具無破損,衛生、光潔;
e. 菜單及飲品單美觀整潔,出菜率不低于90%。
6.3.12 廚房
a. 位置合理,緊鄰餐廳;
b. 牆面滿鋪瓷磚,用防滑材料滿鋪地面,有地槽,有吊頂;
c. 冷菜間、面點間獨立分隔,有足夠的冷氣設備。冷菜間溫度符合食品衛生标準,内有空氣消毒設施;
d. 粗加工間與其它操作間隔離,各操作間溫度适宜;
e. 有必要的冷藏、冷凍設施;
f. 洗碗間位置合理;
g. 有專門放置臨時垃圾的設施并保持其封閉;
h. 廚房與餐廳之間,有起隔音、隔熱和隔氣味作用的進出分開、自動閉合的彈簧門;
i. 采取有效的消殺蚊繩、蟑螂等蟲害措施。
6.3.13 會議康樂設施:有會議康樂設施設備,并提供相應服務。
6.3.14 公共區域
a. 提供回車線或停車場;
b.4層(含4層)以上的建築物有足夠的客用電梯;
c. 有公用電話,并配備市内電話簿;
d. 有男女分設、間隔式公共衛生間;
e. 有小商店,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遊紀念品、工藝品等商品;
f. 代售郵票、代發信件,辦理傳真、複印、打字、國際長途電話等服務;
g. 提供電腦出租服務。
h. 有應急供電設施和應急照明設施;
i. 走廊地面滿鋪地毯或其他較高檔材料,牆面整潔、有裝修,24小時光線充足,無障礙物。緊急出口标識清楚,位置合理。
6.3.15 在選擇項目中至少具備10項。
6.4 四星級
6.4.1 飯店布局和功能劃分合理,設施使用方便、安全。
6.4.2 内外裝修采用高檔材料,工藝精緻,具有突出風格。
6.4.3 指示用标志清晰、實用,公共信息圖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規定。
6.4.4 有中央空調(别墅式度假飯店除外),各區域通風良好。
6.4.5 有與本星級相适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6.4.6 有公共音響轉播系統;背景音樂曲目、音量适宜,音質良好。
6.4.7 設施設備養護良好,無噪音,達到整潔、衛生和有效。
6.4.8 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與飯店規模和星級一緻。
6.4.9 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規範的中英文同時表示。
6.4.10 能用普通話和英語提供服務,必要時能用第二種外國語提供服務。
6.4.11 前廳
a. 面積寬敞,與接待能力相适應;
b. 氣氛豪華,風格獨特,裝飾典雅,色調協調,光線充足;
c. 有與飯店規模、星級相适應的總服務台;
d. 總服務台各區段有中英文标志,接待人員24小時提供接待、問詢和結帳服務;
e. 提供留言服務;
f. 提供一次性總帳單結帳服務(商品除外);
g. 提供信用卡結算服務;
h. 18小時提供外币兌換服務;
i. 提供飯店服務項目宣傳品、客房價目表、中英文所在地交通圖、所在地和全國主要旅遊景點介紹、主要交通工具時刻表及相應報刊;
j. 24小時接受客房預訂;
k. 有飯店和客人同時開啟的貴重物品保險箱。保險箱位置安全、隐蔽,能夠保護客人的隐私;
l. 設門衛應接員,18小時迎送客人;
m. 設專職行李員,有專用行李車,24小時提供行李服務。有小件行李存放處;
n. 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o. 設大堂經理,18小時在崗服務;
p. 在非經營區設客人休息場所;
q. 提供代客預訂和安排出租汽車服務;
r. 門廳及主要公共區域有殘疾人出入坡道,配備輪椅,有殘疾人專用衛生間或車位,能為殘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務。
6.4.12 客房
a. 至少有40間(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70%客房的面積(不含衛生間)不小于20平方米;
c. 裝修豪華,有高檔軟墊床、寫字台、衣櫥及衣架、茶幾、座椅或沙發、床頭櫃、床頭燈、台燈、落地燈、全身鏡、行李架等高級配套家具。室内滿鋪高級地毯,或優質木地闆或其他高檔地面材料。采用區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 客房門能自動閉合,有門窺鏡、門鈴及防盜裝置。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e. 有衛生間,裝有高級抽水恭桶、梳妝台(配備面盆、梳妝鏡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并帶淋浴噴頭(有單獨淋浴間的可以不帶淋浴噴頭),配有浴簾。水龍頭冷熱标識清晰。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高檔建築材料裝修地面、牆面和天花,色調高雅柔和,采用分區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低噪音排風系統,溫濕度與客房适宜。有110/220V不間斷電源插座、電話副機。配有吹風機。24小時供應冷、熱水;
f. 有方便使用的電話機,可以直接撥通或使用預付費電信卡撥打國際、國内長途電話。并備有電話使用說明和所在地主要電話指南;
g. 提供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并有使用說明;
h. 有彩色電視機,播放頻道不少于16個,畫面和音質良好。備有頻道指示說明;播放内容應符合中國政府規定。
i. 有客人可以調控且音質良好的音響裝置;
j. 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效果良好;
k. 有至少兩種規格的電源插座,方便客人使用,并提供插座轉換器;
l. 有内窗簾及外層遮光窗簾;
m. 有單人間;
n. 有套房;
o. 有至少3個開間的豪華套房;
p. 有與本星級相适應的文具用品。有服務指南、價目表、住宿須知、所在地旅遊景點介紹和旅遊交通圖、與住店客人相适應的報刊;
q. 客房、衛生間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應客人要求更換床單、被單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補充齊全,并應客人要求随時進房清掃整理,補充客用品和消耗品;
r. 床上用棉織品(床單、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襯等)及衛生間針織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質良好、工藝講究、柔軟舒适;
s. 提供開夜床服務,放置晚安緻意品;
t. 24小時提供冷熱飲用水及冰塊,并免費提供茶葉或咖啡;
u. 客房内設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提供适量酒和飲料,備有飲用器具和價目單;
v. 提供留言及叫醒服務;
w. 客人在房間會客,可應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務;
x. 提供衣裝幹洗、濕洗、熨燙及縫補服務,可在24小時内交還客人。16小時提供加急服務;
y. 有送餐菜單和飲料單,24小時提供中西式送餐服務。送餐菜式品種不少于8種,飲料品種不少于4種,甜食品種不少于4種,有可挂置門外的送餐牌;
z. 提供擦鞋服務。
6.4.13 餐廳及吧室
a. 有布局合理、裝飾豪華的中餐廳;
b. 有獨具特色、格調高雅、位置合理的咖啡廳(或簡易西餐廳)。能提供自助早餐、西式正餐;
c. 有宴會單間或小宴會廳。能提供宴會服務;
d. 有專門的酒吧或茶室或其他供客人休息交流且提供飲品服務的場所;
e. 餐具按中西餐習慣成套配置,無破損,衛生、光潔;
f. 菜單及飲品單裝幀精緻,完整清潔,出菜率不低于90%。
6.4.14 廚房
a. 位置合理、布局科學,傳菜路線不與其他公共區域交叉;
b. 牆面滿鋪瓷磚,用防滑材料滿鋪地面,有地槽、有吊頂;
c. 冷菜間、面點間獨立分隔,有足夠的冷氣設備。冷菜間内有空氣消毒設施;
d. 粗加工間與其它操作間隔離,各操作間溫度适宜,冷氣供給充足;
e. 有必要的冷藏、冷凍設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櫃置放。有幹貨倉庫并及時清理過期食品;
f. 洗碗間位置合理;
g. 有專門放置臨時垃圾的設施并保持其封閉,排污設施(地槽、抽油煙機和排風口等)保持清潔通暢;
h. 廚房與餐廳之間,有起隔音、隔熱和隔氣味作用的進出分開、自動閉合的彈簧門;
i. 采取有效的消殺蚊蠅、蟑螂等蟲害措施。
6.4.15 會議康樂設施:有會議康樂設施設備,并提供相應服務。
6.4.16 公共區域
a. 有足夠的停車場;
b. 3層以上建築物有數量充足的高質量客用電梯,轎廂裝修高雅;另配有服務電梯;
c. 有公用電話,并配備市内電話簿;
d. 各主要區域均有男女分設的間隔式公共衛生間;
e. 有商店,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遊紀念品、工藝品等商品;
f. 有商務中心,代售郵票,代發信件,提供電報、傳真、複印、打字、國際長途電話和電腦出租等服務;
g. 代購交通、影劇、參觀等票務;
h. 提供市内觀光服務;
i. 主要公共區域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j. 有應急供電系統和應急照明設施。
k. 走廊地面滿鋪地毯或其他高檔材料,牆面整潔、有裝修裝飾,24小時光線充足,無障礙物。緊急出口标識清楚醒目,位置合理。
6.4.17 在選擇項目中至少具備26項。
6.5 五星級
6.5.1 飯店布局和功能劃分合理,設施使用方便、安全。
6.5.2 内外裝修采用高檔材料,工藝精緻,具有突出風格。
6.5.3 指示用标志清晰、實用、美觀,公共信息圖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規定。
6.5.4 有中央空調(别墅式度假飯店除外),各區域通風良好。
6.5.5 有與本星級相适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6.5.6 有公共音響轉播系統;背景音樂曲目、音量适宜,音質良好。
6.5.7 設施設備養護良好,無噪音,達到完備、整潔和有效。
6.5.8 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與飯店規模和星級相一緻。
6.5.9 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規範的中英文同時表示。
6.5.10 能用普通話和英語提供服務,必要時能夠用第二種外國語提供服務。
6.5.11 前廳
a. 空間寬敞,與接待能力相适應,不使客人産生壓抑感;
b. 氣氛豪華,風格獨特,裝飾典雅,色調協調,光線充足;
c. 有與飯店規模、星級相适應的總服務台;
d. 總服務台各區段有中英文标志,接待人員24小時提供接待、問詢和結帳服務;
e. 提供留言服務;
f. 提供一次性總帳單結帳服務(商品除外);
g. 提供信用卡結算服務;
h. 18小時提供外币兌換服務;
i. 提供飯店服務項目宣傳品、客房價目表、中英文所在地交通圖、全國旅遊交通圖、所在地和全國旅遊景點介紹、主要交通工具時刻表、與住店客人相适應的報刊;
j. 24小時接受客房預訂;
k. 有飯店和客人同時開啟的貴重物品保險箱,保險箱位置安全、隐蔽,能夠保護客人的隐私;
l. 設門衛應接員,18小時迎送客人;
m. 設專職行李員,有專用行李車,24小時提供行李服務。有小件行李存放處;
n. 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o. 設大堂經理,24小時在崗服務;
p. 在非經營區設客人休息場所;
q. 提供代客預訂和安排出租汽車服務;
r. 門廳及主要公共區域有殘疾人出入坡道,配備輪椅,有殘疾人專用衛生間或車位,能為殘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務。
6.5.12 客房
a. 至少有40間(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70%客房的面積(不含衛生間和門廊)不小于20平方米;
c. 裝修豪華,具有文化氛圍,有舒适的床墊、寫字台、衣櫥及衣架、茶幾、座椅或沙發、床頭櫃、床頭燈、台燈、落地燈、全身鏡、行李架等高級配套家具。室内滿鋪高級地毯,或用優質木地闆或其他高檔材料裝飾。采用區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 客房門能自動閉合,有門窺鏡、門鈴及防盜裝置。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e. 有面積寬敞的衛生間,裝有高級抽水恭桶、梳妝台(配備面盆、梳妝鏡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并帶淋浴噴頭(另有單獨淋浴間的可以不帶淋浴噴頭),配有浴簾。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豪華建築材料裝修地面、牆面和天花,色調高雅柔和,采用分區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無明顯噪音的排風系統,溫度與客房無明顯差異。有110/220V不間斷電源插座、電話副機。配有吹風機。24小時供應冷、熱水;
f. 有方便使用的電話機,可以直接撥通或使用預付費電信卡撥打國際、國内長途電話,并備有電話使用說明和所在地主要電話指南;
g. 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并備有使用說明;
h. 有彩色電視機,播放頻道不少于16個,畫面和音質優良。備有頻道指示說明。播放内容應符合中國政府規定;
i. 有可由客人調控且音質良好的音響裝置;
j. 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效果良好;
k. 有至少兩種規格的電源插座,方便客人使用,并提供插座轉換器;
l. 有沙簾及遮光窗簾;
m. 有單人間;
n. 有套房;
o. 有至少4個開間的豪華套房;
p. 有與本星級相适應的文具用品。有服務指南、價目表、住宿須知、所在地旅遊景區(點)介紹和旅遊交通圖、與住店客人相适應的報刊;
q. 客房、衛生間每天全面清理1次,每日或應客人要求更換床單、被單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補充齊全,并應客人要求随時進房清理,補充客用品和消耗品;
r. 床上用棉織品(床單、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襯等)及衛生間針織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質良好、工藝講究、柔軟舒适;
s. 提供開夜床服務,放置晚安緻意品;
t. 24小時提供冷熱飲用水及冰塊,并免費提供茶葉或咖啡;
u. 客房内設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提供适量酒和飲料,備有飲用器具和價目單;
v. 客人在房間會客,可應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務;
w. 提供叫醒、留言及語音信箱服務;
x. 提供衣裝幹洗、濕洗、熨燙及修補服務,可在24小時内交還客人。18小時提供加急服務;
y. 有送餐菜單和飲料單,24小時提供中西式送餐服務。送餐菜式品種不少于8種,飲料品種不少于4種,甜食品種不少于4種,有可挂置門外的送餐牌;
z. 提供擦鞋服務。
6.5.13 餐廳及吧室
a. 有布局合理、裝飾豪華的中餐廳。
b. 有布局合理、裝飾豪華、格調高雅的專業外國餐廳,配有專門廚房;
c. 有獨具特色、格調高雅、位置合理的咖啡廳(或簡易西餐廳),能提供自助早餐、西式正餐。咖啡廳(或有一餐廳)營業時間不少于18小時并有明确的營業時間;
d. 有3個以上宴會單間或小宴會廳。能提供宴會服務;
e. 有專門的酒吧或茶室或其他供客人休息交流且提供飲品服務的場所;
f. 餐具按中外習慣成套配置,材質高檔,工藝精緻,有特色,無破損磨合,光潔、衛生;
g. 菜單及飲品單裝幀精美,完整清潔,出菜率不低于90%。
6.5.14 廚房
a. 位置合理、布局科學,傳菜路線不與其他公共區域交叉;
b. 牆面滿鋪瓷磚,用防滑材料滿鋪地面,有地槽、有吊頂;
c. 冷菜間、面點間獨立分隔,有足夠的冷氣設備。冷菜間内有空氣消毒設施;
d. 冷菜間有二次更衣場所及設施;
e. 粗加工間與其它操作間隔離,各操作間溫度适宜,冷氣供應充足;
f. 有必要的冷藏、冷凍設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櫃置放。有幹貨倉庫并定期清理過期食品;
g. 洗碗間位置合理;
h. 有專門放置臨時垃圾的設施并保持其封閉,排污設施(地槽、抽油煙機和排風口等)保持暢通清潔;
i. 廚房與餐廳之間,有起隔音、隔熱和隔氣味作用的進出分開、自動閉合的彈簧門;
j. 采取有效的消殺蚊蠅、蟑螂等蟲害措施。
6.5.15 會議康樂設施:有會議康樂設施設備,并提供相應服務。
6.5.16公共區域
a. 有足夠的停車場;
b. 3層以上建築物有數量充足的高質量客用電梯,轎廂裝飾高雅,另配有服務電梯;
c. 有公用電話;
d. 各公共區域均有男女分設的間隔式公共衛生間;
e. 有商店,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遊紀念品、工藝品等商品;
f. 有商務中心,代售郵票,代發信件,代辦電報、電傳、傳真、複印、國際長途電話,提供打字和電腦出租等服務;
g. 代購交通、影劇、參觀等票務;
h. 提供市内觀光服務;
i. 有緊急救助室;
j. 有應急供電系統和應急照明設施;
k. 主要公共區域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l. 走廊地面滿鋪地毯或其他高檔材料,牆面整潔、有裝修裝飾,24小時光線充足,無障礙物。緊急出口标識清楚醒目,位置合理。
6.5.17 在選擇項目中至少具備33項。
6.6 白金五星級
6.6.1 具有兩年以上五星級飯店資格。
6.6.2 地理位置處于城市中心商務區或繁華地帶,交通極其便利。
6.6.3 建築主題鮮明,外觀造型獨具一格,有助于所在地建立旅遊目的地形象。
6.6.4 内部功能布局及裝修裝飾能與所在地曆史、文化、自然環境相結合,恰到好處地表現和烘托其主題氛圍。
6.6.5 除有富麗堂皇的門廊及入口外,飯店整體氛圍極其豪華氣派。
6.6.6 各類設施配備齊全,品質一流;有飯店内主要區域溫濕度自動控制系統。
6.6.7 有位置合理、功能齊全、品味高雅、裝飾華麗的行政樓層專用服務區,至少對行政樓層提供24小時管家式服務。
6.6.8 以下項目中至少具備5項:
a. 普通客房面積不小于36平方米;
b. 有布局合理、裝飾豪華、格調高雅、符合國際标準的高級西餐廳,可提供正規的西式正餐和宴會;
c. 有位置合理、裝飾高雅、氣氛濃郁的獨立封閉式酒吧;
d. 有淨高不小于5米、至少容納500人的宴會廳;
e. 國際認知度極高,平均每間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連續三年居于所在地同星級飯店前列;
f. 有規模壯觀、構思獨特、布局科學、裝潢典雅、出類拔萃的專項配套設施。
6.6.9 在選擇項目中至少具備37項。
6.7 選擇項目(共73項)
6.7.1綜合類别(21項)
a. 5家以上飯店共享同一連鎖品牌或10家以上飯店由同一家飯店管理公司管理;
b. 總經理連續5年以上擔任過同級飯店高級管理職位;
c. 總經理連續2年以上接受飯店管理專業教育或培訓;
d. 總經理持有全國旅遊崗位培訓指導機構頒發的《旅遊行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證書》;
e. 不少于15%的員工通過全國旅遊崗位培訓指導機構認可的“旅遊飯店職業英語等級測試”;
f. 委托代辦服務(“金鑰匙”);
g. 電梯内有方便殘疾人使用的按鍵;
h. 有殘疾人客房;
i. 客用電梯轎廂内兩側均有按鍵;
j. 不少于50%的客房配備客用保險箱;
k. 不少于70%的客房内配有靜音、節能、環保型冰箱;
l. 為客房内床上用品及衛生間一次性客用品、客用布草的再次使用設有征詢客人意見牌;
m. 客房内配有逃生用充電式手電;
n. 客房衛生間有大包裝、循環使用的洗發液、沐浴液方便容器;
o. 客房衛生間配備防霧梳妝鏡或化妝放大鏡;
p. 不少于50%的客房衛生間淋浴與浴缸分設;
q. 不少于50%的客房衛生間幹濕區分開(或有獨立的化妝間);
r. 客房衛生間有飲用水系統;
s. 設有無煙樓層;
t. 餐廳、吧室均設有無煙區;
u. 餐廳及吧室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濕毛巾和塑料桌布;
6.7.2 特色類别一(20項)
a. 至少容納200人的多功能廳或專用會議室,并有良好的隔音、遮光效果,配設衣帽間;
b. 至少容納200人的大宴會廳,配有序門和專門廚房;
c. 至少2個小會議室或洽談室(至少容納10人);
d. 現場監控系統及視音頻轉播系統;
e. 有錄音、擴音功能的音響控制系統;
f. 同聲傳譯設施(至少2種語言);
g. 多媒體演示系統(含電腦、多媒體投影儀、實物投影儀等);
h. 會議即席發言麥克風;
i. 至少2000平方米的展廳;
j. 獨立的鮮花店;
k. 獨立的酒吧、茶室等;
l. 大堂酒吧;
m. 餅屋;
n. 所有客房内配有電熨褲機;
o. 所有客房附設寫字台電話;
p. 套房數量占客房總數的10%以上;
q. 所有套房供主人和來訪客人使用的衛生間分設;
r. 有5個以上開間的豪華套房;
s. 設行政樓層,有本樓層客人專用服務區;
t. 行政樓層客房内配有可收發傳真或上網的設備。
6.7.3 特色類别二(16項)
a. 有觀光電梯;
b. 有自動扶梯;
c. 歌舞廳;
d. 有影劇場,舞美設施和舞台照明系統能滿足一般演出需要;
e. 美容美發室;
f. 健身中心;
g. 桑拿浴;
h. 保健按摩;
i. 視音頻交互服務系統(VOD),提供客房内可視性帳單查詢服務;
j. 提供語音信箱服務;
k. 24小時提供加急洗衣服務;
l. 定期歌舞表演;
m. 專賣店或商場;
n. 獨立的書店或圖書館(至少有1000冊圖書);
o. 有24小時營業的餐廳;
p. 旅遊信息電子查詢系統。
6.7.4 特色類别三(16項)
a. 自用溫泉或海濱浴場或滑雪場;
b. 不少于30%的客房有陽台;
c. 室内遊泳池;
d. 室外遊泳池;
e. 棋牌室;
f. 遊戲機室;
g. 桌球室;
h. 乒乓球室;
i. 保齡球室(至少4道);
j. 網球場;
k. 高爾夫練習場;
l. 電子模拟高爾夫球場;
m. 高爾夫球場(至少9洞);
n. 壁球場;
o. 射擊或射箭場;
p. 其他運動休閑項目。
7 星級的評定規則
7.1 星級評定的責任分工
7.1.1 旅遊飯店星級評定工作由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統籌負責,其責任是制定星級評定工作的實施辦法和檢查細則,授權并督導省級以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開展星級評定工作,組織實施五星級飯店的評定與複核工作,保有對各級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所評定飯店星級的否決權。
7.1.2 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按照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的授權和督導,組織本地區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複核工作,保有對本地區下級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所評飯店星級的否決權,并承擔推薦五星級飯店的責任。同時,負責将本地區所評星級飯店的批複和評定檢查資料上報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備案。
7.1.3 其他城市或行政區域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按照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的授權和所在地區省級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的督導,實施本地區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複核工作,保有對本地區下級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所評飯店星級的否決權,并承擔推薦較高星級飯店的責任。同時,負責将本地區所評星級飯店的批複和評定檢查資料逐級上報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備案。
7.2 星級的申請
7.2.1 申請星級的飯店,均須執行《旅遊統計調查制度》,承諾履行向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提供不涉及本飯店商業機密的經營管理數據的義務。
7.2.2 旅遊飯店申請星級,應向相應評定權限的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遞交星級申請材料;申請四星級以上的飯店,應按屬地原則逐級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飯店星級申請報告、自查自評情況說明及其它必要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7.3 星級的評定規程
7.3.1 受理
接到飯店星級申請後,相應評定權限的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在核實申請材料的基礎上,于14天内做出受理與否的答複,對申請四星級以上飯店,其所在地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在逐級遞交或轉交申請材料時應提交推薦報告或轉交報告。
7.3.2 檢查
受理申請或接到推薦報告後,相應評定權限的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在一個月内以明查和暗訪的方式安排評定檢查。檢查合格與否,檢查員均應提交檢查報告,對檢查未予通過的飯店,相應星級評定機構應加強指導,待接到飯店整改完成并要求重新檢查的報告後,于一個月内再次安排評定檢查。對申請四星級以上的飯店,檢查分為初檢和終檢:
a. 初檢由相應評定權限的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組織,委派檢查員以暗訪或明查的形式實施檢查,并将檢查結果及整改意見記錄在案,供終檢時對照使用;初檢合格,方可安排終檢;
b. 終檢由相應評定權限的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組織,委派檢查員對照初檢結果及整改意見進行全面檢查;終檢合格,方可提交評審。
7.3.3 評審
接到檢查報告後的一個月内,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根據檢查員意見對申請星級的飯店進行評審。評審的主要内容有:審定申請資格,核實申請報告,認定本标準的達标情況,查驗違規及事故、投訴的處理情況等。
7.3.4 批複
對于評審通過的飯店,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給予評定星級的批複,并授予相應星級的标志和證書。對于經評審認定達不到标準的飯店,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不予批複。
7.4 星級的評定辦法
7.4.1 星級的評定按照本标準及附錄A、附錄B和附錄C中給出的最低得分和得分率執行,服務與管理制度評價參見附錄D。
7.4.2 星級的評定和複核的檢查工作由星級标準檢查員承擔。
7.5 星級的評定原則
7.5.1 飯店所取得的星級表明該飯店所有建築物、設施設備及服務項目均處于同一水準。如果飯店由若幹座不同建築水平或設施設備标準的建築物組成,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按每座建築物的實際标準評定星級,評定星級後,不同星級的建築物不能繼續使用相同的飯店名稱。否則,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不予批複或收回星級标志和證書。
7.5.2 飯店取得星級後,因改造發生建築規格、設施設備和服務項目的變化,關閉或取消原有設施設備、服務功能或項目,導緻達不到原星級标準的,必須向原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申報,接受複核或重新評定。否則,原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收回該飯店的星級證書和标志。
7.5.3 某些特色突出或極其個性化的飯店,若自身條件與本标準規定的條件有所區别,可以直接向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申請星級。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在接到申請後一個月内安排評定檢查,根據檢查和評審結果給予評定星級的批複,并授予相應星級的證書和标志。
7.6 星級的複核及處理
7.6.1 星級複核是星級評定工作的重要補充部分,其目的是督促已取得星級的飯店持續達标,其責任劃分完全依照星級評定的責任分工。
7.6.2 對已經評定星級的飯店,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按照本标準及附錄A、附錄B和附錄C進行複核,每年一次。
7.6.3 複核工作應在飯店對照星級标準自查自糾、并将自查結果報告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的基礎上,由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以明查或暗訪的形式安排抽查驗收。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于本地區複核工作結束後進行認真總結,并逐級上報複核結果。
7.6.4 對嚴重降低或複核認定達不到本标準相應星級的飯店,按以下辦法處理:
a. 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星級的處理,并在相應範圍内公布處理結果;
b. 凡在一年内接到警告通知書三次以上或通報批評兩次以上的飯店,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降低或取消其星級,并向社會公布;
c. 被降低或取消星級的飯店。自降低或取消星級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複或重新評定星級;一年後,方可重新申請星級;
d. 已取得星級的飯店如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其所在地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應立即反映情況或在權限範圍内做出降低或取消星級的處理。
7.6.5 飯店接待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星級的通知後,必須認真整改并在規定期限内将整改情況報告處理機構。
7.6.6 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對星級飯店進行處理的責任分工依照星級評定的責任分工辦理。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保留對各星級飯店的直接處理權。
7.6.7 凡經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決定提升或降低、取消星級的飯店,應立即将原星級标志和證書交還授予機構,由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做出更換或沒收的處理。
7.7 星級的标志和證書
7.7.1 旅遊飯店星級的标志和證書由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統一制作、核發。
7.7.2 旅遊飯店星級的标志須置于飯店前廳最明顯位置。
8 服務質量要求
8.1 服務基本原則
8.1.1 對客人禮貌、熱情、親切、友好。
8.1.2 對所有客人,不分種族、民族、國别、貧富、親疏,一視同仁。
8.1.3 密切關注并盡量滿足客人的需求,高效率地完成對客服務。
8.1.4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客人的合法權益。
8.1.5 尊重客人的道德信仰與風俗習慣,不損害民族尊嚴。
8.2 服務基本要求
8.2.1 員工儀容儀表要求
a. 着工裝、佩工牌上崗,儀容儀表端莊、大方、整潔;
b. 服務過程中表情自然、親切、熱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務;
c. 遵守飯店的儀容儀表規範。
8.2.2 言行舉止要求
a. 站、坐、行姿符合各崗位的規範與要求,主動服務,有職業風範;
b. 以協調适宜的自然語言和身體語言對客服務,讓客人感到尊重舒适;
8.2.3 語言要求
a. 語言文明、簡明、清晰,符合禮儀規範;
b. 對客人提出的問題暫時無法解決時,應予耐心解釋并于事後設法解決,不推诿和應付。
8.2.4 業務能力與技能要求:服務人員應掌握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并能熟練運用。
9 管理制度要求
9.1 有員工手冊。
9.2 有飯店組織機構圖和部門組織機構圖。
9.3 管理制度:主要針對管理層如層級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市場營銷制度、物資采購制度等。一項完整的飯店管理制度包括制度名稱、制度目的、管理職責、項目運作規程(具體包括執行層級、管理對象、方式與頻率、管理工作内容)、管理分工、管理程序與考核指标等項目。
9.4 部門化運作規範:包括管理人員崗位工作說明書、管理人員工作關系表、管理人員工作項目核簡表、專門的質量管理文件 、工作用表和質量管理記錄等内容。
9.5 服務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作說明書:對服務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要求、任職條件、班次、接受指令與協調渠道、主要工作職責等内容進行書面說明。
9.6 服務項目、程序與标準說明書:針對服務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作說明書的要求,對每一個服務項目完成的目标、為完成該目标所需要經過的程序,以及為各個程序的質量标準進行說明。
9.7 工作技術标準說明書:對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和強制性标準所要求的特定崗位的技術工作如鍋爐、強弱電、消防、食品加工與制作等,必須有相應的工作技術标準的書面說明,相應崗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知曉。
9.8 其它可以證明飯店質量管理水平的證書或文件。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設施設備及服務項目評分表
A.1計分說明
A.1.1滿分610分(由于存在加分和系數因素,所有項目全部得分後可能會高于滿分數)。
A.1.2各星級應得的最低分數:
一星級70分;
二星級120分;
三星級220分;
四星級330分;
五星級420分。
A.1.3任何項目隻有一欄分數時,如不完全具備該項目要求,則減半給分;如果該項目隻有1分,則不給分。
A.1.4任何設施設備如果具備兩種以上功能,則隻能選擇最有代表性的項目計分一次,不可重複計分。
A.2評分标準
設施設備及服務項目評分标準見表A.1。
序号
設施設備及服務項目分類
各大項總分
各分項總分
各次分項總分
各小項總分
計分
其他城市或行政區域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計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計分
全國旅遊飯店星級評定機構計分
1
地理位置、周圍環境、建築結構、功能布局
28
1.1
地理位置及周圍環境
11
1.1.1
地理位置
6
位于交通便利地帶(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适于觀光型飯店或會議型飯店)、市中心或中心商務區(适于商務型飯店或會議型飯店)、旅遊景區或度假區(适于度假型飯店或會議型飯店),其位置與飯店功能緊密匹配
6
緊靠交通便利地帶(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适于觀光型飯店或會議型飯店)、市中心或中心商務區(适于商務型飯店或會議型飯店)、旅遊景區或度假區(适于度假型飯店或會議型飯店),其位置與飯店功能比較匹配
3
1.1.2
周圍環境
5
有花園(獨立的或與庭院相連接的綠化場地,有觀賞景物或建築小品)
5
有庭院(飯店建築物外供客人散步、休閑、有觀賞景物的場地)
2
1.2
停車場(包括地下停車場、停車樓)
5
自備停車場,車位不少于40%客房數
5
自備停車場,車位不少于15%客房數
4
在飯店周圍100m内可以停放汽車,車位不少于15%客房數
3
在飯店周圍200m内可以停放汽車,車位不少于15%客房數
2
有回車線
1
1.3
建築結構及功能布局
12
1.3.1
平均每間客房的建築面積(總建築面積/客房總數。總建築面積包括飯店的建築主體及與飯店經營密切相關的附屬配套設施部分,不包括如員工公寓或福利住房等與經營沒有直接關系的建築部分)
5
不小于150m²
5
不小于120m²
4
不小于100m²
2
不小于80m²
1
1.3.2
采用内天井結構
3
共享空間不少于總層數的70%
3
共享空間不少于總層數的40%
1
1.3.3
各類功能設施位置合理、分隔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2
2
1.3.4
員工進出飯店的通道與客人通道分開
1
1
1.3.5
有團隊專用通道和行李通道
1
1
1.3.6
飯店配套設施不在主體建築内又沒有封閉通道相連
-5
2
共用系統
35
2.1
智能化管理系統
6
2.1.1
結構化綜合布線系統
2
建築設計中考慮到結構化綜合布線系統,設計具有先進性、可擴充性和靈活性
2
有結構性綜合布線系統
1
2.1.2
視音頻交互服務系統(VOD、電視查詢公共信息或帳單、電視購物或訂餐)
1
1
2.1.3
先進的安全保衛監控系統,能對飯店各入口及重要部位進行24小時監控和錄像
2
2
2.1.4
先進的消防安全控制系統
1
1
2.2
計算機管理系統
5
2.2.1
硬件
2
使用專用服務器或工作站
2
使用微機
1
2.2.2
軟件
3
使用内部聯網的專業管理軟件
3
作用沒有内部聯網的微機管理軟件
1
2.3
互聯網通訊系統
7
2.3.1
功能
3
采用功能先進的組網方式,專用服務器有完備的不間斷服務能力,主接入網速度大于20M(非共享式),覆蓋全部飯店
3
采用多種技術組網方式,能提供多種服務,接入網速度在2M-20M(非共享式)之間,僅覆蓋客房區域及部分公共區域
2
簡單組網技術,接入網速度在512K—2M之間,僅覆蓋客房區域
1
2.3.2
聯接方式
2
寬帶方式
2
撥号方式
1
2.3.3
應用
2
有獨立網站,國内國際二級以上域名,具有網上預訂功能
2
在互聯網上有飯店的獨立網頁和電子郵件地址
1
2.4
空調系統
6
2.4.1
有中央空調系統
5
四管制
5
兩管制
2
2.4.2
無中央空調系統,但客房、餐廳及公共區域采用窗式、分體式或櫃式空調
1
1
2.5
應急供電系統
2
自備發電系統
2
應急供電設施
1
2.6
導向系統
3
各區域指示用标志實用、美觀,導向效果良好
3
指示用标志清晰
1
2.7
公共音響轉播系統
2
2
2.8
公共區域均已消除移動電話屏蔽現象
1
1
2.9
有中水處理系統
3
3
3
前廳
59
3.1
前廳公共面積(不包括任何營業區域的面積,如總服務台、商場、商務中心、大堂酒吧、咖啡廳等)
8
不少于1.2 m²/間客房或不小于400 m²
8
不少于1.0 m²/間客房或不小于350 m²
6
不少于0.8 m²/間客房或不小于300 m²
4
不少于0.6 m²/間客房或不小于250 m²
2
不小于150 m²
1
3.2
地面裝飾
10
優質花崗岩、大理石或其他高檔材料(材質高檔,色澤均勻,拼接整齊,裝飾性強)
10
普通花崗岩、大理石或其他材料(材質一般,有色差,拼接整齊,裝飾性強)
7
優質木地闆(材質高檔、色澤均勻、地面有線條變化)或滿鋪高級地毯
5
普通木地闆或水磨石
2
3.3
牆壁裝飾
8
3.3.1
材料
6
優質花崗岩、大理石或其他高檔材料(材質高檔,色澤均勻,拼接整齊,裝飾性強)
6
優質木材或高檔牆紙(布)(用優質木材裝修,立面有線條變化;高檔牆紙包括絲質及其他天然原料牆紙)
4
普通花崗岩或大理石
2
牆紙或噴塗材料
1
3.3.2
藝術裝飾
2
有壁畫或浮雕或其他美術品裝飾
2
有藝術裝飾
1
3.4
天花
5
工藝精緻,造型别緻,格調高雅
5
工藝較好、格調一般
3
有裝飾
1
3.5
燈具
6
3.5.1
檔次
4
豪華燈具
4
高級燈具
2
普通燈具
1
3.5.2
照明
2
照明良好,設計有專業性,充分滿足不同區域的照明需求
2
照明一般
1
3.6
貴重物品保管箱
5
3.6.1
數量
2
不少于客房數量的15%
2
不少于客房數量的8%
1
3.6.2
不少于三種規格
1
1
3.6.3
位置隐蔽、安全、能保護客人隐私
1
1
3.6.4
飯店和客人可以同時開啟
1
1
3.7
由客人自行開啟存放的雨傘架
1
1
3.8
有中心藝術品,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圍和感官效果
2
2
3.9
總服務台
3
3.9.1
裝飾
2
裝飾精緻,格調高雅
2
裝飾一般
1
3.9.2
中英文标志規範,顯著
1
1
3.10
有委托代辦服務(“金鑰匙”)
2
2
3.11
旅遊信息電子查詢設備
1
1
3.12
前廳整體舒适度
8
區域劃分合理,方便客人活動
2
各部位裝修裝飾檔次匹配;自然花木修飾美觀,擺放得體,令客人感到自然舒适
2
光線、溫度适宜,無異味,無煙塵,無噪音,無強風
2
色調、格調、氛圍相互協調
2
3.13
商店、攤點置于前廳明顯位置,嚴重影響氣氛
-4
4
客房
192
4.1
行政樓層
13
4.1.1
設行政樓層可辦理入住、離店手續,并提供問訊、留言等服務
1
1
4.1.2
商務中心(提供複印、傳真、電腦出租及翻譯等服務)
1
1
4.1.3
小會議室或洽談室
1
1
4.1.4
餐飲場所
1
1
4.1.5
閱覽、休息場所
1
1
4.1.6
客房内電腦、傳真機配備
2
4.1.6.1
可供上網的電腦
1
1
4.1.6.2
配有傳真機
1
1
4.1.7
客房附設寫字台電話機
2
可視電話機
2
普通電話機
1
4.1.8
客房面積均不小于30m²(不包括衛生間和門廊)
2
2
4.1.9
24h提供管家式服務
2
2
4.2
殘疾人客房
2
不少于客房總數的1%
2
少于1%
1
4.3
套房
13
4.3.1
套房數量
3
不少于客房總數30%(不包括連通房)
3
不少于客房總數10%(不包括連通房)
2
4.3.2
雙間套房的總面積不小于40m²(不包括衛生間和門廊)
2
2
4.3.3
至少有三種結構的套房
1
1
4.3.4
套房衛生間
3
4.3.4.1
設置
2
分别有供主人和來訪客人使用的衛生間
2
有分别由卧室和客廳直接進入的衛生間(雙門衛生間)
1
4.3.4.2
有電視
1
1
4.3.5
有豪華套房
4
至少有卧室2間、會客室、餐廳、書房各1間(衛生間3間)
4
至少有卧室2間、會客室1間、餐廳或書房各1間(衛生間3間)
2
4.4
70%普通客房的面積(不包括衛生間和門廊)
16
不小于30m²
16
不小于24m²
13
不小于20m²
10
不小于18m²
7
不小于16m²
4
不小于14m²
2
4.5
普通客房高度
4
不低于3m
4
不低于2.7m
2
4.6
陽台
2
不少于50%的客房有陽台
2
不少于30%的客房有陽台
1
4.7
普通客房軟床墊(長度不小于1.9 m)寬度
8
4.7.1
單人床
4
不小于1.35 m
4
不小于1.2 m
3
不小于1.0 m
2
小于1.0 m
1
4.7.2
雙人床
4
不小于2.2 m
4
不小于2 m
3
不小于1.8 m
2
不小于1.5 m
1
4.8
客房裝修與裝飾
7
4.8.1
地面
3
優質地毯或木地闆,工藝精緻
3
高檔地磚、普通地毯或木地闆
2
普通地磚或水磨石地面
1
4.8.2
牆壁
2
高級牆紙或優質材料裝飾
2
普通級塗料或牆紙
1
4.8.3
天花
2
裝飾精緻、美觀
2
有裝飾
1
4.9
家具
16
4.9.1
家具配備
10
4.9.1.1
沙發或扶手椅
1
1
4.9.1.2
茶幾
1
1
4.9.1.3
寫字台及座椅
1
1
4.9.1.4
行李架
1
1
4.9.1.5
全身鏡
1
1
4.9.1.6
梳妝鏡
1
1
4.9.1.7
衣櫥
3
進深不小于55cm,寬度不小于110 cm
3
進深不小于45 cm,寬度不小于100 cm
1
4.9.1.8
每房不小于4個西服衣架、4個褲架和4個裙架
1
1
4.9.2
家具檔次
6
4.9.2.1
材料
3
優質
3
較好
2
普通
1
4.9.2.2
工藝
3
精緻
3
較好
2
一般
1
4.10
燈具
7
4.10.1
床頭燈
1
1
4.10.2
台燈
1
1
4.10.3
落地燈
1
1
4.10.4
走廊燈
1
1
4.10.5
夜燈
1
1
4.10.6
燈光控制
2
4.10.6.1
床頭有房間燈光總控制開關
1
1
4.10.6.2
各燈具開關位置合理,方便使用
1
1
4.11
彩色電視機
6
4.11.1
尺寸
2
不小于21 in
2
不小于18 in
1
4.11.2
可遙控
1
1
4.11.3
節目
2
衛星、有線閉路電視節目不少于16套
2
衛星、有線閉路電視節目不少于12套
1
4.11.4
外語電視頻道或閉路外語節目不少于3套
1
1
4.12
客房電話
6
4.12.1
程控電話機
1
1
4.12.2
有直撥國際、國内長途功能
1
1
4.12.3
有留言指示燈
1
1
4.12.4
有語音信箱
1
1
4.12.5
電話機上有飯店常用電話号碼和使用說明
1
1
4.12.6
附設寫字台電話
1
1
4.13
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
5
4.13.1
數量
3
100%客房有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
3
不少于70%的客房有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
1
4.13.2
提供适量飲食消耗品,并配備飲具
1
1
4.13.3
70%以上客房配備靜音、節能、環保型小冰箱
1
1
4.14
客房用品
15
4.14.1
電熱水壺
1
1
4.14.2
電熱熨褲機
1
1
4.14.3
熨鬥和熨衣闆
1
1
4.14.4
西裝衣撐
1
1
4.14.5
方便客人使用的不間斷電源插座不少于兩處
1
1
4.14.6
浴衣(每房2件)
1
1
4.14.7
拖鞋(每房2雙)
1
1
4.14.8
備用被毯(每床1條)
1
1
4.14.9
冰桶(配冰夾)
1
1
4.14.10
咖啡
1
1
4.14.11
紙制禮品袋(每房2個)
1
1
4.14.12
幹鮮花或綠色植物
1
1
4.14.13
藝術品
1
1
4.14.14
本地電話簿
1
1
4.14.15
客房送餐服務菜單及挂牌
1
1
4.15
客房必備物品(少一項,扣1分)
4.15.1
服務指南(含歡迎辭、飯店各項服務簡介及客房價目表)
4.15.2
筆
4.15.3
信封(每房2個)
4.15.4
信紙(每房4張)
4.15.5
文具夾
4.15.6
針線包
4.15.7
洗衣單(每房2份)
4.15.8
洗衣袋(每房2個)
4.15.9
茶葉(每房4小袋)
4.15.10
茶水杯(每房2個)
4.15.11
暖水瓶(有電熱水壺可不備)
4.15.12
涼水瓶(或免費礦泉水)
4.15.13
煙灰缸(每房2隻,無煙客房除外)
4.15.14
火柴(每房2盒,無煙客房除外)
4.15.15
擦鞋用具(每房2份)
4.15.16
電話使用說明
4.15.17
電視頻道指示說明及電視節目單
4.15.18
“請勿打擾”、“請清理房間”挂牌或指示燈
4.15.19
垃圾桶
4.15.20
枕芯(每床2隻)
4.15.21
枕套(每床2隻)
4.15.22
床單(每床2條)
4.15.23
毛毯或棉被(每床1條)
4.16
客房總體評價
6
好(客房部分得分占客房總分的80%以上,即4.4-4.15得分之和不少于73分)
6
較好(客房部分得分占客房總分的60%以上,即4.4-4.15得分之和不少于55分)
4
一般(客房部分得分占客房總分的50%以上,即4.4-4.15得分之和不少于46分)
2
4.17
客房衛生間
50
4.17.1
70%的衛生間面積
8
不小于8m²
8
不小于6m²
6
不小于5m²
4
不小于4m²
2
小于4m²
1
4.17.2
衛生間裝修
6
全部采用高檔材料裝修(優質大理石、花崗岩或優質瓷磚等)、工藝精緻
6
大部分采用高檔材料裝修、工藝精緻
4
大部分采用普通大理石和部分釉面瓷磚材料裝修、工藝較好
2
采用普通材料裝修、工藝一般
1
4.17.3
不少于50%的衛生間幹濕區分開(或有獨立的化妝間)
3
3
4.17.4
面盆
2
高級面盆
2
普通面盆
1
4.17.5
浴缸及淋浴
11
4.17.5.1
浴缸
2
高級浴缸(配帶淋浴噴頭)
2
普通浴缸(配帶淋浴噴頭)或隻有淋浴間
1
4.17.5.
不少于50%客房衛生間淋浴和浴缸分設
4
4
4.17.5.3
淋浴有水流定溫功能
2
2
4.17.5.4
淋浴噴頭的水流可以調節
1
1
4.17.5.5
有防滑墊
1
1
4.17.5.6
浴缸和淋浴間均有單獨照明,分區域照明充足
1
1
4.17.6
恭桶
3
低噪音高級恭桶
3
高級恭桶
2
普通恭桶
1
4.17.7
其他
17
4.17.7.1
飲用水系統
3
3
4.17.7.2
梳妝鏡
2
防霧梳妝鏡或高檔多面梳妝鏡
2
普通梳妝鏡
1
4.17.7.3
化妝放大鏡
1
1
4.17.7.4
吹風機
1
1
4.17.7.5
110 V/220 V不間斷電源插座
1
1
4.17.7.6
晾衣繩
1
1
4.17.7.7
呼救按鈕
1
1
4.17.7.8
訪客等待顯示器
1
1
4.17.7.9
背景音樂播放裝置
1
1
4.17.7.10
大浴巾(每房2條)
1
1
4.17.7.11
地巾
1
1
4.17.7.12
體重秤
1
1
4.17.7.13
面巾紙
1
1
4.17.7.14
電話副機(方便客人取用)
1
1
4.17.8
客用必備品(少一項,扣1分)
4.17.8.1
浴簾或其他防濺設施
4.17.8.2
香皂
4.17.8.3
浴液
4.17.8.4
洗發液
4.17.8.5
牙刷、牙膏(每房2套)
4.17.8.6
漱口杯(每房2隻)
4.17.8.7
小浴巾(每房2條)
4.17.8.8
小方巾(每房2條)
4.17.8.9
衛生袋
4.17.8.10
衛生紙及托架
4.17.8.11
污物桶
4.17.8.12
浴帽(每房2隻)
4.17.8.13
浴巾架
4.18
衛生間總體評價
4
好(衛生間部分得分占衛生間總分的80%以上,即4.17各項得分之和不少于40分)
4
較好(衛生間部分得分占衛生間總分的50%以上,即4.17各項得分之和不少于25分)
2
4.19
為一次性客用品及客用布草的再次使用設有征詢客人同意牌
1
1
4.20
設無煙樓層
1
1
4.21
客房整體舒适度
10
4.21.1
枕芯、棉被等床上用品柔軟宜人;洗浴針織品輕柔質優;床墊硬度适中,無變形;衛生間浴巾、衛生紙方便客人取用
2
2
4.21.2
隔音效果良好(客房内聽不到其他房間及走廊的自然談話和腳步聲、窗外及牆外的噪聲以及通風、送氣等設備運轉的噪音)
2
2
4.21.3
窗簾方便開閉,具有良好的密閉遮光作用;室内各區域照明适度,符合不同功能區域和不同照明目的物的需求
2
2
4.21.4
溫濕度适宜,各區域(含衛生間)保持一緻,不悶、不燥、不冷、不潮、無異味
2
2
4.21.5
藝術品、裝飾品搭配協調,布置雅緻;家具、電器、燈飾檔次匹配,色調和諧
1
1
4.21.6
電視機和背景音樂系統的音、畫質量良好,節目及音量調節方便有效
1
1
4.22
客房隔間效果差,或一些客房靠近高噪聲音設施(如歌舞廳、保齡球、洗衣房等),影響客人休息
-4
5
餐廳
92
5.1
餐廳配備
24
5.1.1
中餐廳(每個2分,最多4分)
4
5.1.2
高級正規西餐廳(配有西餐廚房)
3
3
5.1.3
咖啡廳
2
2
5.1.4
其他外國餐廳(每個2分,最多4分)
4
5.1.5
食街或快餐廳
1
1
5.1.6
旋轉餐廳
3
3
5.1.7
大宴會廳(配有序廳和專門廚房)
6
5.1.7.1
面積
4
不小于500m²(序廳不小于150m²)
4
不小于240m²(序廳不小于70m²)
2
5.1.7.2
設有衣帽間
1
1
5.1.7.3
配設貴賓休息室
1
1
5.1.8
沒有正式餐廳,但有桌椅和餐具配套、照明充足的就餐區域
1
1
5.2
以下部分(5.2.1-5.2.10)對各個餐廳(不包括食街和快餐廳)分别打分,然後根據面積取加權平均值的整數部分
38
5.2.1
裝飾
8
5.2.1.1
地面
5
高檔材料(優質花崗岩、大理石、地毯、木地闆或其他材料)
5
較好材料(普通大理石、地毯、木地闆或其他材料)
3
一般材料(地磚等一般材料)
1
5.2.1.2
牆壁
3
高級牆紙或優質材料裝飾
3
普通級塗料或牆紙
1
5.2.2
家具
8
5.2.2.1
材質
4
優質
4
較好
2
一般
1
5.2.2.2
工藝
4
精緻
4
較好
2
一般
1
5.2.3
燈具
6
5.2.3.1
檔次
4
豪華燈具
4
高級燈具
2
普通燈具
1
5.2.3.2
照明
2
照明良好,光線充足,燈光設計有專業性
2
照明一般
1
5.2.4
餐具
5
高檔材質,工藝精緻
5
較好材質與工藝
3
一般材質
1
5.2.5
餐廳布局
6
5.2.5.1
有宴會單間或小宴會廳
2
2
5.2.5.2
靠近廚房、傳菜線路不與其他公共區域交叉
2
2
5.2.5.3
有酒水台
1
1
5.2.5.4
有分區設計
1
1
5.2.6
有裝飾品
1
1
5.2.7
有鮮花
1
1
5.2.8
菜單
2
用中文及至少兩種外文印刷(英文菜單必備),裝幀精美
2
用中英文印制
1
5.2.9
必備品(少一項,扣1分)
5.2.9.1
菜單
5.2.9.2
桌布
5.2.9.3
口布
5.2.9.4
牙簽
5.2.10
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濕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
1
1
5.3
廚房
9
5.3.1
為某特定類型餐廳配有專門廚房(每個1分,最多2分)
2
5.3.2
廚房布局
7
5.3.2.1
冷、熱制作間分隔
1
1
5.3.2.2
粗細加工間分隔
1
1
5.3.2.3
洗碗間位置合理
1
1
5.3.2.4
廚房與餐廳間采用有效的隔音、隔熱、隔味措施
2
2
5.3.2.5
廚房内、竈台上采取有效的通風、排風措施
2
2
5.4
酒吧、茶室及其他吧室
13
5.4.1
單獨的酒吧、茶室或其他專業吧室(每個2分,最多4分)
4
5.4.2
大堂吧
2
2
5.4.3
裝修(含配套台、椅及飲具)
4
高檔材質,工藝精緻
4
較好材質與工藝
2
一般材質與工藝
1
5.4.4
氛圍
3
高雅,獨特,環境及燈光設計有專業性
3
氛圍一般
1
5.5
餐飲區域整體舒适度
8
整體設計有專業性,格調高雅,色調協調,有藝術感
2
溫濕度适宜,通風良好,無炊煙及煙酒等異味
2
照明充足,環境舒适,無噪音;背景音樂曲目、音量适宜,音質良好
2
餐飲具按各菜式習慣配套齊全,無破損,無水迹
2
5.6
任一餐廳(包括宴會廳)與其廚房不在同一樓層
-2
6
會議展覽設施及商務中心
35
6.1
會議展覽設施設備
27
6.1.1
專業會議廳
7
6.1.1.1
面積
4
不小于400m²
4
不小于240m²
2
6.1.1.2
有良好隔音、遮光效果
1
1
6.1.1.3
配設衣帽間
1
1
6.1.1.4
燈光分區控制,亮度可調節
1
1
6.1.2
小會議室
2
不少于4個
2
不少于2個
1
6.1.3
貴賓休息室
1
1
6.1.4
展覽廳
4
至少5000 m²
4
至少2000 m²
2
6.1.5
會議室設備
13
6.1.5.1
同聲傳譯設施(至少兩種語言)
2
2
6.1.5.2
電視電話會議設施
2
2
6.1.5.3
現場視音頻轉播系統
2
2
6.1.5.4
多媒體演講系統(含電腦、多媒體投影儀、實物投影儀)
2
2
6.1.5.5
演講台和電子白闆
1
1
6.1.5.6
即席發言麥克風
1
1
6.1.5.7
幻燈機、投影儀及投影屏幕
2
2
6.1.5.8
電視機、錄放像機
1
1
6.2
商務中心
8
6.2.1
洽談室
1
1
6.2.2
封閉的電話間
1
1
6.2.3
直撥國際、國内長途電話
1
1
6.2.4
傳真機
1
1
6.2.5
可供出租的電腦,提供國際互聯網服務
1
1
6.2.6
複印機
1
1
6.2.7
中外文文字處理系統
1
1
6.2.8
基本商務檢索資料(電話号碼簿、企業名錄等)
1
1
7
公共及健康娛樂設施
136
7.1
多功能廳
3
不小于300 m²
3
不小于200 m²
2
不小于100 m²
1
7.2
客用電梯
16
7.2.1
性能優良、運行平穩
2
2
7.2.2
數量
3
不少于平均每70間客房一部客用電梯
3
不少于平均每100間客房一部客用電梯
1
7.2.3
裝飾及設備
7
7.2.3.1
裝飾豪華,照明充足
1
7.2.3.2
有飯店主要設施樓層指示
1
7.2.3.3
有通風系統
1
7.2.3.4
有扶手杆
1
7.2.3.5
轎廂内兩側均有按鍵
1
7.2.3.6
有殘疾人專用按鍵
1
7.2.3.7
有抵達行政樓層或豪華套房樓層的專用控制措施(或專用電梯)
1
7.2.4
有觀光電梯
2
2
7.2.5
有自動扶梯
2
2
7.3
公共衛生間
9
7.3.1
大堂衛生間位置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1
1
7.3.2
餐廳衛生間位置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1
1
7.3.3
大宴會廳、多功能廳、大會議廳衛生間位置合理,車位充足
1
1
7.3.4
健康娛樂區域衛生間位置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1
1
7.3.5
殘疾人衛生間設施
2
有殘疾人專用衛生間
2
有殘疾人專用車位
1
7.3.6
材料、裝修和潔具(對所有公共衛生間分别打分,取算術平均值的整數部分)
3
使用高檔裝修材料,裝修工藝精緻,采用高級潔具
3
使用較高檔裝修材料,裝修工藝較好,采用較好潔具
2
使用普通裝修材料,裝修工藝一般,采用普通潔具
1
7.3.7
公共衛生間設施(少一項,扣1分)
7.3.7.1
抽水恭桶
7.3.7.2
車位分隔
7.3.7.3
衛生紙
7.3.7.4
污物桶
7.3.7.5
男用便器
7.3.7.6
半身鏡
7.3.7.7
幹手器
7.3.7.8
洗手液或香皂
7.4
歌舞廳(有多個舞廳,應分别打分,取算術平均值的整數部分)
2
裝飾豪華,配備現代化燈光音響設備
2
裝飾較好,配備較好燈光音響設備
1
7.5
KTV房(至少4間)
1
1
7.6
棋牌室
1
1
7.7
桌球室
1
1
7.8
乒乓球室
1
1
7.9
遊戲機室
1
1
7.10
圖書館(不少于1000冊圖書,不包括期刊和報紙)
1
1
7.11
獨立的書店
1
1
7.12
獨立的鮮花店
1
1
7.13
精品商店
1
1
7.14
商場
1
1
7.15
電影院或劇場
4
有大型電影院或劇場
4
有小型影劇廳
2
7.16
有定期民俗風情表演
2
2
7.17
美容美發中心
4
有現代化理發美容設備,男女分隔
4
有現代化理發美容設備
3
有普通理發美容設備
2
有普通理發設備
1
7.18
健身項目
14
7.18.1
健身中心布局合理
2
2
7.18.2
健身中心裝修
2
較好材料裝修、工藝較好
2
普通材料裝修、工藝一般
1
7.18.3
健身中心更衣室
3
7.18.3.1
面積和數量
2
面積寬敞,更衣箱數量不少于客房總數的15%
2
面積寬敞,更衣箱數量不少于客房總數的10%
1
7.18.3.2
有化妝台,并備有吹風機和護膚、美發用品
1
1
7.18.4
健身房
6
7.18.4.1
面積
2
不小于100 m²
2
不小于30 m²
1
7.18.4.2
器械
2
不少于10種
2
不少于6種
1
7.18.4.3
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1
1
7.18.4.4
有音像設施和器械使用說明
1
1
7.18.5
專業形體房
1
1
7.19
桑拿浴
3
7.19.1
配備
2
男女分設
2
有桑拿浴
1
7.19.2
有呼叫按鈕和安全說明
1
1
7.20
按摩室
2
有按摩室,提供中醫專業保健按摩
2
有按摩室
1
7.21
遊泳池
17
7.21.1
有室内遊泳池
3
3
7.21.2
有室外遊泳池
1
1
7.21.3
水面面積
5
不小于200 m²
5
不小于100 m²
3
不小于40 m²
1
7.21.4
有池水加熱系統(或為溫泉遊泳池)
2
2
7.21.5
有池水循環過濾系統
2
2
7.21.6
有水深、水溫和水質的明顯指示标志,有消毒池
1
1
7.21.7
采光充足,池邊平台有充足的躺椅
1
1
7.21.8
有戲水池
1
1
7.21.9
在明顯位置懸挂救生設備,并有專人負責現場安全與指導
1
1
7.22
壁球室(每個1分,最多2分)
2
7.23
保齡球室
5
7.23.1
球道數
4
不少于6道
4
不少于4道
2
7.23.2
有電腦計分系統
1
1
7.24
網球場(最多6分)
6
7.24.1
室内網球場
4
4
7.24.2
室外網球場
2
2
7.25
高爾夫練習場
3
3
7.26
電子模拟高爾夫球場
1
1
7.27
高爾夫球場
20
18洞
20
9洞
10
7.28
射擊場或射箭場
2
2
7.29
自用溫泉或海濱浴場或滑雪場
6
6
7.30
其他運動娛樂休閑項目(每類1分,最多5分)
5
8
安全設施
8
8.1
客房安全設施
8
8.1.1
電子卡門鎖或其他高級門鎖
2
2
8.1.2
客房門有自動閉合功能
1
1
8.1.3
貴重物品保險箱
2
100%客房配備
2
50%客房配備
1
8.1.4
噴淋裝置
2
2
8.15
客房配備可持續充電手電
1
1
8.16
必備設施(少一項,扣1分)
門窺鏡
防盜裝置
應急疏散圖
煙感報警器
8.2
公共安全必備設施(少一項,扣1分)
各通道顯著位置設有緊急出口标志
應急照明設施
煙感報警器
噴淋裝置
8.3
廚房消防必備設施(少一項,扣1分)
煙感報警器和噴淋裝置
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報警裝置
石棉布或其他滅火設備
9
員工設施
8
9.1
有獨立的員工食堂
1
1
9.2
有獨立的更衣間
1
1
9.3
有員工浴室
1
1
9.4
有倒班宿舍
1
1
9.5
有員工專用培訓教育、配備必要的教學儀器和設備
1
1
9.6
有員工娛樂室
1
1
9.7
有員工電梯
2
2
10
其他
17
10.1
五家以上飯店共享同一連鎖品牌或10家以上飯店由同一家飯店管理公司管理
3
3
10.2
飯店總經理資質
4
10.2.1
總經理連續五年以上擔任同星級飯店高級管理職位
1
1
10.2.2
總經理連續兩年以上接受飯店管理專業教育或培訓
2
2
10.2.3
總經理持有全國旅遊崗位培訓指導機構頌發的《旅遊行業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證書》
1
1
10.3
飯店員工中通過全國旅遊崗位培訓指導機構認可的“旅遊飯店職業英語等級測試”的人數比率(初級為基數,中級和高級分别乘以1.2和1.5的系數計算)
2
通過率為20%以上
2
2
通過率為15%以上
1
1
10.4
飯店的設計、工程
5
10.4.1
聽取相應星級評定機構的意見
2
2
10.4.2
采納相應星級評定機構推薦的方案
3
3
10.5
對任一類别特色選擇項目的選項率達到70%以上(最多3分)
3
總 分
610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