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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為何殺功臣

吳 雙 江

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剪除異姓諸侯王,大殺功臣的事,給漢高祖劉邦勾畫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臉。但是,如果將他與朱元璋相比,那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劉邦不過是在異姓諸侯王反叛的咄咄逼人形勢下的一場武裝反擊,朱元璋則是在并無反叛迹象時精心策劃一場又一場大屠殺,使絕大多數與他一起打天下的開國功臣死在他的屠刀之下。

為了顯示殺戮的正确,把被殺的人一概加上“胡黨”、“藍黨”的帽子。

所謂胡黨案,即胡惟庸黨案,所謂藍黨案,即藍玉黨案。

簡言之,胡惟庸黨案與藍玉黨案是朝廷高層權力較量的必然結局。由于與朱元璋共同打天下的開國元勳的特殊貢獻與特殊地位,勢必形成相權與将權分割皇權的現象,這對于朱元璋這個權勢欲極強,又有政治手腕的皇帝而言,是無法容忍的。此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大權旁落,而那些文臣武将們以為開國有功,趾高氣揚,飛揚跋扈,如果不加以制服,那麼他的子孫繼位之後,局面将會不可收拾。這樣,矛盾激化了。朱元璋抓住兩個有把柄的實權人物——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将軍藍玉——開刀,然後蔓延株連,把那些威脅、削弱皇權的開國元勳,以及那些并不威脅、削弱皇權的開國元勳,不分青紅皂白地統統處死,形成明朝初年政治史上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一頁。

吳晗曾一針見血地指出胡惟庸黨案的要害:“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據明人諸書所記是一個枭猾陰險專權樹黨的人。以明太祖這樣一個十足地自私慘刻的怪傑自然是不能相處在一起。一方面深慮身後子懦孫弱,生怕和自己并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将不受制馭,因示意廷臣,有主張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殺,胡案先起,繼以李案,晚年太子死複繼以藍案。胡惟庸的被誅,不過是這一大屠殺的開端。”

胡惟庸案,簡稱“胡獄”或“胡黨之獄”,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謀不軌”罪誅當時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時殺死禦史大夫陳甯、中丞塗節等數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頒布《昭示奸黨錄》,以夥同胡惟庸謀不軌罪,處死韓國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亨等開國功臣。後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黨羽,前後共誅殺三萬餘人,時稱“胡獄”。

藍王黨案也是如此。藍玉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小舅子),在常遇春麾下勇敢殺敵,所向披靡,堪稱常勝将軍,戰功顯赫。洪武二十年升為大将軍,兩年後進封諒國公。皇恩浩蕩之下,藍玉忘乎所以,驕橫跋扈,使朱元璋感受到了将權與皇權的沖突。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指揮蔣獻誣告藍玉“謀反”,說他與景川侯曹震等公侯企圖趁朱元璋出宮舉行“藉田”儀式時,發動兵變。裝模作樣審訊的結果,連坐族誅達一萬五千人,把打天下的将領幾乎一網打盡。為了顯得名正言順,朱元璋特地下手诏,頒布《逆臣錄》,其中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

開國第一功臣徐達因為一向反對胡惟庸,所以無法牽連進“胡黨”,他死時藍玉黨案還沒有爆發,當然與“藍黨”無關,但是他也沒有幸免。洪武十八年他患上了極為兇險的背疽,按中醫的說法,忌吃蒸鵝。朱元璋偏偏派人送一隻蒸鵝給他吃。徐達心知肚明,皇上不希望他繼續活下去,隻好當着來人的面,流着眼淚吃下蒸鵝,沒有幾天就一命嗚呼了。

曾經向朱元璋建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朱升,預感到主公疑忌功臣,衆醉而獨醒,洪武三年就申請告老還鄉,還是顧慮與兒子朱同難保平安無事,特地向皇帝請求賞賜“免死券”。第二年,朱升壽終正寝,享年七十二歲。他的兒子朱同卻并未得到“免死券”的庇護,最後還是死在朱元璋的手下——賜自缢。令人唏噓不已!

開國功臣慘遭大屠殺後,朱元璋才說:“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其實已經殺得差不多了,不過是一句顯示皇恩浩蕩的廢話而已。

一個出身卑賤的遊方僧,當了皇帝以後,權勢欲如此強烈,絲毫容不得對皇權的潛在威威脅,大張旗鼓地羅織罪狀,殺戮功臣,必欲“除惡務盡”方才罷休。縱觀曆史,這樣的大屠殺恐怕算得上絕無僅有之事。個中緣由值得每個讀史者細細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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