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簡《邦風·秦風·車鄰》解析
子居
關于《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一)》所收《車鄰》篇,整理者在說明部分言:“簡本《車鄰》三章,一章四句,二章六句,與《毛詩》同。簡本第二章為《毛詩》第三章,第三章為《毛詩》第二章。”對于此篇,毛傳言:“《車鄰》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禦之好焉。”後世學人又另有秦襄公時或秦穆公時詩篇說,而據詩中所用詞彙來看,筆者認為,《車鄰》篇當成文于春秋前期。再對照《易林》所記齊詩說和《秦公及王姬鐘》内容,則《車鄰》篇很可能當是秦武公夫人王姬所作的詩篇。
【寬式釋文】
[有車鄰鄰],有馬白颠。未見君子,寺人是命。
阪有桑,隰有楊。既見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樂,逝者其忘。
阪有漆,隰有栗。既見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樂,逝者其實。
【釋文解析】
〔有車鄰鄰〕,又(有)馬白(顛)〔一〕。未見君子,寺人是命〔二〕。
整理者注〔一〕:“此簡上段殘斷,内容已缺失,與《毛詩》對照,當有「有車鄰鄰」四字,今據補。又馬白:《毛詩》作「有馬白颠」。「」,與《清華叁·良臣》簡三「颠」形近,從「臼」,「真」聲,為「颠倒」之「颠」的異體。”“?”、“臼”同為幽部字,且書在下部時字形也相似,故從真從臼的“”可能是将“颠”字的“?”符替換為“臼”符而形成的異體字,也可能是“?”符訛書為“臼”形而形成的異體字。甲骨文和西周金文未見“颠”字,故此字很可能是春秋時期出現的,因此《秦風·車鄰》篇的成文時間自然最可能在春秋時期。清代姚炳《詩識名解》卷四:“白颠(《秦風·車鄰》篇)《釋畜》訓‘馰颡’為‘白颠’,舍人雲:‘的,白也;颡,額也。額有白毛,今之戴星馬也。’愚按:的颡亦名的盧,盧與顱通,猶颡也。《馬政論》雲‘颡有白毛謂之的盧’是也。《世說》載劉備乘的盧得出厄,其為良馬無疑。若《相馬經》雲:‘馬白額入口至齒者,名的盧。奴乘客死,主乘棄市。’此誤也。《晉書》庾亮所乘馬有的盧,殷浩以為不祥,勸賣之,殆亦因《相經》而誤稱者。按《釋畜》雲:‘白達素,縣。’邢昺以為‘其白自額下達鼻莖者名縣,俗謂漫顱徹齒’,此當即《相經》所雲‘白額入口至齒’者,深源名士必不妄語,其謂不祥者乃漫顱,非的盧也。的盧良馬,而以為殺人,何其冤乎?且秦以牧馬開基,馬政固其世業,其于良驽自熟悉,必不取殺人者而乘之、而誇之,明矣。”但權貴因為資源優勢,無論是征戰還是田獵,所使用不是良馬的可能性本就很小,“白颠”當隻是因外觀特征較普通良馬更為顯著才被特别提及。
筆者在《安大簡〈邦風·召南·草蟲〉解析》已提到過:“用為否定義的‘未’,甲骨文作‘妹’,二者的寫法區别明顯,西周金文則罕有用為否定義的‘妹’字用例,否定義的‘未’更是不見一例,因此可知這是一個源自殷商文化的詞彙,而《詩》、《書》中否定義的‘未’辭例甚多,故這也可證明《詩》、《書》各篇的成文時間基本皆不早于春秋時期。”在《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也已提到:“用于泛指并且其使用頻率在先秦複音實詞榜上高居第二位的‘君子’一詞,實際上在殷商、西周時期都是未見于任何材料的。衆所周知,該詞在《尚書》、《逸周書》、《易經》、《詩經》中皆已可頻繁見到,故筆者認為,這實際上已無可辯駁地證明,泛指的‘君子’一詞必是始流行于春秋時期的,而《詩》、《書》、《易》中往往被人視為出自西周的内容,也實屬多為成文于春秋時期。”因此《車鄰》篇由“未見君子”句也可推知成文時間當不早于春秋時期。先秦文獻中,“未見君子”句例皆見于《詩經》的《國風》和《小雅》,分别為《周南·汝墳》、《召南·草蟲》《秦風·晨風》、《小雅·出車》、《小雅·頍弁》及此《車鄰》篇,因此可知“未見君子”句式的使用大緻時間範圍即在春秋前期、春秋後期之間,《春秋·襄公七年》有“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其“未見諸侯”也可為“未見君子”句式提供一個明确的時間基點,故《車鄰》篇的成文時間當即在春秋前期、後期之間。對于《車鄰》篇,毛詩指為秦仲時詩,該說從者最衆,而元代許謙《詩集傳名物鈔》卷四:“《車鄰》、《驷驖》、《小戎》、《終南》、《無衣》,右襄五詩。《車鄰》序以為秦仲,愚竊謂秦仲固嘗為附庸之君,以西戎滅大駱之族,宣王命為大夫,蓋日與戎戰,六年而死,非可樂時也,《詩》語不類,然則《車鄰》實襄公詩爾。”則是認為《車鄰》為秦襄公時詩,此說明代多有從者,如明代梅鼎祚《皇霸文紀》卷七:“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賦《無衣》;襄公遣大夫征戎而勞之,賦《小戎》;襄公伐戎,初命為秦伯,國人榮之,賦《車鄰》;襄公克戎,始取周地,秦人矜之,賦《終南》;襄公始有田囿之事,秦人喜之,賦《驷驖》。”明代何楷《詩經世本古義》:“《車鄰》:秦臣美襄公也。平王初命襄公為秦伯,其臣榮而樂之。(《子貢傳》雲:‘襄公伐戎,初命為秦伯,國人榮之,賦《車鄰》。’按《史記》:‘襄公七年,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骊山下,而襄公将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洛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周以西之地。’玩此詩,乃秦臣所作。)”此外清代吳懋清《毛詩複古錄》卷四:“秦穆公燕飲賓客及群臣,依西山之土音,作歌以侑之。”又另提出《車鄰》為秦穆公時詩,清代陳喬枞《齊詩遺說考》言:“《易林·大畜之離》:‘延陵适魯,觀樂太史。車辚白颠,知秦興起。卒兼其國,一統為主。’《坎之剝》《旅之泰》同。《漢書地理志集注》:‘車辚,美秦仲大有車馬,其詩曰:有車辚辚,有馬白颠。’喬枞謹案:師古所引《車辚》及《四臷》、《小戎》諸詩皆襲舊注齊詩之說,故字多與毛不同。毛詩《車鄰》,《釋文》:‘鄰,本又作辚。’鄰蓋辚之假借,三家今文皆用辚字。”是齊詩以《車鄰》為“秦興”之詩,秦仲、秦襄公、秦穆公皆可說是“秦興”之君,所以如果僅以興秦為标準,三說皆有可能。而如果将前文解析内容分析的“《車鄰》篇的成文時間當即在春秋前期、後期之間”代入,則秦穆公之後多為守成之君,秦仲、秦襄公又皆不符合“春秋前期、後期之間”,秦仲屬西周後期、末期,秦襄公屬西周末期、春秋初期,那麼比較合理的判斷就當是《車鄰》是成文于春秋前期五位秦君中某位時期,即秦武公、秦德公、秦宣公、秦成公、秦穆公五位秦君之一,秦德公、秦成公皆在位時間很短,不大可能被視為興秦之君,故可以考慮的就隻有秦武公、秦宣公、秦穆公三人,《車鄰》中的“君子”當即是指三人中的一人。
整理者注〔二〕:“寺人是命:《毛詩》作「寺人之令」。王引之《經傳釋詞》:「是,猶『之』也。」「令」「命」一字分化。《釋文》:「《韓詩》作『伶』,雲『使伶』。」”甲骨文、西周金文未見“寺人”之稱,故由此也可見《車鄰》很可能是成文于春秋時期。韓詩“伶”字陳喬枞《韓詩遺說考》已言“令、伶蓋古今字”,所以“命”、“令”皆是使義,《詩經·大雅·卷阿》:“維君子命,媚于庶人。”鄭箋:“命,猶使也。”《玉篇·人部》:“伶,使也。” 清代于鬯《香草校書》卷十三:“《秦·車鄰》篇‘未見君子,寺人之令’。鬯案:凡欲相見,當未見時必先有人傳吿,雖降至士亦然,在《禮經》可證,況秦仲固嘗為附庸之君者乎。鄭箋謂欲見國君者,必先令寺人使傳告之,時秦仲又始有此臣,是直謂秦仲向時傳告之臣并無之,将欲見者徑見乎?鄭蓋因《序》言‘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禦之好’而為此說,夫秦僻戎俗,禮樂不備容有之,至于車馬、侍禦何必至是始有?蓋言有者,謂有之于宮中也。此詩蓋秦宮中之詩,實為秦仲妻作。夫婦之間,向時義法脫略,至是夫人朝于君所見居,必由寺人傳告,故曰‘未見君子,寺人之令’,是宮中如有此寺人也。上文雲‘有車鄰鄰,有馬白颠’,謂夫人乘車馬而來見也。向時之來,或止徒步,是宮中始有此車馬也。下章雲‘既見君子,并坐鼓瑟’,三章雲‘既見君子,并坐鼓簧’,謂夫人與君鼓瑟、鼓簧。向時或止有所謂擊甕叩缶而呼嗚嗚者,是宮中始有此瑟簧也。(此當秦俗向無之,不僅宮中然,詩亦指宮中而言。)所謂始有車馬禮樂侍禦之好也,然則非《序》之誤也,鄭讀《序》為誤矣。且曰‘并坐’,苟非其妻,孰有可與君并坐者?又言‘今者不樂,逝者其耋’、‘今者不樂,逝者其亡’,何語之親切一至于此。亦殆非秦之臣下敢為是言。故《秦風》之首《車鄰》,猶《齊風》之首《雞鳴》,皆宮中詩也。”所說除承《毛傳》以《車鄰》為秦仲時詩、言“夫人乘車馬而來見”不确外,餘者所論多是,《車鄰》當是秦君夫人所作之詩,“乘車馬而來”的則當是寺人。
◎阪又(有)喪(桑)〔三〕,溼(濕)又(有)(楊)〔四〕。
整理者注〔三〕:“阪又喪:《毛詩》作「阪有桑」。「阪」,簡文字形左邊「阜」旁稍模糊,下文作「」字。「喪」,讀為「桑」。”雖然《毛傳》抄《爾雅》言“陂者曰阪,下濕曰隰。”但實際上“阪”很可能隻是“山”的衍生字,這一點對比《詩經》其他詩篇中與“隰”對言的詩句即可見,如《秦風·晨風》:“山有苞栎,隰有六駁。……山有苞棣,隰有樹檖。”《邶風·簡兮》:“山有榛,隰有苓。”《唐風·山有樞》:“山有樞,隰有榆。……山有栲,隰有杻。……山有漆,隰有栗。”《鄭風·山有扶蘇》:“山有扶蘇,隰有荷華。……山有喬松,隰有遊龍。”《小雅·四月》:“山有蕨薇,隰有杞桋。”皆是以“山”與“隰”對言,而“阪”、“隰”對言于《詩經》中僅此《車鄰》一例。《詩經·小雅·正月》:“瞻彼阪田,有菀其特。”與之對應,《周禮·地官·山虞》有“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管子·山國軌》有“山田不被,谷十倍。山田以君寄币,振其不贍,未淫失也。”也可見相應于“阪田”有“山田”一詞。桑、楊并舉,又見《詩經·小雅·南山有台》:“南山有桑,北山有楊。”故《南山有台》的成文時間可能與《車鄰》相近。網友斯行之指出:“‘喪’字均應直接釋‘桑’(字表215頁)。”所說是,故整理者注“「喪」,讀為「桑」”實不确。
整理者注〔四〕:“溼又:《毛詩》作「隰有楊」。「溼」,見于《郭店·太一》簡三、簡四。《說文·水部》:「溼,幽濕也。從水,一,所以覆也,覆而有土,故溼也。㬎省聲。」《集韻·緝韻》:「隰,《說文》:『坂下溼也。』或作濕。」王筠《說文句讀》:「今以濕為溼。」下溼之地亦可曰溼。毛傳:「下溼曰隰。」上古音「溼」屬書紐緝部,「隰」屬邪紐緝部,二字音近可通。「」,從「木」,「
」聲,為「楊」之繁體。”“溼”是本字,“隰”、“濕”皆是衍生字,故若括注通假字的本字,則“溼”字當不出括注,如果是括注對應于先秦傳世文獻的常用字,則“溼”字後當括注“隰”。整理者在“溼”後括注“濕”,不知何故。“”字甲骨文、西周金文未見,出土材料則見于清華簡《保訓》、《系年》,春秋晚期《王孫诰鐘》,戰國早期《楚王酓章镈》、《周戈》。《王孫诰鐘》、《楚王酓章镈》、《周戈》皆為明确無疑的楚器,《系年》“”則見于第二章“楚文王以啟于漢”句和第二十三章楚事,這一方面證明筆者《清華簡〈系年〉1~4章解析》所說“清華簡《系年》此章僅記至‘齊襄公會諸侯于首止,殺子眉壽,車轘高之渠彌,改立厲公,鄭以始正’,說明本章原記錄者很可能并不知道齊襄公立鄭厲公之後的史事,這也說明下句‘楚文王以啟漢陽’當是後人補入”的這個判斷,另一方面也說明“”字寫法有典型的春秋後期至戰國前期楚文字特征。既見君子,竝(並)侳(坐)(鼓)簧〔五〕。
整理者注〔五〕:“并侳簧:《毛詩》作「并坐鼓簧」。「侳」,與《包山》簡二三七、《上博七·凡甲》簡一四「侳」同,讀為「坐」。或釋作「佹」,「危」「坐」同源(參程燕《「坐」「跪」同源考》,《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第六四一頁,中華書局二〇一二年)。《說文·人部》:「侳,安也。從人,坐聲。」「」,「鼓」之異體,參前《關雎》注。”王筠《說文解字句讀》:“侳,即坐之累增字,則卧切。”毛詩即是作“坐”,三家詩也不聞有異,不解何以整理者還要言“或釋作「佹」”。關于“并坐鼓簧”句,陳喬枞《齊詩遺說考》已引《易林·鹹之震》:“君子季姬,并坐鼓簧。”同樣的句子又見《易林·兌之夬》,另《易林·既濟之睽》有“四目相望,精近同光,并坐鼓簧。”故不難判斷齊詩說是以“并坐鼓簧”者為君子與季姬,前文解析内容已言,“君子”當即是秦武公、秦宣公、秦穆公三人中的一人,而據《左傳·莊公二十八年》:“晉獻公娶于賈,無子。烝于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史記·秦本紀》:“(穆公)四年,迎婦于晉,晉太子申生姊也。”是秦穆夫人為晉獻公女兒、太子申生的姐姐,雖符合姬姓這個條件,但恐怕不會稱季姬。另據《秦公及王姬鐘》:“公及王姬曰:餘小子,餘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克明又心。”(集成00262)祝中熹先生《秦史求知錄》言:“此‘公’也即作器者究為何人?有出子、武公二說。林劍鳴先生認為即出子,‘王姬’乃其母。據《秦本紀》言,出子五歲即位,十歲被殺,其母可能臨朝理政,故銘文将之與王姬連舉。另外一些學者如李學勤、馬非百、李零等諸位先生,則持武公說。當以武公為是。因為,憲公之後即位者雖為出子,但銘文卻不是一個不滿十歲的小孩子口氣。而且,如王姬乃其母,則不當直稱之為‘王姬’。據《史記》,出子之立,實為大庶長弗忌、威壘、三父等大臣秉權逆施的結果,後來出子又被這幾個權臣所殺。出子是宮廷鬥争的犧牲品,其在位不過是個傀儡,不存在母後臨朝理政的可能。再聯系銘文中器主所炫耀的功業考慮,與武公的時代背景相配比較合理。此外,出子之母乃魯姬子而非王姬,這一點《秦本紀》交代甚明:‘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生出子。’這裡确如林劍鳴先生所說,有個如何斷句的問題,但即使換一種标斷法,也隻能是:‘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生出子。’按前一種标斷,可理解作德公與出子均為庶出,乃魯姬子所生;按後一種标斷,可理解作武公與德公同母,而出子庶出,乃魯姬子所生。不管哪種标斷正确,出子乃魯姬子所生,則是無疑問的。如作器之秦公是武公,則王姬有可能是其夫人,因系王室下嫁諸侯之女,地位比較顯赫,故為銘時特筆言及。作器者夫婦并列出現于銘中,是有例可尋的,如《㝬叔鼎銘》:‘唯王正月初吉乙醜㝬叔、信姬乍寶鼎,其用享于文祖考。欲㝬叔眔信姬其易壽考多宗,永令㝬叔、信姬,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㝬叔與信姬分明是一種夫婦關系。再者,‘餘小子’乃周代王公自謙語,金文習見。此銘中‘餘小子’乃秦公與王姬并列發語的口氣,隻有秦公與王姬系同輩人方合理。故此作器之公與王姬不可能是母子關系。”是《秦公及王姬鐘》很可能即秦武公與其夫人王姬之器,秦武公即位時僅十二歲左右,則其成年後所娶很可能為周室少女,故《易林》所說“君子季姬”非常可能就是秦武公與王姬。秦武公事迹,史載不多,據《史記·秦本紀》:“甯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複共令人賊殺出子。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複立故太子武公。武公元年,伐彭戲氏,至于華山下。居平陽封宮。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滅小虢。……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立其弟德公。”設秦武公十二歲即位,則三年後十五歲正式掌權,“誅三父等而夷三族”可見其行事的果斷,“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滅小虢。”又可見其谥号為“武”所彰顯的武功卓著,因此秦武公被視為興秦之君也是完全适宜的。由此來看,齊詩說所承很可能是來源自先秦詩說,以《車鄰》為興秦之君與夫人之詩。對應于《秦公及王姬鐘》,則此興秦之君很可能就是秦武公,《車鄰》非常可能即是秦武公夫人王姬所作。因秦武公武功卓著,王姬又身份尊貴,故《秦風》置《車鄰》為首篇。若此推測不誤,則《秦風》當即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清代俞樾《群經平議》卷八:“‘左執簧’《君子陽陽·王風》傳曰:‘簧,笙也。’正義曰:‘簧者,笙管之中金薄鐷也。笙必有簧,故以簧表笙,傳以笙、簧一器,故雲‘簧,笙也。’樾謹按:笙不能無簧,而簧不必定施于笙。簧蓋自成一器。《釋名·釋樂器》曰:‘簧,橫也。于管頭橫施于中也。’此謂竽笙中之簧也,又曰:‘以竹鐵作,于口橫鼓之,亦是也。’此自成一器者也。《鹿鳴》篇‘鼓瑟吹笙’、‘吹笙鼓簧’,瑟與笙為二物,則笙與簧亦二物。傳以簧為笙,非也。《文選·長笛賦》注曰:‘大笙謂之簧。’益非古義矣。”“簧”于清代又稱“口琴”,現代稱“口弦”,其形制不一,《易林·坤之夬》:“一簧兩舌,妄言謀訣。”《易林·師之幹》:“一簧兩舌,佞言謂語。”《易林·巽之訟》:“一簧兩舌,佞言谄語。”《潛夫論·浮侈》:“或坐作竹簧,削銳其頭,有傷害之象,傅以蠟蜜,有甘舌之類,皆非吉祥善應。”晉代葛洪《神仙傳》卷八:“王遙者,字伯遼,鄱陽人也……遙有竹箧,長數寸,有一弟子姓錢,随遙數十年,未嘗見遙開之。嘗一夜大雨晦暝,遙使錢以九節杖擔此箧,将錢出,冒雨而行,遙及弟子衣皆不濕,又常有兩炬火導前。約行三十裡許,登小山,入石室,室中先有二人。遙既至,取弟子所擔箧發之,中有五舌竹簧三枚。遙自鼓一枚,以二枚與室中二人,并坐鼓之。良久,遙辭去,收三簧,皆納箧中,使錢擔之。”南北朝庾信《庾子山集·道士步虛詞》:“夏簧三舌響,春鐘九乳鳴。”宋代陳旸《樂書·樂圖論·胡部·八音》:“雅簧:《三禮圖》有雅簧,上下各六,聲韻諧律,亦一時之制也。《潛夫論》曰:‘簧,削銳其頭,有傷害之象,塞蠟蜜,有口舌之類,皆非吉祥善應也。’然則‘巧言如簧’而詩人所以傷讒良,有以也。唐樂圖以線為首尾,直一線,一手貫其紐,一手鼓其線,橫于口中,噓吸成音,直野人之所樂耳。”又《樂書·樂圖論·俗部·八音》:“鐵簧:民間有鐵葉簧,削銳其首,塞以蠟蜜,橫之于口,呼吹成音,豈簧之變體欤?”《清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一:“口琴:《律呂正義後編》曰:‘口琴,以鐵為之,一柄兩股,中設一簧,柄長三分二厘四豪,為太簇二十分之一,股長二寸八分八厘,為姑洗半度,股本相距三分六厘四豪,為黃鐘二十分之一,股末相距七厘二豪,為黃鐘百分之一,簧長與股等,簧末上曲七分二厘九豪,為黃鐘十分之一,簧端點以蠟珠銜股,鼓簧成音。陳旸《樂書》曰:‘《鹿鳴》吹笙鼓簧,乃笙中之簧;《君子陽陽》左執簧,非笙中之簧。今民間有鐵葉簧,削銳其首,塞以蠟蜜,橫之于口,呼吸成音,乃簧之變體。’然則所謂鐵簧,即今之口琴也。”清代錢陳群《香樹齋詩文集詩續集》卷五:“口琴:制如鐵鉗,貫鐵絲其中,銜齒牙間,以指撥絲成聲,宛轉頓挫,有筝琶韻。”清代袁枚《新齊諧》卷二十三:“口琴:崖州人能含細竹,裝弦其上,以手拉之,上下如彈胡琴狀,其聲幽咽,号曰口琴。”皆可略見其形制。
含(今)者不【?二】樂〔六〕,(逝)者亓(其)忘〔七〕。
整理者注〔六〕:“含者不樂:《毛詩》作「今者不樂」。簡文「含」,為「今」之繁文。”虛詞“者”不見于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也不見于《尚書》和《詩經》的《周頌》、《商頌》,這說明虛詞“者”與單用虛詞“乎”的出現時間大緻相近而略早,《尚書》、《周頌》、《商頌》的用語保守性導緻其與中下層用語脫節,所以在《風》、《雅》中已使用的“者”才在《尚書》、《周頌》、《商頌》一無所見,《魯頌》也僅《駉》篇使用了虛詞“者”,《大雅》中僅《卷阿》一見虛詞“者”的使用,與此相對,《小雅》中使用了虛詞“者”的篇章涉及到十四篇,十五國《風》中九國《風》詩使用了虛詞“者”,僅《周南》《衛風》《鄭風》《陳風》《桧風》《曹風》未見用例,筆者曾在《先秦文獻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虛詞篇》分析虛詞“者”約出現于春秋後期,而若具體考慮到各文獻用詞保守性程度的差異,則虛詞“者”的出現時間當調整至春秋前期。以此緣故《秦風·車鄰》篇的成文時間當不早于春秋前期,對應前文解析内容所言“《秦風》當即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
整理者注〔七〕:“者亓忘:《毛詩》作「逝者其亡」。「」,從「辵」,「」聲,即「逝」。從「」聲之字,見《郭店·老甲》簡二二「大曰〓曰」,今本《老子》作「大曰逝,逝曰遠」。”甲骨文、西周金文未見“逝”字,《方言》卷一:“逝,秦晉語也。徂,齊語也。适,宋魯語也。往,凡語也。”是以“逝”為方音字,回溯至春秋時期,《詩經》的《頌》部分未見“逝”字用例,《秦風》、《魏風》、《唐風》皆有用例符合“秦晉語”說,但《大雅》、《小雅》、《邶風》、《陳風》也有用例則和“秦晉語”不相吻合。《尚書》中“逝”字見于《大诰》,筆者《先秦文獻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實詞篇(一)》曾分析《大诰》約成文于春秋初期前段,故“逝”字很可能即出現在這個時段。由用詞地域來看,該詞很可能是諸夏舊音的遺存,所以使用範圍才以洛邑為中心,旁及晉、秦、陳、衛。《詩經·唐風·蟋蟀》有“今我不樂”句類似于《車鄰》的“今者不樂”,雖然二者句義不同,但形式上的相近是明顯的,清華簡《耆夜》則有對《蟋蟀》的改寫内容,筆者在《清華簡九篇九簡解析》中已提到:“《耆夜》記載的周公所作《蟋蟀》一詩的内容,明顯可見是對《詩經·唐風·蟋蟀》的一種模仿和改寫,故不難知道《耆夜》一篇必作于《詩經·唐風·蟋蟀》之後。”在《清華簡〈耆夜〉解析》中也已提到:“綜合分析的話,清華簡《耆夜》篇當屬于春秋後期早中段左右成文的作品。”既然《耆夜》晚于《唐風·蟋蟀》,則因此不難知道,《唐風·蟋蟀》當成文于春秋前期至春秋後期早段左右,這也就印證了有類似句式的《秦風·車鄰》的成文時間,就如筆者前文解析内容所言,“《車鄰》非常可能即是秦武公夫人王姬所作。因秦武公武功卓著,王姬又身份尊貴,故《秦風》置《車鄰》為首篇。若此推測不誤,則《秦風》當即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
◎(坂)又(有)厀(漆)〔八〕,溼(濕)又(有)栗〔九〕。
整理者注〔八〕:“又厀:《毛詩》作「阪有漆」。,從「土」,「反」聲,見于曾侯乙鐘,「阪」之異體。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阜部》:「阪,或作坂。」《上博三·周》簡五〇「䲨漸于?」,馬王堆帛書《周易》作「鴻漸于坂」。「厀」,從「卩」,「桼」(「漆」之初文)聲。「厀」字又見于《信陽》簡二〇二、《包山》簡二五三等。「厀」「漆」諧聲可通。”前文已引《詩經·唐風·山有樞》:“山有漆,隰有栗。”其以“漆”、“栗”并舉與《車鄰》此處同,僅有的差别隻是“山”、“阪”之别的,《山有樞》後文“何不日鼓瑟?且以喜樂,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也頗可與“并坐鼓瑟。今者不樂,逝者其實”對觀,所以《山有樞》的成文時間也當是與《車鄰》相近的。
整理者注〔九〕:“溼又栗:《毛詩》作「隰有栗」。”秦地富産栗,典籍多載,如《史記·貨殖列傳》:“燕、秦千樹栗……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初學記》卷二十八引《詩義疏》曰:“栗五方皆有,周秦吳揚特饒。”
既見君子,竝(並)侳(坐)(鼓)瑟〔一〇〕。
整理者注〔一〇〕:“并侳瑟:《毛詩》作「并坐鼓瑟」。「瑟」,見于《上博一·孔》簡一四。”前引于鬯《香草校書》已言“苟非其妻,孰有可與君并坐者?”所設問雖然略嫌極端,君臣并坐也不是全無可能,但并坐且一起彈奏簧、瑟作樂,則确實是更适合夫妻或情侶、朋友這樣的生活情境,晉代王嘉《拾遺記》卷一:“帝子與皇娥并坐撫桐峰梓瑟,皇娥倚瑟而清歌曰:‘天清地曠浩茫茫,萬象回薄化無方。涵天蕩蕩望滄滄,乘桴輕漾着日傍。當其何所至窮桑,心知和樂悅未央。’白帝子答歌:‘四維八埏眇難極,驅光逐影窮水域。璇宮夜靜當軒織。桐峰文梓千尋直,伐梓作器成琴瑟。清歌流暢樂難極,滄湄海浦來栖息。’”所記白帝之子與皇娥并坐撫瑟事,正可與《車鄰》此處“既見君子,并坐鼓瑟”對觀。琴、瑟這樣的絲弦樂器,甲骨文、西周金文未見,春秋之前也未見考古出土,其流行當是始于春秋時期,此點可參看筆者《清華簡〈周公之琴舞〉解析》的相關論述,故由此也可推知《車鄰》篇當是春秋詩篇。
今者不樂,(逝)者亓(其)(實)〔一一〕。
整理者注〔一一〕:“者亓實:《毛詩》作「逝者其耋」。「實」,即「實」字。上古音「實」屬船紐質部,「耋」屬定紐質部,二字音近可通。《郭店·六德》簡二七:「?(疏)斬布實丈,為父也。」裘錫圭:「『布實丈』當讀為『布绖,杖』。『實』『绖』,古音相近。」(參《郭店楚墓竹簡》第一八九頁,文物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對于“今者不樂,逝者其耋”句,鄭箋:“今者不于此君之朝自樂,謂仕焉。而去仕他國,其徒自使老,言将後寵祿也。”孔疏:“逝訓為往,故知逝者謂去仕他國。今得明君之朝,不仕而去,是其徒自使老。言将後寵祿,謂年歲晚莫,不堪仕進,在寵祿之後也。”将“今者”、“逝者”對應于“仕”與“去仕”,明顯不辭,宋代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十二:“範氏曰:‘今者不樂,恐失時也。’李氏曰:‘逝者與日月逝矣之逝同,皆言其歲月之往。’”所說本是,但宋代範處義《詩補傳》卷十一:“及今不能為樂,過此以往則老且死矣。蓋喜之之甚,欲其君及時自虞樂也。”解“逝者”為“過此以往”,清代俞樾《群經平議》繼承此說言:“逝者對今者言,今者謂此日,逝者謂他日也。逝,往也。猶言過此以往也。箋以為去仕他國,毛傳殊無此義。”現代解詩多從此說,實誤。“逝”固然可訓為“往”,但先秦的“往者”在時間範疇上基本皆是指已經經曆的,也即過去,而不是尚未經曆的,并沒有未來義,先秦表未來義是稱“來者”而非“往者”、“逝者”,《墨子·魯問》:“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楚辭·遠遊》:“往者餘弗及兮,來者吾不聞。”《呂氏春秋·聽言》:“周書曰:往者不可及,來者不可待。”《大戴禮記·曾子立事》:“來者不豫,往者不慎也。”《禮記·儒行》:“往者不悔,來者不豫。”《論語·微子》:“往者不可谏,來者猶可追。”皆可證,所以《車鄰》的“逝者”不會是“過此以往”義,而隻是指流逝的時間本身。安大簡“逝者其忘”的“忘”當如毛詩讀為“亡”,如鄭箋訓為“喪棄”。“逝者其實”的“實”與《毛詩》“逝者其耋”的“耋”皆當訓為廢棄,耋、臷、替并通,《說文解字·并部》:“?,廢,一偏下也。從并白聲。暜,或從曰。㬱,或從兟從曰。”徐铉注:“今俗作替,非是。”《集韻·屑韻》:“臷,替也。……耊耋、臷,《說文》:‘年八十曰耊’,或不省,亦作臷。”《莊子·讓王》:“左手攫之則右手廢,右手攫之則左手廢。”《釋文》:“廢,李雲:棄也。”實、寔相通,《詩經·大雅·韓奕》:“實墉實壑,實畝實藉。”鄭箋:“實當作寔,趙、魏之東,實、寔同聲。”《周易·坎卦》:“上六:系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兇。”《釋文》:“寘,之豉反,置也,注同。劉作示,言衆議于九棘之下也。《子夏傳》作湜,姚作寔。寔,置也。張作置。”《國語·周語中》:“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韋昭注:“置,廢也。”《廣韻·寘韻》:“寘,廢也。”以此故,“逝者其忘”、“逝者其實”皆猶言廢棄時光。
《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一)》第99頁,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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