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占疾病以世爻為本人,以官鬼為病症,以子孫為醫藥、醫療手段,以妻财為飲食狀況。
一、用神宜旺相,不宜休囚衰弱;
二、用神宜生扶,不宜受克;
三、近病逢沖則愈,逢合則兇;遠病逢沖則死,逢合則安。
四、用神化官鬼或官鬼化用神,皆為大兇之兆(測夫病除外)。
自測疾病上
(一)六親持世章
子孫持世者,為有利治病之象,若旺相,不被刑沖克害,則用藥即可痊愈。
官鬼持世者,為不利治病之象,不論旺相休囚,皆主病情纏綿,久治難愈,逢子孫旺相時,病可好轉。但日後會宿病複發,終是難以去除病根。
父母持世者,為不利治病之象,因父母克子孫,子孫為醫為藥,故測病遇之,不論旺相休囚,都是用藥無效,醫療效果不佳,病難治愈之象。
妻财持世者,财為飲食,多因飲食方面而引起的疾病。
兄弟持世者,兄弟克财,因食而疾,或飲食必減。
世爻旬空者,為自己不想求醫。
(二)官鬼臨居章
自測病以官鬼為病症,旺相者病必重,衰弱者病必輕。若安靜則可安卧靜養,若發動者則是躁動不安。
(1)以官鬼所臨之五行判定病症
官鬼臨金者,為呼吸系統及風濕類疾病。
官鬼臨木者,為肝膽方面的疾病。
官鬼為水者,為腎功能及生殖泌尿系統的疾病。
官鬼為火者,為心血管循環系統的疾病。
官鬼為土者,為脾胃消化方面的疾病。
(2)以官鬼所居之卦判定病症
官鬼居乾卦者,為頭部的疾病。
官鬼居兌卦者,為口腔、咽喉部位的疾病。
官鬼居離卦者,為目疾或心血管系統的疾病。
官鬼居震卦者,為足部或肝膽方面的疾病。
官鬼居巽卦者,為股部的疾病。
官鬼居坎卦者,為耳疾或腎髒疾病。
官鬼居艮卦者,為手部或脾髒疾病。
官鬼居坤卦者,為腹部胃部疾病。
(3)以官鬼所臨之六神判定病症
官鬼臨青龍者,為飲酒縱欲過度、虛弱無力之症。
官鬼臨朱雀者,為言語狂亂、身熱面赤之症。
官鬼臨勾陳者,為消化系統之疾病。
官鬼臨螣蛇者,為夜生怪夢、心神不安之症。若官鬼屬木克世者又有自缢之象。
官鬼臨白虎者,為傷筋斷骨、跌打損傷之症;女子為血崩、血暈之症。
官鬼臨玄武者,為縱欲過度,陰虛、憂郁等症。
(4)以官鬼所在爻位判定病症
官鬼在初爻,為足部疾病。
官鬼在二爻,為腿股疾病。
官鬼在三爻,為腰腹部位的疾病。
官鬼在四爻,為上腹部位的疾病。
官鬼在五爻,為胸腔部位的疾病,如官鬼為戌土,主呼吸疾病。
官鬼在上爻,為頭部的疾病。
(5)官鬼不上卦,以伏于何爻之下斷
測疾病者,官鬼不可不上卦。官鬼若不上卦,則疾病不好檢查,難以診斷,當然也就難以治愈。
官鬼伏于世爻之下,必是舊病複發。是何病?用上述判斷病症方法參斷。程度如何,可依官鬼的旺衰而斷(以下同此)。
官鬼伏于妻财之下,必是飲食失調而緻病。
官鬼伏于子孫之下,必是飲酒、縱欲過度,或冬穿過暖、夏卧過涼,或滋補過量等所緻的疾病。
官鬼伏于父母之下,必是勞力傷神,或衣服寒暖失時所緻的疾病。
官鬼伏于兄弟之下,必是賭博負氣、口舌争執及食欲不振而緻病。
(6)以官鬼狀态觀病情
官鬼臨日辰旺相者,為突發之急病。
官鬼臨月建旺相者,為病情較長,已有月餘。
官鬼兩重夾世爻者,病情必重,為大兇之兆。
官鬼若發動于本宮者,為發病之初即知病症。
官鬼若發動于他宮,且本宮無官鬼者,為早有病竈潛伏于身而不知曉,現症狀已明現方才知覺。
官鬼化進神、化長生者,為病情逐漸加重;化退、化空、化破、化絕、化回頭克,為病情逐漸減輕。
官鬼為休囚死絕者,其病情必輕;若遇日辰或動爻生扶,則其病必又加重;官鬼得妻财生者,必是因貪飲、貪食或貪戀性事而導緻病情加重。
官鬼發動者,皆是病情嚴重之兆;若得日辰或動爻沖之,謂沖散,則是雖然病情嚴重,但必能有救,不至于死;若官鬼發動,無日辰或動爻沖之,卻被日辰或動爻合住或克制,也是有驚無險、病情有治之兆。
(7)官鬼發動沖克諸爻可發現病症(亦應綜合判斷)
官鬼沖克初爻者,為足部有傷病。
官鬼沖克二爻者,為腿股有疾。
官鬼沖克三爻者,為腰部及下腹有疾。
官鬼沖克四爻者,為上腹部位有疾。
官鬼沖克五爻者,為胸腔部位有疾。
官鬼沖克上爻者,為頭部有疾。
(三)子孫爻斷章
測疾病者,以子孫為醫藥、醫療手段。
宜旺相,不宜休囚死絕;
若有日辰、動爻生扶就更為有利,必是有名醫、良藥,其病必愈;
若被刑沖克害,則為不吉之兆,不是藥不對症,就是庸醫誤人。
子孫以一現為善,若多重出現者,則有用藥不專一或有病亂投醫之象。
子孫旺相,官鬼休囚衰弱者,必是藥效顯著,疾患将迅速治除。
子孫休囚衰弱,官鬼旺相者,必是病情嚴重用藥量輕,雖經治療卻無明顯效果。
子孫化進神者,必是增加了用藥劑量,或改用了療效更好的藥物,或用了進一步的治療方法而使改善了治療效果。
子孫化伏吟或化退神者,必是藥效甚微或根本就沒有效果。
子孫化官鬼者,必是用藥不對症,反而加重了病情。
子孫化父母者,必是用藥沒有效果,或根本就沒有有效的醫藥和醫治方法。
子孫化妻财者,必是因為飲食不當影響了藥效,導緻疾病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
子孫化兄弟者,必是用藥的效果比較理想,但同時會産生副作用,也會導緻食欲減退。
子孫被父母發動克制者,為用藥不奏效;若日辰或動爻沖開或合住父母,則需增大用藥劑量,其病尚可能治。
子孫旬空者,求醫問藥已是徒勞;但若同時官鬼也旬空,卻可以不治自愈而不必服藥。
(四)妻财爻斷章
測疾病者,以妻财為飲食。
若不上卦,必是食欲減退,不思飲食;
若遇旬空,已是難進飲食。
妻财宜靜不宜動,若動于卦中,必主不吐則瀉。
妻财在上卦動者,是嘔吐;
在下卦動者,是腹瀉;
上下俱動者,是上吐下瀉。
若逢日辰或動爻合住,則是欲吐吐不出,欲瀉不能瀉。
妻财與官鬼同動者,已是病入膏肓,難以救治,縱有名醫良藥,也是枉然。
六親疾病下
代測他人病的方法與自測病的方法總體上是一緻的,所不同的就是用神的取法:自測病是以世爻為用神;代測他人病則按六親取用神。即:
測父母病取父母爻為用神;
測子女病取子孫爻為用神;
測妻子病取妻财爻為用神;
測丈夫病取官鬼爻為用神;
測兄弟姐妹病取兄弟爻為用神。
代占他人之病也以官鬼為病症,以子孫為醫藥、醫療手段,妻财為飲食。
這裡涉及到了一個問題,就是在測夫病時應以官鬼爻為用神,測父母時應以官鬼爻為原神,可是官鬼又為病症,這就使得判斷無所适從。
(五)六親疾病章
(1)測丈夫病
以官鬼爻為用神,但應安靜有氣,不宜發動。
若妻财發動相生者,亦為吉兆;
若子孫持世,則有為兇兆;
官鬼不上卦或旬空者,都是夫病難診難醫之象;
官鬼有氣,子孫旺相安靜者,是為吉兆;
但子孫若發動則非吉兆;
若官鬼動化子孫者,也非吉兆;
父母旺相發動者,其夫必病情嚴重,亦無良藥可醫。
(2)測父母病
以父母爻為用神,以官鬼爻為原神,都應旺相,不宜休囚空破。
若官鬼在卦中發動或臨日月,皆為吉兆;
但若父母化官鬼,雖為回頭生,但其象卻是用神化官鬼,乃為兇兆(切記:凡測病遇用神化官鬼,或官鬼化用神,及用神化回頭克者,皆為兇兆);
妻财旺相發動者,為發病急,病情重;
兄弟旺相發動者,為病情較長,已無良藥可醫,亦為兇兆。
(3)測妻子病
以妻财爻為用神,以子孫爻為原神。忌兄弟持世,子孫宜動,但妻财不宜動,皆以旺相為佳。
官鬼若發動,或妻财化出官鬼,皆為兇兆,都是病情嚴重,且有生命之危;
兄弟若發動,或妻财化出兄弟,皆為兇兆,必有生命之危;
父母若發動者,必是醫療條件差,用藥沒有效果,疾病得不到有效的治療。
(4)測子女病
以子孫爻為用神,以兄弟爻為原神,皆宜旺相。
若兄弟發動生子孫,或子孫化兄弟者,皆為病情好轉,即将治愈之兆;
父母發動,或子孫化出父母,皆為病情嚴重,有生命之危;
若兄弟同時發動則可有救;
妻财發動或子孫化妻财者,必病情長,身體虛弱,長期醫治亦無明顯好轉;
妻财和官鬼若同時發動者,必是病情嚴重,已無可救藥;
子孫發動化官鬼或官鬼發動化子孫者,是為大兇之象,多是必死無疑。
(5)測兄弟病
以兄弟爻為用神,以父母爻為原神,宜旺相不宜休囚衰弱。
父母發動,或兄弟動化父母者,皆為疾病得治、身體康複之象;
官鬼發動,或兄弟化官鬼,或官鬼化出兄弟者,皆為病情嚴重,有生命之危;
官鬼與妻财同動者,為已患不治之症,尋醫問藥已是枉然;
子孫雖可克制官鬼,但若發動必洩兄弟之氣,故子孫不宜發動,否則必是病情加重,難以治愈。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