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的質量問題,關乎每一個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生産合格的産品,履行達标服務,這是廠家對消費者的最基本的承諾與保障。
在電動兩輪車領域,作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離不開的代步工具,電動車的作用非同小可,早已成為老百姓工作代步,購物買菜的好幫手。
這也使得一款高品質的電動車對老百姓的生活有着極大的幫助作用,但是在實際的消費過程中,電動車時常出現質量問題,導緻消費者權益受損。
日前天津市監局公布了2020年最新的電動自行車抽查情況,抽查88家生産企業的88批次産品,其中14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15.9%。
從名單中所曝光的不合格電動車品牌涉及:綠源、綠駒、小島、陽光黑馬、津小神牛、奧斯、雷瑪等品牌産品。
從不合格電動車所曝光的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不合格項目涉及照明、反射器、車速限值、鞍座水平位置、車速提示音、導線布線安裝、短路保護、腳蹬間隙等項目。
從今年陸續曝光的電動自行車質量不合格品牌項目來看,主要集中在車速限制、車速提示音、腳蹬騎行裝置、短路保護等項目。
1、車速限值:電動自行車最高限速25km/h
由于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其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km/h,與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在時速上有着明确的區别。
之所以設置這個時速,主要處于過快車速影響出行安全的考慮,因此出廠必備防篡改的要求。
該項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車速超過25km/h,防篡改不符合要求。
2、車速提示音:超過15km/h有提示音
車速提示音的作用是提醒駕駛者遵守交規,确保非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不大于15km/h。
騎行者注意自身的行駛速度和提醒路人有電動自行車通過,同時提醒騎行者應遵守交通安全法,确保非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不大于15km/h。若提示音過小或車速達到15km/h時未持續發出提示音,則不能起到有效的提醒作用,易造成碰撞事故。
該項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車速超過25km/h,防篡改不符合要求。
3、腳踏騎行能力(鞍座水平位置)
電動自行車根據新國标要求出廠是必備腳踏裝置,并且座椅也有固定的位置,一旦不達标不僅會影響騎行舒适性,還會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該項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車架結構設計不合理,鞍座前端超過中軸中心線。
4、短路保護
根據新國标電動車的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防短路的保護裝置,防止電動車在充放電過程中,因發生意外無法切斷回路中過大電流,易造成燒毀電路、起火自燃的情況。
該項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未按标準要求在充電線路中安裝短路保護裝置或安裝的短路保護裝置與明示的規格、參數不一緻。
小辣椒總結
希望各大電動車廠家能從源頭控制住産品的合格率,真正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針對不合格的産品品牌,你會購買嗎?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電動車小辣椒歡迎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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