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市教育局印發《蕪湖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實施方案》,明确2023年度體育中考時間,市區考試暫定于4月9日至4月15日進行,全市考試原則上安排在2023年5月初之前完成。
據了解,2023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由市教育局協調統籌。凡符合中考報名條件、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的應屆、曆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由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教育文體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
考試時間:
全市考試原則上安排在2023年5月初之前完成。市區考試暫定于4月9日至4月15日進行(考試時間如有變化,屆時以通知為準),如遇高溫預警或下雨等特殊情況停考,則當天考試學校的考試時間重新安排,考試時間不順延。
市區緩考考生集中補考時間:5月7日。
考試地點:
蕪湖市一中(鏡湖區、鸠江區、經開區區屬學校)、蕪湖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市直屬學校、弋江區和三山經開區區屬學校)。如有變化,屆時以通知為準。
免考和緩考的規定
(1)我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關于考生免考和緩考的規定,詳見《蕪湖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工作的通知》(蕪教體衛藝【2023】1号)文件。
(2)凡免考和緩考考生,應按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已被批準免考的學生不得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其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經批準同意緩考的考生,由當地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領導機構規定時間,集中組織補考,補考僅限一次。市區緩考集中補考時間為5月7日。補考期間,仍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辦理免考手續,其成績按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總分值的60%(36分)計入總分。
(3)考試過程中,考生若意外受傷終止考試的(須經考試現場裁判、醫生确認簽字),已考過的項目成績有效,未完成項目的成績按該單項成績的60%(18分)認定該單項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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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資訊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3年蕪湖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報名工作也相應開啟。
▍記者:周一平整理
▍編輯:葉荔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