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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一斤是十六兩,清代一兩比一盎司多十克

清代一斤是十六兩,清代一兩比一盎司多十克,這樣可以換算賠款是多少。
一斤等于十六兩,是從秦始皇統一度量衡開始各個朝代都沿襲的衡量規則,直到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才實行的十進制的斤兩換算規則。
古代人使用的稱重工具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鬥七星、南鬥六星和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其主要是為了告誡買賣人要誠實守信,否則“短一兩無福,少二兩少祿,缺三兩折壽”等。
雖然古代一斤是十六兩,但每個朝代一兩的實際重量并不一緻,唐至清代:一斤相當于596.82克,一兩等于37.3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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