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脈微、手足厥冷,屬于四逆湯證,煩躁,類似于通脈四逆湯的陰盛格陽,是一個假熱證、假陽證,同時病情危重,考慮格拒,真寒假熱,可給予通脈四逆湯治療。艾灸也有溫陽作用,灸厥陰,厥不還,依然四逆、休克,病情重,故曰死。提示我們對于陰證的時候,也可适當輔助艾灸的方法,如關元等。
344.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下利、厥逆,屬于四逆湯證。發熱的同時伴有四逆湯證,即使有表,也要舍表救裡,先四逆湯救裡。若不是表證的發熱,則屬于陰盛格陽,發熱、躁不得卧者,可給予通脈四逆加豬膽湯。類似于上條第343條。病情危重,故曰死。
345.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本條同上條,下利至甚,厥不止,也是下利脫水導緻休克,病情危重,故曰死。此時的發熱,如果是表證,當舍表救裡,用通脈四逆湯。如不是表證的發熱,當屬于陰盛格陽,陽氣外越所緻,用通脈四逆加豬膽湯。
348.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發熱、厥、下利,同第345條,屬于四逆湯證。當用四逆湯或通脈四逆湯。如果存在格拒,用通脈四逆加豬膽湯。
346.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六七日,本不下利,說明裡證尚可。發熱而利,出現了裡證,此時汗出不止,類似于下利不止,都是陽氣、津液丢失,說明機體功能沉衰,屬于陽虛自汗的重症,屬于脫證,故曰死,當舍表救裡,用四逆湯加生龍骨生牡蛎。有陰無陽故也,當為後人解釋,屬于陰陽離決,無陽,陽已外脫。
津液是陽氣的載體,所以傷寒論中很多地方說此無陽也,其實就是此無津液也。因為津液沒有了,陽氣自然就沒有了。本條的患者,一方面是利,一方面是汗出不止,都說明陽氣津液脫失,陷入陰證,病情危重,故曰死。
347.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不結胸,說明這個患者可能經過誤下,但沒有出現結胸。隻是腹濡,腹部濡軟,沒有實邪,脈虛、複厥者,屬于虛證、陰證。屬于太陰病,不可下,下之傷陽氣傷津液,故曰下之死。
本條屬于陰證,存在脈虛、厥逆,脈虛說明氣血不足,厥也是氣血不能達于四末所緻,故曰此亡血,即血虛津液虛的意思。亡血亡津液,故曰不可下,下之死。如
太陰病提綱條文273.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鞕。也是強調不可下之,下之,必胸下結鞕。
隻不過 本條的虛證更重,故曰下之死。
362.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即脈微欲絕,屬于通脈四逆湯證,類似于第343條,給與灸法溫陽,灸之不溫,依然無脈,反而微喘,屬于氣脫的表現,在陰證的危重症基礎上,見到汗、下利、喘,都是陽氣外脫的表現,說明病情危重,故曰死。第343條是灸厥陰。厥不還者,死。本條是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343.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368.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下利、脈絕、手足厥冷,也是四逆湯證。如果經過治療,如灸之、服四逆湯等,脈還、手足溫,說明陽氣津液恢複,則生。如果脈不還、依然手足厥冷,說明治療效果不好,病情危重,故曰死。
369.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下利日十餘行,脫水,津液陽氣丢失,陷入于陰證的四逆湯,當伴有手足厥逆、脈微欲絕,當給予四逆湯或通脈四逆湯。
脈實者、死,說明不是一個真正的實脈。如果是真的脈實,這是一個實證、陽證,屬于陽明病的下利日十餘行,不當死。如果是一個陽證的下利,是不會突然病情進展而死亡的。
所以本條的脈反實,當浮取實,沉取無根,陽氣浮越,病情危重,故曰死。
結合第278條,也是下利日十餘行,“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是陽氣來複,脈當弱,但有根。和本條并看,分别屬于正氣的虛實的情況,一個死,一個痊愈。
278.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上述9條,涉及到死證,其實可以發現,真正死證,往往陽氣虛脫,屬于太陰病範疇,輕者四逆湯,重則通脈四逆湯,格拒證考慮通脈四逆加豬膽湯。這個時候,即使有表,也要舍表救裡。越是危重症,辨别陰陽越重要。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