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為體,變化為用,陰陽不測為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神用無方,天運無窮,玄遠莫測,故“在天為玄”。
但為什麼說“在人為道”呢?“道”不是獨立特行、不依賴于人而存在的嗎?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講:“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既然如此,鬼臾區和岐伯何以将“道”專屬于人,說“在人為道”呢?
我們最好還是從“道”字的前身“行”字說起吧。
一、“行”與“道”字的構形義與隐喻義
“道”字脫胎于“行”字,甲骨文“行”字象形“亞”字形去掉四端指示符号的十字形交叉路口,或為甲骨文“甲”的平面化,其為道路之本義,但見物而不見人;甲骨文“道”字則在“行”字的基礎上添加了面向東方陽氣始生方位行走之人的指示符号,物人一體,既見物又見人。如下“行”和“道”對比圖所示:
由“行”和“道”的甲骨文構形字可知,“道”乃寬暢平坦之通衢大路,非“徑”之小路、邪路,如《易經·履卦·九二》講:“履道坦坦”,天澤履卦亦有君子之象,其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君子行不由徑而行履于大道,這一點典型反映于《詩經·小雅·大東》中,“大東”即“遠東”,周公在鎬京和洛陽之間修築了一條寬坦大路,世稱“周道”,詩中有言:“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周道平坦如磨砺,順直如箭矢,周道惟為“君子”所履,而為“小人”所視,“小人”是不能踩踏乃至行走于周道之上的,隻好行走于“徑”。
再如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三章》講:“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徑。”施通“行于邪路”之迤,老子的“大道”原型即是“周道”。聰明睿智如老子者,尚欲介然有知而行于周道之大道,尚且“畏”之,更何況小人呢?“大道甚夷”,“夷”為平坦之義,大道寬暢而平坦,乃君子所行之道,小人或民豈非不願行走于上?“而民好徑”,小人并非“喜好”走“徑”之小路、邪路,而是大道不讓他走,他也不敢走,故而“隻好”行走于小徑了。
久而久之,行走于“道”就成為了君子身份、身位的象征,而行走于“徑”則成了小人身份、身位的象征,孔子在《論語·雍也》中告誡子夏說:“汝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其弟子子遊(言偃)尊奉孔子的君子之道,向孔子評價澹台滅明時說:“有澹台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于偃之室也。”行由于徑則為“小人”,行由于道則為“君子”。
道徑、君子小人之别,凸顯“道”之大與遠,是以老子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言為心聲地說:“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明乎此,參詳“在人為道”一語也就有了事實和理論依據了。
二、神用“在人為道”
“道”字本義乃指人行立于通衢大道之中央,道不遠人,遠人則不成道。
陰陽變化之“神用”雖然玄妙莫測,萬在而無方,但人立天地之中,參贊天地之化育,乃萬物之中至秀至靈者,如周敦頤《太極圖說》所謂:“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唯人也得其秀而最靈。”
生而神靈、長而敦敏如黃帝者之“大人”,倘若能做到如《易經·系辭下》所謂的“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那樣,則能發現陰陽變化“神用無方”之有方,有方斯有序,有序斯有道。
猶如鎬京和洛陽之間,雖山高水遠、行阻且長,但周公能于荊棘叢生、山林密布、嶺阻水隔等莽蒼無序之中發現有蘊含可修遠東如砥如矢“大道”之勢,并從可能性變成了現實性,這就實現了從無方到有方的轉變。從“能近取譬”的角度講,陰陽變化之“神用”雖玄妙無方,但終究有迹可循,聰明睿知、神武秀靈之“大人”,探赜索隐,鈎深緻遠,極往知來,定會發現日月所會之十二辰、日月所躔之赤道、日躔之黃道、月躔之白道,等等,不一而足,總稱為“道”,是以《論語·衛靈公》孔子講:“人能弘道 非道弘人。”即是此謂。
太虛廖郭、陰陽不測、神用無方之際,“大道”隐而不顯,群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時有“大人”者出,探赜索隐,條分縷析,“大道”顯而不隐,是謂“在人為道”。
“人”非泛泛而謂,乃特指“大人”、“聖人”等秀靈卓異者,“道”亦非羊腸小道、邪門歪道之謂,乃是特指通衢康莊之“大道”。
“大道”之大者,莫大于“一陰一陽之謂道”,甲骨文“道”字以十字交叉大路口“行”字為基,這是從現象的角度來講的,究其本質,陰陽為體,陰陽互根是本;變化為用,十字路口之象形為标。甲骨文的“行”字實際上乃是對“一陰一陽之謂道”的隐喻式呈現。
寂兮廖兮之道,雖道法自然,但卻隐而不顯,甲骨文“行”字中央站立一人,“道”方顯而不隐。
“在人為道”,大人卓立,大道顯現,是以明代心學大師王陽明在《傳習錄》中講:“我的靈明就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他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鬼神沒有我的靈明,誰去辨他吉兇災祥?”我心光明,大道端顯,雖然他說的有點唯心和絕對,但也不失為神用“在人為道”的絕妙注腳。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參詳完畢,明日繼續參詳“在地為化”。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