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藝耕 /文
一、新郎新娘命中的嫁娶用神
選擇嫁娶日課,首先應先弄清楚新郎新娘雙方命中的嫁娶用神,然後再來選擇日課。所選擇日課四柱中的日、時柱應生合嫁娶用神,不能沖克嫁娶用神。所謂的嫁娶用神,就是男命的妻星(正财)和天官(正官);而女命則取夫星(正官)和天嗣(食神)為用神。用神的起法均以當事人雙方的出生年幹為起例:
1)、男命用神和忌用日辰表: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妻星 |
己巳 |
戊寅 |
辛卯 |
庚戌 |
癸亥 |
壬申 |
乙酉 |
甲午 |
丁未 |
丙辰 |
沖妻星 |
乙亥 |
甲申 |
丁酉 |
丙辰 |
己巳 |
戊寅 |
辛卯 |
庚子 |
癸醜 |
壬戌 |
天官 |
辛未 |
庚辰 |
癸巳 |
壬寅 |
乙卯 |
甲戌 |
丁亥 |
丙申 |
己酉 |
戊午 |
沖天官 |
丁醜 |
丙戌 |
己亥 |
戊申 |
辛酉 |
庚辰 |
癸巳 |
壬寅 |
乙卯 |
甲子 |
例:某男生于甲子年,他的妻星是己巳,天官是辛未。那麼在他的結婚日課中,就不應選擇沖妻星的“乙亥”和沖天官的“丁醜”。特别是在日課的日時兩柱不能出現“乙亥”和“丁醜”。女仿此。
2)女命用神和忌用日辰表: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夫星 |
辛未 |
庚辰 |
癸巳 |
壬寅 |
乙卯 |
甲戌 |
丁亥 |
丙申 |
己酉 |
戊午 |
沖夫星 |
丁醜 |
丙戌 |
己亥 |
戊申 |
辛酉 |
庚辰 |
癸巳 |
壬寅 |
乙卯 |
甲子 |
天嗣 |
丙寅 |
丁亥 |
戊戌 |
己酉 |
庚申 |
辛未 |
壬午 |
癸巳 |
甲辰 |
乙卯 |
沖天嗣 |
壬申 |
癸巳 |
甲辰 |
乙卯 |
丙寅 |
丁醜 |
戊子 |
丁亥 |
庚戌 |
辛酉 |
日課中的子星是相當重要的,子星就是女命中的天嗣,一定不能受沖克。是課中的食神(即日課中的子星)也很重要,它也不能休、囚、死、絕,也要生旺有氣,才能旺子息。反之,則無或難養。在選擇嫁娶日課時應雙重考慮,特别是日課四柱中的财星、子息星(食、傷)一定要生旺,在日幹生旺的條件下,妻子、兒女日後才平安,才有出息。如果日課中的财星、子息星休、囚、死、絕,入墓庫、受沖克,以後妻、兒易有災。所以,選擇嫁娶日課,應以日課四柱的嫁娶用神為主,以及男女命配合日課四柱的嫁娶用神為次,日課本身的用神與男女命的嫁娶用神都同步,這才是最好的嫁娶日課。
二、結婚年份的選擇
結婚年份要選擇男女命大利的年份,忌結婚流年與年命天克地沖,忌流年太歲與年命相刑、相害、相刃,特别忌結婚流年與命局構成三刑。除此以外,還特别忌用男婚、女婚兇年,即男厄、女産兇年。
男婚、女婚兇年,又稱男厄、女産兇年,用之,男主多疾厄,女主多産厄,男婚、女婚兇年,是以男、女命的生年的年支而論。
男婚女婚兇年表
年 支 |
子 |
醜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男 婚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子 |
醜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女 婚 |
卯 |
寅 |
醜 |
子 |
亥 |
戌 |
酉 |
申 |
未 |
午 |
巳 |
辰 |
例:出生于子年的男命用未年結婚;出生于子年的女命用卯年結婚,即為犯男婚、女婚(男厄、女産)兇年。餘仿此。
三、結婚月份的選擇
結婚日課對月份的選擇,主要是以女命為标準,不用考慮男命,必須選擇女命行嫁大利月。據考證,民間選擇嫁娶日課的月份,都是以“女命行嫁大利月表”為标準。
女命生年 |
子 午 |
醜 未 |
寅 申 |
卯 酉 |
辰 戌 |
巳 亥 |
大利月 |
十二月 六 月 |
十一月 五 月 |
二 月 八 月 |
正 月 七 月 |
四 月 十 月 |
三 月 九 月 |
小利月 |
正 月 七 月 |
十 月 四 月 |
三 月 九 月 |
十二月 六 月 |
五 月 十一月 |
二 月 八 月 |
妨翁姑 |
二 月 八 月 |
九 月 三 月 |
四 月 十 月 |
十一月 六 月 |
六 月 十二月 |
正 月 七 月 |
妨父母 |
三 月 九 月 |
八 月 二 月 |
五 月 十一月 |
十 月 四 月 |
七 月 正 月 |
十二月 六 月 |
妨夫主 |
四 月 十 月 |
七 月 正 月 |
六 月 十二月 |
九 月 三 月 |
八 月 二 月 |
十一月 五 月 |
妨女身 |
五 月 十一月 |
六 月 十二月 |
七 月 正 月 |
八 月 二 月 |
九 月 三 月 |
十 月 四 月 |
行嫁月表,以“大利月”、“小利月”是嫁娶之吉月。(小利月又為妨媒人月,媒人在新娘出入女家男家門時,應避之)。“妨夫主”、“妨自身”月不能行嫁結婚,“妨翁姑”“妨父母”月也不利結婚,但如果遠離翁姑、父母,或翁姑、父母不在身邊,行嫁結婚亦無妨。
四、結婚日子的選擇
對于結婚日子的選擇,自古以來有兩種說法。一是說女重月,男重日,此種擇吉法是先把男命定為震、兌、離、坎四種命,用所居之卦配日子。
如:寅卯辰年生人為震卦,忌用巳酉醜日;
巳午未年生人為離卦,忌用申子辰日;
申酉戌年生人為兌卦,忌用亥卯未日;
亥子醜年生人為坎卦,習用寅午戌日;
以上日子為本命之三煞,又稱和尚煞,多有生子難養或無子。
另有一種擇吉法,全以女命為重,是以日時隻要不沖夫星和天嗣為主要原則。
以上兩種方法雖有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即日辰要與男女命相生、相合,忌刑、沖、克、害男女命和嫁娶用神,且要日子吉神多,兇神伏藏之日最佳。所以這兩種方法兼用更佳。選擇方法如下:
1)、結婚日時忌沖男、女命,特别是天克地沖的日子。如甲子年生人用庚午日,單沖亦忌。如甲子年生人,用用壬午日時等。同時忌用本命三煞日。如能制煞、化煞亦可用。
2)、忌用本命箭刃日,但有三合、六合、貴人化解亦可用之。如下表:
年命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箭刃 |
卯 酉 |
辰 戌 |
午 子 |
醜 未 |
午 子 |
未 醜 |
酉 卯 |
戌 辰 |
子 午 |
醜 未 |
3)、日時忌用男命之真三煞。如下表:
男命 |
子 |
醜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三煞 |
未 |
辰 |
醜 |
戌 |
未 |
辰 |
醜 |
戌 |
未 |
辰 |
醜 |
戌 |
4)、日課忌犯回頭貢煞
此煞僅忌辰、戌、醜、未命,男、女同犯,醜命課全寅午戌;辰命課全巳酉醜;未命課全申子辰;戌命課全亥卯未。如不全,有貴人化解可慎用。
5)忌四離、五離、八節日
四離: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一日。
五離:專指申、酉日。
八節:指二至(夏至、冬至);二分(春風、秋風);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産冬)共八日。
6)、忌絕房煞
子午卯酉女,煞醜月;辰戌醜未女,煞卯月;寅申巳亥女,煞申月。
7)、忌埋兒時登車、進洞房、安床
子午卯酉女,煞醜時;辰戌醜未女,煞卯時;寅申巳亥女,煞申時。
8)、忌用天狗日
每月滿日,即為天狗日。唯七月戌日、十一月寅日為正天狗日,勿用。其餘天狗日有吉星(如太陽星)化解。用之無妨。
9)忌用女命之桃花、孤辰、寡宿日和男命之三刑日與紅鸾日
男女命 |
子 |
醜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桃花 |
酉 |
午 |
卯 |
子 |
酉 |
午 |
卯 |
子 |
酉 |
午 |
卯 |
子 |
孤辰 |
寅 |
寅 |
巳 |
巳 |
巳 |
申 |
申 |
申 |
亥 |
亥 |
亥 |
寅 |
寡宿 |
戌 |
戌 |
醜 |
醜 |
醜 |
辰 |
辰 |
辰 |
未 |
未 |
未 |
戌 |
紅鸾 |
卯 |
寅 |
醜 |
子 |
亥 |
戌 |
酉 |
酉 |
未 |
午 |
巳 |
辰 |
三刑 |
卯 |
未戌 |
巳申 |
子 |
辰 |
寅申 |
午 |
醜戌 |
巳寅 |
酉 |
醜未 |
亥 |
10)、殺夫殺婦、父滅子胎日忌用
殺夫殺婦,即嫁娶日沖夫妻宮。父滅子胎日,即即嫁娶日沖男女宮。此日如得三奇、二德、太陽星可解,也可酌情使用。
以女命臨官(祿)起命宮逆數,一命宮、二财帛、三兄弟、四田宅、五男女、六奴仆、七夫妻、八疾厄、九遷移、十官祿、十一福德、十二父母。如下表:
女命生年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夫妻宮 |
申 |
酉 |
亥 |
子 |
亥 |
子 |
寅 |
卯 |
巳 |
午 |
殺夫殺婦 |
寅 |
卯 |
巳 |
午 |
巳 |
午 |
申 |
酉 |
亥 |
子 |
男女宮 |
戌 |
亥 |
醜 |
寅 |
醜 |
寅 |
辰 |
巳 |
未 |
申 |
父滅子胎 |
辰 |
巳 |
未 |
申 |
未 |
申 |
戌 |
亥 |
醜 |
寅 |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