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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傷寒雜病論》與《内經》五運六氣

圖解《傷寒雜病論》與《内經》五運六氣

陰陽大論雲: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周密,則不傷于寒。觸冒之者,則名傷寒耳。其傷于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病者,以其最盛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并傷寒皆主氣為病)。暑病者,熱極重于溫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者,皆由冬時觸寒所緻,非時行之氣也。(《宋本傷寒論·傷寒例》)
所謂“四時正氣”,是指四時正常的氣候,即四時之“主氣”,“主運”,謂春溫、夏熱、秋燥、冬寒。此四時之氣皆能為外感之病,不過春夏之溫熱主生長,秋冬之燥寒主收殺,所以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但可以預防。
冬時感寒即發病,“名曰傷寒”。寒邪傷人體陽氣,若人體陽氣旺,拒寒于外表,不得即病,至春夏陽升之時,乘勢陽氣郁發,而為春之溫病、夏之暑病。這也屬四時正氣病,不是時行之氣。《傷寒例》接下說:
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反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所謂“時行之氣”,是指四時不正常之氣,四時流行之氣,即五運六氣之“客氣”“客運”。“春時應暖而複大寒”,是春行冬令。“夏時應熱而反大涼”,是夏行秋令。“秋時應涼而反大熱”,是秋行夏令。“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是冬行春令。
在辨明了“四時之氣”及“時行之氣”,即“主氣主運”及“客氣客運”之後,《傷寒例》接下說:
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鬥曆占之。《傷寒論》決病法,以鬥曆占之,以說明外感病與季節氣候有密切關系。《傷寒例》中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見下:

立春正月節鬥指艮,  雨水正月中鬥指寅。
  驚蟄二月節鬥指甲,  春分二月中鬥指卯。
  清明三月節鬥指乙,  谷雨三月中鬥指辰。
  立夏四月節鬥指巽,  小滿四月中鬥指巳。
  芒種五月節鬥指丙,  夏至五月中鬥指午。
  小暑六月節鬥指丁,  大暑六月中鬥指未。
  立秋七月節鬥指坤,  處暑七月中鬥指申。
  白露八月節鬥指庚,  秋分八月中鬥指酉。
  寒露九月節鬥指辛,  霜降九月中鬥指戌。
  立冬十月節鬥指乾,  小雪十月中鬥指亥。
   大雪十一月節鬥指壬, 冬至十一月中鬥指子。
小寒十二月節鬥指癸, 大寒十二月中鬥指醜。



二十四氣,節有十二,中氣有十二。五日為一候,氣亦同,合有七十二候。決病生死,此須洞解也。
鬥曆:“鬥”指星宿中的北鬥星,“曆”是曆法。古人根據鬥柄所指方向,以确定月份季節,稱之為鬥建。這是鬥曆推算節氣的變化,從而用來确定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病。鬥建節氣與《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言的日月五星視運動天象圖很相同,這個五運六氣的天綱圖,被張仲景放到了《傷寒例》中,作為《傷寒雜病論》的綱紀。十二支應十二中氣,及三陰三陽六氣,辰戌為太陽,卯酉為陽明,寅申為少陽,醜未為太陰,子午為少陰,巳亥為厥陰。十二節應天幹及四維的乾坤巽艮,甲己合化為土運,乙庚合化為金運,丙辛合化為水運,丁壬合化為木運,戊癸合化為火運。乾為天門,巽為地戶。正是因為此圖重要性,所以宋本《傷寒論》把這節文字刊在《傷寒例》之首。因注家不懂五運六氣,所以很少注解。隻有成無己深知其源,所以在《注解傷寒論》中,專設“首卷”解說五運六氣,桂林古本《傷寒雜病論》專設《六氣主客》解說六氣。


(見圖一)
乾為天門,是夏至(6月22)的日入點,巽為地戶,是冬至(12月22)的日出點,此天門地戶将一回歸年分為上下兩個半年,所以《傷寒例》接着說:
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九月十月(在泉右),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主氣在泉之位),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在泉左),寒漸将解,為病亦輕。
此以冬時不調,适有傷寒之人即為病也。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客氣病)。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複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其冬時伏寒,變為溫病(主氣病)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客氣病)。三月四月(司天右),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司天),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司天左),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溫相似,但治有殊耳。
這是依天門地戶分兩半年,從地戶冬至日出點道天門夏至日入點為天道之陽,對應地道之陰。并将鬥建十二月分為六氣,正月二月為“初之氣”,三月四月為“二之氣”,五月六月為“三之氣”(即司天之位),七月八月為“四之氣”,九月十月為“五之氣”,十一月十二月為“終之氣”(即在泉之位)。從九月十月五之氣到正月二月初之氣,為在泉之位及其左右間。從三月四月二之氣到七月八月四之氣,為司天之位及其左右間

主氣氣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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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5 00:10



傷寒和溫病、暑病為四時正氣—即主氣為病,冬溫和寒疫為時行之氣—即客氣為病。
《傷寒例》至此已辨别清楚四時主氣為病與時行客氣為病的病因病機了。然發病與不發病的重要因素,是看人能否适應氣候變化,是否能順時養生。所以《傷寒例》一環接一環地接着說:
十五日得一氣,于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然氣候亦有應至仍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陰陽交易,人變病焉。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必發何病,詳而取之。
  是以春傷于風,夏必飧洩;夏傷于暑,秋必病瘧;秋傷于濕,冬必咳嗽;冬傷于寒,春必病溫。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

依《内經》言太過不及,是指五運。冬至和夏至是太陽視運動的轉折點,即陰陽二氣的消長轉折點,故設為天門地戶。春分秋分,陰陽平分,一半為陽,一半為陰,陰陽交變,而病生焉。但必須明白天道與地道之應,天陽應地陰(乾陽在坎),天陰應地陽(坤陰在離),不明此理,不足以言醫。所以陰陽成為仲景辨病的大綱。

上焦-(南半球對應心)太陽陽明為标陽,寒燥為本陰,是天陰對地陽


下焦-(北半球對應腎)少陰厥陰為标陰,風熱為本陽,是天陽對地陰


中焦-(赤道中對應臍)少陽标本皆陽,太陰标本皆陰,是為純陰純陽



天陽—太陽夏至點 對應 地陰—北半球(北回歸線,地球北屬陰),


天陰—太陽冬至點 對應 地陽—南半球(南回歸線,地球南屬陽)。



一歲之始當從冬至日的日出算起,夏至日入點為其半。所以《内經》隻定黃道圈上的乾位為天門戊分、巽位為地戶己分,沒有艮坤戊己分。乾巽天地門戶之分很重要,凡天人相應之理皆以此為基礎。
《素問·五常政大論》說:“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涼;地不滿東南,右熱而左溫。……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于下,故右熱而左溫。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涼。”
左右指地的方位言,西北之右方是西方,屬秋金,氣涼;西北之左是北方,屬冬水,氣寒。東南之左是東方,屬春木,氣溫;東南之右是南方,屬夏火,氣熱。西北為天門,天陽(夏至點)對地陰。東南為地戶,天陰(冬至點)對地陽。這就是《内經》對天地門戶的論述。



《傷寒例》從“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之後,綱領性地說明六經傳變機理,則是源于《素問·熱論》。雖然《素問·熱論》對仲景《傷寒論》學術理論的形成、影響是多方面的,但不是主要的。《素問·熱論》論六經是以經脈病證為中心的分證綱領,三陽為表,三陰為裡。而《傷寒論》論六經是以髒腑經絡氣化為中心的分證綱領,所以陽明病有清裡攻下法,三陰之病并不局限于下法,有溫裡祛寒、回陽救逆、育陰清熱、寒溫并用之法。特别是厥陰病以肝髒發病為主,太陽病以心病為主等。
《傷寒例》最後闡述傷寒病的治療原則、用藥方法及調護預後等問題。可見《傷寒例》是一篇完整系統論述《傷寒論》淵源的專著,為《傷寒論》理論體系奠定了基礎,“須知此篇,乃論中綱領”,決不能削貶廢棄,應給予頌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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