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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

一、中央八項規定:


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

1、要改進調查研究。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衆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挂标語橫幅,不安排群衆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内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範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随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衆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二、六項禁令:

1、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

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産。

3、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

4、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

5、嚴禁超标準接待。

6、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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