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幾乎都會遇到一個神奇的存在——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與小區住戶之間的矛盾已經成為城市社區中的一個主要矛盾,雙方之間産生了很多糾紛,甚至對簿公堂,這樣的新聞經常見諸電視台或網絡媒體。今天我們就講講,當物業公司隻收錢不辦事兒,居民要起訴物業公司退還全部或部分物業費或停車費時如何取證。
民事訴訟案件既有程序法的約束,又有實體法的約束,最關鍵的就是要舉證,也就是俗稱的“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我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把客觀事實(即:自己看到和聽到的事情的本來面目)當成法官應當認定的事實,事實是什麼不能隻靠嘴說,要靠證據來證明。法官不是案件的當事人,不了解事情的本來面目,原被告雙方需要分别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最後由法官居中裁判。法官不是上帝,當事人不能苛求法官從上帝的視角審判案件,要求其洞悉全部客觀事實,法官是要查明案件事實,但沒有義務幫助原告去打敗被告。
說到取證就不得不談到微信,微信是一個國民級軟件,幾乎每個中國人都有一個微信号,用微信溝通也很方便,而物業公司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也會用微信,既會添加住戶的微信号,同時為了提升溝通效率,也會以樓棟為單位建立微信群,群發消息,在群内與大家溝通問題,微信群就成了物業與住戶之間溝通的平台,記錄了每次溝通、投訴、整改、監督、再投訴等等的過程。如果住戶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要單獨或共同起訴物業公司(一般是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關于停車位的租賃合同糾紛),就要注意利用微信取證,把與案件相關的聊天記錄(包括聊天記錄中的圖片、文件)進行截圖。此時就涉及一個問題——如何截圖?什麼樣的截圖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能夠被法官采信?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