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CA也叫戴明環,
它把處理一件事情分為
制訂計劃(Plan)、 執行計劃(Do)、 檢查任務(Check)、 處理改進(Action)
這四部分,
而經過了改進之後又進入到另一件循環之中;
這樣,就把我們經常做的一些重複性的事情串聯了起來,不再是單純無意義的重複,經過不斷的優化循環,事情也會有一個質的突破。
這表現在工作中,就是個人專業經驗不斷積累的過程,講究的是持續的量變帶來質變,可能很多人沒有意識到,但自己已經在這麼做了。
PDCA其實也反映了我們獲取知識的一種典型方式,即通過經驗積累。
這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模型,但也有它的邊界,即該模型适用于系統的外部環境相對穩定,受外部幹擾較小的情況;
因為該模型的核心是在計劃的基礎上循環叠代的,但如果外部環境快速變化,可能現有的計劃就需要颠覆了,循環也就被打破了。
而接下來說的OODA模型則很好的避開了這個問題,OODA也被稱作包以德循環,最早是美國空軍的軍事思想。
OODA代表着處理問題流程中的四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
觀察(Observe) 調整(Orient) 決策(Decide) 以及行動(Action)
這個模型的核心是在觀察,一般在外部環境變化較快時,通過觀察事情本質,深度思考之後,再決策制定計劃,進而行動,最後根據結果再進行觀察調整。
這就打破了單一的計劃,可能每次的計劃都是不同的。
OODA實際上代表着另一種學習模式,即深度思考型,這類型需要在變化中尋找到事物的本質,然後利用已有的方法經驗模型去解決問題。
PDCA和OODA其實沒有好壞之分,對應的經驗積累型學習和深度思考型學習也是。
拿我們平時寫東西為例,如果是一直在微信嗎公衆号發布文章,那麼你的文風,你的排版模式,可以基于最初的計劃,不斷的優化叠代,這是PDCA。
如果你寫了一段時間,希望在其他平台也投放内容,那最好不要貿然去更新。 第一步最好是先觀察分析,這個平台的特點是什麼,什麼調性的内容更容易獲得關注,什麼樣的排版風格更舒服等等,這裡用到的就是OODA。
總結一下,就是這兩個模型都有其适用的邊界,需要根據外部環境作動态判斷; 同時它們互相也都有依賴和聯系,沒有大量經驗積累作為基石,深度思考也會飄在空中,即使找到解決方案之後,還是要落到實際的方法。
SMART原則——目标管理的助推器
回顧這一年,也許我們的目标管理出現了問題,缺少了PDCA中的一環或幾環,而未能形成閉環所導緻。
那麼我們怎麼樣才能制定一個适合公司或自己的合理目标呢?
一個神奇的目标管理助推器---SMART原則,
01.
SAMRT原則的來源
SMART(五個英文單詞首字母的縮寫)原則是由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首先出現于他的著作《管理的實踐》一書中,該書于1954年出版。
至此,人們才了解到一個好的目标需要具備的五個要素---明确性、衡量性、實現性、相關性、時限性。 02
什麼是SMART原則
所謂SMART原則:
目标必須是明确的、具體的(Specific)。
目标要清晰明确,讓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都能夠準确的理解目标。要用具體的語言說明要達成的行為标準,不要用抽象的詞彙當目标。
例如以下這些詞彙:提升、努力、加強、檢讨、徹底等不能用。
一旦我們使用這些模棱兩可的詞彙,就等于在還未開始時,就已替我們自己留下一條退路,從而堂而皇之的為以後未能達成目标提前埋下開脫的借口。
為了能使目标明确化,在決定目标時,我們可以具體設定以下三個要素:
-把什麼(What)? -在何時之前(When)? -怎麼做(How)?
03
目标必須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
目标要能量化(數值化),以便考核時可以采用相同的标準準确衡量。
制定量化目标時,定性目标(如知識和技能,滿意度,品牌形象等)也需盡可能數值化。
針對定性目标,我們可以活用KPI進行定量的掌握。
04
目标必須是可以實現的(Attainable)。
也就是目标是基于現實的并且富有一定的挑戰性,目标是要能夠被執行人勉強所接受的。
在設定目标時,人會對自己寬容,所以常設定一個容易達成的目标。
所以說,一個好的目标:“跳一跳,要能夠得到;不跳,你絕對夠不到”。
05 目标必須和其他目标具有相關性(Relevant)
也就是個人目标與公司、部門目标要相關,長、中、短期目标要能相關,目标與崗位職責要相關,目标之間彼此不能沖突。
特别是我們在設定部門目标時,要思考我們工作的真正目的是什麼,我們要做客戶要的,而不是我們自己想做的。
06
目标必須有時限性(Time-based)。
即目标的達成要有時間限制。
必須訂定一個期限,才能讓自己付諸行動
有了時間限制,才能讓我們的目标更可控。
如果沒有這個期限限制,我們的目标就很容易被其他緊急的事情所排擠,等到了最後期限,才發現要補救已為時已晚。
運用PDCA去管控,及時去調整糾正,如此最後我們的目标才能按我們當初的計劃去運行達成。 了解了以上原則後,回過頭來,再檢視我們自己的目标,是否又符合SMART原則呢?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