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社會 > 正文

被判刑了,出獄後,還可以領養老金嗎?

今天無意中看到了這麼一個問題:被判刑了,出獄後,還可以領養老金嗎?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相當複雜。原因在于沒有交代清楚判刑人員的身份以及目前是在職或退休,這時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判刑人員若是已退休的職工,那麼在判刑期間,其養老金将會暫停發放,并且其養老金不參與每年的上調,等到出獄後,才能恢複其養老金發放,之後參與每年養老金的調整。

第二:判刑人員若是未退休的職工,在出獄後達到了退休的條件,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但是其判刑的時間段内,不允許繳納養老保險,在判刑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等到出獄後,可以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第三:判刑人員若是未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判刑人員的養老關系要從機關事業單位轉移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這邊,判刑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作為企業養老保險的視同年限看待,而大部分地方的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之後才開始有實際繳費,之前的都為視同。(原試點的除外)

也就是說,判刑人員2014年之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全部清零,我們知道,想要退休必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因此,很多判刑人員出獄後,到繳夠15年時,已經遠遠超過了60歲。他們出獄後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但大多要推遲幾年甚至十幾年。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