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湯劑是中醫臨床常用劑型,接受和使用這種劑型的患者也越來越多。但是,大多患者甚至部分司藥人員未能掌握正确的煎煮方法。曆代醫家對湯劑的煎法都很重視,如清朝著名醫家徐靈胎在《醫學源流論》說:“煎藥之法,最宜深講,藥之效不效,全在乎此。”由此可見,掌握正确的煎藥方法是至關重要的。以下從幾個方面論述:
第一,煎煮器具。古人認為:“銀器瓦罐最好,銅鐵器忌用。”現代多首選瓦罐、砂鍋,其次可用搪瓷鍋、不鏽鋼鍋,不能用鐵鍋、鋁鍋、銅鍋等;因為有些藥物用鐵鍋、鋁鍋等煎煮會産生沉澱,降低溶解度,甚至引起化學變化,産生不良反應。
第二,煎煮用水。古人對煎藥用水的要求多而複雜,比如用無根水(雨水)、冰融水、山泉水、雪水、露珠水等,現在一般認為使用符合國家标準的飲用水即可。加水量的多少至今沒有一個完整的研究資料,一般視藥量而定,以漫過藥物一寸左右(2~5厘米)為宜。若為感冒類湯劑,藥物多含有揮發性成分,質地疏松且不宜久煎,加水量需适當減少;若為滋補類湯劑,質地堅硬或黏稠難溶者,需久煎,加水量可适當增加。
第三,浸泡時間。中藥在煎煮前适當浸泡、濕潤有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這是因為中藥飲片大多為幹品,煎煮前将水加入到藥中,使水分子滲透到細胞内,細胞中的可溶性成分才能夠溶解。提前浸泡的時間一般為30~60分鐘,浸泡的水溫以20~30℃為宜,質地堅硬類、動物類藥材浸泡時間宜延長。
第四,煎煮火候與時間。所謂用火,即火的質地、強弱、大小、快慢、緊散。古人注重根據湯頭的性質選擇用火和用時,如《本草綱目》有雲:“火用陳蘆、枯竹,取其不強……桴炭取其力慢、栎炭取其力緊,溫養用糠及馬屎、牛屎者,取其緩而能使藥力勻遍也”。時至今日,仍用文火、武火來說明用火的大小、急慢。所謂用時,古人認為:“藥,有可以久煮者,有不可久煮者”。一般煎煮用時根據方劑不同而有所區别,如滋補類藥,頭煎應為40~50分鐘,二煎、三煎均可用時30~40分鐘;芳香化濕、行氣、解表類藥,頭煎應為10~15分鐘,二煎用時5~10分鐘;一般藥物,頭煎用時應為15~20分鐘,二煎用時10~15分鐘。古人強調用火與用時的适當結合,《本草綱目》曰:“先武後文,如法服用,未有不效者”,“若發汗藥。必用緊火,溫服。攻下藥,亦用緊火煎熟,下硝黃再煎,溫服。補中藥,宜慢火,溫服,陰寒急病,亦宜緊火急煎服之”。現代研究也證明, 芳香類藥多含揮發油,宜用武火快煎,使揮發性成分溶出即可,如果用文火慢煎,時間太長,則藥中揮發性成分損失過多。滋補類藥,多含蛋白質、多肽等大分子成分,不易溶出,升溫過快又容易産生“糊化”現象,不利于有效成分溶出。
第五,煎煮方法。有些藥物因性味、質地不同,煎煮方法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幾種特殊煎煮方法:
①先煎:貝殼類、礦物類等中藥因質地堅硬,有效成分難以煎出,應打碎先煎,待煮沸10~20分鐘後再下其他藥物;例如生牡蛎、生石決明、生石膏、生磁石、生代赭石、生龜甲、生鼈甲等。
②後下:凡是氣味芳香、借揮發油取效的藥物,宜在一般藥物煎好前4~5分鐘時加入,以防止有效成分走散;例如砂仁、白豆蔻、薄荷、肉桂、魚腥草等。
肉桂
③包煎:花粉、細小種子及研末的礦石類藥物,宜用紗布或其他薄布将藥包好,再放入鍋内煎煮,避免煎後藥液渾濁,并可減少此類藥物對喉嚨與消化道的不良刺激;例如車前子、葶苈子、蒲黃、旋複花、夜明砂、滑石粉等。
④烊化:凡屬膠質、黏性大且易溶化的藥物,服用時兌入藥液中攪勻化開或單獨加溫溶化(隔水蒸)再兌入藥液内攪勻。主要是防止一起煎煮時粘鍋、煮焦,或黏附其他藥物,影響藥效;例如阿膠、鹿角膠、龜甲膠、芒硝等。
⑤另煎:某些貴重類藥物把它切成小薄片,放入加蓋盅内,隔水炖2~3小時。服用時再兌入藥液内,可保存其有效成分,同時減少共煎時被其他藥物吸收;例如人參、西洋參、鹿茸等。
⑥沖服:對貴重藥物或不耐高溫而又難溶于水的藥物,需研末用湯液或開水沖服;例如三七、琥珀、羚羊角等。
⑦泡服: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易破壞藥物療效的,加蓋浸泡後再服用;例如胖大海、番瀉葉等。
總之,在中藥湯劑組方中所用的中藥飲片質量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充分掌握以上正确、科學的煎煮方法,有效成分能充分煎出,則中藥湯劑的臨床療效一定能得到保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主管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 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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