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案件、申訴案件要韌。首先,要再審申訴的途徑要符合法律規定,有不少人走的再審途徑都不對,方向就錯了,導緻法院不受理。
民事案件要到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雙方都是個人的或者一方的人數衆多的,可以到原審法院申請再審。實踐中,原審法院和上一級法院你都要跑。而且如果申請錯了,法院否則會按信訪處理,一旦按照信訪處理,你的事就更遙遙無期了。
民事再審,申請期限是6個月,要符合法定條件。再審申請書,再審請求裡面要求怎麼判,要寫具體、明确。還要加上再審的事由,民事訴訟法是200條有13項情況,寫清楚根據民事訴訟法200條第幾項。行政案件的再審參照民事案件的再審。
但刑事案件是刑事申訴狀,刑事案件要到終審法院,要駁回可以到上一級法院再申請,程序比較複雜。申請期限是2年,刑事申訴除了被告之外,近親屬也可以申訴。
實踐中,還有申訴,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可以進行申訴,寫的材料是申訴狀。如果很重要、很典型的,就會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啟動法律程序。雖然概率不大,但是可以努力,因為是個機會。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