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勢在必行。廣州市政府最近出台的“推進城市垃圾處置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實施方案”提出要推行生活垃圾二級分類,構建以資源回收為核心的垃圾分類處理循環經濟體系,為落實垃圾分類處理,有必要盡快制定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指導方案。本文就指導方案的内容提出一些建議。
一、明确廣州市垃圾處理流程
在分析現狀的基礎上,理清源頭減量與分類排放、收集、轉運(包括壓縮)、物質回收、能量回收、填埋處置六個環節之間的時空與邏輯關系,并明确責任主體、作業主體及其之間關系,明确價值鍊。一是明确收集(一次轉運)企業與垃圾排放者之間的關系,二是明确城管委與經貿委(供銷總社)在物質回收方面的對接方式方法,三是提出提高物質回收率的有效措施(包括在不改變現行居民垃圾繳費制度條件下,如何激勵居民開展垃圾分類排放與物質回收,及改變現行貨币性财政補貼的注入節點與流向,鼓勵垃圾收運企業自覺開展物質回收并督促居民和上、下遊企業開展分類回收)。
二、制定垃圾分類收運指導方法
(一)建立垃圾分類物業管理者責任制
誰管理,誰負責。應用政策、法律、經濟和技術手段,推動物業管理者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辦法》分類排放垃圾,尤其要推動垃圾分類社區自治,做到生活垃圾幹濕分開,推動幹垃圾二次集中細分。明确收運單位有權制止和拒絕收運違規排放的垃圾。政府及其公共部門對垃圾排放實行嚴格監管。實施垃圾違規排放處罰政策,出台措施保護與獎勵檢舉與控告違規排放的單位與個人,鼓勵分類排放,抑制違規排放。
(二)完善垃圾收運制度,壯大垃圾收運隊伍
嚴格執行垃圾收運服務行政許可制度,完善垃圾收運制度,壯大垃圾收運隊伍。
一是明确收運主體。對于按規定應由生産、銷售企業回收的廢棄物,如包裝物,大件家具或電器,其收運應由負有回收責任的生産、銷售企業或其委托的收運公司承擔收運;對于可回收生活垃圾,如廢紙、廢金屬、玻璃等,可由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指定的收運單位承擔收運;對于特殊、有毒、危險廢棄物,或因生産、銷售企業破産等不确定因素導緻無法收運的廢棄物,由政府指定并代表政府的收運單位承擔收運。收運單位酌情收費(經營性收費)。
二是建立收運單位與垃圾排放者和垃圾處理者的合作與制約關系,建立3方垃圾量對賬制度。
(三)明确資源回收利用原則
明确資源回收利用原則,推動資源回收利用社會化、市場化與産業化,建立以資源回收利用為核心的垃圾分類處理體系。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垃圾集中分揀廠和資源利用廠,拓寬投資渠道,引進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和技術開發公司參與資源回收利用,提高資源回收率和資源利用效率。推行(電器、飲料、月餅、護膚品等産品)包裝物企業回收制度,落實資源回收利用責任延伸制度。扶持鄉鎮農村垃圾就地分類,建立鄉鎮農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示範村(鎮)。
三、.制定企業垃圾處理服務成本回收機制
制定企業垃圾處理服務成本回收機制,讓企業收益變得可預見、穩定且強度足夠,是推動社會參與并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的動力,建立鼓勵政策的重點就是要建立成本回收機制。企業回收成本的來源主要是:垃圾處理費、産品銷售收入和财政補貼,因此,有必要明确垃圾處理費收支政策、資源利用産品銷售政策和财政補貼政策及三者之間的關系。
(一)垃圾處理費收支政策
出台并逐步實施分類垃圾差異化補貼政策,在不改變現行居民垃圾費繳納辦法前提下,間接地讓居民獲得一定的分類勞動報酬(實際上少繳納垃圾費)。
逐步實行垃圾收運者負責垃圾處理費收費并向垃圾處理者付費的收支程序。
(二)資源回收利用産品銷售政策
出台資源回收利用産品政府采購政策,要求政府采購優先采購資源利用産品。
出台資源利用的低價格政策。資源回收利用産品價格應低于利用一次資源生産的同類産品價格,二者價差由财政補貼,以鼓勵社會購買資源利用生産的産品。
出台資源回收補貼機制或成立信托基金,穩定資源回收價格,讓回收資源的價格高于市場價格,以提高資源回收率和鼓勵資源利用企業購買回收資源,二者價差由财政補貼。
出台資源回收利用新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鼓勵政策,以降低資源回收利用成本。
(三)财政補貼政策
合理、均衡地将公共财政補貼到垃圾處理各個環節,包括分類收集、運輸、集中分揀、資源回收、利用與處置、監督監測等環節。
制定垃圾分類經費包幹和考核考評辦法。明确财政補貼在區(縣級市)之間、建成區與鄉鎮農村之間的分配辦法。
明确市、區(縣級市)提供财政補貼的比例。
嚴格執行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熊孟清)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