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地區自古有械鬥的傳統。鹹豐年間,漳州知府張集馨曾經上奏章表示,根據《漳州府志》記載,閩南械鬥早在明朝永樂年間就已經十分興盛。有清代汪志尹提供的說法是,閩南“漳、泉二府,宋時有“海濱鄒魯”之稱”,也就是說,宋朝是,閩南械鬥?不存在的,但自從“明季倭寇内犯”後,閩南地區開始練鄉兵以抵禦倭寇,當地逐漸開始棄文從武,逐漸形成傳統。到了崇祯一朝,因為各種因素,漳州府一帶的的鄉民武裝歸附鄭成功,于南明永曆四年前往台灣(創立了天地會),他們有些人“萬”、“包”、“齊”等預示着勝利的詞彙為姓氏,開始了對台灣的開拓建設。
泉漳械鬥的起因,最初主要是因為跟随鄭成功來到台灣的,大多是閩南的泉州人;後來施琅帶兵攻打台灣後,跟随施琅的部下大都是漳州人,根據《東瀛紀事》記載,“海口多泉、内山多漳”。既然都是“外來人口”,在經營自己地盤的過程中,必然會産生大量沖突。最初,在康熙、雍正兩朝,沖突表現的并不明顯,直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北台灣發生械鬥,當時“禍連兩縣,蔓延三月有餘”,方才引起乾隆皇帝的重視。
而對于械鬥的原因,最初都為各種生存資料而來的。逐漸興盛的村落會使得村裡需要的生産、生活資料以幾何數量增加,比如嘉慶十四年發生的漳泉械鬥,就是因“泉民搶割漳州莊民稻谷”而起,一場械鬥就是大半年的時間。而乾隆四十七年的械鬥,也是從“争田有隙”開始的。
這種對生産資料的争奪并沒什麼“公理”可言,亦無可指摘。很多人認為,泉漳械鬥之所以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泉州人和漳州人所屬的宗族并不相同導緻的。但問題在于,宗族是一個“家族”式的概念,各個大姓之間所屬的“宗族”并不相同,換句話說,即便是漳州人内部也有多個宗族,彼此之間的利益也并不相同。因此,如果僅以宗族關系說泉漳械鬥,其實并不是準确。
事實上,盡管泉漳械鬥經常是“七年一小鬥,十年一大鬥”,但其實,參與械鬥的泉州人和漳州人,都是閩南人,彼此之間也并不會覺得雙方是“生死之敵”。這也是中國古代械鬥的特點,盡管看起來是泉州人和漳州人之間的矛盾,而且一打就是大半年一年,期間雙方有什麼武裝就用什麼武裝(比如1948年三江龍泉,雙方動用輕重機槍200多挺,大炮10多門),造成了大量慘案。但就參與械鬥的雙方而言,盡管大家可能會為了土地、水源、糧食、森林……大打出手,但雙方仍有共識:
械鬥屬于“家事”,朝廷不該管。
在這種邏輯的支配下,最初清朝廷也是有點懵圈。首先是因為械鬥發生之初,朝廷并不能準确判斷到底矛盾雙方是因為“械鬥”,還是要“農民起義”了。于是第一反應一定是:武力鎮壓。但等鎮壓完成後發現其實是“泉漳械鬥”,那就隻能通過文化上進行教化……但宗族之間也的确沒人搭理朝廷;在各方長期博弈下,清朝廷也逐漸找到了應對方法:“教化為主,擒賊擒王,從犯不論”,漸漸的,械鬥發生的也就少多了。
那麼問題來了:泉漳械鬥,到底誰赢了呢?
其實也沒什麼赢家。由于在相當的時間裡,清朝廷對台灣的治理成效并不顯著,所以除了泉漳械鬥的閩南内部械鬥外,還有閩粵械鬥(福建人廣東人的愛恨)、“漢番械鬥”,總之大家為了争奪生産資源,采取各種方法也都無可厚非。到了晚清,外敵入侵,大家槍口一緻對外,也就部分漳州人還是泉州人了,大家都是中國人。而今天我們說的台灣“宗族勢力”,其實是1895年日本殖民台灣之後開始形成的,而泉漳械鬥則作為清朝的一個“獨特”的文化現象,最終留在了曆史的長河當中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