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個關于假離婚的故事。靠“假離婚”騙取購房資格和貸款優惠,在如今的購房市場中已不是秘密,許多夫妻更是聰明地玩轉手裡的“結婚證”與“離婚證”,在貸款買房、房屋拆遷、孩子求學上占盡了便宜。哈爾濱的孫志玲、李雲山夫妻,他們先後經曆了4次假離婚與3次複婚。也因此,他們在房市上收獲了大筆金錢,讓兒子順利去重點小學讀書,更讓孫志玲和兒子順利獲得了美國國籍。可在頻繁假離婚中,孫志玲與李雲山的夫妻情義遭到了巨大的考驗,到底發生了什麼呢?讓我們先來看看今天的故事。
2003年8月,孫志玲與男友李雲山,雙雙大學畢業。孫志玲應聘到一家建築企業做設計員,李雲山在一家工程隊做工程。由于雙方父母都不富裕,2004年末,孫志玲和李雲山領了結婚證。雙方老人共湊了10萬元作為首付款,貸款給他們在北郊平民區買了一間磚瓦結構的老式平房結婚。婚後第二年,他們的兒子小濤出生。
2010年,5歲的小濤上幼兒園大班了,孫志玲盤算:自己住的附近沒有像樣的小學,可是到市中心找重點小學,卻要花很多錢擇校,孫志玲和李雲山當時每月加起來的工資隻有五千餘元,還要還房屋貸款,怎麼舍得花幾萬給兒子擇校?
孫志玲來咨詢自己最好的閨蜜呂燕。呂燕的孩子上小學二年級了,她很有經驗和心得。聽了孫志玲的煩惱,呂燕問,你爸媽的戶口不是師大附小的對口轄區嗎?那可是一所搶破頭的名校,就讓你家小濤在那裡讀書!孫志玲重重歎了口氣說,隔代戶口無效,而且小濤如果把戶口轉到我媽那裡,要轉兩年以上才可以按照對口的性質讀師大附小。可我隻有一年時間,明年兒子就要讀小學了。這個難題讓一向聰明的呂燕也哽住了。
一天,孫志玲正在上班,呂燕興奮地打來電話說,我想到辦法了,你可以和老公離婚啊,你帶着兒子淨身出戶,然後以沒地方居住為理由,把你和兒子的戶口都遷回到你媽戶口本下。這樣的情況,是可以去師大附小讀書的。
當晚,當孫志玲把“假離婚”的計劃說出來後,李雲山立刻搖頭說荒唐,孫志玲氣得大罵李雲山迂腐。沒想到過了幾天,李雲山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說,這幾天,我打聽了一下,擇校去師大附小要花四五萬,而且還要找人找關系……唉,為了兒子,就按你說的方法辦吧。
哪知,孫志玲的父母卻非常反對這個做法。孫母更是氣着說,為了讀個小學,夫妻就離婚。這不是視婚姻為兒戲嗎?孫志玲反駁道,媽,我同學同事的孩子都讀重點小學,你就忍心讓你的外孫讀郊區的垃圾學校?一席話,讓孫志玲父母說不出話,不情願地同意了這個做法。
一周後,孫志玲和李雲山便辦了離婚手續,房子歸李雲山,孫志玲帶着兒子淨身出戶。離婚不久,孫志玲将自己和小濤的戶口順利遷回了父母家。2011年9月,小濤名正言順成為師大附小一年級的小學生。2012年春節後,孫志玲和李雲山複婚。生活又恢複了平靜,但孫志玲卻通過這件事悟出一個道理:人生在于折騰。
2013年秋,一件喜事從天而降——孫志玲居住的北郊平房,要被房地産開發商修建住宅小區。按照相關政策,孫志玲居住的小平房,可以換得兩套75平米的還建房。孫志玲和李雲山簡直欣喜若狂。可卻有一部分住戶對開發商的補償标準不滿,認為補償太低,不提高補償就不搬家。不久,開發商發出通知,凡是按規定時間遷出的住戶每戶補貼10萬元。奇怪的是,這個政策一出來,竟有幾個住戶悄悄離婚了。孫志玲好奇地暗地裡打聽緣由,才明白,原來離婚後,一戶就可以變成兩戶,開發商是按戶頭補貼,這樣原來的戶主就可多得一份補貼。孫志玲不禁也跟着動心了,隻需要去民政局走一趟,就可以多得5萬元!
這一次,李雲山很快便答應了。第二天,便和孫志玲一起領了離婚證,離婚協議上寫:夫妻各自擁有北郊房産的一半擁有權。一個多月後,他們住的平房順利動遷,李雲山和孫志玲各得到了10萬元補償金。
2016年初,孫志玲夫妻拿到了兩套還建房的鑰匙,夫妻倆将兩套房簡單裝修好,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收租金。眼看生活越來越好,孫志玲也開始期待更富足的日子。她常常計算着銀行裡的存款,跟李雲山講自己的計劃,我打算這幾年在市中心買套房,作為投資。李雲山反感地說,現在房價那麼高,還買什麼?明明有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還不夠?人要知足!
孫志玲罵道,知足的人,窮一輩子!再說,轉眼小濤就上初中了,不可能永遠住我媽家。我必須在市區買一套!
從此後,一門心思攢錢買房的孫志玲變得特别節約。以前到了周末,一家三口偶爾會下餐館改善一下生活,可是自打孫志玲準備買房後,堅決不允許出去吃飯,就連帶兒子看電影去遊樂場也全部取消了。一天,李雲山對妻子說,明天同事小李結婚,我們包個600元的紅包。沒想到孫志玲卻一口拒絕說,你也太大方了!要麼不去參加婚宴,要麼隻給200元的紅包!你既不可能再婚,也不可能再生娃辦酒,給小李的600元,我看猴年馬月都收不回來!最終,李雲山沒去參加婚宴。
2017年3月,有一個新樓盤開盤,那裡是地鐵2号線終點,絕對的黃金地段,孫志玲興奮地準備下手買房。可當她去樓盤咨詢時,才發現已經開始限購了,一對夫妻隻能有一套房。像孫志玲這樣有兩套房的家庭,不僅沒辦法辦理商業貸款,就算全款買房,也無法辦理房産證。
第二天,孫志玲提早下班來到房産中介,找到一位姓張的小夥子,将他拉到門外,将自己迫切想買房卻被限購的情況告訴了他。張先生小聲問,你真的想買房嗎?你要答應讓我做中介,我就告訴你辦法。孫志玲立即承諾,隻要能夠順利貸款買房,一定在他手上買。
張先生告訴孫志玲,如今,不少像他們這種情況的夫妻,都采取“假離婚”的方式,離婚後把原有房産落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就可以以無房者的條件出面購房與正常商業貸款。早已玩過兩次假離婚的孫志玲頓時茅塞頓開、眼前一亮。
可是,這次當孫志玲向丈夫提出假離婚時,李雲山卻斷然拒絕,我看你鑽到錢眼裡了,不就是為了多買一套房子嗎?現在的日子過得好好的,怎麼你就那麼不滿足?孫志玲感到委屈又生氣,她覺得自己一心一意為了繁榮這個家庭,丈夫不該這樣沒良心地污蔑自己。
那天,夫妻倆爆發了結婚以來最激烈的争吵,吵到氣頭上,孫志玲順手摘下李雲山戴的眼鏡,扔在地上摔得稀爛。李雲山也不甘示弱,狠狠将孫志玲推倒在地,然後摔門而去,住在了單位的宿舍裡。而孫志玲則因為被丈夫推倒導緻腰部挫傷,無法上班休息在家,李雲山不回家甚至連一個電話和微信都沒有。她給李雲山發了一條絕望的短信,提出離婚,并強調,這次不是假離婚,是真的準備離婚!
那一邊,李雲山覺得和孫志玲這樣天天鑽到錢眼裡的女人生活實在沒有意思,收到妻子離婚的短信,他立刻回複:好,明早民政局門口見。第二天,孫志玲和李雲山第三次離婚了,一人分了一套房子。
可是,畢竟兩人有孩子,而且這次離婚也都是氣頭上的行為。半年後,李雲山和孫志玲便都有了複婚的打算。可是,孫志玲提出,反正也離婚了,不如趁此機會,買一套房吧。李雲山同意了妻子的建議。可是,他和孫志玲名下各有一套住房,依然是限購對象。于是,為了有買房資格,李雲山以繼承的名義,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轉給了兒子。很快,李雲山便買了一套兩居室。
2018年2月,孫志玲和李雲山第三次複婚。李雲山說,咱們再也别折騰了,累!孫志玲乖巧地說,我答應你,再不折騰了。
可誰知,這樣平靜的生活隻過了短短一年,孫志玲再次向李雲山提出了“假離婚”。這一次是為了什麼?再離一次婚,他的死得到什麼?又能像以前一樣安然無恙地重做夫妻嗎?讓我們一起期待明天故事的發展吧。
(因保護當事人隐私,人名、時間和地點均做了處理)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