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價格不像新車有個明确的定價,一輛汽車在不同的時期價值也是不一樣的。因此,對二手車的價格進行評估便很有必要。我國對二手車評估各個機構以及評估師對二手車的評估方法不盡相同,下面中華汽車網校統計幾種二手車評估常見方法,希望對大家買車賣車有一點小幫助。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現時條件下重新購置一輛全新狀态的被評估車輛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更新重置成本。簡稱重置全價),減去該被評估車輛的各種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作為被評估車輛現時價格的一種評估方法更新重置成本。是購買一輛全新的與被評估車輛相同的車輛所支付的最低金額,主要有複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兩種形式。在進行重置成本計算時,應選用更新重置成本。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則再考慮用複原重置成本。
基本計算公式:
(1)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2)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3)更新重置成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購置全新的同種車型時直接可以構成車輛成本的支出部分。它包括現行市場購置價格,加上運輸費和辦理入戶手續時所交納的各種稅費,如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入戶上牌費、保險費等。
間接成本是指購置車輛時所花費的不能直接計入購置成本中的那部分成本。如購置車輛發生的管理費、專項貸款發生的利息、洗車費、美容費、停車管理費等。在實際的評估作業中,間接成本可忽略不計。
(4)重置成本=帳面原始成本×(車輛鑒定估價日的物價指數/車輛購買日的物價指數)
(5)重置成本=帳面原始成本×(1+車輛購買日到鑒定估價日的物價變動指數)
(6)成新率=(規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規定使用年限×100%
車輛已使用年限是指從車輛登記日到評估基準日所經曆的時間(進口車輛登記日為其出廠日)。車輛規定使用年限是指《汽車報廢标準》中規定的使用年限。
2、現行市價法
現行市價法是最直接、最簡單的一種評估方法。通過市場調查選擇一個或幾個與評估車輛相同或類似的車輛作為參照物,分析參照物的構造、功能、性能、新舊程度、地區差别、交易條件及成交價格等,并與評估車輛一一對照比較,找出兩者的差别及差别所反映的在價格上的差額,經過調整,計算出舊機動車輛的價格。
基本計算公式:
運用現行市價法确定單台車輛價值通常采用直接法和類比法。
直接法是指在市場上能找到與被評估車輛完全相同的車輛的現行市價,并依其價格直接作為被評估車輛評估價格的一種方法。(所謂完全相同是指車輛型号相同,但是在不同的時期,尋找同型号的車輛有時是比較困難的。我們認為,參照車輛與被評估車輛類别相同、主參數相同、結構性能相同,隻是生産序号不同,并作局部改動的車輛,則還是認為完全相同。)
類比法是指評估車輛時,在公開市場上找不到與之完全相同的車輛,但在公開市場上能找到與之相類似的車輛,以此為參照物,并依其價格再做相應的差異調整,從而确定被評估車輛價格的一種方法。所選參照物與評估基準日在時間上越近越好,實在無近期的參照物,也可以選擇遠期的,再作日期修正。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用市價法進行評估,要全面了解市場情況,這是市價法評估的關鍵。對市場了解的情況越多,評估的準确性越高。用市價法評估包含了被評估車輛的各種貶值因素,如有形損耗的貶值、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因為市場價格是綜合反映車輛的各種因素的體現。由于車輛的有形損耗及功能陳舊而造成的貶值,自然會在市場價格中有所體現。
經濟性貶值則是反映了社會上對各類産品綜合的經濟性貶值的大小,突出表現為供求關系的變化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因而用市場法評估不再專門計算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
3、收益現值法
收益現值法是将被評估的車輛在剩餘壽命期内預期收益,折現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借此來确定車輛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現值即為車輛的評估值,現值的确定依賴于未來預期收益。應該注意的是,運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評估時,是以車輛投入使用後連續獲利為基礎的。在機動車的交易中,人們購買的目的往往不是在于車輛本身,而是車輛獲利的能力,該方法較适用于投資營運的車輛。
基本計算公式:
收益現值法的評估值的計算,實際上就是對被評估車輛未來預期收益進行折現的過程。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值等于剩餘壽命期内各期的收益現值之和,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收益現值法與投資決策相結合,容易被交易雙方接受;能真實和較準确地反映車輛本金化的價格。但是預期收益額預測難度大,受較強的主觀判斷和未來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
4、平均年限法: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則二手車評估方法是每年應計算1萬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第二年末,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5、工作量法:這個二手車評估方法具體是,按照行駛的裡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裡程/預計使用裡程)。空說這個二手車評估方法不好理解,舉個例子: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裡程為10萬公裡,則每行駛1公裡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裡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裡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6、雙倍餘額遞減法:折舊的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的百分比),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平均分攤剩餘的價值。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的百分比為20%。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萬元。(10萬-10萬的20%)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4萬元。(8萬-8萬的20%)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12萬元。(6.4萬-6.4萬的20%)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4.096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27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6214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097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678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839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7、年數總和法: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使用年限總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182萬元。(10萬-10萬10/55)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546萬元。(8.182萬-10萬9/55)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091萬元。(6.546萬-10萬8/55)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818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72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818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091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546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182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8、裡程分段“54321法”:一般來說一輛中低檔車輛有效壽命一般都在30萬公裡左右,超過30萬公裡後,維修保養費可能比車本身價值還高。對于檔次低的車,可調整有效壽命。所以隻要掌握了這一基本常識就可以基本保證購買的車輛不是出過大力氣的車輛了。
具體為:一部車有效壽命30萬公裡,将其分為5段,每段6萬公裡,每段價值依序為新車價的5/15、4/15、3/15、2/15、1/15。假設新車價20萬元,已行駛12萬公裡,那麼該車還值20萬元×(3+2+1)÷15=8萬元。
中華汽車網校提示:同一種車型由于使用習慣、保養程度的不同,價格也有差異。不同的二手車評估師評估的價格也有差異,二手車價格評估方法隻能計算出車輛大概價值,具體還是要根據實際車況檢測來确定。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