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已經沒有了臨時工和正式工之分,待遇已經相同
1、臨時工是否屬于“報酬”或“工作報酬”《國家稅務總局個稅改革後如何申報88個問題》明确指出:(1) 如果工資通常按月支付,是否雇員”選擇“是”,填寫正常工資薪金報表;(2) 如果未按月支付工資或未簽訂雇傭合同,是否雇員”選擇“否”,填寫勞務報酬報表。這是工資和薪金收入與服務報酬收入之間的主要區别。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臨時工的“工資”确實屬于工作報酬,個人所得稅應按照“報酬收入”扣除和繳納。注意事項:自2019年1月1日起,個人居民收到的工資、薪金、供款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将被視為“總收入”和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其中,工資收入是收入減去支出20%後的餘額,即在初始收入減少20%後計算所得稅。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