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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戀上小8歲的少年,八年後女子毒計害夫!1990年陝西殺夫案

導語:1991年,陝西安康某監獄新來一名女犯人,她名叫劉慧芳,原是陝西安康某醫院的護士。她深深地懂得藥物對人的生存與死亡是至關重要的。正因為她懂得這一點,她采取了一次巧妙的技術性犯罪——謀殺親夫。

1990年12月28日。安康火葬場。中午12時零5分,死者馬大浦的追悼會開始了。

随着一陣陣搗人心肺的哀樂聲,死者的兄妹及兩個未成年的女兒都止不住地放聲大哭起來。大女兒邊訴邊說着:“爸爸你死得太突然了。爸爸你睜開眼再看看我們吧!”妻子劉慧芳更是痛心疾首,眼淚也哭幹了。

追悼會完畢,人們帶着悲哀離開了。屍體推入了火化的爐子間。

就在屍體即将推進爐膛的時刻,兩位公安人員急匆匆地趕到,向工作人員說明來意後,将屍體攔下了。

死者馬大浦是安康某企業鑄鍛車間的工人。1990年12月23日上午9時,南市公安分局突然接到該廠保衛科的電話報告:本廠職工馬大浦于今天淩晨1時猝死。公安人員立即趕到市人民醫院查看馬大浦的屍體,從屍體外表上沒有發現可疑迹象。據醫院醫生介紹:死者送到醫院,臉色灰白,瞳孔放大,血壓已無,手腳也冷了。當場給他打了一針強心劑,仍無反應。

“有否做過死亡鑒定?”公安人員問道。

醫生回答:“人到醫院已死亡,難做病因判斷,要檢查隻得請法醫了。”接着,醫生又補充了一句:“馬大浦是在半夜裡由他的妻子及鄰居叫救護車送來的。”

公安人員火速趕到死者妻子的所在單位,同領導聯系後,通知劉慧芳到公安局去談談情況。

當劉慧芳聽到公安人員要找她談話,心裡不由得“格登”一下,惴惴不安地來到了安康市公安局。

在辦公室裡,這個38歲的中年婦女,蠟黃的臉頓時又變得灰紙一般,說話也有些語無倫次。她開始沉痛地向公安人員訴說了昨晚發生的事情——

“昨天下午6點多,馬大浦回到家,說他今天比較累,要早點睡覺。他吃了晚飯,又吃了我在醫院裡為他配的中藥,便上床了。到了9點多,他醒來向我讨開水喝,我倒了水,他喝了幾口又睡了。半夜12點左右,我發現他渾身抽筋,開了電燈,隻見他口吐白沫,真把我吓壞了,趕緊叫醒兩個女兒。又叫了隔壁的鄰居,喊了救護車将他送到市人民醫院。”

公安人員問道:“你丈夫平時有什麼病……”

未等公安人員把話說完,她又接過話題說了起來:“他平時心髒不太好,經常叫胸悶。昨晚可能是心髒病突然發作……”

公安人員提出能否對屍體進行一次檢驗時,劉慧芳馬上婉言拒絕:“人已死了,還要解剖,我怎麼忍心啊!”

劉慧芳在回答問話時表情反常,一會兒傷心,一會兒侃侃而談。一個又一個的疑問在公安人員的頭腦中萌生了。

馬大浦死得蹊跷,查明死因,這是公安人員的義不容辭的職責,于是,緊張而細緻的調查開始了。

車間的工人反映:近來他工作勁頭很高,情緒上看不出有不開心的事。死的前一天,早上7點就進車間工作了。

車間領導反映:幾年前他曾生過肺結核病,治好以後,身體一直很好,也從來不請病假,經查證,劉慧芳說死者“有心髒病”是不存在的。

周圍居民反映:劉慧芳品質不好,跟幾個男人搞過。幾年前就因為作風問題被派出所處理過。馬大浦的突然死亡,是很值得懷疑的。

居委會幹部反映:就在馬大浦死的那天,劉慧芳從醫院回家,急急忙忙拆洗了被褥。哪有這種事,丈夫剛死還有精神去洗被子呢?

劉慧芳所在單位的一位護士回憶:“前幾天,她說給馬大哈(即馬大浦)算過命了,他要比她先死,是短命的!”“他有心髒病。”劉慧芳還說過:“有個人願意同我結婚,我們的感情蠻深的。”

劉慧芳所在單位的一位領導說:“得悉她丈夫死的消息後我立即趕到她家裡,我一進門,她就撲倒在我身上嗚嗚大哭,可事後一看,她一滴眼淚也沒有,看來傷心是假的。”

死者的一個弟弟也說:“在我們正忙着準備追悼會時,看到劉慧芳與另一個男的在馬路上嬉皮笑臉地逛着。”

四面八方的線索彙集證明,馬大浦的死,很可能是一起因奸情殺人案,而查證、核實事實就成為認定案情性質和挖出兇犯的關鍵。

偵查員們經過幾天的緊張工作,案情已近大白,又正式向死者家屬提出驗屍,這個建議不僅再次被劉慧芳拒絕,死者的兄弟姐妹也不願簽字。但劉慧芳已察覺到公安人員在追查其丈夫的死因,形勢對她不利,覺得屍體不燒,總是心頭之患。她便催着各方趕快将屍體火化。這樣馬大浦的追悼會就定在12月28日舉行。

對此,公安人員将計就計,決定在為馬大浦開完追悼會後,扣留屍體,獲取罪證。

市公安局的法醫立即對屍體進行解剖,死者心髒尚正常,心腔内無凝血塊,冠狀動脈暢通,肝、腎、脾、胰和腦都未見病變。而在死者胃内卻發現有大量的三種混合藥物。偵查員們又查到了劉慧芳從1980年10月15日至12月17日先後5次在本醫院内私自配了這三種藥。這些藥與死者馬大浦胃内的藥物完全吻合。這就可以确定馬大浦的死亡與劉慧芳直接有關。

醫院領導也向公安人員反映:馬大浦死後,一個男的還多次打來電話找她,詢問情況。

公安人員根據已查實的材料及劉慧芳的反常表現,判斷此案必有共謀者。

追悼會後,劉慧芳以為萬事大吉,心中的一塊石頭落地了。她喜形于色,連骨灰盒也顧不上拿,就與一個叫趙國軍的男人頻繁地往來了。他倆多次在雷神殿十字大轉盤、興安公園、安康大橋、江南電影院碰頭,行動詭秘。

據調查,趙國軍是劉慧芳在原來住處的鄰居。1982年,已是兩個孩子母親的劉慧芳,就以種種手法,拉攏腐蝕隻有16歲的中學生趙國軍,使他逐漸地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事情被趙國軍的父母發覺了,劉慧芳在又吵又鬧的情況下搬了家,但劉慧芳不思悔改,繼續與趙國軍勾搭,遭到了馬大浦的反對。

趙國軍對劉慧芳說:“你擺脫不了你丈夫就隻好等到他死吧!”

劉慧芳無可奈何地說:“我丈夫身體蠻好。”

劉慧芳和趙國軍多次合謀,要排除馬大浦的障礙。馬大浦的生命就這樣被這兩個人活活地結束了。

1991年1月10日公安機關依法逮捕了劉慧芳。

在審訊室中,劉慧芳在事實面前不得不供認了她夥同趙國軍謀殺丈夫的前前後後。他和趙國軍勾搭成奸已經多年,兩人訂下了結為夫妻的盟約。由于要取得同趙國軍的合法關系,劉慧芳多次鬧着要同馬大浦離婚,馬大浦不同意。劉慧芳就與孟商量辦法,趙國軍說:“你是醫務人員,可以想想辦法嘛。”

那天劉慧芳把馬大浦吃的中藥煎成湯後,就把準備好的三種藥物用水溶解後,一起倒進了馬大浦喝藥的保暖杯中,晚飯後,劉慧芳就将這個杯子遞給馬大浦,讓他把藥全部喝下,中毒死亡。

就在劉慧芳被捕的當天,趙國軍也落入了法網。

1991年6月30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慧芳死刑。同案犯趙國軍也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接着,她被押上囚車,送到安康某監獄,等待終審的宣判。

“死刑!死刑!”法官嚴厲的聲音,久久在她耳邊響起。劉慧芳明知這樣一個道理:殺人要償命,這是天經地義的。一審判決後,她有法律規定的10天上訴期。可她遲遲不願上訴。等待着被押上刑場。政府人員告訴她:“上訴是法律給你的權利,你不要錯過這個機會。”

直到離上訴期限的前幾十個小時,她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盡管殺人的行為無可辯駁。不過她想,既然要死了,不如死前說個明白。她叙說了自己犯罪的動機和一些具體情節。上訴後的第4個月,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下達了:維持死刑的判決,緩期2年執行。

“緩期執行!”索性槍斃了也就算了,她後悔當初不該上訴。現在“反而死不死,活不活的,幹脆死了也就無煩惱了。”

是的,漸漸地她有些煩惱了。有些揪心了。自己為什麼要把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弄得家破人亡?留下了兩個可憐的未成年的女兒。想到孩子,她就無比地怨恨自己,心中又燃起了求生的欲望。

她曾極度地後悔過,對丈夫本不該如此狠心。畢竟10多歲時就已相識,夫妻也有十幾年,在共同生活的日子裡, 留下過美好的回憶。隻是後來鬼迷心竅,和趙國軍勾搭成奸,夫妻間才開始發生了急轉直下的變化……

大凡做母親的,在撫育兒女時,總要傾注自己滿腔的心血。孩子一出世,就受到她托育,懷抱時她總是仔細地端詳着他們的容顔,審視着他們的每一個變化,甚至每一次便溺……

劉慧芳常常仰起頭,面對鐵窗,向女兒祈禱:沒有你們,我活在這個世界上也索然無味,如果允許我忏悔,我将跪倒在你們的面前,請你們原諒,原諒我沒有能對你們無微不至的關懷和體貼,原諒我對你們照顧得那麼少。多少次我想着,要再為你們盡一份做母親的義務……

良心的譴責,使她一直不得安甯,這種精神上的酷刑,真是無法言喻。

如果你發現你的妻子對你不忠,你将面臨着兩個同樣痛苦的選擇。你是需要維持這段感情,還是放手呢?沒有适合每一個人的明确答案,因為你需要嚴肅考慮許多因素。

也許你的妻子在她回到你身邊再次背着你偷情前就已經欺騙過你,而你也已經彌補過這段感情。在這種情況下,你基本上有三種不同的選擇。你可以決定比以前更深入挖掘是什麼原因使她對你們的情感不忠,你沒有滿足她什麼。你也可以決定裝作對她的不忠視而不見,将這段感情繼續下去,好像沒有第三者存在一樣。還有另外一種選擇,你可能會決定你已經受夠了,跟她分手,繼續自己的生活。

有可能是你的妻子被誘惑出軌過一次。她可能會在第一次出軌後出于不同的原因停止。例如,她可能會感到内疚,被内疚壓倒,決定不再犯錯。或者她可能在第一次出軌後覺醒,意識到她是那麼地愛你,以至于無法對你不忠。這樣的話,鞏固你們感情的機會更高,你确實應該給她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

如果你的妻子不斷地和第三者幽會,那麼你将面臨更為艱難的抉擇。如果你不想失去她,那麼你需要迅速采取果斷的行動。如果你們倆之間存在第三者,那麼你不會期待破鏡重圓。這就到了使用最後通牒的地步。你将需要表明立場,讓她在你和她的新歡之間做出選擇,然後堅持你的決定。讓她做出永久的決定。她發現難以在你和情人之間做出抉擇的情況并不常見。然而,這種情況更為微妙,需要更加關注。

當婚姻出了第三者,我們很容易把自己放在警察和無辜者的角色,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事實上,當婚姻出了問題,你絕不能被救免,因為你也要承擔問題的一半責任。當悲劇發生時,我們傾向于把問題歸咎于他人,這會讓我們好受一點,但悲劇就在于我們不肯先改變自己去适應已經變化的婚姻現狀,而進入死胡同……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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