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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人酷愛嫖娼,圖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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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人愛好嫖娼是為什麼呀


    文/晏淩羊
    01


    嫖娼、賭博和吸毒,被世人視為“三大不良嗜好”。 有人曾經問過我:如果你的伴侶有三個不良嗜好中的一個,你最無法忍受哪個? 我的答案是:我無法忍受這種伴侶。 如果把“黃賭毒”比作是屎,隻不過是味道不同的屎,我幹嘛一定要分辨出哪個味道更好吃? 如果伴侶沾了其中一樣,那我必分手,不會猶豫,也沒得商量。 這些惡習,本身是沒有誰傷害大誰傷害小之分的,沉溺于任何一個惡習,而不懂自律自愛,帶來的危害可能是代價慘重的,再區分誰大誰小毫無意義。 吸毒、賭博,對社會危害大,輕則讓人傾家蕩産,重則讓人殺人越貨。相比之下,嫖娼的社會危害性還稍微小一些。 單論社會危害性的話,或許嫖娼排名第三,但如果不考慮社會危害性,單考慮對伴侶的影響呢? 如果一定讓我選一個“最”,那我首推嫖娼。 原因很簡單:吸毒,最傷害的是自己的身體,其副作用是吸毒者可能無法控制自己的言行,然後給伴侶帶來身體上的傷害。吸毒這個不良嗜好,最直接傷害到的人是自己。 賭博,最傷害的便是錢财,會給伴侶帶來經濟損失和心靈傷害,但這種傷害也算是一種間接傷害。 唯獨嫖娼不同。 一個普通女人 (那些支持老公嫖娼的“不普通女人”不在讨論範圍内) 若是知悉丈夫嫖娼,恐怕會引發她内心深處的海嘯和地震。 還有,嫖娼染上性病、艾滋病的幾率比較低,但一旦染上了,并且将這些病傳染給伴侶,那伴侶就會有性命之憂。 這話不是危言聳聽。 我一個做醫生的女性朋友很多年前跟我講過一個真實的病例:一個發現丈夫嫖娼的女人,忽然來找她做艾滋病測試。幾天以後,她被确診感染了艾滋病,而她和丈夫的孩子才六歲。 這個醫生朋友所講述的,隻是一段生活的橫切面,但細細想來,卻令人心驚:不過就是嗜好嫖娼的丈夫,玩太大了感染上艾滋病毒,再把這個病傳染給了不知情的無辜妻子。 之後的故事,大家隻能靠腦補了,但坦白說,這樣的結局讓人“細思極恐”。 也正因為如此,我認為如果一個女人不想接受無性婚姻,那離開一個愛好嫖娼的男人,簡直就是在逃命,還需要猶豫什麼? 還是,她們覺得這種萬裡挑一的倒黴事件,絕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又或者,她們認為,雖然“成功戒除不良嗜好然後浪子回頭”的事件發生率很低,但自己一定是最幸運的那一個?
    02

    關于男人的嫖娼心理,很多心理專家已經分析過很多次,無非就是:尋求快樂,尋找新穎刺激(新鮮感),不用負責任,沒有負擔和壓力,宣洩各種壓抑情緒,緩解焦慮和抑郁,對抗分離焦慮,獲得控制感,用性的方式提高信心 (在别的地方很自卑,所以來性工作者面前找自信,感到“我很行”) 。 男明星出現嫖娼醜聞時,往往是單身男明星獲得原諒更多,被看不起的是那些娶了老婆還嫖娼的男人。 如果僅僅是為了發洩性欲,那麼在老婆的那裡就能夠解決。
    很多已婚嫖客的妻子,從來沒有拒絕他們,甚至希望和他們過性生活,但是,他們為什麼還要去嫖娼? 已婚男人嫖娼的心理,或許要複雜很多。 大多數已婚嫖客并不是欲火焚身、饑不擇食才去嫖娼的。 綜合分析他們的嫖娼心理,無非便是: 1.自私心理嚴重,隻喜歡“被服務”、低質量的性,不願意關注性伴侶的感受和反應。
    與妻子的性,他需要互動、付出、交流、反饋,是一個與妻子平等的人。而面對收費的性伴侶,他就有了當大爺、當皇上的感覺了。 2.生活中壓抑和自感失敗,讓他們在性上面尋求自信心和征服感。
    在别的方面是失敗者,但花錢買性的時候,就覺得自己“很行”了,成功征服了某個人了。從這個角度來說,那些平時看上去最謙虛、低調的人說不定就是最不正經的人。 3.童年的經曆,導緻性心理一直不成熟。
    或是因為戀母,所以越是讓他熟悉的人,他越是無法對其投射性欲。
    與妻子熟悉之後,他們潛意識裡把妻子當成了自己的母親,每每與之發生性關系,就會産生亂倫的感覺。
    又或者,他們覺得性是肮髒的,自己“肮髒”的這一面不想讓最親近的人看到,而面對同樣“肮髒”的性工作者,就比較放得開。 隻是,這種“花錢買性”的方式,真的能給人帶來快樂嗎?我看未必。 2005年展開的一項研究發現,很多男人嫖妓後,會有十分沉重的罪惡感和羞恥感。
    很多已婚嫖客反應“我的内心并不能得到滿足”“還是孤獨”“感到空虛、可怕”“為我和妻子的關系感到内疚”。 隻是,他們雖然感到内疚,但還是戒不掉。 民國作家郁達夫把自己的初夜獻給了一位妓女。第二天清晨醒來,窗外雪晴,大團的陽光照進屋内,郁達夫的心情卻糟透了。
    看着身邊一個“肥白高壯”的妓女袒露全身,朝天酣睡在那裡,他“竟不由自主地流出來了兩條眼淚”。 再之後,他邊内疚邊逛窯子,最後還逛出經驗來了:找長得不好看的,因為她們生意不好,所以為了能赢得回頭客,服務會特别用心。 徐志摩對嫖妓這件事一樣也不陌生。他自己披露的就有兩次,而且是在他和陸小曼婚姻存續期間。 應胡适之邀,徐志摩離家赴北大任教,他在給陸小曼的信中寫道:“說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但沒過幾個月,他就食言了,還在給陸小曼的信中再次坦承了自己逛窯子一事,并且聲明自己“本想不去”:“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适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後被拉到胡同。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 很多知道徐志摩這段故事的人,大概也會因為林徽因當年沒選他而鼓掌吧? 03

    我理解男人嫖娼的行為,但無法容忍他發生在我的伴侶身上。 究其原因,是因為覺得這事兒太low,比找小三、約炮都要low。 也正因為如此,我跟那些認為“嫖娼與找小三不一樣,嫖娼隻是跟那些女人玩玩而已,不當真的,他最愛的女人還是我”的原配沒法有共同語言。 她們的邏輯是:老公難免會有生理需要,他嫖妓僅僅是為了生理需求,純粹就發洩一下,跟妓女是不會有半毛錢的感情發生的。但如果老公找情人,就會發生真感情,甚至還會在經濟上支援她,那我們很有可能會離婚。 她們害怕離婚,而不害怕被傳染艾滋病,那我還能說啥? 或許,我隻能說“人各有志”,各自心甘情願就好。 在我看來,性是區别愛情與親情、友情、人情的唯一标準。
    我們不可能跟親人、友人和熟人産生性,所以,性是兩個人相愛的某種結果和證明。 性是最親密的一種行為,一旦兩個人發生了性,就意味着身體和靈魂進行了一次鍊接和交流 (雖然很多被男權文化洗腦的人認為,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兩個人有過性,會讓他們的關系更加親密,會促使兩個人感情更好。 而當你了解到伴侶與他人有了性接觸後,本能地會産生被抛棄感、憤怒感、恐懼感和無助感。這時候,你再拿“他隻是對那個人走腎,沒有走心”來安慰自己,隻會顯得自欺欺人罷了。 當你與一個出軌伴侶再進行親密關系時,難保不會聯想ta和别人在一起的畫面,這種聯想會對你的自尊、安全感、信任感産生毀滅性的打擊,如果不是心特别大,一般人無法承受。 要我說,大多數普通女性發現老公嫖娼,心理上都是要崩潰的,而有些人不願意離婚,期盼着浪子回頭,倒不是打心眼裡接受了老公嫖娼,而是因為離了嫖娼老公,自己難活得好,甚至難以活下去吧。 如果對方找的是收費的性伴侶,除了這些心理傷害外,你可能還會有更深層次的屈辱感和沮喪感,忍不住問自己:我怎麼會找了一個這麼low的人?
    性本該是多麼美好的東西,是加深兩個人感情的紐帶,可在這個問題上,他愣是把自己當成獸類了。
    04


    關于性,微博好友夜深寫過這樣一段話,我急切想分享給大家: “在世俗的親密關系中,性(包括狹義的和廣義的)是一種很重要很有效的聯結:相互都希望對方快樂,都想看到對方迷亂失控的另一面真相,甚至覺得那是一種概括掉一切外在因素比如身份年齡(甚至性别)的赤子模樣。 見證伴侶的赤子模樣,也是悲憫和真愛産生的時刻,世俗的親密感會自然加深。 有這種深度親密感的伴侶,在日常生活中會産生各種私密的心領神會。 另外,有愛意有承諾有深度親密感和信任的性,比約炮(嫖娼)的性更具有滋養身心的價值。 固定伴侶之間的性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培育,所以不必追求天然的絕配,如果有足夠的愛以及興趣和智慧,絕配是可以培育出來的。 急切上床以短時間内的性匹配度作為取舍伴侶的标準,并不比先愛再性更高級更智慧。 能與長久的熟悉的伴侶建立滿意的性、體會深度的快樂與幸福感,比靠新鮮刺激帶來的快樂難度大得多,也更顯示真實的匹配度,也更體現智慧。 通常,後者會帶來一些快樂,而幸福感大多隻能由前者帶來的。” 這段話,嗜好嫖娼的男人和能接受伴侶嫖娼的女人都看不懂。 也罷,也罷,道不同不相與謀。
    “蘿蔔青菜,各有所愛”,選自己所愛,愛自己所選,每個人都能為自己的選擇買單就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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