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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總會計制度
财政部國庫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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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會計要素························································4
第三章會計科目······················································18
财務會計科目················································26
預算會計科目················································88
第四章會計結賬和結算···········································124
第五章會計報表····················································128
财務會計報表··············································129
預算會計報表··············································160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175
第七章會計監督····················································176
第八章
附則·······················································176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财政預算管理,提升國家财政治理效能,規範各級政府财政總會計(以下簡稱總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充分發揮總會計的職能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及政府會計準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等各級政府财政部門總會計。
第三條總會計是各級政府财政核算、反映、監督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資金以及财政專戶管理資金、專用基金和代管資金等資金有關的經濟活動或事項的專業會計。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資金會計核算不适用本制度,由财政部另行規定。
第四條總會計的職責主要包括:
(一)進行會計核算。辦理政府财政各項預算收支、資産負債以及财政運行的會計核算工作,反映政府财政預算執行情況、财務狀況、運行情況和現金流量等。
(二)嚴格财政資金收付調度管理。組織辦理财政資金的收付、調撥,在确保資金安全性、規範性、流動性前提下,合理調度管理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規範賬戶管理。加強對國庫單一賬戶、财政專戶、零餘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等的管理。
(四)實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和财務管理。通過會計核算和反映,進行預算執行情況、财務狀況、運行情況和現金流量情況分析,并對财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和财務管理情況實行會計監督。
(五)協調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國家金庫、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财政專戶開戶銀行和其他有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
(六)組織本地區财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政府财務報告編審和彙總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下級财政總會計工作。
第五條各級政府财政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會計人員,負責總會計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六條總會計應當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規定的原則和本制度的要求,對其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第七條總會計應當具備财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雙重功能,實現财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适度區分并相互銜接,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政财務信息和預算執行信息。财務會計實行權責發生制。預算會計實行收付實現制,國家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對于納入預算管理的财政資金收支業務,在采用預算會計核算的同時應當進行财務會計核算;對于不同預算類型資金間的調入調出、待發國債等業務,僅需進行預算會計核算;對于其他業務,僅需進行财務會計核算。
第八條總會計的核算目标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财政預算執行情況、财務狀況、運行情況和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反映政府财政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總會計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政府财政部門自身和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
第九條總會計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本級政府财政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
第十條總會計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和報告。會計期間至少分為年度和月度。會計年度、月度等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曆日期。年度終了後,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一定期限的上年報告清理期。
第十一條總會計應當以人民币作為記賬本位币,以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發生外币業務,在登記外币金額的同時,一般應當按照業務發生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彙率中間價,将有關外币金額折算為人民币金額記賬。期末,各種以外币計價或結算的資産負債項目,應當按照期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彙率中間價進行折算,因彙率變動産生的差額記入有關費用和支出科目。
第十二條總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總會計的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會計要素
第十四條本制度會計要素包括财務會計要素和預算會計要素。财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産、負債、淨資産、收入和費用;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餘。
第一節資産
第十五條總會計核算的資産,應當按照取得或發生時實際金額進行計量。
第十六條總會計核算的資産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産和非流動資産。流動資産是指預計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變現的資産;非流動資産是指流動資産以外的資産。
第十七條總會計核算的資産具體包括财政存款、國庫現金管理資産、有價證券、應收非稅收入、應收股利、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項、預撥經費、在途款、應收轉貸款、股權投資等。
财政存款是指政府财政部門代表政府管理的國庫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等。财政存款的支配權屬于同級政府财政部門,并由總會計負責管理,統一在國庫或選定的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統一收付,不得透支,不得提取現金。
國庫現金管理資産是指政府财政在确保支付需要前提下,将暫時閑置的國庫存款存放商業銀行或者投資于貨币市場形成的資産,包括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以及國庫現金管理其他資産。
有價證券是指政府财政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并持有的有價證券。應收非稅收入是指政府财政應向繳款人收取但實際尚未繳入國庫的非稅收入款項。應收股利是指政府因持有股權投資應當收取的現金股利或應當分得的利潤。應收及暫付款項是指政府财政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債權,包括與下級往來和其他應收款等。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挂賬。借出款項是指政府财政按照對外借款管理有關規定借給預算單位臨時急需,并按期收回的款項。借出款項僅限于政府财政對納入本級預算管理的一級預算單位(不含企業)安排借款,不得經預算單位再轉借企業。借款資金僅限于臨時性資金周轉或應對社會影響較大突發事件的臨時急需墊款,借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借款時應明确還款來源。
預撥經費是指政府财政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年度預算前,可以提前預撥已經列入年度預算的各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和對下級轉移支付支出,以及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和用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
除上述支出事項及财政部另有規定外,其他支出均不得提前預撥。預撥經費(不含預撥下年度預算資金)應在年終前轉列費用或清理收回。
在途款是指報告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内發生的需要通過本科目過渡處理的屬于上年度收入、費用等業務的款.
應收轉貸款是指政府财政将借入的資金轉貸給下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等。
股權投資是指政府持有的各類股權投資,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股權投資、政府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和企業股權投資等。
第二節負債
第十八條總會計核算的負債,應當按照承擔的有關義務金額或實際發生金額進行計量。
第十九條總會計核算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内(含1年)償還的負債;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
第二十條總會計核算的負債具體包括應付政府債券、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應付及暫收款項、應付代管資金、應付利息、借入款項、應付轉貸款、其他負債等。應付政府債券是指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發行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的應付本金,包括應付短期政府債券和應付長期政府債券。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是指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國庫集中支付中應列為當年費用,但年末未支付需結轉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項。
應付及暫收款項是指政府财政業務活動中形成的支付義務,包括與上級往來和其他應付款等。應付及暫收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
應付代管資金是指政府财政代為管理的,使用權屬于被代管主體的資金。
應付利息是指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發行的政府債券及借入款項應支付的利息。
借入款項是指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向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等借入的款項,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借入的款項。
應付轉貸款是指政府财政從上級政府财政借入的債務轉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包括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和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等。
其他負債是指政府财政因有關政策明确要求其承擔支出責任的事項而形成的支付義務。
第三節淨資産
第二十一條總會計核算的淨資産是指本級政府财政總7會計核算的資産扣除負債後的淨額。
第二十二條總會計核算的淨資産包括累計盈餘、本期盈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周轉金、權益法調整、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
累計盈餘是指政府财政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财政專戶管理資金、專用基金曆年實現的盈餘滾存的金額。本期盈餘是指政府财政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财政專戶管理資金、專
用基金本期各項收入、費用分别相抵後的餘額。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政府财政為保持年度間預算的銜接和穩定而設置的儲備性資金。
預算周轉金是指政府财政為調劑預算年度内季節性收支差額,保證及時用款而設置的庫款周轉資金。
權益法調整是指政府财政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主體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份額。
以前年度盈餘調整是指政府财政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
第四節收入
第二十三條總會計核算的收入,應當按照開具票據金額或實際取得金額進行計量。
第二十四條總會計核算的收入包括稅收收入、非稅收入、投資收益、轉移性收入、其他收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和專用基金收入等。
稅收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财政管理的稅收收入。
非稅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财政管理的非稅收入。
投資收益是指政府持有股權投資所實現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轉移性收入是指在各級政府财政之間進行資金調撥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補助收入、上解收入和地區間援助收入等。其中,補助收入是指上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上解收入是指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由下級政府财政上交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地區間援助收入是指受援方政府财政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轉來的可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政府财政從其他渠道調入資金、豁免主權外債償還責任,以及無償取得股權投資等産生的收入。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入。
專用基金收入是指政府财政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設立的各項專用基金(包括糧食風險基金等)取得的資金收入。
第五節費用
第二十五條總會計核算的費用,應當按照承擔支付義務金額或實際發生金額進行計量。
第二十六條總會計核算的費用包括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資本性撥款費用、其他撥款費用、财務費用、轉移性費用、其他費用、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專用基金支出等。
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公事業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類費用,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産、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撥款費用。
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的經常性補助費用,不包括對事業單位的資本性撥款費用。
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各類企業的補助費用,不包括對企業的資本金注入和資本性撥款費用。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
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以及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費用。
資本性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資本性費用,不包括對企業的資本金注入。
其他撥款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經常性贈與、國家賠償費用、對民間非營利組織和群衆性自治組織補貼等費用。
财務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用于償還政府債務的利息費用,政府債務發行、兌付、登記費用,以外币計算的政府資産及債務由于彙率變化産生的彙兌損益等。
轉移性費用是指在各級政府财政之間進行資金調撥形成的費用,包括補助費用、上解費用、地區間援助費用等。其中,補助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下級政府财政的費用。上解費用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上交給上級政府财政的費用。地區間援助費用是指援助方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受援方政府财政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補償、捐贈等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政府财政無償劃出股權投資以及确認其他負債等産生的費用。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用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安排的支出。專用基金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用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
第二十七條對于收回本年度已列費用的款項,應沖減當期費用;對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費用的款項,通常記入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第六節預算收入
第二十八條預算收入一般在實際取得時予以确認,以實際取得的金額計量。
第二十九條總會計核算的預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專用基金收入、轉移性預算收入、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債務預算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和待處理收入等。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籌集納入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籌集納入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籌集納入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的非稅收入。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是指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入。
專用基金收入是指政府财政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設立各項專用基金(包括糧食風險基金等)取得的資金收入。
轉移性預算收入是指在各級政府财政之間進行資金調撥以及在本級政府财政不同類型資金之間調劑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補助預算收入、上解預算收入、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和調入預算資金等。
補助預算收入是指上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返還性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和專項轉移支付收入等。上解預算收入是指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由下級政府财政上交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是指受援方政府财政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轉來的可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收入。調入預算資金是指政府财政為平衡某類預算收支,從其他類型預算資金及其他渠道調入的資金。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政府财政為彌補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缺口動用的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債務預算收入是指政府财政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通過發行債券、向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借款等方式籌集的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收入。
債務轉貸預算收入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收到上級政府财政轉貸的債務收入。
待處理收入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收回的部門預算結轉結餘資金和轉移支付結轉資金。
第三十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和專用基金收入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入賬。中央政府财政年末可按有關規定對部分收入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轉移性預算收入應當按照财政體制的規定和預算管理需要,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入賬。債務預算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行額或借入的金額入賬,債務轉貸預算收入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轉貸金額入賬。待處理收入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入賬。
已建鄉(鎮)國庫的地區,鄉(鎮)财政的本級收入以鄉(鎮)國庫收到數為準。縣(含縣本級)以上各級财政的各項預算收入(含固定收入與共享收入)以繳入基層國庫數額為準。
未建鄉(鎮)國庫的地區,鄉(鎮)财政的本級收入以鄉(鎮)總會計收到縣級财政返回數額為準。
第三十一條總會計應當加強各項預算收入的管理,嚴格會計核算手續。對于各項預算收入的賬務處理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國庫入賬憑證、預算收入日報表、專戶資金入賬憑證和其他合法憑證為依據。發現錯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共同更正。
對于已繳入國庫和财政專戶的預算收入退庫(付),要嚴格把關,強化監督。凡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退庫(付)項目,一律不得辦理退庫(付)及沖退預算收入。屬于國家規定的退庫(付)事項,具體退庫(付)程序按财政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節預算支出
第三十二條預算支出一般在實際發生時予以确認,以實際發生的金額計量。第三十三條總會計核算的預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專用基金支出、轉移性預算支出、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債務轉貸預算支出和待處理支出等。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級政府安排使用的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級政府安排使用的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支出。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級政府安排使用的列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支出。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用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安排的支出。
專用基金支出是指政府财政用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轉移性預算支出是指各級政府财政之間進行資金調撥以及在本級政府财政不同類型資金之間調劑所形成的支出,包括補助預算支出、上解預算支出、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和調出預算資金等。補助預算支出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按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下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對下級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等。上解預算支出是指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由本級政府财政上交給上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是指援助方
15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受援方政府财政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支出。調出預算資金是指政府财政為平衡預算收支,在不同類型預算資金之間的調出支出。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彌補以後年度預算資金不足的儲備性資金。債務還本預算支出是指政府财政償還本級政府承擔的債務本金支出。債務轉貸預算支出是指本級政府财政向下級政府财政轉貸的債務支出。待處理支出是指政府财政按照預撥經費管理有關規定預撥給預算單位尚未列為預算支出的款項。待處理支出(不含預撥下年度預算資金)應在年終前轉列支出或清理收回。
第三十四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一般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年末可按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将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列支入賬。中央政府财政年末可按有關規定對部分支出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從本級預算支出中安排提取的專用基金,按照實際提取金額列支入賬。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專用基金支出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轉移性預算支出應當根據财政體制的規定和預算管理需要,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入賬。債務轉貸預算支出應當按照實際轉貸的金額入賬。債務還本預算支出應當按照實際償還的金額入賬。待處理支出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
16對于收回當年已列支出的款項,應沖銷當年預算支出。對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項,通常沖銷當年預算支出。
第三十五條總會計應當加強預算支出管理,科學預測和調度資金,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辦理支出,嚴格審核撥付申請,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和實際撥付金額列報支出,不得辦理無預算、超預算的支出,不得任意調整預算支出科目。對于各項支出的賬務處理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國庫劃款清算憑證、資金支付憑證和其他合法憑證為依據。
第八節預算結餘
第三十六條預算結餘是指預算年度内政府預算收入扣除預算支出後的餘額,以及曆年滾存的庫款和專戶資金餘額。
第三十七條總會計核算的預算結餘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專用基金結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周轉金和資金結存等。
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是指本級政府财政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
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是指本級政府财政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是指本級政府财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是指本級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支的執行結果。
專用基金結餘是指本級政府财政專用基金收支的執行結果。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本級政府财政為保持年度間預算的銜接和穩定,在一般公共預算中設置的儲備性資金。
預算周轉金是指本級政府财政為調劑預算年度内季節性收支差額,保證及時用款而設置的周轉資金。
資金結存是指政府财政納入預算管理資金的流入、流出、調整和滾存的結果。
第三十八條各項結轉結餘應每年結算一次。
第三章會計科目
第三十九條總會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總會計應當對有關法律、法規允許進行的經濟活動,按照本制度的規定使用會計科目進行核算;不得以本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作為進行有關經濟活動的依據。
(二)總會計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不需使用的總賬科目可以不使用;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報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各級總會計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套科目體系下自行增設下級明細科目。
(三)總會計應當執行本制度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号,不得随意打亂重編,以便于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薄、查閱賬目,實行會計信息化管理。
(四)總會計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及編号。
(五)總會計設置明細科目或進行明細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規定外,還應當滿足政府财政預算管理和财務管理的需要。
第四十條總會計适用的會計科目如下:
第四十一條财務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如下:
一、資産類
1001國庫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存放在國庫單一賬戶的款項。
二、國庫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國庫存款增加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二)國庫存款減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國庫存款的結存數。
其他财政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未列入“國庫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項财政存款。
二、本科目應按照存款資金的性質和存款銀行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财政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财政專戶收到款項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二)其他财政存款産生的利息收入,除規定作為專戶資金收入外,其他利息收入都應繳入國庫。
取得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時,按照實際獲得的利息金額,根據以下情況分别處理:
1.按規定作為專戶資金收入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代管資金”或有關收入科目。
2.按規定應繳入國庫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将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繳入國庫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非稅收入”科目。
(三)其他财政存款減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其他财政存款。
國庫現金管理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将暫時閑置的國庫存款存放商業銀行或者投資于貨币市場形成的資産。
二、本科目應按照業務種類設置“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其他國庫現金管理資産”明細科目,并可根據管理需要進行明細核算。
三、國庫現金管理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商業銀行定期存款
1.根據國庫現金管理有關規定開展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時,将國庫存款轉存商業銀行,按照存入商業銀行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2.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收回國庫時,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原存入商業銀行的存款本金金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非稅收入”科目。
(二)其他國庫現金管理業務可根據管理條件和管理需要,參照商業銀行定期存款的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開展國庫現金管理業務形成的資産。
有價證券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并持有的有價證券。
二、本科目應按照有價證券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有價證券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購入有價證券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轉讓或到期兌付有價證券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按照該有價證券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有關收入或費用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有價證券金額。
應收非稅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應向繳款人收取但實際尚未繳入國庫的非稅收入款項。對于非稅收入管理部門不能提供已開具非稅收入繳款票據、尚未繳入本級國庫的非稅收入數據的地區,可暫不使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非稅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實際情況,按執收部門(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非稅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确認取得非稅收入時,按照非稅收入管理部門提供的已開具繳款票據、尚未繳入本級國庫的非稅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非稅收入”科目。
(二)實際收到非稅收入款項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非稅收入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已列應收非稅收入部分金額,貸記本科目;未列入應收非稅收入部分金額,貸記“非稅收入”科目。
(三)期末,非稅收入管理部門應對未入庫的應收非稅收入進行全面核查,總會計根據核查結果對應收非稅收入餘額進行确認,确保應收非稅收入核算準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入庫的應收非稅收入。
應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因持有股權投資應當收取的現金股利或應當分得的利潤。
二、本科目應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被投資主體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采用權益法核算
1.持有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主體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上繳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記本科目,貸記“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2.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照實際收到金額中未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
1.持有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主體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上繳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收到金額中未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應當收取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出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對外借款管理有關規定借給預算單位臨時急需,并按期收回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按照借款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借出款項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将款項借出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借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借給預算單位尚未收回的款項。
與下級往來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與下級政府财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二、本科目應按照下級政府财政進行明細核算。
三、與下級往來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撥付下級政府财政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有主權外債業務的财政部門,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單位)使用且貸款的最終還款責任由本級政府财政承擔的,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支付貸款資金時,借記本科目或“補助費用”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外方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或用款單位時,借記本科目或“補助費用”科目,貸記“借入款項”或“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
(三)兩級财政年終結算時,确認應當由下級政府财政上交的收入數,借記本科目,貸記“上解收入”科目。
(四)兩級财政年終結算時,确認應補助下級政府财政的費用數,借記“補助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收到下級政府财政繳入國庫的往來待結算款項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扣繳下級政府财政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下級政府财政欠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欠下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預撥經費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預撥經費管理有關規定預撥給預算單位尚未列為費用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預算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撥經費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撥出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二)轉列費用時,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收回預撥款項時,借記“國庫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年末尚未轉列費用或尚待收回的預撥經費款項。
在途款
一、本科目核算報告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内發生的需要通過本科目過渡處理的屬于上年度收入、費用等業務的款項。
二、在途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報告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内收到屬于上年度收入等款項時,在上年度賬務中,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收入科目或“應收非稅收入”科目;收回屬于上年度費用等款項時,在上年度賬務中,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費”或有關費用科目。
(二)沖轉在途款時,在本年度賬務中,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在途款。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臨時發生的其他應收、暫付、墊付款項。項目單位拖欠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導緻有關政府财政履行擔保責任,代償的貸款本息費,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資金類别、債務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其他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其他應收款項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其他應收款項轉列費用時,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政府财政對使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單位履行擔保責任,代償貸款本息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政府财政行使追索權,收回項目單位貸款本息費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政府财政最終未收回項目單位貸款本息費,經核準轉列費用時,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期末原則上應無餘額。
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轉貸給下級政府财政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本金及利息。
二、本科目應設置“應收本金”和“應收利息”明細科目,并按照轉貸對象進行明細核算,其下應根據管理規定設置“一般債券”“專項債券”等明細科目。其中,“應收利息”科目通常應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并提供的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應收利息情況,按期進行核算。
三、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向下級政府财政轉貸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時,按照轉貸的本金,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撥付的金額或債務管理部門确認的轉貸金額,貸記“國庫存款”或“與下級往來”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二)按期确認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應收利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确認的轉貸款本期應收未收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等有關科目。
(三)收到下級政府财政償還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扣繳下級政府财政應償還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按照扣繳的金額,借記“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豁免下級政府财政應償還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按照豁免金額,借記“補助費用”“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應收未收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金及利息。
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轉貸給下級政府财政的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主權外債資金的本金及利息。
二、本科目應設置“應收本金”和“應收利息”明細科目,并按照轉貸對象進行明細核算。其中,“應收利息”科目通常應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并提供的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應收利息情況,按期進行核算。
三、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向下級政府财政轉貸主權外債資金,且主權外債最終還款責任由下級政府财政承擔的,應當分别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1.本級政府财政支付轉貸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2.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撥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按照實際撥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借入款項”或“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
(二)按期确認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應收利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确認的轉貸款本期應收未收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等科目。
(三)收回下級政府财政償還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按照收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扣繳下級政府财政應償還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按照扣繳的金額,借記“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債權人豁免下級政府财政應償還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按照豁免轉貸款的金額,借記“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借入款項”“應付利息”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級政府财政豁免下級政府财政應償還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按照豁免金額,借記“補助費用”“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年末,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因彙率變動産生的期末人民币餘額與賬面餘額之間的差額資料,借記或貸記“财務費用――彙兌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級政府财政首次确認以前年度轉貸給下級政府财政的主權外債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按照轉貸主權外債本息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應收未收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金及利息。
股權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持有的各類股權投資。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股權投資、政府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和企業股權投資等。
二、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通常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政府無權決定被投資主體的财務和經營政策或無權參與被投資主體的财務和經營政策決策的,應當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應當按照“國際金融組織股權投資”“政府投資基金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設置一級明細科目,在一級明細科目下,分别設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明細科目,同時應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被投資主體進行明細核算。
四、股權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采用權益法核算
1.政府财政以現金取得股權投資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實際支付的金額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确認為應收股利。
2.政府财政以現金以外其他資産置換取得股權投資時,按照股權管理部門确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相關資産類科目。
3.通過清查發現以前年度取得、尚未納入财政總會計核算的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照以前年度實現的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按照二者合計金額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按照确定的其他權益變動金額,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确認為應收股利。
4.無償劃入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照以前年度實現的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按照二者合計金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按照确定的其他權益變動金額,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
5.被投資主體實現淨利潤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被投資主體發生淨虧損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但以“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減記至零為限。發生虧損的被投資主體以後年度又實現淨利潤的,按照收益分享額彌補未确認的虧損分擔額等後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6.被投資主體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上繳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
7.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收到金額中未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
8.被投資主體發生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貸記或借記“權益法調整”科目。
9、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主體以收益轉增投資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收益轉增投資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
10.處置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被處置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按照處置收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被處置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11.無償劃出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按照破産清算企業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按照繳入國庫清算收入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破産清算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
1.政府财政以現金取得股權投資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實際支付的金額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确認為應收股利。
2.政府财政以現金以外其他資産置換取得股權投資時,按照股權管理部門确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相關資産類科目。
3.通過清查發現以前年度取得、尚未納入财政總會計核算的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其确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确認為應收股利。
4.無償劃入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其确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5.處置股權投資時,按照收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被處置股權投資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6.無償劃出股權投資時,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
7.企業破産清算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繳入國庫清算收入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破産清算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
1.對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的,應按照成本法下本科目(投資成本)賬面餘額與追加投資成本的合計金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照成本法下本科目(投資成本)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照追加投資的金額,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2.對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權益法改為成本法的,按照“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按照權益法下本科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賬面餘額作為成本法下投資成本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
其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屬于已記入投資成本賬面餘額的部分,按照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持有的各類股權投資的價值。
二、負債類
應付短期政府債券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發行的期限不超過1年(含1年)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的應付本金,其中,國債包括中央政府财政發行的國内政府債券和境外發行的主權債券等。
二、本科目應設置“應付國債”“應付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應付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明細科目。債務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輔助明細賬,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額、種類、期限、發行日、到期日、票面利率、償還本金及付息情況等内容,并按期計算債券存續期應付利息情況。
三、應付短期政府債券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收到短期政府債券發行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短期政府債券實際發行額,貸記本科目,按照發行收入和發行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二)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賣業務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等科目;根據國債随賣确認文件等相關債券管理資料,按照國債随賣面值,貸記本科目或“應付長期政府債券”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
(三)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買業務時,根據國債随買确認文件等相關債券管理資料,按照國債随買面值,借記本科目或“應付長期政府債券”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
(四)實際償還本級政府财政承擔的短期政府債券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償還的短期政府債券本金。
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國庫集中支付中,應列為當年費用,但年末尚未支付需結轉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按照預算單位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對當年發生的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借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實際支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三)收回尚未支付的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支付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
與上級往來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與上級政府财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往來款項的類别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與上級往來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政府财政撥付的款項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有主權外債業務的财政部門,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且貸款的最終還款責任由上級政府财政承擔的,本級政府财政收到貸款資金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或“補助收入”科目;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或用款單位時,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或“補助收入”科目。
(三)兩級财政年終結算中确認的應當上交上級政府财的款項,借記“上解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兩級财政年終結算中确認的應當由上級政府财政補助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補助收入”科目。
(五)上級政府财政扣繳有關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歸還上級政府财政的往來性款項時,按照實際歸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欠上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借方餘額反映上級政府财政欠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臨時發生的暫收、應付、收到的不明性質款項和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等。稅務機關代征入庫的社會保險費,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債權人或資金來源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不明性質款項及收回結轉結餘資金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将有關款項清理退還、劃轉、轉作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或有關收入科目。
(三)社會保險費代征入庫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入庫的社會保險費劃轉社保基金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四)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财政部門按原預算科目使用的,實際安排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财政部門調整預算科目使用的,實際安排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預算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科目;同時,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五)有關款項确認沖減當年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費用科目;有關款項确認沖減以前年度有關費用事項的,借記本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預算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科目。
四、本科目應當及時清理結算,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結清的其他應付款項。
應付代管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代為管理的使用權屬于被代管主體的資金。
二、本科目應根據管理需要進行相關明細核算。
三、應付代管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代管資金時,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代管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三)代管資金産生的利息收入按照有關規定仍屬于代管資金的,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支付的代管資金。
應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發行的政府債券應支付的利息,以及以政府名義借入款項本期應承擔的利息等。
二、本科目應根據管理需要設置“應付國債利息”“應付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應付地方政府主權外債利息”明細科目。本科目應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并提供的政府債券及借入款項的應付利息情況,按期進行核算。
三、應付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确定的本期應付未付利息金額,借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實際支付利息時,支付金額中已計提的部分,借記本科目,未計提的部分,借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三)提前贖回已發行的政府債券、豁免政府财政承擔的主權外債應付利息時,按照減少的當年已計提應付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等科目。減少以前年度已計提但尚未支付的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
(四)期末,政府發行的以外币計價的政府債券及借入款項由于彙率變化産生的應付利息折算差額,借記或貸記“财務費用——彙兌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應付未付的利息金額。
應付長期政府債券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發行的期限超過1年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的應付本金。其中,國債包括中央政府财政發行的國内政府債券和境外發行的主權債券等。
二、本科目應設置“應付國債”“應付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應付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明細科目。債務管理部門應設置輔助明細賬,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額、種類、期限、發行日、到期日、票面利率、實際償還本金及付息情況等内容,并按期計算債券存續期應負擔的利息金額。
三、應付長期政府債券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收到長期政府債券發行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按照長期政府債券實際發行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二)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賣業務時,賬務處理參照“應付短期政府債券”科目使用說明中國債随賣業務的賬務處理。
(三)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買業務時,賬務處理參照“應付短期政府債券”科目使用說明中國債随買業務的賬務處理。
(四)政府财政以定向承銷方式發行長期政府債券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債券發行文件等有關資料,借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等科目,按照長期政府債券實際發行額,貸記本科目,按照發行收入和發行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五)實際償還長期政府債券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償還的長期政府債券本金。
借入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以政府名義向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等借入的款項,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借入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按照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債務管理部門應設置輔助明細賬,主要包括借入款項對應的項目、期限、借入日期、實際償還及付息情況等内容,并按期計算借款存續期應負擔的利息金額。
三、借入款項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借入主權外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1.本級政府财政收到借入的主權外債資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按照實際承擔的債務金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與承擔的債務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2.本級政府财政借入主權外債,且由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應根據以下情況分别處理:
(1)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按照實際承擔的債務金額,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2)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借記“補助費用”科目或“與下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
(3)下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借記“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償還主權外債本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4.債權人豁免本級政府财政承擔償還責任的借入主權外債本金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按照被豁免的本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等科目。
5.債權人豁免下級政府财政承擔償還責任的借入主權外債本金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按照被豁免的本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
(二)年末,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借入款項因彙率變動産生的期末人民币餘額與賬面餘額之間的差額資料,借記或貸記“财務費用——彙兌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三)其他借入款項賬務處理參照本科目使用說明中借入主權外債業務的賬務處理。
四、本級政府财政首次确認以前年度借入的主權外債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按照借入主權外債的餘額,借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尚未償還的借入款項本金。
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地方政府财政從上級政府财政借入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本科目應設置“應付本金”和“應付利息”明細科目,其下可根據管理規定設置“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明細科目。其中,“應付利息”科目通常應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并提供的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應付利息情況,按期進行核算。
三、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上級政府财政轉貸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或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借記“國庫存款”或“與上級往來”等科目,按照轉貸本金金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二)按期确認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應付利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确定的本期應付未付利息金額,借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償還本級政府财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四)上級政府财政扣繳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與上級往來”等科目。
(五)上級政府财政豁免轉貸款本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按照豁免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補助收入”或“與上級往來”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尚未償還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金和利息。
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從上級政府财政借入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本科目應設置“應付本金”和“應付利息”明細科目。債務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輔助明細賬,主要包括應付主權外債對應的項目、期限、借入日期、實際償還及付息情況等内容,并按期計算外債存續期應負擔的利息金額。
三、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政府财政轉貸的主權外債資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按照實際承擔的債務金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和承擔的債務金額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費用科目。
(二)從上級政府财政借入主權外債轉貸款,且由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應根據以下情況分别處理:
1.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2.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借記“補助費用”或“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下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借記“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按期确認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應付利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确認的轉貸款本期應付未付利息金額,借記“财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償還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五)上級政府财政扣繳借入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與上級往來”科目。
(六)上級政府财政豁免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根據以下情況分别處理:
1.豁免本級政府财政承擔償還責任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按照豁免轉貸款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補助收入”或“與上級往來”等科目。
2.豁免下級政府财政承擔償還責任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有關資料及有關預算文件,按照豁免轉貸款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同時借記“補助費用”或“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補助收入”或“與上級往來”科目。
(七)年末,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因彙率變動産生的期末人民币餘額與賬面餘額之間的差額資料,借記或貸記“财務費用——彙兌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級政府财政首次确認以前年度轉貸的主權外債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按照轉貸主權外債本息餘額,借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尚未償還的主權外債轉貸款本金和利息。
其他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因有關政策明确要求其承擔支出責任的事項而形成的支付義務。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政策明确由政府财政承擔支出責任的其他負債,按照确定應承擔的負債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其他負債期末餘額與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其他費用”科目。
四、本科目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承擔的尚未支付的其他負債餘額。
三、淨資産類
累計盈餘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預算資金,财政專戶管理資金、專用基金曆年實現的盈餘滾存的金額。
二、本科目應設置“預算管理資金累計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累計盈餘”“專用基金累計盈餘”明細科目。
三、累計盈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預算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1.年終轉賬時,将“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2.年終轉賬時,将“以前年度盈餘調整——預算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預算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預算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的累計數。
(二)“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
1.年終轉賬時,将“本期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2.年終轉賬時,将“以前年度盈餘調整——财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财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的累計數。
(三)“專用基金累計盈餘”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
1.年終轉賬時,将“本期盈餘——專用基金本期盈餘”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專用基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2.年終轉賬時,将“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專用基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專用基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專用基金累計盈餘的累計數。
本期盈餘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資金,财政專戶管理資金、專用基金本期各項收入、費用分别相抵後的餘額。設置補充59和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設置補充預算周轉金産生的盈餘變動事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設置“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本期盈餘”“專用基金本期盈餘”明細科目。
三、本期盈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的賬務處理1.年終轉賬時,将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各類收入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稅收收入”“非稅收入”“投資收益”“補助收入”“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各類費用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資本性撥款費用”“其他撥款費用”“财務費用”“補助費用”“上解費用”“地區間援助費用”“其他費用”科目。
2.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3.設置或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周轉金”科目。
4.完成上述結轉後,将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如為借方餘額,貸記本科目,借記“累計盈餘—預算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盈餘—預算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科目。
5.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二)“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的賬務處理1.年終轉賬時,将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的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的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
2.完成上述結轉後,将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累計盈餘”科目。
3.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專用基金本期盈餘”科目的賬務處理1.年終轉賬時,将專用基金收入的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專用基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專用基金支出的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支出”科目。
2.完成上述結轉後,将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專用基金累計盈餘”科目。
3.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為保持年度間預算的銜接和穩定而設置的儲備性資金。
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将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預算周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累計規模。
預算周轉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設置的用于調劑預算年度内季節性收支差額周轉使用的資金。
二、預算周轉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設置或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将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預算周轉金的累計規模。
權益法調整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主體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份額。
二、本科目應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被投資主體進行明細核算。
三、權益法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被投資主體發生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權益變動時,按照政府财政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部分,借記或貸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二)處置股權投資或因企業破産清算導緻股權投資減少時,按照相應的“權益法調整”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
(三)無償劃出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
(四)由于管理需要,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的,按照“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按照權益法下“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賬面餘額作為成本法下“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賬面餘額,借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在被投資主體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中累計享有(或分擔)的份額。
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
二、本科目應設置“預算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财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專用基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明細科目。
三、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調整增加以前年度收入時,按照調整增加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的,作相反會計分錄。
(二)調整增加以前年度費用時,按照調整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調整減少的,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對于政府以前年度取得的資産或承擔的負債,在本年初次确認時,借記有關資産科目或貸記有關負債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将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四、收入類
稅收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财政管理的稅收收入。
二、本科目應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稅收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稅收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款項時,根據當日收入日報表所列本級稅收收入數,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稅收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非稅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财政管理的非稅收入。
二、本科目應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非稅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非稅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确認取得非稅收入時
1.按照實際收到的非稅收入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全部實行非稅收入電子化管理,非稅收入管理部門具備條件提供已開具繳款票據、尚未繳入本級國庫的非稅收入數據的地區,按照本級應收的非稅收入金額,借記“應收非稅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非稅收入管理部門應提供已列應收非稅收入中确認不能繳庫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非稅收入”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非稅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投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股權投資所實現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被投資主體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采用權益法核算
1.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主體實現淨損益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主體實現淨損益的份額,借記或貸記“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2.處置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處置收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被處置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按照借貸方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同時,按照被處置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
3.企業破産清算時,按照繳入國庫清算收入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破産清算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破産清算企業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
1.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主體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應上繳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
2.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收到金額中未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
3.處置股權投資時,按照收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股權投資賬面餘額,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按照借貸方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4.企業破産清算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繳入國庫清算收入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按照破産清算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補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上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稅收返還、轉移支付等。
二、補助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終與上級政府财政結算時,按照結算确認的應當由上級政府補助的收入數,借記“與上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退還或核減補助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與上級往來”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三、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取得補助收入的累計數。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上解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由下級政府财政上交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上解地區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解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終與下級政府财政結算時,按照結算确認的應上解金額,借記“與下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退還或核減上解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與下級往來”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上解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地區間援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受援方政府财政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轉來的可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收入。援助方政府已列“地區間援助費用”科目的援助、捐贈等資金,受援方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援助地區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地區間援助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轉來的資金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地區間援助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除稅收收入、非稅收入、投資收益、補助收入、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收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專用基金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從他渠道調入資金、豁免主權外債償還責任以及無償取得股權投資等産生的收入。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其他收入類别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從其他渠道調入資金時,按照調入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債權人豁免政府财政承擔的主權外債時,政府财政按照減少的債務金額,借記“借入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無償劃入股權投資時,賬務處理參照“股權投資”科目使用說明中權益法和成本法下對應業務的賬務處理。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其他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入。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預算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時,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專用基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财政部規定設置或取得的糧食風險基金等專用基金收入。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專用基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基金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專用基金收入轉入财政專戶時,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取得的專用基金收入時,借記本科目,或“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專用基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二)通過費用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仍留存國庫的,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收入”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專用基金本期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專用基金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五、費用類
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類費用,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産、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撥款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退回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退回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的經常性補助費用,不包括對事業單位的資本性撥款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退回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各類企業的補助費用,不包括對企業的資本金注入和資本性撥款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退回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對企業補助
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費用,以及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資本性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撥付給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資本性撥款費用,不包括對企業的資本金注入。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本性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資本性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資本性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資本性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其他撥款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的經常性贈與、國家賠償費用、對民間非營利組織和群衆性自治組織補貼等撥款費用。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參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撥款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其他撥款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當年其他撥款費用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退回金額,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其他撥款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财務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用于償還政府債務利息費用,政府債務發行、兌付、登記費用,以外币計算的政府資産及債務由于彙率變化産生的彙兌損益等。
二、本科目應設置“利息費用”“債務發行兌付費用”“彙兌損益”明細科目。
三、财務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利息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1.按期計提利息費用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确定的本期應支付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利息”“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2.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賣業務時,賬務處理參照“應付短期政府債券”科目使用說明中國債随賣業務的賬務處理。
3.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買業務時,賬務處理參照“應付短期政府債券”科目使用說明中國債随買業務的賬務處理。
4.提前贖回已發行的政府債券、債權人豁免政府财政承擔的主權外債應付利息時,按照減少的當年已計提應付利息金額,借記“應付利息”“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利息”“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債務發行兌付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1.支付政府債務發行、兌付、登記款項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2.收到或扣繳下級政府财政應承擔的政府債務發行、兌付、登記款項時,按照實際收到或扣繳的金額,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與下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彙兌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1.期末,将所有以外币計算的政府資産按期末彙率折算為人民币金額,折算後的金額小于賬面餘額時,按照折算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财政存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等科目;折算後的金額大于賬面餘額時,按照折算差額,借記“其他财政存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期末,将所有以外币計算的借入款項、政府債券、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等政府負債按期末彙率折算為人民币金額,折算後的金額小于賬面餘額時,按照折算差額,借記“借入款項”“應付長期政府債券”“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折算後的金額大于賬面餘額時,按照折算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借入款項”“應付長期政府債券”“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或貸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或貸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财務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補助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按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下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對下級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等。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補助地區進行明細核算。
三、補助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終與下級政府财政結算時,按照結算确認的應當補助下級政府的費用數,借記本科目,貸記“與下級往來”科目。退還或核減補助費用時,借記“與下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實行特設專戶管理的,根據有關支出管理部門下達的預算文件撥款依據确認費用,借記本科目或“與下級往來”科目;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下級的,貸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資金由上級政府财政直接撥給下級的,貸記“與上級往來”或“補助收入”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對下級補助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上解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上解給上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解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終與上級政府财政結算時,按照結算确認的應當上解費用數,借記本科目,貸記“與上級往來”科目。退還或核減上解費用時,借記“與上級往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上解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地區間援助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援助方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受援方政府财政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補償、捐贈等。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受援地區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地區間援助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地區間援助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地區間援助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其他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無償劃出股權投資時産生的投資損失、政府财政承擔支出責任的其他負債等。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類别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政府财政無償劃出股權投資時,根據股權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對應的“權益法調整”科目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按照被劃出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
(二)政府财政承擔支出責任的其他負債,按照确定應承擔的負債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負債”科目。
(三)無償劃出股權投資時,賬務處理參照“股權投資”科目使用說明中權益法和成本法下對應業務的賬務處理。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預算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其他費用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用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安排的支出。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預算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當年記入的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以前年度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财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專用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用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專用基金種類、預算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基金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專用基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當年專用基金支出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以前年度專用基金支出發生退回時,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專用基金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專用基金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專用基金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第四十二條預算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如下:
六、預算收入類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款項時,根據當日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數,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款項時,根據當日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數,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籌集的納入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款項時,根據當日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本級收入數,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入。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收入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根據管理需要,按預算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時,借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專用基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
财政部規定設置或取得的糧食風險基金等專用基金收入。
二、本科目應按照專用基金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基金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通過預算支出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并将資金轉入财政專戶的,借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退回專用基金收入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通過預算支出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資金仍留存國庫的,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專用基金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結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取得專用基金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補助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上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等。
二、本科目下應設置“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收入”“上級調撥”明細科目,可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進行明細核算。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收入”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收到上級政府财政的一般公共預算轉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收入”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收到上級政府财政的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收入”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收到上級政府财政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轉移支付收入;“上級調撥”科目核算年度執行中,本級政府财政收到暫不能明确資金類别的上級政府财政調撥資金或按年終結算應确認事項金額。
三、補助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度執行中,收到上級政府财政調撥的資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實行特設專戶管理的,收到資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
有主權外債業務的财政部門,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預算單位使用,且貸款的最終還款責任由上級政府财政承擔的,本級政府财政部門收到貸款資金時,借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或用款單位時,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上級政府财政豁免本級政府财政主權外債,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有關預算文件,借記“資金結存――上下級調撥結存”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
(二)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本級政府财政向上級政府财政歸還資金時,按照實際轉出的金額,借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
(三)年終兩級财政辦理結算以後,根據預算管理部門提供的結算單确認上級補助預算收入,借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收入”“補助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收入”“補助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收入”等科目;兩級财政年終結算中發生應上交上級政府财政款項時,借記“上解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
(四)完成上述結轉以後,将本科目下各明細科目餘額分别結轉至相應的預算結餘類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資金結存――上下級調撥結存”等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收到上級政府财政調撥資金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上解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由下級政府财政上交給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二、本科目下應按照不同資金性質設置“一般公共預算上解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收入”明細科目,并按照上解地區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解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終與下級政府财政結算時,根據預算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按照尚未收到的上解款金額,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應根據不同資金性質分别轉入相應的結轉結餘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等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上解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受援方政府财政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轉來的可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收入。援助方政府已列“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的援助、捐贈等資金,受援方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援助地區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轉來的資金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地區間援助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調入預算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為平衡某類預算收支、從其他類型預算資金及其他渠道調入的資金。
二、本科目下應按照不同資金性質設置“一般公共預算調入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資金”明細科目。
三、調入預算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從其他類型預算資金及其他渠道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時,按照調入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調出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調出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調入預算資金——一般公共預算調入資金”科目。
(二)從其他類型預算資金及其他渠道調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時,按照調入或實際收到的資金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調入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資金”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按明細科目分别轉入相應的結轉結餘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等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調入預算資金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為彌補本年度預算資金不足,動用的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二、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
三、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累計數。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債務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通過發行債券、向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借款等方式籌集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債務收入。
二、本科目應設置“國債收入”“一般債務收入”和“專項債務收入”明細科目,并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債務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務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收到政府債券發行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按照政府債券實際發行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支出科目。
(二)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賣業務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根據國債随賣确認文件等相關債券管理資料,按照國債随賣面值,貸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收到金額與面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
(三)按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政府債券,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債券發行文件等有關資料進行确認,由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借記“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轉貸下級政府财政的,借記“債務轉貸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政府财政向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等機構借款時,按照實際提款的外币金額和即期彙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級政府财政借入主權外債,且由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應根據以下情況分别處理:
1.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本級政府财政根據貸款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2.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本級政府财政根據貸款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及預算文件,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下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本級政府财政根據貸款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借記“債務轉貸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年終轉賬時,本科目下“國債收入”“一般債務收入”的貸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債務預算收入――國債收入”“債務預算收入――一般債務收入”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本科目下“專項債務收入”的貸方餘額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借記“債務預算收入――專項債務收入”科目,貸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可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專項債務對應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科目分别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相應明細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債務預算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債務轉貸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省級以下(不含省級)政府财政收到上級政府财政轉貸的債務收入。
二、本科目應設置“一般債務轉貸收入”“專項債務轉貸收入”明細科目,并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債務轉貸收入”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務轉貸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省級以下(不含省級)政府财政收到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或債務管理部門确認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債務管理部門确認的到期應償還轉貸款本金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有關支出科目。
(二)實行定向承銷方式轉貸的地方政府債券,省級以下(不含省級)政府财政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确認,借記“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省級以下(不含省級)政府财政收到主權外債轉貸收入的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本級财政收到主權外債轉貸資金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2.從上級政府财政借入主權外債轉貸款,且由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應根據以下情況分别處理:
(1)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本級政府财政根據貸款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2)本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本級政府财政根據貸款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及預算文件,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下級政府财政承擔還款責任,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的,本級政府财政根據轉貸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借記“債務轉貸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下級政府财政根據貸款資金支付有關資料,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下“一般債務轉貸收入”明細科目的貸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本科目下“專項債務轉貸收入”明細科目的貸方餘額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可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專項債務對應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科目分别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相應明細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債務轉貸預算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待處理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
二、本科目下應設置“庫款資金待處理收入”“專戶資金待處理收入”明細科目。
三、待處理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财政部門按原預算科目使用的,實際安排支出時,借記本科目或“資金結存――待處理結存”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
(三)收回的結轉結餘資金,财政部門調整預算科目使用的,實際安排支出時,借記本科目或“資金結存――待處理結存”科目,按原結轉預算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等科目;同時,按實際支出預算科目,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
(四)年終,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資金結存,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待處理結存”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待處理收入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七、預算支出類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級政府安排使用的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支出。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可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
(二)已支出事項發生退回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級政府安排使用的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支出。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可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
(二)已支出事項發生退回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級政府安排使用的列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支出。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際發生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
(二)已支出事項發生退回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借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用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安排的支出。
二、本科目應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預算單位和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
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
(二)已支出事項發生退回時,借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借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專用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本科目應根據專用基金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同時,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預算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基金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專用基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
(二)已支出事項發生退回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專用基金結餘,借記“專用基金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專用基金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補助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補助給下級政府财政的款項,包括對下級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等。
二、本科目應按照不同資金性質設置“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支出”和“調撥下級”明細科目。同時,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補助地區和《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支出”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對下級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支出”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對下級政府财政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轉移支付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支出”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對下級政府财政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轉移支付支出;“調撥下級”科目核算年度執行中,本級政府财政調撥給下級政府财政的尚未指定資金性質的資金或結算應确認事項金額。
三、補助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度執行中,調撥資金給下級政府财政,根據實際調撥的金額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
(二)兩級财政年終結算中應當由下級政府财政上交的款項,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上解預算收入”科目。
(三)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實行特設專戶管理的,根據有關支出管理部門下達的預算文件和撥款依據确認支出,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資金由本級政府财政撥付給下級的,貸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資金由上級政府财政直接撥給下級的,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
(四)本級政府财政借入或收到轉貸的主權外債,貸款資金由下級政府财政同級部門使用,且貸款最終還款責任由本級政府财政承擔的,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債務預算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等科目;本級政府财政豁免下級政府财政主權外債,根據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有關預算文件,借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上下級調撥結存”科目。
(五)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收回已調撥下級政府财政資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
(六)發生上解多交應當退回的,按照應當退回的金額,借記“上解預算收入”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
(七)年終兩級财政辦理結算以後,根據預算管理部門提供的結算單确認補助下級預算支出,借記“補助預算支出——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支出”“補助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支出”“補助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支出”等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科目。
(八)完成上述結轉以後,将本科目下各明細科目餘額分别結轉至相應的預算結餘類科目。借記“資金結存——上下級調撥結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補助預算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解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按照财政體制規定或專項需要上交給上級政府财政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按照不同資金性質設置“一般公共預算上解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支出”明細科目。
三、上解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上解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
(二)年終與上級政府财政結算時,按照尚未支付的上解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退還或核減上解支出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應根據不同資金性質分别轉入相應的結轉結餘科目,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上解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援助方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受援方政府财政統籌使用的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支出。
二、本科目應按照受援地區等進行相應明細核算。
三、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地區間援助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調出預算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為平衡預算收支,在不同類型預算資金之間的調出支出。
二、本科目應設置“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明細科目。
三、調出預算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從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時,按照調出的金額,借記“調出預算資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科目,貸記“調入預算資金”有關明細科目。
(二)從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時,按照調出的金額,借記“調出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科目,貸記“調入預算資金”有關明細科目。
(三)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時,按照調出的金額,借記“調出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科目,貸記“調入預算資金”有關明細科目。
(四)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分别轉入相應的結轉結餘科目,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調出預算資金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彌補以後年度預算資金不足的儲備資金。
二、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
(二)年終轉賬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累計數。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債務還本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償還本級政府财政承擔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債務本金支出。
二、本科目應設置“國債還本支出”“一般債務還本支出”“專項債務還本支出”明細科目,并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債務還本支出”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償還本級政府财政承擔的政府債券、主權外債等納入預算管理的債務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等科目。
(二)中央财政發生國債随買業務時,根據國債随買确認文件等相關債券管理資料,按照國債随買面值,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下“國債還本支出”“一般債務還本支出”的借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國債還本支出”“債務還本預算支出——一般債務還本支出”科目;本科目下“專項債務還本支出”的借方餘額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專項債務還本支出”科目,可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專項債務對應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科目分别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相應明細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級政府财政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債務轉貸預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向下級政府财政轉貸的債務支出。
二、本科目應設置“一般債務轉貸支出”“專項債務轉貸支出”明細科目,并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債務轉貸支出”科目和轉貸地區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務轉貸預算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本級政府财政向下級政府财政轉貸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等科目。
(二)本級政府财政向下級政府财政轉貸主權外債資金,且主權外債最終還款責任由下級政府财政承擔的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轉貸資金時,根據外債管理部門提交的轉貸業務有關資料,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科目。
2.外方或上級政府财政将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或供應商時,根據外債管理部門提交的轉貸業務有關資料,借記本科目,貸記“債務預算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科目。
(三)年終轉賬時,本科目下“一般債務轉貸支出”明細科目的借方餘額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債務轉貸預算支出——一般債務轉貸支出”科目;本科目下“專項債務轉貸支出”明細科目的借方餘額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借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債務轉貸預算支出——專項債務轉貸支出”科目,可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按照專項債務對應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科目分别轉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相應明細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債務轉貸支出的累計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待處理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預撥經費管理有關規定預撥給預算單位尚未列為預算支出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預算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待處理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撥出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
(二)轉列預算支出時,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收回預撥款項時,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終,本科目借方餘額轉入資金結存,借記“資金結存——待處理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轉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待處理支出數。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八、預算結餘類
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
二、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一)年終轉賬時,将一般公共預算的有關收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補助預算收入——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收入”“上解預算收入——一般公共預算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調入預算資金——一般公共預算調入資金”“債務預算收入——國債收入”“債務預算收入——一般債務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一般債務轉貸收入”“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将一般公共預算的有關支出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補助預算支出——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支出”“解預算支出——一般公共預算上解支出”“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調出預算資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國債還本支出”“債務還本預算支出——一般債務還本支出”“債務轉貸預算支出——一般債務轉貸支出”科目。
(二)設置或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周轉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轉結餘。
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
二、本科目可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政府性基金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年終轉賬時,将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有關收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按照政府基金項目分别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補助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收入”“上解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收入”“調入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資金”“債務預算收入——專項債務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專項債務轉貸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有關支出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補助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支出”“上解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支出”“調出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專項債務還本支出”“債務轉貸預算支出——專項債務轉貸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轉結餘。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的執行結果。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年終轉賬時,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收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補助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收入”“上解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支出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補助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支出”“上解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支出”“調出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轉結餘。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支的執行結果。
二、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年終轉賬時,将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有關收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有關支出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餘。
專用基金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專用基金收支的執行結果。
二、本科目應根據專用基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基金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年終轉賬時,将專用基金的有關收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專用基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專用基金的有關支出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管理的專用基金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餘。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本級政府财政為保持年度間預算的銜接和穩定,在一般公共預算中設置的儲備性資金。
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使用超收收入或一般公共預算結餘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将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預算周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累計規模。
預算周轉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設置的用于調劑預算年度内季節性收支差額周轉使用的資金。
二、預算周轉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設置或補充預算周轉金時,借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将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預算周轉金的累計規模。
資金結存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流入、流出、調整和滾存的情況。
二、本科目應設置“庫款資金結存”“專戶資金結存”“在途資金結存”“集中支付結餘結存”“上下級調撥結存”“待發國債結存”“零餘額賬戶結存”“已結報支出”“待處理結存”明細科目。
三、資金結存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庫款資金結存”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以國庫存款形态存在的資金。本科目期末應為借方餘額。
1.收到預算收入時,根據當日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預算收入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收入科目。已入庫款項發生退庫(付)的,資金劃出時,借記有關預算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2.發生預算支出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預算支出發生退回的,資金劃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
(二)“專戶資金結存”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以财政專戶存款形态存在的資金。本科目期末應為借方餘額。
1.收到預算收入時,按照有關收入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收入科目。已收到款項發生退付的,資金劃出時,借記有關預算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2.發生預算支出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預算支出發生退回的,資金劃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
(三)“在途資金結存”科目核算報告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内發生的需要通過本科目過渡處理的屬于上年度收入、支出等業務的款項。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在途款金額。.報告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内收到屬于上年度收入時,在上年度賬務中,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收入科目;收回屬于上年度支出時,在上年度賬務中,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費”或有關支出科目。沖轉在途款時,在本年度賬務中,借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集中支付結餘結存”科目核算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國庫集中支付中,應列為當年支出,但年末尚未支付需結轉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項。本科目期末應為貸方餘額,反映政府财政尚未支付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1.年末,對當年發生的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收回尚未支付的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支出科目。
(五)“上下級調撥結存”科目核算上下級政府财政之間資金調撥和資金結算等事項。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政府财政上下級往來款項的淨額。
1.年終轉賬時,将“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資金結存,借記“補助預算收入——上級調撥”科目,貸記本科目。
2.年終轉賬時,将“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科目122借方餘額轉入資金結存,借記本科目,貸記“補助預算支出——調撥下級”科目。
(六)“待發國債結存”科目核算為彌補中央财政預算收支差額,中央财政預計發行國債與實際發行國債之間的差額。本科目期末應為借方餘額,反映中央财政尚未使用的國債發行額度。
年度終了,實際發行國債收入用于債務還本支出後,小于為彌補中央财政預算收支差額中央财政預計發行國債時,按照其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債務預算收入”科目;實際發行國債收入用于債務還本支出後,大于為彌補中央财政預算收支差額中央财政預計發行國債時,按照其差額,借記“債務預算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零餘額賬戶結存”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在代理銀行開設的财政零餘額賬戶發生的支付和清算業務。财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未單設的地區不使用本科目。本科目年末應無餘額。
1.财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通過财政零餘額賬戶支付款項時,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2.根據每日清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已結報支出”科目。
(八)“已結報支出”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已清算的國庫集中支付支出數額。财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未單設的地區不使用本科目。本科目年末應無餘額。
财政國庫集中支付執行機構根據每日清算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2.财政國庫集中支付執行機構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時,借記相關預算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年終财政國庫集中支付執行機構按照累計結清的預算支出金額,與有關方面核對一緻後轉賬,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
(九)“待處理結存”科目核算結轉下年度的待處理收入和待處理支出等。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尚未清理的以前年度待處理收支的金額。
1.年終轉賬時,将“待處理收入”科目貸方餘額轉入資金結存,借記“待處理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2.年終轉賬時,将“待處理支出”科目借方餘額轉入資金結存,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支出”科目。
3.将以前年度結轉的待處理收入轉列預算收入或退回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預算收入科目、“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
4.将以前年度結轉的待處理支出轉列預算支出或收回時,借記有關預算支出科目、“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第四章會計結賬和結算
第四十三條總會計應當按月進行會計結賬。具體結賬方法,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政府财政部門應當及時進行年終清理結算,并在預算會計和财務會計賬中準确反映清理結算結果。
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事項如下:
(一)核對年度預算。年終前,總會計應配合預算管理部門将本級政府财政全年預算指标與上、下級政府财政轉移性收支預算和本級各部門預算進行核對,及時辦理預算調整和轉移支付事項。本年預算調整和下達對下級政府财政轉移支付預算指标一般截止到11月30日;各項預算撥款,一般截止到12月25日。
(二)清理本年收入。總會計應認真清理本年收入,與非稅收入征收部門核對年末應收非稅收入情況,并組織收入征收部門和國家金庫進行年度對賬,督促收入征收部門和國家金庫年終前及時将本年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繳入國庫或指定财政專戶,确保準确核算本年收入。
(三)清理本年支出和費用。應在本年支領列報的款項,非特殊原因,應在年終前辦理完畢。總會計對本級各單位的支出和費用應與單位的相應收入核對無誤。屬于應收回的撥款,應及時收回,并按收回數相應沖減支出和費用。
(四)核實股權、債權和債務。财政部門内部有關資産、債務管理部門應在有關業務發生時及時向總會計提供與股權、債權、債務等核算和反映有關的資料,确保财務會計資産負債信息确認的及時性。各級财政債務管理部門需定期提供上下級财政核對确認的本地區債權債務利息有關資料。财政部門内部涉及股權投資的相關管理部門應提供股權投資對應的股權證明材料及變動情況資料。
年末,總會計對股權投資、借出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借入款項、應付短期政府債券、應付長期政府債券、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其他負債等餘額應與相關管理部門進行核對,記錄不一緻的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調整賬務,相關管理部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确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五)清理往來款項。政府财政要認真清理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各種往來款項,在年度終了前予以收回或歸還。應轉作收入或支出、費用的各項款項,預算會計與财務會計要及時處理。
第四十五條總會計對年終報告清理期内發生的會計事項,應當劃清會計年度,及時進行結賬。屬于清理上年度的會計事項,記入上年度會計賬;屬于新年度的會計事項,記入新年度會計賬,防止錯記漏記。通常記入上年度的會計事
項主要有:
(一)依據年終财政結算進行核算。财政預算管理部門要在年終清理的基礎上,于次年元月底前結清上下級政府财政的轉移性收支和往來款項。總會計要按照财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和專項需要,根據預算結算單,與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已補助和已上解數額進行比較,結合往來款和借墊款情況,計算出全年最後應補或應退數額,填制“年終财政決算結算單”,經核對無誤後,作為年終财政結算憑證,預算會計和财務會計據以入賬。
(二)依據企業決算數據進行核算。财政部門内部涉及股權投資的相關管理部門應及時取得納入總會計核算範圍的被投資主體經審計後的決算報表,并據此向總會計提供股權投資核算所需資料,财務會計對股權投資變動情況進行核算。
(三)依據人大審議意見進行核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意見中,提出的需更正原報告有關事項,總會計應根據審查意見相應調整有關賬目。
第四十六條總會計應對預算會計和财務會計分别辦理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三個步驟,依次做賬。
(一)年終轉賬。計算出預算會計和财務會計各科目12月份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年末餘額。
預算會計将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分别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國有資本經營
預算結轉結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專用基金結餘”等科目沖銷。
财務會計将收入和費用分别轉入相應的本期盈餘科目沖銷;再将本期盈餘科目轉入相應的累計盈餘科目沖銷。
(二)結清舊賬。将各收入、支出和費用科目的借方、貸方結出全年總計數。對年終有餘額的科目,在“摘要”欄内注明“結轉下年”字樣,表示轉入新賬。
(三)記入新賬。根據年終轉賬後的總賬和明細賬餘額,編制年終“資産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不需填制記賬憑證),預算會計和财務會計将表列各科目餘額分别記入新年度有
關總賬和明細賬年初餘額欄内,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别新年度發生數。
第五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财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收入費用表、現金流量表、本年預算結餘與本期盈餘調節表等會計報表和附注。
資産負債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務狀況的報表。
收入費用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一定會計期間運行情況的報表。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的報表。
本年預算結餘與本期盈餘調節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
一會計年度内預算結餘與本期盈餘差異調整情況的報表。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
第四十八條财務會計報表格式如下:
資産負債表
一、日常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
組織稅收收入收到的現金
組織非稅收入收到的現金
組織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收到的現金
組織專用基金收入收到的現金
上下級政府财政資金往來收到的現金
收回暫付性款項相關的現金
其他日常活動所收到的現金
現金流入小計
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對企業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所支付的現金
專用基金支出所支付的現金
上下級政府财政資金往來所支付的現金
資本性撥款所支付的現金
暫付性款項所支付的現金
其他日常活動所支付的現金
現金流出小計
日常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二、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股權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取得股權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入小計
取得股權投資所支出的現金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現金流出小計
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三、籌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
發行政府債券收到的現金
借入款項收到的現金續表:
項目
本年金額
上年金額
取得政府債券轉貸款收到的現金
取得主權外債轉貸款收到的現金
收回轉貸款本金收到的現金
收到下級上繳轉貸款利息相關的現金
其他籌資活動收到的現金
現金流入小計
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所支付的現金
轉貸主權外債所支付的現金
支付債務本金相關的現金
支付債務利息相關的現金
其他籌資活動支付的現金
現金流出小計
籌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四、彙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
五、現金淨增加額
本年預算結餘與本期盈餘調節表
總會财表
第四十九條總會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制财務會計報表:
(一)收入費用表應當按月度和年度編制,資産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本年預算結餘與本期盈餘調節表和附注應當至少按年度編制。
(二)總會計應當根據本制度編制并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表,切實做到賬表一緻,不得估列代編,弄虛作假。
(三)總會計要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種類、格式、内容、計算方法和編制口徑填制會計報表,以保證全國統一彙總和分析。彙總報表的單位,要把所屬單位的報表彙集齊全,防止漏報。第五十條财務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如下:
一、資産負債表的編制說明
(一)本表“年初餘額”欄内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産負債表“期末餘額”欄内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産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緻,應對上年年末資産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餘額”欄内。
(二)本表“期末餘額”欄各項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資産類項目
(1)“國庫存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存放在國庫單一賬戶的款項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國庫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其他财政存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持有的其他财政存款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财政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國庫現金管理資産”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實行國庫現金管理業務等持有的資産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國庫現金管理資産”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有價證券”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持有的有價證券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有價證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應收非稅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向繳款人收取但尚未繳入國庫的非稅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非稅收入”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應收股利”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股利”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7)“借出款項”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借給預算單位尚未收回的款項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借出款項”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8)“與下級往來”項目,正數反映下級政府财政欠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金額;負數反映本級政府财政欠下級政府财政的款項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與下級往來”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期末餘額如為借方則以正數填列,如為貸方則以負數填列。
(9)“預撥經費”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轉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預撥經費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撥經費”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0)“在途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持有的在途款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在途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1)“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2)“應收利息”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應收未收的轉貸款利息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的“應收利息”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動資産”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非流動資産項目中距離償還本金日期1年以内(含1年)的轉貸款本金。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的“應收本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4)“流動資産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流動資産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國庫現金管理資産”“有價證券”“應收非稅收入”“應收股利”“借出款項”“與下級往來”“預撥經費”“在途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動資産”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5)“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收回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超過1年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本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下的“應收本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6)“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收回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超過1年的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本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的“應收本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7)“股權投資”項目,反映政府期末持有股權投資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8)“非流動資産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非流動資産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股權投資”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9)“資産總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資産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流動資産合計”“非流動資産合計”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負債類項目
(1)“應付短期政府債券”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償還的發行期不超過1年(含1年)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本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短期政府債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支付的國庫集中支付結餘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與上級往來”項目,正數反映本級政府财政期末欠上級政府财政的款項金額;負數反映上級政府财政欠本級政府财政的款項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與上級往來”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期末餘額如為貸方則以正數填列,如為借方則以負數填列。
(4)“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應付代管資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支付的代管資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代管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應付利息”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尚未支付的利息金額。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應當根據“應付利息”科目期末餘額填列;市縣政府财政應當根據“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的“應付利息”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承擔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1年以内(含1年)的非流動負債。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應當根據“應付長期政府債券”“借入款項”科目餘額,市縣政府财政應當根據“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的“應付本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8)“流動負債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流動負債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應付短期政府債券”“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與上級往來”“其他應付款”“應付代管資金”“應付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9)“應付長期政府債券”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承擔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超過1年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本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長期政府債券”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0)“借入款項”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承擔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超過1年的借入款項的本金金額。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應當根據“借入款項”科目的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1)“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承擔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超過1年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本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下的“應付本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2)“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承擔的距離償還本金日期超過1年的主權外債轉貸款的本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的“應付本金”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及債務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分析填列。
(13)“其他負債”項目,反映中央政府财政期末承擔的其他負債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4)“非流動負債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非流動負債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應付長期政府債券”“借入款項”“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其他負債”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5)“負債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負債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合計”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3.淨資産類項目
(1)“累計盈餘”項目,反映政府财政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預算資金,财政專戶管理資金、專用基金曆年實現的盈餘滾存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算管理資金累計盈餘”“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累計盈餘”“專用基金累計盈餘”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預算周轉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預算周轉金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算周轉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權益法調整”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主體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權益變動的份額。本項目根據“權益法調整”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淨資産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期末淨資産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累計盈餘”“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周轉金”“權益法調整”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6)“負債和淨資産總計”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負債合計”“淨資産合計”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二、收入費用表的編制說明
(一)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年度收入費用表時,應将本欄改為“上年數”欄,反映上年度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如果本年度收入費用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緻,應對上年度收入費用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年度收入費用表的“上年數”欄。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編制年度收入費用表時,應當将本欄改為“本年數”。
(二)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收入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項收入合計金額。其中,預算管理資金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屬于預算管理資金的“稅收收入”“非稅收入”“投資收益”“補助收入”“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收入”“其他收入”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項目的金額填列;專用基金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收入”項目的金額填列。
2.“稅收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稅收收入金額。本項目根據“稅收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3.“非稅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項非稅收入金額。本項目根據“非稅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4.“投資收益”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項投資收益金額。本項目根據“投資收益”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5.“補助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類資金的補助收入金額。本項目根據“補助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6.“上解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類資金的上解收入金額。本項目根據“上解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7.“地區間援助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地區間援助收入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地區間援助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8.“其他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除“稅收收入”“非稅收入”“投資收益”“補助收入”“上解收入”“地區間援助收入”“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專用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9.“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教育收費等資金收入金額。本項目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0.“專用基金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糧食風險基金等資金收入金額。本項目根據“專用基金收入”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1.“費用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費用合計金額。其中,預算管理資金的“費用合計”應當根據屬于預算管理資金的“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資本性撥款費用”“其他撥款費用”“财務費用”“補助費用”“上解費用”“地區間援助費用”“其他費用”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費用合計”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項目的金額填列;專用基金的“費用合計”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支出”項目的金額填列。
12.“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類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3.“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支付給職工和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費用。本項目根據“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4.“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對事業單位的經常性補助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5.“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6.“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7.“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撥款以及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費用的撥款金額。本項目根據“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8.“資本性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建築物購建、基礎設施建設、公務用車購置、設備購置、物資儲備等方面資本性撥款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資本性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9.“其他撥款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未列入以上撥款費用項目的财政撥款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其他撥款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20.“财務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償還政府債務利息及支付政府債務發行、兌付、登記相關費用及彙兌損益金額。本項目根據“财務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21.“補助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資金的補助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補助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22.“上解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上繳上級各類資金産生的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上解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23.“地區間援助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地區間援助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地區間援助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4.“其他費用”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股權劃出、其他負債變動形成的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其他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5.“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使用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等資金産生的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26.“專用基金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使用專用基金産生的費用金額。本項目根據“專用基金支出”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27.“本期盈餘”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末收入減去費用的金額。本項目根據本表“收入合計”減去“費用合計”的差額填列。
三、現金流量表的編制說明
(一)本表中現金,是指政府财政的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及國庫現金管理資産中的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本表中現金流量,是指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二)本表應當按照日常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别反映。
(三)本表“本年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本年實際發生數。本表“上年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上年實際發生數,應當根據上年現金流量表中“本年金額”欄内所列數字填列。
(四)本表“本年金額”欄各項目的填列方法。
1.日常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
(1)現金流入項目“組織稅收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取得稅收收入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會計賬簿中“稅收收入”“在途款”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
“組織非稅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取得非稅收入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會計賬簿中“非稅收入”“應收非稅收入”“在途款”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組織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取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
“組織專用基金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取得專用基金收入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專用基金收入”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上下級政府财政資金往來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上下級政府财政轉移支付、清算欠款、臨時調度款等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補助收入”“上解收入”“與下級往來”“與上級往來”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收回暫付性款項相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回暫付性款項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預撥經費”“借出款項”“其他應收款”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其他日常活動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收到的除以上項目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地區間援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應付款”“應付代管資金”“在途款”“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現金流出項目“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在日常活動中用于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政府機關商品和服務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承擔職工勞務報酬及社會保險費等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政府機關工資福利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對事業單位經常性補助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對事業單位補助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對企業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對企業資本性投資外的其他補助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對企業補助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以及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從财政專戶管理資金中安排各項支出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專用基金支出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用專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專用基金支出”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上下級政府财政資金往來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支付上下級政府财政轉移支付、清算欠款、臨時調度款等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補助費用”“上解費用”“與下級往來”“與上級往來”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資本性撥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支付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用于房屋建築物構建、基礎設施建設、公務用車購置、設備購置、物資儲備等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資本性撥款費用”科目和“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暫付性款項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安排暫付性款項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預撥經費”“借出款項”“其他應收款”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他日常活動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支付除以上項目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其他撥款費用”“地區間援助費用”“其他應付款”“應付代管資金”“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在途款”“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
(1)現金流入項目
“收回股權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出售、轉讓、處置股權等收回投資而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股權投資”科目下“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取得股權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因被投資單位分配股利、利潤或處置股權、企業破産清算等産生收益而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股利”“投資收益”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除以上項目外與投資活動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有價證券”“應收股利”等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現金流出項目“取得股權投資所支出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為取得股權投資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股權投資”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支付除以上項目外與投資活動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有價證券”等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本項目根據現金流入項目合計數減去現金流出項目合計數差額填列,差額小于零則以負數填列。
3.籌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
(1)現金流入項目
“發行政府債券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發行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短期政府債券”“應付長期政府債券”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借入款項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借入款項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借入款項”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取得政府債券轉貸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取得政府債券轉貸款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下“應付本金”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取得主權外債轉貸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取得主權外債轉貸款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付本金”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收回轉貸款本金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下級政府财政歸還政府債券轉貸款及主權外債轉貸款本金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收本金”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收到下級上繳轉貸款利息相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下級政府财政上繳政府債券轉貸款及主權外債轉貸款利息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收利息”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他籌資活動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現金流出項目“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對下級政府财政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下“應收本金”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轉貸主權外債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對下級政府财政轉貸主權外債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收本金”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支付債務本金相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償還政府債務本金所支付的現金。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短期政府債券”“應付長期政府債券”“借入款項”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市縣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付本金”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支付債務利息相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支付政府債務利息相關的現金。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利息”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市縣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付利息”明細科目、“财務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他籌資活動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支付的政府債券發行、兌付、登記費用等其他與籌資活動相關的現金。本項目根據會計賬簿中“财務費用”“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籌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本項目根據現金流入項目合計數減去現金流出項目合計數差額填列,差額小于零則以負數填列。
4.彙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反映政府财政外币現金流量折算為人民币時,所采用的即期彙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額與期末彙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額之間的差額。本項目根據“财務費用”科目下的“彙兌損益”明細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
5.現金淨增加額。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現金變動的淨額,根據本表中“日常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籌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彙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金額小于零則以負數填列。
四、本年預算結餘與本期盈餘調節表編制說明
(一)當期預算結餘。本項目根據本年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的差額填列。
(二)日常活動産生的差異
1.“當期确認為收入但沒有确認為預算收入”項目主要為“當期應收未繳庫非稅收入”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已确認非稅收入但繳款人尚未繳入國庫的各項非稅款項。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非稅收入”以及“非稅收入”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
2.“當期确認為預算收入但沒有确認為收入”項目主要為“當期收到上期應收未繳庫非稅收入”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的上年應收非稅收入。根據會計賬簿中“應收非稅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以及“國庫存款”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不含以前年度盈餘調整事項和新增确認的非稅收入。
3.“當期确認為預算支出收回但沒有确認為費用收回”項目
(1)“當期收到退回以前年度已列支資金”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收到退回的以前年度已列支資金而沖減預算支出的事項。根據會計賬簿中“國庫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借方發生額以及“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當期将以前年度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收回預算”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将以前年度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資金收回預算而沖減預算支出的事項。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科目借方發生額以及“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三)投資活動産生的差異
1.“當期确認為收入但沒有确認為預算收入”項目(1)“當期投資收益或損失”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确認的股權投資收益。根據會計賬簿中“投資收益”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中,投資損失以負數填列;不含清算、處置股權投資增加的收益。
(2)“當期無償劃入股權投資”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接受無償劃入的股權投資。根據會計賬簿中“股權投資”科目下“投資成本”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其他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當期确認為預算支出但沒有确認為費用”項目(1)“當期股權投資增支”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新增股權投資增加的支出。根據會計賬簿中“股權投資”科目下“投資成本”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以及“國庫存款”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不含無償劃入或權益法調整增加的股權投資以及補記以前年度股權投資。
(2)“當期股權投資減支”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退出、清算、處置股權投資減少的支出。根據會計賬簿中“股權投資”科目下“投資成本”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以及“國庫存款”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以負數填列,不含無償劃出或權益法調整減少的股權投資額。
3.“當期确認為預算收入但沒有确認為收入”項目
(1)“當期收到利潤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收到被投資主體上繳以前年度利潤和股利股息。根據會計賬簿中“資金結存——庫款資金結存”科目借方發生額以及“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利潤收入、股利股息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利潤收入、股利股息收入”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不含清算、處置股權投資增加的收益。
(2)“當期收到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項目。
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發生的收入,需根據“投資收益”“國庫存款”科目借方發生額、“股權投資”等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4.“當期确認為費用但沒有确認為預算支出”項目主要為“當期無償劃出股權投資費用”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無償劃出的股權投資。根據會計賬簿中“股權投資”科目下“投資成本”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其他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四)籌資活動産生的差異
1.“當期确認為預算支出但沒有确認為費用”項目
(1)“當期轉貸款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轉貸下級政府财政的政府債券、主權外債資金。根據會計賬簿中“債務轉貸預算支出”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當期債務還本支出”項目。反映本級政府财政本年償還的債務本金。根據會計賬簿中“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撥付上年計提債務利息”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償還上年已計提的債務利息。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利息”科目年初貸方餘額填列;市縣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和“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科目下“應付利息”明細科目年初貸方餘額填列。
2.“當期确認為預算收入但沒有确認為收入”項目(1)“當期債務收入”項目。反映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本年發行政府債券、借入主權外債的收入。根據會計賬簿中“債務預算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當期轉貸款收入”項目。反映市縣政府财政本年收到的地方政府債券、主權外債轉貸款收入。根據會計賬簿中“債務轉貸預算收入”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當期确認為費用但沒有确認為預算支出”項目主要為“當期計提未撥付債務利息”項目。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已計提需在下一年度支付的利息。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利息”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填列;市縣政府财政根據會計賬簿中“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應付利息”以及“應付主權外債轉貸款—應付利息”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填列。
(五)其他差異事項。本項目反映政府财政其他活動事項産生的差異。其中,減少預算結餘和增加本期盈餘事項以正數反映,增加預算結餘和減少本期盈餘事項以負數反映。中央财政計提其他負債産生的費用也在本項目反映。
(六)當期彙兌損益淨額。本項目根據“财務費用——彙兌損益”發生額分析填列,彙兌損失以負數反映,彙兌收益以正數反映。
(七)本期盈餘(本年收入與費用的差額)。根據本表“當期預算結餘”“投資活動産生的差異”“日常活動産生的差異”“籌資活動産生的差異”“其他差異事項”“當期彙兌損益淨額”金額彙總填列。本項目與“收入費用表”本期盈餘合計數一緻。
五、會計報表附注
總會計财務會計報表附注應當至少披露下列内容:
(一)遵循《财政總會計制度》的聲明;
(二)本級政府财政财務狀況的說明;
(三)會計報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其主要構成、增減變動情況等;
(四)政府财政承擔擔保責任負債情況的說明;
(五)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的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十一條預算會計報表包括預算收入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表、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表、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等會計報表和附注。預算收入支出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會計期間各類财政資金收支餘情況的報表。預算收入支出表根據資金性質按照收入、支出、結轉結餘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會計期間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執行結果的報表,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科目列示。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會計期間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執行結果的報表,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科目列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會計期間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執行結果的報表,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科目列示。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支情況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會計期間納入财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情況的報表,按照相關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列示。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是反映政府财政在某一會計期間專用基金收支情況的報表,按照專用基金類型分别列示。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
第五十二條預算會計報表的格式如下:
第五十三條總會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制預算會計報表:
(一)預算收入支出表應當按月度和年度編制,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表、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表應當按旬、月度和年度編制,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應當按月度和年度編制。旬報、月報的報送期限及編報内容應當根據上級政府财政具體要求和本行政區域預算管理的需要辦理。
(二)總會計應當根據本制度編制并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表,切實做到賬表一緻,不得估列代編,弄虛作假。
(三)總會計要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種類、格式、内容、計算方法和編制口徑填制會計報表,以保證全國統一彙總和分析。彙總報表的單位,要把所屬單位的報表彙集齊全,防止漏報。
第五十四條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說明如下:
一、預算收入支出表的編制說明
(一)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時,應将本欄改為“上年數”欄,反映上年度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如果本年度預算收入支出
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緻,應對上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數”欄。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編制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時,應當将本欄改為“本年數”。
(二)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年初結轉結餘”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初各類資金結轉結餘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年初結轉結餘”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的年初餘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年初結轉結餘”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的年初餘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年初結轉結餘”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科目的年初餘額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年初結轉結餘”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的年初餘額填列;專用基金的“年初結轉結餘”應當根據“專用基金結餘”科目的年初餘額填列。
2.“收入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類資金的收入合計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屬于一般公共預算的“本級收入”“補助預算收入”“上解預算收入”“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調入預算資金”各行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屬于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本級收入”“補助預算收入”“上解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債務轉貸預算收入”和“調入預算資金”各行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屬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本級收入”“補助預算收入”“上解預算收入”項目的金額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屬于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本級收入”項目的金額填列;專用基金的“收入合計”應當根據屬于專用基金的“本級收入”項目的金額填列。
3.“本級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類資金的本級收入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本級收入”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本級收入”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本級收入”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本級收入”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專用基金的“本級收入”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4.“來自預算安排的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通過預算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5.“補助預算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類資金的補助收入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補助預算收入”應當根據“補助預算收入”科目下的“一般公共預算補助預算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補助預算收入”應當根據“補助預算收入”科目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補助預算收入”應當根據“補助預算收入”科目下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6.“上解預算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各類資金的上解預算收入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上解預算收入”應當根據“上解預算收入”科目下的“一般公共預算上解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上解收入”應當根據“上解收入”科目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上解收入”應當根據“上解預算收入”科目下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7.“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地區間援助預算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8.“債務預算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債務預算收入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債務預算收入”應當根據“債務預算收入”科目下除“專項債務收入”以外的其他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債務預算收入”應當根據“債務預算收入”科目下的“專項債務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9.“債務轉貸預算收入”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債務轉貸預算收入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債務轉貸預算收入”應當根據“債務轉貸預算收入”科目下“一般債務轉貸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債務轉貸收入”應當根據“債務轉貸預算收入”科目下的“專項債務轉貸收入”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0.“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動用的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1.“調入預算資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取得的調入預算資金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調入預算資金”應當根據“調入預算資金”科目下“一般公共預算調入資金”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調入預算資金”應當根據“調入預算資金”科目下“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資金”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2.“支出合計”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資金的支出合計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支出合計”應當根據屬于一般公共預算的“本級支出”“補助預算支出”“上解預算支出”“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債務轉貸預算支出”“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調出預算資金”各行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支出合計”應當根據屬于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本級支出”“補助預算支出”“上解預算支出”“債務還本預算支出”“債務轉貸預算支出”和“調出預算資金”各行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支出合計”應當根據屬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本級支出”“補助預算支出”“上解預算支出”和“調出預算資金”項目金額的合計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支出合計”應當根據屬于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本級支出”項目的金額填列;專用金的“支出合計”應當根據屬于專用基金的“本級支出”項目的金額填列。
13.“本級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資金的本級支出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本級支出”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本級支出”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本級支出”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本級支出”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專用基金的“本級支出”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4.“權責發生制列支”項目,反映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财政國庫集中支付中,應列為當年費用,但年末尚未支付需結轉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項。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權責發生制列支項目”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權責發生制列支項目”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權責發生制列支項目”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5.“預算安排專用基金的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通過預算安排取得專用基金收入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6.“補助預算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資金的補助預算支出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補助預算支出”應當根據“補助預算支出”科目下的“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補助預算支出”應當根據“補助預算支出”科目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補助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補助預算支出”應當根據“補助預算支出”科目下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7.“上解預算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資金的上解預算支出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上解預算支出”應當根據“上解預算支出”科目下的“一般公共預算上解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上解預算支出”應當根據“上解預算支出”科目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上解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上解預算支出”應當根據“上解預算支出”科目下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解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8.“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地區間援助預算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9.“債務還本預算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債務還本預算支出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債務還本預算支出”應當根據“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科目下除“專
項債務還本支出”以外的其他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債務還本預算支出”應當根據“債務還本預算支出”科目下的“專項債務還本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0.“債務轉貸預算支出”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債務轉貸預算支出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債務轉貸預算支出”應當根據“債務轉貸預算支出”科目下“一般債務轉貸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債務轉貸支出”應當根據“債務轉貸支出”科目下的“專項債務轉貸支出”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1.“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安排的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金額。本項目根據“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2.“調出預算資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發生的各類資金的調出資金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調出預算資金”應當根據“調出預算資金”科目下“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調出預算資金”應當根據“調出預算資金”科目下“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調出預算資金”應當根據“調出預算資金”科目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3.“增設預算周轉金”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期設置或補充預算周轉金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算周轉金”科目的本期貸方發生額填列。
24.“年末結轉結餘”項目,反映政府财政本年末的各類資金的結轉結餘金額。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年末結轉結餘”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年末結轉結餘”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餘”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年末結轉結餘”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餘”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的“年末結轉結餘”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專用基金的“年末結轉結餘”應當根據“專用基金結餘”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
二、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表的編制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表的編制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表的編制說明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五、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支情況表的編制說明
(一)“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二)“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财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六、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的編制說明
(一)“專用基金收入”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收入”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二)“專用基金支出”項目及所屬各明細項目,應當根據“專用基金支出”科目及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七、會計報表附注
總會計預算會計報表附注應當至少披露下列内容:
(一)遵循《财政總會計制度》的聲明;
(二)本級政府财政預算執行情況的說明;
(三)會計報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其主要構成、增減變動情況等;
(四)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的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
第五十五條各級财政部門應當加強有關業務處理系統及網絡的建設和運行維護,确保各級總會計采用的會計信息管理系統必須符合本制度規定的核算方法,系統運行安全穩定、業務辦理規範有序、業務信息真實有效。
第五十六條各級财政部門應不斷推進會計信息化應用,加強會計信息管理系統電子化改造,推進與其他有關業務系統的有效銜接,不斷提高總會計賬務處理及報表生成的自動化程度,并為會計檔案電子化管理提供支撐。
第五十七條各級總會計不得直接在會計信息管理系統中更改登記有誤的賬簿信息,應當采取沖銷法或補充登記法重新填制調賬記賬憑證,複核無誤後登記會計賬簿。
第五十八條信息系統儲存的總會計原始數據應當由專人定期備份至專用存儲設備。保存電子會計數據的存儲介質應當納入容災備份體系妥善保管。
第七章會計監督
第五十九條各級總會計應加強對各項财政業務的核算管理與會計監督。嚴格依法辦事,對于不合法的會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或按程序反映。
第六十條各級總會計應加強對預算單位财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及時了解掌握有關單位的用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按程序反映。
第六十一條各級總會計應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審計、監察部門,以及上級政府财政部門的監督,按規定向人民代表大會、審計、監察部門以及上級政府财政部門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所稱會計核算、财務會計、預算會計、收付實現制、權責發生制與《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一緻。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特殊規定的一般會計處理方法,按照财政部有關規定處理。會計檔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第六十四條各級财政部門對不同類型資金活動根據管理需要可單獨設賬核算。
第六十五條地方各級财政部門在與本制度不相違背的前提下,負責制定本地區總會計有關具體核算辦法。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财政部關于印發<财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通知》(财庫〔2015〕192号)、《财政部關于印發<新舊财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的通知》(财庫〔2015〕205号)、《财政部關于收回财政存量資金預算會計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财預〔2015〕81号)、《财政部關于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總預算會計賬務處理的通知》(财庫〔2017〕91号)同時廢止。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