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和多義是制約有效溝通的兩個典型因素。英語中的模糊(vague)來源于拉丁語中的“vagus”,意思是恍惚;多義(ambiguous)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拉丁語中的一個動詞“ambigere”,意思是徘徊。模糊和多義的語言并不明确表達這個或那個特定的觀念,而是遊走于不同的觀念之間。它們共同的缺點是沒有一個固定的無可争議的内涵。
一個詞語的指代物不明确,它就是模糊的。我們不知道這個詞語到底指的是什麼。看如下兩個命題:“人們不喜歡那樣的音樂”和“他們說他将不參加連任的競選”。對第一個句子,大家的自然反應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音樂?”第二個句子,大家也會問:“他們是誰?”在此兩例中,由于缺乏準确的信息,我們都不能确定句子中到底說的是什麼。像這種情況,完整的表達應該是這樣的:“聖弗朗西斯科音樂學院畢業的人們不喜歡西部民間音樂”和“人民黨選舉委員會的候選人宣布他将不再參加競選”。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可以針對一些明确的東西作出反應。
通常,一個詞語的使用越普遍,它的含義就越模糊。避免産生歧義的方法是,讓你所運用的詞語盡可能有針對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讀者或者聽衆不用費心去猜測你所說的到底是什麼。如果你想說的是搖椅、古董椅、牙科醫生專用椅或電椅等,在你談到這些東西時,不要籠統地稱之為椅子,要用定語做限定。一般情況下,聽衆可以根據你所講事物的前後承接關系來判斷出你現在講的是什麼,但是如果你自己拿不準,就加上特定的定語。
類似于“愛”、“民主”、“公平”、“善良”、“邪惡”這類詞語,它們本身的含義就是不明确的。不僅僅是因為它們沒有确定的所指,更是因為它們的含義太廣泛了。因此,即使兩個人用同一個詞語(比如“愛”),其含義也可以是大相徑庭的,甚至背道而馳。這就是為什麼在使用這類詞語的時候,必須對其作出準确的理解。在你試圖說服别人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你要告訴他們你是如何定義不公平的。
多義詞(在邏輯學上稱為雙關語),顧名思義,它一般包含多重含義,且無法根據上下文判斷出在所講事物中到底反映的是哪種含義。一條林間小徑的路口豎了一塊路牌,上面寫着:熊向右。這句話就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比較可能的理解是,這是提醒旅行者不要向左,要向右走。但是,假如設立此路牌的人恰好是相反的意思,他是在提醒路人,在右邊的路上有一隻灰熊,請大家不要向右走。護林人語言一時的不謹慎,很可能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避免造成歧義的唯一方法就是,盡可能清楚地表明本意,就像剛才的例子,應換成如下說法:“向左走,不要向右走,那裡有熊出沒。”(D.Q.麥克倫尼)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