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健康養生 > 正文

中藥處方“十八反”刍議

導讀:辨證地看待“十八反”!

《金匮要略·痰飲咳嗽病脈證并治》篇第18條曰:“病者脈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雖利,心下續堅滿,此為留飲欲去故也,甘遂半夏湯主之。甘遂半夏湯方:甘遂大者三枚,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滓),芍藥五枚,甘草如指大一枚(炙)。上四味,以水二升,煮取半升,去滓,以蜜半升,和藥汁煎取八合,頓服之。”方中甘遂與甘草并用,為“十八反”之一。須知漢代尚無十八反之說。據考證,最早記載藥物配伍禁忌“十八反”的,是南北朝時期的陶弘景《神農本草經集注》。将相反藥物概括為歌訣者始于金元時期的張從正《儒門事親》。

藥物是否相反,全在制方之妙。現代動物實驗表明:甘遂與甘草配伍,若甘草的用量與甘遂相等或少于甘遂,則無相反作用,還能減輕甘遂的副作用;但若甘草的用量大于甘遂,則有相反作用,且配伍的甘草愈多,毒性越大(轉引自江蘇新醫學院編《中藥大辭典》第574頁)。其中奧妙,可能是甘草的甘緩作用(大量甘草可造成水鈉潴留)雖然緩和了甘遂的峻下之性,同時也使甘遂的毒性成分不能及時随瀉下排出體外而潴留于體内,故發生中毒反應。原方甘遂與甘草用量之比,顯然是甘遂大于甘草。古人經驗,誠可貴也!

《金匮要略》中涉及“十八反”的方劑不止甘遂半夏湯一方,還有第十篇第16條的赤丸之半夏與烏頭;第10條的附子粳米湯之半夏與附子(附子為毛茛科植物烏頭的塊根之旁生子根)等。筆者曾經撰寫“本草十八反的源流、臨床應用與實驗研究概述”一文(《仲景方藥古今應用·附文》第879~883頁),将其“結語”轉錄如下:

大量的古今資料表明,中藥十八反是否配伍禁忌,這在曆史上是一個有争議的問題。對于這個曆代相傳、懸而未決的問題,應予以曆史的、客觀的評價。

必須肯定,古人既然提出十八反的配伍禁忌,就必然有其深刻的教訓,因此告誡後人,不要再重蹈覆轍。但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相反”毒性甚至死亡事故,沒有留下具體資料,留下的隻是一個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的十八反警句。

還必須肯定,曆代方書既然對所謂的十八反并不一概顧忌而用于臨床,就必然有其寶貴的臨床經驗,因此留給後人,以救蒼生。但這些寶貴的經驗道理何在,有待我們去研究,賦予科學的說明。

綜合古今關于十八反的文獻資料,值得反思的有如下幾點:①十八反所涉及的大戟、芫花、甘遂、烏頭、藜蘆等藥物,皆為大毒之峻烈藥品,用之不慎或不當很易發生毒副作用,這與配伍用藥不一定有關。②十八反藥及其他諸藥,若配伍不當或用之不慎以及個别過敏體質等,都可以導緻不良後果,不能把這些後果帶來的教訓作為教條,以限制其正确的應用。③現代實驗研究表明,十八反藥物有的并不相反,有的是否相反與配伍劑量是否得當密切相關。配伍得當,則“相激而相成”(尤怡),一戰成功;配伍不當,則“草石相反,使之迷亂,力甚刀劍”(孫思邈)。

總而言之,毒藥用于攻邪,用之得當則治病,用之不當則害命!因此,對于本草十八反既不能盲目肯定,也不能盲目否定,應在深入研究,具體分析的基礎上,做出正确的判斷。(本文原載于《經方新論》)作者:呂志傑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