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真正的愛,不是付出,而是平等地相處。
搜狐上曾做過一項調查:“父母最讨厭的行為是什麼?”
排名第一的是“頂嘴”。
明明當父母的,為了孩子的成長,犧牲休息時間,犧牲金錢,隻為孩子能有一個好成績,可孩子卻始終不領情。
你讓往東走,他偏向西行;
你喊他學習,他卻沉溺遊戲不可自拔。
為什麼,父母付出那麼多,孩子卻始終都不領情?難不成,作為父母的人,注定犧牲沒有收獲?
順從#當助理把這個報告拿給我看時,我想起了一個孩子的成長故事。
小時候,她的家裡很窮,媽媽很少買水果。
每次媽媽買來水果,她總是會把最大最好的留給她吃。可能因為當時還小,不太理解媽媽說的“你要懂事”這句話的意義,對媽媽的謙讓不以為然。
可是,随着年齡漸漸的增長,家庭條件逐漸好起來,媽媽能買得起貴的水果了,但媽媽依然會把大個的留給她。
不管周圍的人怎麼勸,媽媽始終隻會吃小的那份水果。
面對媽媽,她總是很愧疚,所以媽媽說什麼自己都會答應。
因為媽媽的建議,她放棄了自己的理想中的工作,放棄了自己的音樂愛好轉而學了繪畫。
可是,雖然順從了媽媽,但她卻時常忍不住對媽媽發脾氣。
她說,自己心中有一股無名火,特别容易憤怒,但不知道憤怒的緣由在哪。
愧疚#我問她,你是不是覺得和媽媽相處挺不舒服,盡管媽媽為你付出很多。
她說是的,和媽媽的相處充滿了壓抑,順從意味着自己的難受,但是反抗意味着愧對媽媽,看到媽媽難受的樣子,于心不忍。
媽媽,為了自己付出那麼多,她理應有所回報。
看着她左右為難的樣子,我忍不住感慨。
有太多的人總覺得,自己的付出和犧牲,是為了孩子,可很少有人意識到,付出和犧牲,其實是一種個人選擇。
我們在犧牲中,也有好處和收獲,不然我們無法持續付出。
當媽媽把大個的水果讓給孩子,她失去的是蘋果,但從内心層面來說,她獲得了極大的滿足。
當她有了犧牲感時,她的内心,會升起道德的優越感。
我是一個比你道德更高的人(我比所有人都高尚);
我是這個家庭最勞苦功高的人(所以我很重要);
我是一個付出者(所以你們欠我的);
我從不為自己要求什麼(所以你們要自覺的符合我的期待,要不你們就太說不過去了)。
這樣下來,隻要少吃一點,選擇不好的去吃,就能獲得心理上的優越感,帶來良好的自我感覺。
而由犧牲感帶來的優越感,會讓犧牲者覺得,對方對自己有虧欠,我們可以理所應當地要求對方順從、遵守自己的意志。
我為你犧牲,意味着在關系中,我對你有回報的預期。如果你達不到預期,又或者不願意滿足預期,意味着會被對方認為是“有問題的人”。
所以,當有人在說,犧牲一切隻是為了孩子時,他真實的含義是,他把一切都歸因于孩子。
在犧牲者的世界裡,“我”是絕對正确的,而被迫處在内疚者位置的孩子,他們是錯誤的,是需要修正的,他們理應服從“我”的感受,“我”的意志。
這也是,為什麼當孩子與家長之間有了沖突時,内心常常充滿了憤怒和不愉快。
有些孩子,會為了捍衛自己的感受,選擇爆發。但更多的孩子,會選擇沉默,然後在愧疚中不安和難受。
犧牲給孩子帶來的,不是成長,而是傷害。如果不能從犧牲者的視角中走出,就很難看到犧牲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
不健康的親子關系#也許你會好奇,為什麼犧牲感會帶來如此多的不愉快?為什麼大家,依然會堅持犧牲,持續付出?
在中國的文化中,曆來更強調“我們”,而忽略了“我”的意志。
在家庭中,要忍辱負重,以和為貴;
讀書的目的,不是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而是為家庭争光。
我們學習、生活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家庭、團體的欲望,我們生活的意義是為了别人,而不是滿足自我的需求。
可是,當用“我們”替代“我”時,“我”并不會消失。
那麼,當他們需要去滿足“我”時,就需要繞一個圈子。他們無法自我滿足,于是隻能通過控制子女的生活,來實現自我滿足,而不是直接去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孩子,不應該是孩子自己;
孩子,應該帶着愧疚面對父母;
孩子,應該用自己的人生作為補償,去實現父母的理想。
孩子,則因為這份帶着犧牲的“愛”,囚禁在“内疚感”中,并把這種不健康、不理想的親子關系模式,長期地傳承下去。
平等與理解#
好的關系,從來都不是犧牲和奉獻,而是平等與理解。
德國一位情感醫師曾表達過這樣一個觀點:
你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請将尋找愛的觸角伸向自己的世界;
我們有能力讓自己獲得幸福,不必通過自我犧牲的方式去獲得;
不要再等待别人來斟滿自己的杯子,也不要一味地無私奉獻。
為人父母,我們不需要把一切都給孩子。
但我們可以對自己的人生進行更多的探索,也可以從付出者的角色中走下來,去多理解孩子一點點。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人生之路。
不管是父母,還是孩子,都可以過上一種更理想的生活狀态。
愛,不應該是一種制約,愛應該是一份能溫暖彼此的能量。希望在中國家庭中,犧牲少一點,平等互愛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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