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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據《志願服務藍皮書:中國志願服務發展報告(2021—2022)》,截至2021年10月30日,我國志願者總人數達2.17億,每10個人就有1-2個是志願者。僅2021年,就有超過100億人次網上做公益,公益也逐漸成了大家的一種生活方式,乃至對孩子的教育方式。

做公益分兩種形式:一種是自己做公益的,無論是走訪慰問,還是捐款捐物,都是獨來獨往,非常低調。一種是以組織為單位,三五成群一起開展活動的。

但組織性的公益活動就産生了一個問題:所有捐贈人擔心的從不是花了多少錢,出了多大力,而是自己的愛心有沒有真正需要的人身上。所以公益組織勢必要把公益做得“透明”,讓大家清晰地看見募集到的資金和物資用到何處,在開展活動時,通常要用視頻或照片“留痕”。

然而這也是公益組織最被人所诟病的地方!不排除有一些受助者更看重受到的幫助本身,也會很配合這些公益組織,完成拍照拍視頻的要求。但是,有些受助者會覺得自尊心受到了傷害,所以就不願意再接受後續的幫助了。

不禁讓人想起“中國首善”陳光标的“高調慈善”:2008年汶川地震,他帶着120名工人和60台起重機第一批趕赴災區,在媒體“陳光标共救援了200多人,其中救活了14人,捐贈超過億元”的大肆渲染下,“一戰成名”。

成名後的陳光标開始了他近乎“瘋狂”的慈善事業:

在南京,他為環衛工人過生日,并給到場的50名環衛工人每人發了一套羽絨服和千元慰問金,倡議把每年的11月30日定為“環衛工人節。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在災區,他給受災群衆現場發放慰問金,照片中,每人手裡都拿着兩三張百元鈔,卻隻有他一個人笑容滿面,其餘村民或面無表情或是流露着尴尬。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在工行會議廳,他把10萬元一捆的錢,砌成了一堵“錢牆”,共計3300萬元,供記者拍照。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在公司網站上,他比響應比爾蓋茨和巴菲特在全球各地倡導富人裸捐,還給他們寫了一封公開信,揚言捐獻自己所有财産。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在中國城市無車日,他親手當着所有員工的面,砸了自己的一輛奔馳,給所有員工買自行車,一起騎車出行。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在世界漸凍人日,他發起“冰桶挑戰”,聲稱自己在這個冰水中浸泡了30分鐘,若有人能超越他就捐款100萬,結果被“性學泰鬥”文德元揭穿謊言,公開承認作假。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在學雷鋒紀念日,他還帶着志願者跑到了美國,身着“雷鋒裝”,高唱邁克爾·傑克遜的《We Are The World》(天下一家),請流浪漢吃免費午餐,發錢,卻被流浪漢痛斥是“大騙子”,西方媒體也說他“滑稽表演”、“噱頭”、“怪異中國大亨”。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當有錢人在向窮人“撒錢”,當予以幫助時,還需要受助者手拿物資地擺拍,你還覺得這是公益嗎?難道不是更像是施舍嗎?

這些“公益活動”給需要幫助的人帶來了更好的生活,是值得贊揚的。但是如果接受幫助的時候,讓人覺得不自在,甚至是難堪,仿佛這些幫助都是“嗟來之食”,是舍棄尊嚴換來的,這真的是好事嗎?

對此,南方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曾說:“如果以喪失受贈人的尊嚴來獲得自己的某種滿足,這是一種慈善的暴力行為,是對弱勢群體的一種長久的傷害,不能這麼做。我們确實要反思,陳光标式的慈善在中國能大行其道,不管是管理層面還是執行層面,公益慈善界都要反思。”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北京師範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韓俊魁也說:“我們凸顯了捐贈者的位置,那種居高臨下的優勢,不管從經濟上還是道德上,慈善應該是潤物細無聲的。”如果隻談給予者的“高尚”,卻忽視“受助者”的感受,這難道不是一種“暴力公益”嗎?

《朱子家訓》言:“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簡而言之,如果幹點好事就到處嚷嚷,希望得到别人恭敬和贊美,博得一個好名聲,那就是借行善之名,行沽名釣譽之事,這不是真心行善。

陳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臨下的施舍還是公益嗎?

暴力的公益,還是公益,公益的暴力,還是暴力。做公益時,如果能夠注重保護受助者的隐私和尊嚴,不拍照,不錄像,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來,豈不是更完美?

文章轉載于:公益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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