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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蔔易》——歸魂遊魂章第又二十六

[清] 野鶴老人  原著

湖南 李文輝覺子 增删

楚江 李我平   鑒定

歸魂遊魂章第又二十六

【原文】

遊魂卦者,乃各宮第七卦,如乾宮之火地晉、坤宮之水天需是也。餘仿此。

歸魂卦者,乃各宮第八卦,如乾宮之火天大有、坤宮之水地比是也。餘仿此。

古以遊魂行千裡,

我行此事而欲久者,遊魂而不能久,心無定向,遷改不常。

歸魂不出疆。

諸事拘泥不行,與遊魂卦相反而斷之可也。

凡得遊魂卦,占身命,生平無安家樂業之所。占行人,遊遍他鄉。占出行,行止不定。占家宅,遷變不常。占墳茔,亡者不安。

野鶴曰:須以用神為主,然後以此參之。若舍用神執此而斷者,謬也。

【今譯】

所謂遊魂卦,是各宮的第七卦,如乾宮的火地晉卦、坤宮的水天需卦就是。其餘依此類推。

所謂歸魂卦,是各宮的第八卦,如乾宮的火天大有卦、坤宮的水地比卦就是。其餘依此類推。

古法以為遊魂卦主遊行千裡,

我做這件事而希望久遠的,遇到遊魂卦就不能久遠,反主心中沒有一定的方向,遷改無常。

歸魂卦主不出疆界。

各種事情,拘泥而不能行動,斷法與遊魂卦相反就可以了。

凡得到遊魂卦,占身命,生平無安居樂業的處所。占行人,遊遍他鄉。占出行,行止不定。占家宅,遷移變化不常。占墳茔,亡靈不安。

野鶴說:須以用神為主,然後以這些說法作參考。舍去用神,執着于這些而斷卦,是荒謬的。

注:後文卦例都用卦圖,不用點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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