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野鶴老人 原著
湖南 李文輝覺子 增删
楚江 李我平 鑒定
歸魂遊魂章第又二十六
【原文】
遊魂卦者,乃各宮第七卦,如乾宮之火地晉、坤宮之水天需是也。餘仿此。
歸魂卦者,乃各宮第八卦,如乾宮之火天大有、坤宮之水地比是也。餘仿此。
古以遊魂行千裡,
我行此事而欲久者,遊魂而不能久,心無定向,遷改不常。
歸魂不出疆。
諸事拘泥不行,與遊魂卦相反而斷之可也。
凡得遊魂卦,占身命,生平無安家樂業之所。占行人,遊遍他鄉。占出行,行止不定。占家宅,遷變不常。占墳茔,亡者不安。
野鶴曰:須以用神為主,然後以此參之。若舍用神執此而斷者,謬也。
【今譯】
所謂遊魂卦,是各宮的第七卦,如乾宮的火地晉卦、坤宮的水天需卦就是。其餘依此類推。
所謂歸魂卦,是各宮的第八卦,如乾宮的火天大有卦、坤宮的水地比卦就是。其餘依此類推。
古法以為遊魂卦主遊行千裡,
我做這件事而希望久遠的,遇到遊魂卦就不能久遠,反主心中沒有一定的方向,遷改無常。
歸魂卦主不出疆界。
各種事情,拘泥而不能行動,斷法與遊魂卦相反就可以了。
凡得到遊魂卦,占身命,生平無安居樂業的處所。占行人,遊遍他鄉。占出行,行止不定。占家宅,遷移變化不常。占墳茔,亡靈不安。
野鶴說:須以用神為主,然後以這些說法作參考。舍去用神,執着于這些而斷卦,是荒謬的。
注:後文卦例都用卦圖,不用點叉表示!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