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你今天多麼豪情萬丈、熱血澎湃,放心,瑣碎的柴米油鹽很快就會讓你忘掉發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如忘掉下面這一則事件——火爆全網的南京魯醫生登門打人事件。
不相信?我會在本文末尾附上最近幾年來發生的、衆多有關于未成年人的事情圖片,您來告訴我:您還記得嗎?
個中細節我不在這裡叙述,因為無論怎麼叙述,總會有一些人在“父子騎驢”,他們總會以為我的叙述有問題。
這件事情可以粗略概述為:南的魯醫生的孩子被同齡的孩子刺傷了後腦勺,他作為一名父親,登門去找對方理論。在理論的過程中,魯醫生抽了對方小孩一巴掌,并且推倒了要抄起凳子暴擊自己的那名孩子的爺爺,導緻老人摔倒,經醫院診斷為骨折。
事發後,魯醫生被當地醫院火速開除,并且身陷囹圄,未來幾年會在高牆裡度過。為此,魯醫生的家人登門跪倒在對方面前,要求對方高擡貴手。
我這麼叙述,應該沒什麼問題吧?如果你還覺得不妥,來,你來添油加醋!
很多人根本不願意看完我的文字,也并不明白我的立場,就開始對我施加各種各樣、夢幻迷離、飽含洪荒之力的網絡暴虐。一些人匆匆一瞥,就開始祭出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大腦的膚淺議論,對我進行人身攻擊——他們像極了非洲大草原的某種猛獸。
我沒有不允許他們說話,他們卻不允許我說話,這不是咄咄怪事嗎?!
換句話說,如果這些人沒有在我的文字後面做出極端偏頗、刺激我情緒的評論,我也就一笑而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認識,強求不得。可是,這篇文字之下的評論,足以讓我覺得,一些烏合之衆竟然認可由小孩挑起的“惡”!他們不願意去定義“惡”,不願意去定義“壞”!
他們說:由未成年人挑起來的惡,就不是一種惡!
如果“惡”可以被年齡和身份掩蓋,我們實際上就失去了褒揚“善”的能力。因為老年人也可以去作惡,而不用受到懲罰,因為我們要秉承 “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唯獨成年之後的青年人、中年人,他們沒有任何犯錯的餘地,這公平嗎?
果真如此,成年人是不是也可以說:“我在現實中承擔了太多的負累,我是這個世界上的生力軍,你們的幸福生活正是我在打下物質基礎,你們的一切都由現在的我來提供,所以我也可以永遠不被定義為'惡’!”?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善和惡還有明顯的界限嗎?
此外,你更要相信,如果“惡”可以因為年齡和身份被容忍,你也不可能一直享受其中的紅利!因為你并不掌控話語權,附加了條件的善或者惡,那是由别人來定義的——不是你!
壞就是壞、惡就是惡,不能因為年齡和身份有所區别!
未成年人會不會作惡?我喜歡舉例子,簡簡單單舉一個例子:上個世紀九十年代(1993年),在英國利物浦有兩名十歲小男孩兒——羅伯特和喬恩,他們逃學後在一家商場趁一名兩歲小孩兒的父母疏忽拐走了他,并将之各種淩辱、虐待後殺害。
此事發生之後,整個英國的民衆并沒有表現出你們要求的克制,他們反而發起了幾十萬人的聯名請願(注意一下那個國家的總人口,這不是一個小數字),要求對這兩名法外狂徒在現行法律之外施以重刑。
就像罵我的那些人所說,我們現在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以成年人不能毆打未成年人;按照當時的英國法律,這兩名十歲的孩子也不可能受到嚴懲。但是,民衆的呼聲改變了法律的走向,這兩名孩子受到了加倍處罰!
參照這個案件,那些說——孩子永遠都是天使的人,狼心不會痛嗎?我承認孩子是天使,但這有附加條件——“有家庭教養的孩子”才是天使;沒有“家庭教養的孩子”即便不是魔鬼,也絕對不是天使!
擺明我的态度:有的孩子,必須接受由成年人施加的、包括“挨打”在内的懲罰!
是的,我是一名教師,貨真價實的教師;有的人在評論之處,完全不就事論事,他們抓住我的職業,開始進行有罪推定——你是老師,你怎麼說出這樣的話來?
真好笑,這件事和我的職業有關系嗎?你們是具有邏輯思維的人,而不是秦桧秦丞相,不能走“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羅織罪名之路啊!
不過,也不奇怪,這些人就是靠着這一點,把魯醫生的醫生職業生涯葬送,并歡欣鼓舞。事實上,我對此迷惑不解:魯醫生做出這件事,和他的醫生職業有什麼關系?他做壞了一台手術,還是收了患者紅包?這不是古時候 “連坐”的另一種還魂形式嗎?
聽好了:我并沒有說魯醫生打人是正确的行為,即便他被人算計了(在攝像頭下、并且不該由他來對這名非同親生的孩子施以口頭教育),隻要法律有規定,我永遠站在法律一邊,接受應當應分的懲罰就行!隻要沒有加重懲罰、區别對待;隻要所有的罪惡都被清算,那就行!
在法律之外,我有自己的看法:對方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看看現在未成年人欺淩愈演愈烈的現狀,就算是奔着“千金買馬骨”的精神,為了以後不發生小孩兒之間的霸淩,打傷别人的那個小孩也應該反思自己的行為,這名小孩兒的父母也應該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這是我們良好風氣形成的先決條件!
你說,我是一名老師,所以在面對這件事情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冷靜:魯醫生孩子頭上的傷并不是不能被原諒;好的,請你再次摸着你的狼心回答我:如果你的孩子在學校出現了這樣的問題,你還會采用相同的處理方法——“不就是頭破了”,然後不再追究嗎?或者,你會把這事兒推給事件之外的第三方——老師,讓本該接受懲罰和教育的孩子作壁上觀,看着成年人之間互相傷害?
哦,原來你會暴跳如雷,原來你會出離憤怒,為什麼?僅僅是年齡和身份的問題?如果是年齡和身份的問題,老師身上還沉澱了幾千年的敬重呢!五千年中華文明、五千年的列祖列宗不該被你踩在腳下!你要知道,不允許老師體罰僅僅發生在最近二十年,在以往的幾千年裡,老師打學生,那簡直和你吃飯喝水一樣正常!你去翻翻汪曾祺的書,看到師父用門栓毆打孩子的情節,不知你會怎麼想——你的祖先就是這麼走過來的呀!
有的人說:孩子怎麼能說打就打?并且,他們還能舉出一個個 “科學研究表明”的例子,用來證明:隻要打孩子,就會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隻要打孩子,孩子的大腦和肝髒發育都會受到影響;隻要打孩子,原本的天選之子就會堕入凡塵,毀了他的一生一世!
我能說這些人不學無術嗎?我能說這些人是我們的不肖子孫嗎?我也不要求大家去查考其它的古文典籍,你隻要去翻一翻風雲激蕩的那個年代的吳趼人的成名作,更會發現:以今天的眼光去看那個年代的子女,從生至死,他們都處在父母的打罵陰影之下,甚至于動辄就有性命之憂。因為當時的法律規定,隻要被父母定義為不孝,官方就可以将完全剝奪他生而為人的資格!
“天地君親師”的牌匾,現在在湘西一些農村自建的小别墅裡還有,隻不過上面的“君”換成了“國”。這說明,我們薪火相傳的教化在有的地方還有留存!
當然,我不是無條件贊成古時候的教子之道——你去看看吳趼人的著作吧,其中關于父母懲罰孩子的一類故事能讓你瞠目結舌,絕不是打一巴掌那麼簡單;我隻是說,我們現在的教子之道完全走向了非左即右的另一種歧途——甚至用“打孩子,會改變孩子的基因結構”來為自己的縱容背書!非左即右,從來都不正确!
再舉一個例子,在下面這件事面前,我就堅定地認為:這裡的成年人打未成年,未必就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4年之前,在某地的公交車上,一名七歲的小孩子一直在公交車上打打鬧鬧、蹦蹦跳跳,讓全車乘客憤懑不已。小孩兒旁邊的一名二十多歲的男子溫言規勸他好幾次,希望他能夠安靜下來;為此,這名男乘客說:“小朋友,坐在我身邊好不好?”
可是,這名七歲的小男孩兒并沒有就此安靜下來,反而戲谑地不停踢向坐在座位上的男子的雙手!
暴怒之下,這名二十多歲的男子一把抓過孩子,來了一個過肩摔。
事發之後,在人們停車處理這件事時,好幾名同車乘客的笑容入鏡,他們沒有表現出對二十多歲的男性的憤慨,反倒有一種幸災樂禍的表情。
因為照片中的同車乘客面帶笑容,一些人訛傳為為:面帶笑容的那個人是當時男童的父親,他倍感羞慚,并微笑着表示:“打得好,我早想教訓他了!”
這讓當事男童的父親大為光火,在網絡上好一番澄清和譴責:“我當時沒有在公交車上,我沒有覺得我的孩子做錯了什麼事!”
當然,在這件事的後續過程中,二十多歲的男子也接受了懲罰,但我始終持保留意見:這裡的成年人打小孩,一定程度上沒什麼問題!如果當年這件事情能夠引起我們的反思,也不至于出現後續愈演愈烈的各種未成年人霸淩現象!
一提到對孩子的懲罰,有的人說:你的孩子呢?聽好了:我不會教育出你所謂的“孩子小時候就是喜歡打架”的孩子!聽明白了嗎?還用我再說一遍嗎?
退一步講,我的孩子打傷了别人,我一定會照價賠償——無論對與錯!聽明白了嗎?
多說一句,如果你覺得:孩子之間的互毆實屬正常現象,勝敗不用去厘清,打人者不用擔負起責任,那麼,你如果看過我記述的、發生在我身邊的、那些猛厲的女教師的教子之道,你一定會不寒而栗——在同齡人之間的較量中,你的孩子絕對不是她們的對手,一定會被按在地上摩擦到底!(因為篇幅過長,這裡不再詳述;我在其它篇章裡寫過,很多人看過之後的留言,一定會讓你無限感慨并啞口無言!反正,我的一些教師同行就是巧妙地教育自己的孩子:去打!一定要把對方打怕!打怕後,她們還會巧妙地動用你們說的理由——他還是個孩子,來為自己脫罪!)
九年義務教育大概以2000年為分水嶺吧?2000年之前的人們并不認為自己是意見領袖,他們習慣于傾聽;即便聽不懂,他們也會将自己定位成“大老粗”,這是一種淳樸的生活态度。2000年之後,九年義務之下的一代完全成長起來了;巧的是,他們正好趕上了風起雲湧的傳銷成功學無處不在的年代,各種各樣的互聯網成功案例、房地産成功案例讓人們産生了一種幻象,自以為自己是這個時代的主宰,不是時代造就了他們,而是他們造就了時代。因此,不管任何事情,他們總是喜歡踩過往,用并不穩固的今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來定義一切。換言之,九年義務教育培育出的庸衆,反而祖輩教育傳統裡的淳樸和價值觀單一。
為什麼他們喜歡這麼做?因為隻有這樣,他們才能攪渾一池水,才能在攪渾的一池水裡得到盡可能多的利益。他們培養孩子的目标是什麼?魯迅用了一個詞——妖行妖勢,傳神到極緻!
他也指出了我們教育孩子的兩種方式,這段文字出現在《海上的兒童》裡,他說:【中國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隻有兩種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點也不管,罵人固可,打人亦無不可,在門内或門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網的蜘蛛一般,立刻毫無能力。其二,是終日給以冷遇或呵斥,甚于打撲,使他畏葸退縮,彷佛一個奴才,一個傀儡。】
現實有什麼改變嗎?我們隻不過在重複魯迅先生提到的第一種教育方法,要求别人家的孩子走第二條教育之路!
與我而言,我既不認可第一種教子之道,也不認可第二種教子之道。我的認識是:有的孩子、有的時候,必須接受包括打罵在内的懲罰——但不是終年如此!
教育如果是“人”的教育,我認可;教育如果是“神”的教育,我也認可;我唯獨不認可那種半人半鬼的教育——一件事情沒有是與非,年齡和身份可以是擋箭牌,這就是一種半人半鬼的教育,破壞力極大、傷害力極強!這是在“欺負老實人”!這是一種讓那些老實人“弱着弱着就沒了”的一種包藏禍心的意識流!
當然,即便弱者一直沒有在沉默中爆發,而是消失了,我也不認為将來會更加美好;因為,撕咬的基因代代傳承,一直都在,剩餘的狼人們會繼續展開獵殺!也就是說,現實會走向 “dog咬dog,一嘴毛” 的混沌境地!
網絡上的這些人說,我在利用這件事情變現,甚至已經為我設計好了我接受魯醫生家人委托的情節——我笑了,如果所有發表意見都叫做變現和“受人所托”,今後我們都不要發表意見好了,來個“萬馬齊喑究可哀”,你看怎麼樣?
這是一種無法駁倒别人時,打出的一種太極套路;這些人是秦桧秦丞相的孝子賢孫,他們總是善于利用 “莫須有”的罪名來污名化一個人。惡毒的揣測完全偏離了事件本身,這些人和幼稚又偏激的孩子别無兩樣!
我從來沒有說魯醫生打人,可以不被懲罰——看清再說話!我是說,哪個小孩兒挑起了小孩兒之間的這場毆鬥,那個小孩兒就是壞小孩兒!他和他的家庭都應該反思!
要不,我再解釋一遍:如果魯醫生的小孩兒作惡在先,我不會對魯醫生抱有任何憐憫之情——聽明白了嗎?
你又在一臉壞笑地說:哪個小孩兒小時候不打架?唉,怎麼講呢,所以我們總在說一句話——壞人長大了呀!當然,壞人還會變老的,你說是吧?别告訴我,你不會衰老,我不相信!因為你又不可能活上一千年、一萬年,那是龜丞相的年齡!
反正,小時候的我,如果在外面打架,回家之後一定會被父母再揍一頓,因此,我從不打架!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跆拳道的少兒培訓班一度火爆,你們沒有咂摸出滋味兒;重男輕女的這種說法:“沒有兒子,就是沒有說話的底氣;兒子越多,在當地越霸氣” ,也沒有讓你們意識到:這是一種返祖現象,很可悲,不是嗎?
最後,附上這幾年來發生的事情動圖,你作何感想呢?你總不會說:你知道得太多了吧?
銘記這一刻,不要坐等更加慘烈的結果!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