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銅仁學院新聞網”(以下簡稱“新聞網”)的新聞稿件寫作、發布工作的管理,實現新聞工作的規範化,進一步提高稿件的質量,确保正确的輿論導向,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新聞發布原則和要求
(一)新聞稿件要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師生的“三貼近”原則,充分體現關注學校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關注師生。
(二)涉及學校的新聞要突出體現學校的形象,反映出學校發展水平和實力。
(三)原則上隻發布以下新聞和信息: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學校領導出席的各單位、部門的重要活動;學校綜合部門舉辦的全校性活動;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活動等。
(四)新聞來稿要突出時效性,重大活動随時報道,一般在2天内應發布,最遲不能超過3天。
(五)新聞稿件要突出新聞性,内容要真實、準确、客觀,切忌含混、模糊、誇張,應盡量避免對該新聞事件進行主觀判斷和評價。構成新聞要素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過程必須真實;新聞中引用的資料、史實、引語、數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職務、職稱,以及有關單位部門的名稱(一般要求全稱)等均應準确無誤。
(六)新聞稿件格式要規範,文字要嚴謹、簡練、準确,語言要鮮明生動、通俗易懂,注重可讀性和吸引力。
(七)一般新聞消息稿字數限定在6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在1000字左右。
(八)新聞稿件中涉及人物的職務、職稱一般隻在第一次提到時出現,涉及黨政領導一般到校級領導,或者重要關聯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
(九)新聞稿件一般應配發相關圖片,圖片一般在1~5張,重要新聞稿件最多不超過8張。圖片内容要緊扣新聞主題,突出主要人物和新聞事件的進程。圖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上傳的圖片大小不能超過400KB,圖片寬度以及插入的表格寬度要小于600像素。
(十)新聞稿件發出時要将與新聞事件相關的背景資料,作為附件一并發送。
(十一)新聞稿件應注明作者姓名(如用筆名另外說明)、所在單位和負責人審核意見。
二、新聞内容規範
(一)新聞标題中的部門和單位名稱可使用簡稱;新聞正文中的部門和單位名稱一般應在第一次出現時使用全稱,再次出現時可使用簡稱。
(二)“拟稿人”和“發布單位”部分的署名。“作者”應署上教工通訊員(或實際作者)的名字,“發布單位”應署上撰寫者所在單位。如遇兩個以上的情況,其間應使用頓号或逗号。
(三)“發布單位”部分的單位,一般應限于學校的二級單位。單位名稱應使用全稱,如“學生工作處”、“人文學院”等。單位名稱前一般不加“銅仁學院”(群衆團體如工會、團委、學生會前可加“校”)。單位名稱後不加該單位所屬部門、科室名稱。
(四)除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外,校内新聞中涉及領導講話的,應避免使用“重要講話”、“指示”等字眼。
(五)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動和工作的新聞,出現人物姓名一般應到校級領導為止。專項工作新聞可酌情出現相關部門負責人正職或關系重要的人物姓名(部門一般也隻到學校二級部門為止),特殊情況除外。
(六)新聞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一般應在征求校内有關部門意見基礎上酌情處理。新聞中涉及校外兩個以上人員排序時,一般應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七)新聞中涉及中央、省、市兩個以上部門排序時,一般應以中央、省、市有關政府網站中部門排序為準。
(八)新聞中涉及校内兩個以上部門排序時,一般應根據新聞事件性質并參照學校機構設置和調整的有關文件處理。
(九)新聞中涉及校内兩個以上人員排序時,校領導一般以學校主頁中“現任領導”欄目為準,其他根據新聞事件性質并參照部門排序酌情處理。
(十)校内新聞編輯發布時,應盡量淡化職務稱謂;需提及職務的一般應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後再出現時直稱人名;一般應采取“職務稱謂+姓名”的方式,如“校黨委書記××、校長××、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院黨委書記××、××處處長××、××學院教授××”等,盡量避免“姓名+職務稱謂”和“姓+職務稱謂”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兩個職務稱謂時,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職務稱謂+兼職務稱謂+姓名”的方式;社會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現時可适當在姓名後加“先生”、“院士”、“教授”等;軍界人士姓名後可加“将軍”、“少将”、“大校”等;如無必要,新聞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後加“同志”稱呼。多個校領導參與的活動,除主要領導外,可采用“校黨政領導×××、×××等”的簡略形式。
(十一)新聞稿件的題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現“銅仁學院”等字眼,應代之以“我校”、“學校”,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語除外。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