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産權到期後怎麼辦,有粉絲私信問我,現在的房子産權都是70年,是不是就相當于我們花了幾百上千萬租了70年的房子,是不是等到70年之後,這個房子就不屬于我們了?要講明白這兩兩個問題,首先我們得明白一個基本國情,那就是在我國所有土地都是屬于國家的,記住了,是所有的土地,自從打土豪分土地之後,我國100%的土地就都屬于國家,包括農村的宅基地。目前我國土地和房子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農村,一類是城市。對于農村宅基地而言,我們享有使用權,也可以按照房地一體的原則,跟随土地上的房子享有繼承權,但是卻沒有所有權,一旦房子沒了,土地就得還給國家。對于城市房屋而言,我們則擁有70年的房屋産權。這裡的70年具體指的是什麼呢?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樣指的是房屋的70年使用權,而是指房屋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在理論上,房屋隻要不出現結構性安全問題,那麼就可以無限期使用。但是在這裡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你見過70年以上的水泥老房子嘛?我想大多數人都沒見過吧。我們現行标準規定建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這裡的意思就是說,在無大修,無結構性重大修複的情況下,可以小修小補住上50年。然而,我們必須要面對的一個現實情況是,房屋建築行業在過去十年屬于暴發戶式發展,開發商良莠不齊,存在不同程度的偷工減料。很多房子真的能夠保證50年的使用期嗎?尤其是那些30層以上的超高樓層,真的能夠等到70年期限滿嗎?如果有關注這方面的朋友可能就會知道,自從2020年4月份開始,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内,相關部門就連續頒布了四次縣高嶺從原來的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到如今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所以嚴格來講,購房者與其擔心70年後房子到期的使用權,倒不如擔心你的房子到底能不能堅持到70年之後,房子理論上有70年的使用權限,但是其實不過是商家賣貨的一個噱頭口号,就好比你買空調,商家告訴你可以終身保修,但是等用上十年八年之後,那還能修嗎?别的暫且不說,使用幾十年的舊樓宇,外牆,管道,電梯,水電,煤氣,沒有一樣是不需要重新替換的,而替換和維護的這些成本,還不如重新蓋一棟大樓。所以,對于絕大部分業主而言,其實根本不需要擔心70年的産權到期要不要續約,因為要不了70年,你很可能就會自己主動放棄這個産權了。當然,按照相關規定,等到房屋建成使用超過50年之後,業主将面臨以下幾種選擇。第一種,房屋質量不錯,加固維修後還可以繼續使用。業主可以請專業的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房屋整體結構進行鑒定,如果确定結構安全,那麼就可以進行維護,維修後正常使用。如果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那麼可以向國家申請有償續期。第二種,房屋質量差,損毀嚴重廢棄。如果房屋損毀嚴重無法維修,或者業主不願意出資維修的,那麼可以自主選擇放棄房屋使用權或者直接擱置不用。第三種轉讓在70年土地使用期内,如果雙方同意,那麼業主可以對房屋進行轉讓售賣。第四種,拆不重建。如果因為房屋質量差,存在安全隐患,那麼業主可以向當地建設規劃部門申請拆除重建。當然,對于一棟樓幾十上百戶的樓房而言,很難進行拆除重建。這裡要着重注意的一點是,我們隻有房屋的使用權,沒有土地的所有權,所以我們不能自己修繕和改造房屋,也不能拆除房屋,隻能由開發商來進行,否則就是違建。第五種,國家征收。國家有權向業主征收土地,房屋使用權,對土地進行重新建設規劃,滿足區域發展需求。當然并非無償征收,而是會給予一定補償。值得一提的是,真相其實就一直擺在大家面前,隻是購房者一直沒有注意到罷了。比如有人思考過為什麼銀行打死了都隻願意給購房者發放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嗎?除去防範債務風險,害怕你還不上錢之外,他們更害怕的是你買的房子都已經爛到不能住人,貸款卻還沒有還完,等到那個時候,就算再怎麼老實巴交的人,恐怕也不願意繼續為這個不能住的破房子買單了。那麼,房屋真正的使用有效期是多長呢?其實銀行早已經為你算好了賬,大概率就是銀行貸款的最長期限30年。一,根據住宅電梯使用年限規定,電梯的使用年限為15年,如果有備用電梯,那麼可以延長到18年。二,在正常使用和維護條件下,一般建築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為十年,高層建築為15年。三,在正常使用和維護條件下,外牆外保溫工程的使用年年限最低25年。四,電路,暖氣,水暖,水管等基本上30年以内就要進行一次大規模維修和替換,所以基本上房屋的有效使用期就在30年左右。超過30年, 50年的房子不僅是老破小,維修維護費用還會十分驚人,屆時業主還不如購買新房。關于房屋産權隻有70年的問題,大部分人其實都白擔心了,如今大部分房屋建築都是最近十年新建的,所以大家的感受還不怎麼深,再等十到20年,等到大量房屋成了老破小,維修維護費用高昂之後,你就能理解為什麼房屋産權隻有70年了。要我說, 70年的時間已經算是格外的長了。網友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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