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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齡化下發展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的思考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2021年末,全國人口中60周歲及以上人口達到2.67億人,占比為18.9%。依據國際通用标準,我國已是老齡化社會。與嚴峻的老齡化形勢相比,我國的養老金儲備還不充足,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占比過大,第二支柱年金發展有限,尤其是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體系仍處于起步階段。2017年,國務院出台了《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幹意見》,鼓勵商業養老保險投資醫養康養等養老服務産業,支持發展專業養老保險機構。2022年2月,《“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提出,促進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總的來看,随着中國老年人口比例不斷攀升,老齡化步伐不斷加快,家庭撫養比迅速降低,家庭規模逐漸不斷縮小,我國所面臨的養老負擔也在不斷加大。速度快、規模大和未富先老的人口發展特征成為中國發展的重大挑戰,也成為中國養老體系的巨大負荷。

養老保險發展面臨的矛盾

(一)老齡化下社保的巨大壓力同商業保險支撐不足之間的矛盾。截至2020年末,使用期末累計結存額測算,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三支柱”占比分别為58.16%、35.45%、6.40%。從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獨大,二、三支柱發展相對滞後。從第一支柱來看,未來空間有限。從人員結構來看,基本養老覆蓋廣泛,滲透率高,新參保人員發展空間有限,目前參保人數的增長僅維持3%左右,預計未來仍将保持低速增長的趨勢。從資金結餘來看,随着老齡化的不斷發展,基本養老保險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增速,且差額呈現擴大趨勢。根據《中國養老精算報告2019-2050》測算,如果将财政補助也納入口徑之中,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将在2027年達到峰值,并于2035年耗盡結餘。從第二支柱來看,發展壓力較大。當前,年金整體覆蓋率較低。央企國企等年金市場已經接近飽和,而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動力不足,在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的情況下,要求企業建立年金存在較大難度。在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發展空間有限的情況下,第三支柱需要對社會養老體系進行及時的補位和支撐。但是就目前的發展來看,我國商業養老保險規模較小、發展與需求還不夠匹配。根據中保協2021年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第三支柱研究報告》,預計未來5年至10年時間,我國将有8萬億元至10萬億元的養老金缺口,亟須商業養老金融産品補足。另外,目前我國職工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約40%,世界銀行建議,要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養老金替代率應不低于70%,而國際勞工組織建議養老金替代率最低标準為55%。為緩解基本養老保險壓力,提升養老金替代率,發展第三支柱迫在眉睫。

(二)老齡化的快速發展與前期養老保險發展支持政策之間的矛盾。為更好推動第三支柱建設,我國試點了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政策,但是目前發展不及預期。試點規模較小,投保人選擇自由度較低以及保險公司推廣動力不足等因素,一定程度影響了稅延型保險業務增長,暫時難以成為第三支柱的重要支撐點。目前,我國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正在試點中,政策效果待進一步觀察。與我國老齡化的發展進程相比,我國養老政策推進速度不足,這也就導緻了我國老齡化的飛速發展同養老政策推進不理想之間的矛盾。

(三)養老服務供給同養老需求之間存在錯位矛盾。當前,随着“銀發族”的不斷龐大,醫養結合成為養老保險發展的新趨勢。醫養結合社區的建立無疑給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多采用重資産運營的方式,對于險企的規模要求較高。二是客群覆蓋面相對狹窄,一些社區入住門檻較高。三是多為點式布局,輻射範圍有限。從全社會角度來看,目前我國每千名老人床位數30.5,遠低于發達國家50至70的平均水平。醫養結合社區的建立可以滿足部分消費者的需求,但無法完全填滿多層次養老需求的缺口,也無法徹底解決基礎養老設施不足的問題。因此,推廣普惠化的養老項目,打造立體全面的普惠式養老格局,将是未來需要深入研究思考的方向。

(四)老齡化催生的保險知識需求同保險代理人知識供給之間的矛盾。養老保險作為一種專業的保障産品,其設計往往較為精細,有着較高的知識密度和專業性。相應地,在整個投保流程中,就需要專業的代理人,将保險專業知識傳遞給消費者。在養老保險較為成熟的美國,在代理人篩選中基本是40個人有1個進入培訓階段,而培訓又需要花費三年左右時間,成為一名真正保險代理人的概率大約是八十分之一。目前,我國的代理人模式還主要依靠人海戰術,營銷模式專業化水平有待提升,一定程度影響了保險生産者與消費者之間溝通交流。老齡化背景下,大衆對于保險的消費呈現出更加理性、專業的特點,對保險代理人的知識水平有了更高要求,消費者的知識需求與代理人知識供給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

(五)養老保險産品需求多樣性同養老産品單一化、同質化之間的矛盾。據測算,中國養老商機規模約為4萬億元,到2030年有望增至13萬億元。龐大的“銀發經濟”市場背後是中國老年人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這也對适老産品和服務的多樣性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保險作為适老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進一步提升養老保險産品供給的多樣性,以滿足群衆對于養老産品多樣化的需求。養老保險存續期長,風險定價對精算數據要求相較短期險更高,但是我國保險業經營時間比較短,養老保險精算數據基礎較為薄弱,運作長期保單的經驗不足,導緻産品定價偏于保守,同質化、單一化問題較為嚴重。

促進商業養老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措施

(一)從政策層面看,要強化頂層設計,堅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推動養老保險普惠化、均衡化發展。首先,完善養老保險政策,穩健推進養老保險試點。一方面,不斷完善稅收遞延養老保險的政策,如可以考慮進一步降低稅收遞延養老保險領取時個稅繳納比例,對于本身适用稅率較低的人群,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時可以直接免稅。另一方面,積極推進個人養老金試點。2022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确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制度框架,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國家提供必要稅收優惠政策。針對新政策的推行,需關注政策實施進度,加強評估,穩步推進試點工作。其次,堅持普惠化、均衡化發展,推進社區養老産品供給,關愛特殊人群。豐富社區養老産品供給,實現供需的均衡化。對于提供社區養老産品的保險公司,政策上給予一定優惠。鼓勵機構深耕養老全産業鍊,推進康養産業布局和生态構建,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實現産品、投資、服務的一體化對接。同時,對于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應鼓勵保險公司積極供給投保門檻低、價格實惠、手續簡便、保障範圍明确的養老産品,最終打造全方位、立體化的普惠養老格局。

(二)從行業層面看,要推動保險機構差異化發展,加強養老保險知識的普及教育。首先,鼓勵險企異質化發展,着力培養險企核心競争力。鼓勵保險公司積極參與養老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相關試點,加大商業養老年金保險、商業護理保險産品供給,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期限應符合長期養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點。明确專業養老保險公司市場定位,發揮專業養老特點,加強養老保險管理和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發新産品,将保險與服務相結合,從兩個維度打造險企的核心競争力。其次,不斷加強養老保險知識教育,推動養老觀念轉變。商業養老保險政策及産品在不斷轉變的同時,居民的消費觀念也應發生轉變。一是社會各界應該加強保險的普及教育,讓群衆不僅将商業養老産品當作是适老産品及保障,也應當作重要的投資渠道,進一步提升商業養老保險在居民家庭理财方面的比重。二是優化養老服務。引導社區建立綠色通道服務老年人的同時,也應定期針對老年人加強保險防詐騙教育。一方面縮小互聯網時代下老年人與商業養老保險之間的“數字鴻溝”,另一方面,保證養老産品可信度和保障度,逐漸增加居民心中對于養老保險的信賴度。

(三)從微觀層面看,要不斷豐富養老保險産品供給,提高保險從業人員尤其是代理人員素質。首先,鼓勵創新,科技賦能實現商業養老産品轉型升級。堅定科技賦能,推動養老産品創新。一方面利用互聯網豐富信息源的優勢,加大大數據、區塊鍊等技術的使用,鼓勵市場配套開發更加适合群衆需求且滿足精算要求的養老産品。另一方面,鼓勵市場主體借助互聯網等方式增加保險産品的可得性,提供創新型的保險銷售渠道,更加貼合年輕群體消費習慣。同時,充分發揮保險業長期投資及精算優勢,根據擅長的風險管理技術設計長期産品,在投資端實現穿越周期、穩定的養老資産增值,在領取端以生命表為基礎,提供終身領取的養老年金産品,有效抵禦老齡群體長壽風險。其次,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素質,推進全渠道銷售。引導保險機構通過調整内部考核激勵政策,注重培養高素質個人代理人和銀保渠道銷售人員,改變長期以來養老保險集中在部分渠道銷售的現狀,通過推進全渠道銷售,将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推向更多的适合人群。

作者:江蘇銀保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整理摘編:時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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