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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一家人到三亞遊玩卻誤闖禁區,瞬間被奪走生命

“海藍水暖、沙白灘平”,是遊客們對三亞大東海景區的美譽。可對于家住成都的楊女士來說,那裡是吞噬了自己三個至親的噩夢之地。

2015年8月15日,楊女士一家7口去到大東海海灘遊玩,沒想到兩個外甥、外甥女和丈夫接連溺水,最後隻有外甥女被救了回來。一下子沒了三個遊客,可以說是大東海景區自建成以來最慘痛的事故!

事發後,楊女士控告景區管理失責,請求索賠140萬。但景區卻以“設有警告提示,遊客不顧勸阻仍越過栅欄闖入禁區,導緻意外發生”為由,拒絕對此擔責。雙方争執不下對簿公堂,直到二審後,此案才塵埃落定。

那麼,三亞大東海8·15溺亡案究竟是“意外”,還是“責任事故”呢?

一家看海,3人溺亡

2015年的暑假,成都楊女士家接連有好消息傳來。

高考剛過去沒多久,楊女士18歲的小外甥孫童,就接到了中國海洋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大外甥鞠易坤正讀大二,也拿到了學校的獎學金;14歲的外甥女李蘭心甜甜地告訴她,自己考上了理想的重點高中!

晚輩們健康成長、學業有成,無疑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情。楊女士和親人商量過後,就和丈夫易勇剛一起,帶着79歲的婆婆、自家4歲女兒以及三個晚輩去海南旅遊。

海南三亞氣候宜人、風景秀美,是無數人心中的避暑勝地,最重要的是,三亞有國家4A級景區大東海海灘。據說那裡又美又好玩,管理也很到位,每年慕名而來的遊客數以千萬記。

楊女士一家滿懷期待,在8月15日抵達了三亞。他們下榻休整的酒店就在景區周圍,等辦理好入住後,7口人興沖沖地直奔海灘而去。

果不其然,海灘上遊客很多,楊女士的婆婆年紀大走累了,停在一旁的廣場上休息,其餘6人不想和人群擠在一塊兒,就順着海灘線東側邊走邊玩,不知不覺就走出去很遠。

内陸人看到海總是忍不住激動的,大概實在是太興奮了,三個大孩子看什麼都覺得新鮮。沉浸在歡樂中的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離長輩、離岸邊越來越遠了。

膽大的李心蘭偷偷觀察之後,發現自己的姨母姨父注意力不在這邊,竟然膽大地一步步走到海裡玩起水來!

此時楊女士正摟着4歲的女兒站在沙灘上拍照,對外甥們的漸行漸遠毫無察覺。

她擺着各種好看的pose,突然透過鏡頭察覺到了不對勁——

“我正高興地拍照,就見蘭心大半個人都沉在水裡,雙手拼命掙紮,當時也沒想太多,隻顧着催老公趕緊去看看...”

後來的楊女士面對采訪時,沉默了很久,才含着眼淚回憶起當初那段最痛苦的記憶。

“老公!快!趕緊去看看心心怎麼了!”

易勇剛聽到妻子的提示,一看之下也着急了,忘了自己不怎麼會遊泳就匆匆忙忙下水撈人。等他終于到蘭心身邊,拉着外甥女的手試圖朝岸邊靠的時候,一個浪打了過來...

沒過一會兒,就連他也在水裡失去了身影。

這把楊女士吓得不輕,她徹底陷入恐懼,歇斯底裡在岸上哭喊,苦苦哀求遊客們的幫忙。有好心人一邊報警,一邊通知景區救生站。

救生員接到消息馬上往事發地趕,楊女士看到他們過來,仿若抓住了救命稻草,不停地大喊“快來救人啊!救命啊!求求你們快救人,求求你們了...”

衆人争分奪秒下海撈人,李蘭心很快被救生員撈了出來,施救之後終于緩回了一口氣,可易勇剛先生卻遲遲不見蹤迹。一旁的楊女士等得十分心焦,什麼都顧不上了,殊不知自己的兩個外甥同樣也下了水,浪一打來,兩個小夥子就再也沒能自己上岸。

景區接到危機報告,層層上傳,最後派出了五艘摩托艇和兩艘交通船,還特别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可想要在茫茫大海裡撈到兩個孩子,無疑是件希望渺茫的事情。

夜幕逐漸降臨,大家都在岸邊焦急地等待消息,三亞海上搜救中心也果斷派出了兩艘搜救船,但直到16号的早上都沒傳來好消息。

之後的情形,對楊女士來說就如同一場不願回憶的噩夢。細膩柔軟的大東海海灘上,平躺着三位被打撈上來的親人,他們都停止了呼吸。

“7個人一起出來,沒了3個,我回去該怎麼交代啊!”失去至親的楊女士徹底崩潰了。

4A景區,沙灘“吃”人

這裡的海灘水質幹淨,沙灘細膩,在承包給大東海公司設立景區之後,已經運營了将近3年,每到旺季都人流如潮,怎麼會出現這樣嚴重的事故呢?

懂行的三亞人是這樣向媒體透露的:“來這裡玩玩可以,不建議下水,我們本地人自己都不愛來這裡遊泳的。”

原來,作為三亞對外宣傳的旅遊名片,大東海海灣雖然景色迷人,但也存在不少風險。能夠對外開放的景區,都是經由勘測過後,專門避開了暗流和旋渦的區域。此外的區域都屬于有風險的軍事管理禁區,原則上是不對遊客開放的。

可是随着季節不同,洋流、風向都會發生變化,暗流漩渦的位置也會受影響而不斷變動。影響嚴重的時候,為了保障旅客安全,景區會相應地調整開放區域。

不了解情況的外地遊客,私自下水的話是很危險的。

三亞的本地老表對記者說:“每年冬季相對來說更平穩,春天過後,這裡浪大,碰到暗流經常被打回去,沒經驗的人一着急,被晃到了就容易嗆水。”

大東海景區運營了3年,暗流漩渦較多的地方就成了事故頻發區,在這裡溺亡的人數,據不完全統計有28人,這是多麼觸目驚心的數字!因此,也有人将這個4A級景區戲稱為會吃人的“奪命海灘”。

如今,楊女士的3個至親,也成了組成這串數字的悲劇之一。

事後追問,意外還是責任事故?

短短半天時間,家裡沒了3個人,楊女士甚至都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向老家的親人交代。

小外甥孫童的父親孫尚斌遠在成都,當天夜裡他接到電話之後,整個人都懵了。當時孫童還沒被撈上來,一切還有希望!

他慌忙訂了票想連夜趕往三亞,可大晚上的根本沒法買到臨時機票,孫尚斌隻能先去重慶,經由重慶轉車才趕到三亞。等他抵達沙灘時,看到的也隻是兒子蒼白冰冷的屍體。

孫尚斌拒絕接受現實,他想不明白,隻不過是來旅旅遊看看海,怎麼好好的兒子說沒就沒了?

為了搞清事情真相,他向景區負責人提出,要親自重走一遍海灘,順着家人遠去的路線,他想看看究竟有什麼問題,為什麼當時兒子選擇走那個方向。

8月17号,孫尚斌麻木地再次踏上大東海海灘,順着東側路線走了很遠,終于看到了一道破舊的鐵絲網。這道網離海水線将近20米,阻擋了他前進的道路,在肉眼所及之處将沙灘分割成了兩部分。

也許這就是景區工作人員之前說的隔離網,靠近自己的這邊是安全的開放區,對面是軍事禁區。經過實地觀察後,孫尚斌發現了幾個問題——

鐵網和海水線之間隔着20多米,要是遊客順着海岸邊走,根本意識不到景區的隔離範圍;

鐵網又破舊又矮,小孩子都能輕易跨過去繼續往前走,而且除了一道網,周圍沒有其他标識,也就是說這道隔離網實際起到的作用不大;

對于遊客有意或無意的違規行為,景區工作人員沒有會有相應的提醒和制止舉措;

瞭望塔設置稀疏,離事發地最近的也有将近300米,周圍沒有任何裝備,一旦出事救生員要花很長時間趕到,而且設備還不齊全。

無論如何,事情已經發生了,死去的親人也不能再開口說話,告訴大家為什麼那天會脫離安全開發區,又是如何來到軍事禁區然後出事的。

8·15溺亡案發生之後,三亞的媒體統一口徑,對外報道稱遊客無視隔離網,擅自闖入禁區,這才意外導緻了悲劇。但楊女士和親人們認定大東海公司需要負責,并索賠140萬。

雙方争執不下,事态進一步升級,三亞市信訪局不得不出來進行調解,并通知雙方代表進行會面協商。到了約定的日子,大東海景區的運營方負責人代表宋秀軍總監卻沒按時出席,這引起了楊女士的極大不滿。

她認為,景區原本就對此次事故明顯負有責任,己方作為受害者家屬,甯願強忍悲痛進行溝通,在這樣莊重的場合裡,景區負責人代表竟然還是用漫不經心、高高在上的不屑姿态來應對,根本毫無愧疚之心和解決事情的誠意。

而大東海經營方也非常頭鐵,他們認定自己無責,在司法機關正式裁決之前,公司不會做過多表态。

一審:于法無據,不予支持

雙方調解無果,溺亡者家屬在2015年的11月,一紙訴狀将三亞大東海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控訴被告方安全警示設置不明、救生設備不齊全、救援不及時,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原告提出大東海公司應為8·15溺亡案承擔70%的責任,三個方家庭的索賠金額加起來,總計有140萬元。

被告大東海公司則辯稱:

公司已經盡職盡責,在管理範圍内的危險海域做了充分的警示,除了用浮漂将海面劃分出了5個安全開放區,沿岸也設置了各種标語、栅欄、警示牌,甚至還有當地軍事基地設置的隔離鐵網,但溺亡者還是越過欄杆進了軍事禁區的危險海域,脫離了大東海公司的管理範圍,公司理應無責。

該公司的環保總監宋秀君出庭時,又激動又憤怒地大吼:

“隻要走進危險海域,都會聽到喇叭循環播放不要靠近,此處危險,這難道不是提示嗎!!”

“景區各種顔色樣式的警示牌都有,有我們自己的,也有安全監管局的,他們還特意找了邊防派出所落款,就是想要威懾那些不聽勸的!”

“大東海景區是半開放式經營,不設門票,遊客可以免費進出參觀,隻有要用到我們的輔助設施和周邊服務的時候,才會收費。”

“我們根本不經營遊泳業務,他們(遊客)自發下海遊泳,我們也沒執法權,根本沒法強硬要求,平常隻能仰仗邊防派出所協助。”

2015年11月21日,此案一審結束,因為易勇剛等人行為本就違規,無視警示翻越欄杆擅自下海遊泳,脫離景區管理範圍,法院判決原告的所有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

二審:免費不是無責理由

楊女士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在收集了更多的材料後,和家人一起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這回他們花了大力氣才掌握了更齊全的證據,比如:

景區警示不夠充分,取證代理人在2.8公裡的海灘上,僅僅隻發現了2塊警示牌;在景區開辦前,大東海公司沒有提交風險評估報告就對外開放了;在短短3年的經營時間内,景區溺亡的遊客高達28人,事故發生十分頻繁...

楊女士一家采集各種證據,舉證大東海公司對景區安全保障疏于管理,警示形同虛設。

比如按照被告方代表宋秀君總監的說法,景區盡安全管理職責,每天都用三色警示旗來标志當天的海域危險等級:

紅色區高危,不可下海;黃色區危險,不建議靠近;綠色區安全,可以通行。

哪怕當天海面上插滿了紅色警示旗,還是有很多遊客下水遊泳。取證代理人曾故意試探詢問景區工作人員:“今天能下海嗎?”

後者的回答是“可以”。

這樣的情景經常得見,足以說明景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免費不等同于免責,景區既然對外開放允許遊客入内,就有對保障遊客安全的基本義務。

二審整整持續了3個小時,關鍵都聚焦在“是否充分給予提示”以及“景區經營管理是否符合規範”上。開庭當天,法官沒有當庭宣判,直到2016年5月,衆人才迎來最後的結果。

二審法院給出的判決結果,和一審存在很大的差異。

根據查證,原告提交的被訴方開辦前未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等材料屬實,景區的确存在一定違反旅遊法規定的操作。

該景區經營3年死亡28人,僅憑“風急浪高”、“免費開發”,并不能解釋事故頻發的緣由。大東海公司作為景區的經營管理者,理應為遊客提供優質服務和人身财産安全保障。

在明知禁區存在暗流旋渦危險的前提下,景區任遊客從安全開發區走到禁區,在隔離栅欄缺口未設專人駐守,出的指引表示不夠明确、警示不夠充分,存在一定的管理瑕疵。

景區對遊客的違規行為未能及時勸阻,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綜上,二審判決大東海公司對8·15溺亡案負有20%的責任,須得向三個原告家庭賠付總計36萬餘元的死亡賠償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至于事故80%的責任,則由易勇剛等人背負。

易勇剛、鞠易坤、孫童都是已成年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此案中,他們不重視景區危險标識、不服從景區安全規定越過栅欄,在明知自己不熟水性、可能遇險的前提下進海遊泳,因自身過失造成損害,因而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無論再如何追責和賠償,沉入海底的人也永遠回不來了,生命的逝去是無法挽回的遺憾,無論遊客自身、經營方還是整個社會都要對此足夠重視,切莫因一時僥幸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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