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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十四章注

[通行王弼本]

視而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搏,拊也。拊,《說文》揗也。揗,《說文》摩也。循,《正韻》摩也。顯然揗循相通。《易緯·乾鑿度》:“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皆作“循”。拊,又通作撫。帛書作捪,捪即㨉,《說文》撫也。故各本用搏循捪皆得其旨也。惟,景龍碑作“抟”,以手圜之也,掜聚之謂,則義有所失也。夷、希、微三者之序,當以帛書為是。微者,隐匿而不明也,故視之而不得見。希者,音寡而散也,故聽之而不得聞。夷者,夷滅而消亡也,故搏之而不得觸碰其形體也。視而不見者,無色也。聽之不聞者,無聲也。搏之不得者,無形也。)此三者不可緻诘,(诘通喆,讀若哲,明也,知也。無色、無聲、無形三者皆不可明、不可知也。)故混而為一。(混,指混沌,元氣未分也。一者,道也。《說文》:“惟初大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皦,明也。昧,冥也。其上不明,其下不冥,此即陰陽未分之混沌狀态也。)繩繩不可名,(繩者,取直取正之道也。繩者,度也。繩繩者,以繩度之也。名,《釋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道者,不能簡單地以繩墨取正也。正是道,邪亦是道,道無分正邪也。是非善惡在人心之刻意,不在道之自然也。)複歸于無物。(物,事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大道自然,無刻意營治之功也。)是謂無狀之狀,(壯,《玉篇》形也。壯,《韻會》陳也。無狀之狀者,無形之陳列也。道無形而存在,故謂之無狀之狀。)無物之象,(象,樣子也。無物之象,無事的樣子。)是謂惚恍。(惚恍,謂混沌不分,隐約不清貌。)迎之不見其首,随之不見其後。(道周流往複也。)執古之道,以禦今之有。(禦,謂主事也。禦,景龍碑本作語,教戒也。道有常,故古之道亦今之常也,故可以主事,可以教戒。)能知古始,(古,《玉篇》久也。久即常。始者,初也。元者,氣之始。春者,四時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能知古始者,知日月星辰曆運之常,明四時節氣政教之始也。)是謂道紀。(道紀者,天道綱紀也。《尚書·洪範》雲:“五紀:一曰歲,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曆數。”此之謂。)

[帛書]

視之而弗見,名之曰微。聽之而弗聞,名之曰希。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捪,㨉本字。㨉,《說文》撫也。)三者不可至計,(至通緻。《周禮·春官·大蔔》:“掌三夢之法。一曰緻夢。”其疏雲:“訓緻為至,夢之所至也。” 《墨子·明鬼(下)》:“昔者夏王桀貴為天子,當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故于此乎天乃使湯至明罰焉。”清畢沅校注:“至,同緻。” 計,謀也。道乃客觀規律,無色、無聲、無形,可順可循卻不可刻意謀劃。刻意謀劃者,陰謀之術也,非皇皇大道。)故而為一。(,帛書乙本作,字書皆無其義。考之,,或為棞之誤。棞,《集韻》胡昆切,讀若渾。而棞,又讀捃,故帛書乙本誤作也。)一者,其上不攸,(攸,懸危貌。帛書乙本作謬。謬,亂也。)其下不忽,(忽,滅也。)尋尋呵不可名也,(尋尋者,求也。名,成也。帛書乙本作命,命通名。尋尋呵不可名者,求之而不成也。道法自然,刻意求之而無所成也。)複歸于無物。是胃無狀之狀,(胃,《正韻》于畏切,讀若謂。)無物之象,是謂沕望。(沕,塵濁而不明也。望,《正韻》無方切,讀若亡,無也。)随而不見其後,迎而不見其首。執今之道,以禦今之有,(通行本皆作“執古之道”。道有常,今之道亦古之常也,然“執今之道,以禦今之有”,似乎更有與時俱進之心态,革故創新的勇氣。道雖常,其用必新,以合時宜也。)以知古始,是胃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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