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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大力推進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整治形式主義,鞏固拓展三項制度改革和作風建設成果,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結合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落實專項治理工作“兩調兩轉一健全”工作要求(調整優化職能、調整組織機構;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健全長效機制),突出問題導向,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提升公司内生活力動力,建立健全市場化經營體制機制,助推公司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一)優化本部機構設置。穩妥開展公司崗位編制調整,嚴格控制部門和人員數量,推動本部職能重心下沉。本部各級管理機構和人員數量,原則上參照《集團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執行。公司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超過規定标準的,應進行核減、人員分流。完成帶有行政色彩的機構、職務、職級名稱調整,建立市場化職級名稱體系。黨群組織的工作機構名稱和職務稱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實施分類授權放權。制定完善公司權責事項清單、授權放權事項清單等工作,厘清權責界限,有效解決公司“一把抓”問題以及職能交叉重疊等問題,大力提升子公司及各二級單位的自主決策效率與經營活力。

(三)壓縮審批備案事項。整合相同或相近審批、報備事項,适時減少審批備案事項。

(四)優化工作流程。推行決策事項清單化,制定完善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決策事項清單,合理确定黨委會前置研究讨論事項範圍,清理修訂規章制度,解決文件制度“打架”“盲區”和針對性、操作性不強問題。精簡審批流程,避免重複決策,提升辦事效率。

(五)改進文風會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治理形式主義要求,堅決治理文山會海現象,規範檢查調研,進一步精簡發文、會議、檢查,切實解決會多、文多、檢查多問題。

(六)強化服務意識。聚焦作風建設重點難點,出台并嚴格執行《關于加快和規範公文處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推行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杜絕“往上交、往下壓、往外推、往後拖”陳規陋習。從嚴規範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标準,厲行節約、不講排場,不搞所謂行政級别對等的非商業性會見、拜訪等活動。培育優秀企業文化,發揮文化培育引領作用,配合湘科黨校基地建設做好湘器公司發展史陳列館更新工作,強化市場意識、效率意識、服務意識,以文育人、以文化人,切實轉變機關化行政化思想觀念。

(七)強化風險防控。健全内控體系,加強集中統一管控,建立完善戰略管理體系、内部審計監督體系、業績評價體系、經理人考核體系等體制機制,嚴防國有資産流失。健全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和約束機制,防範化解重大債務風險。

(八)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制定完善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人才,加大公司本部與分廠、子公司人員交流力度,制定本部新進人員基層培訓方案,提升具有基層經驗的本部人員比例,打造一支業務能力強、服務水平高的本部員工隊伍。

(九)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單化、表單信息化的方向,建設監管數據平台,按集團部署逐步推進三重一大決策信息、資金管理、物資集采、安全監管、監督追責等系統建設,一張網、一個賬号,通過信息化手段采集數據資料,打通信息壁壘,實現信息共享,強化動态監管。

(十)開展基層對職能部門服務評價工作。強化結果導向,把評議權交給基層,将評議結果納入相關考核範圍,形成對公司本部的有效監督約束。

三、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6月底前)。重點圍繞公司管理錯位越位、管理過多過細,形式主義、本位主義,人浮于事、不擔當不作為,思想觀念和管理模式“機關化”“行政化”等問題,以刀刃向内、系統診斷的思維排查“機關化”問題,實行清單管理,挂賬整改。

(二)整章建制階段(2021年12月底前)。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着眼“十四五”規劃,對标一流管理提升,聚焦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逐步健全以公司章程為基礎的企業内部制度建設。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2年6月底前)。各單位要深刻把握專項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全面排查和整改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鞏固治理成果,及時向上一級企業報送工作情況總結。

四、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公司分管改革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公司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生産管理部、财務資産部、黨委工作部、紀檢監查部為成員部門。成員部門要明确專人負責,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整改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公司辦公室,牽頭攬總負責“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開展“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是加快市場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途徑,是深入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重要内容。各單位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推動工作落實落地見成效。

(一)壓實主體責任。公司是“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的責任主體。公司主要負責同志是專項治理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抓好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各部門負責人協同組織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整改任務清單,按照時間節點“對賬銷号”,确保專項治理工作平穩有序、紮實推進,各項治理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督導問責。堅持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根據自身實際特點,針對短闆弱項精準開展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專項治理動态跟蹤、定期調度機制,全面強化調研檢查和效果評估。将各責任單位專項重點工作納入監督、檢查範圍,對進度滞後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敷衍塞責、不作為、慢作為以及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宣傳開展“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廣泛聽取職工對具體工作的意見建議,開展基層員工、基層單位對本部整改成效評價工作,為整改工作營造良好的内外部環境。

(四)加強信息報送。2021年11月20日前報送立行立改9項清單完成情況至公司公司辦公室(具體為:制訂“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整改實施方案;調整具有行政色彩的機構名稱和職務職級稱謂;研究提出總部職能、機構、崗位等調整優化的思路和措施;制定完善總部權責事項清單、總部授權放權事項清單;提出審批備案事項壓縮計劃安排;對審批事項流程、時限等作出明确規定;制定年度文件、會議、檢查等管理計劃;提出本部與基層單位或企業人員交流計劃安排;開展“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主題宣傳貫徹活動)。2022年5月20日前,報送“本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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