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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識别确認制度

1. 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确識别患者身份。護士在進行标本采集、給藥、輸血(或血制品)及其它護理操作等活動時,應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别方式,如:姓名、年齡、出生年月、性别、床号等。禁止僅以房間或床号作為識别的唯一依據。

2. 對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核對法即要求患者或近親屬陳述患者姓名,确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3. 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如手術(或幹細胞采集術、深靜脈置管術、血漿置換、單采術、血細胞分離術)患者、搶救、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必須使用腕帶。在各診療操作前除了核對床頭卡、醫囑執行單以外,必須核對腕帶,以識别患者身份。

4. 填入腕帶的識别信息必須經兩名醫務人員核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核對。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迹清晰規範,準确無誤。項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齡、住院号等信息。“腕帶”原則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時,墊1~2指按緊搭扣,松緊适宜,防止扭曲、勒傷。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血運良好。護士長對患者腕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在實施任何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為最後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對正确的患者實施正确的操作。

6.需進行手術(或幹細胞采集術、深靜脈置管術、血漿置換、單采術、血細胞分離術)的患者,護士應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别的流程,對患者姓名、年齡、科室、住院号等信息進行确認。手術室與科室交接中重點環節進行準确的有效核對,做好交接登記。

7. 患者轉科交接時,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别方式,做好轉科交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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