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是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喜迎正妻、正房叫“娶”;喜迎小妾、偏房叫“納”。不同的兩個字,道出的是中國古代基本倫理和社會等級觀。
那麼,“娶”妻、“納”妾中的兩個字,颠倒過來使用可以嗎?答案是:不能!為什麼呢?
1、從“娶”的本意說起
“娶”由“取”、“女”兩個字組成。
“取”的古意是指在戰争勝利後,獲勝者割下對手的左側耳朵,交回軍營以獲軍功。甲骨文更是形象地表達了這個含義。由此,引申出來的含義是接取、獲得、獲取等。
這個含義與“女”字組合起來,意思就是接取女子、獲取女子。根據《說文》的解釋:“娶,取婦也。”通俗講就是指迎接女子進門成婚,并延伸出娶親、娶妻、娶妻生子、娶媳婦等詞語。
2、從“納”的本意說起
“納”由“絲”、“内”兩個字組成。
這是一個會意字,所表達的意思是絲被水浸濕,水分慢慢浸入絲中。由此,引申出來的含義是收進、收歸、接收等,并延伸出納交、納入、納受、納士招賢等詞語。
古代曾廣泛存在“納女”現象。這裡的納女是指,把美麗的女子緻獻給君王、士大夫。
對此《禮記》記載:“納女,于天子曰備百姓;于國君曰備酒漿;于大夫曰備掃灑。”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古之士大夫以納女後宮為恥,今人則以為榮矣!”
3、娶妻、納妾的區别
在中國古代,無論是納女還是納妾,與娶妻絕對是不可混用的。因為兩者有着本質上的區别:“娶”妻是男子成家、而後立業的人生大事,講究的是明媒正娶,代表了一種正式婚姻關系。
按照周禮的規定,兩者首先從程序上就不一樣。娶妻講究“三書六禮四聘五金八擡大轎十裡紅妝”——
先是出錢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送禮、求婚;
得到女方家首肯,媒人要來女方名字和生辰八字(過去這是嚴格保密的),男方進行蔔問吉兇(現代男女談戀愛替代以查對方星座了)。還要問清女子生母姓氏,借此區分是嫡女還是庶女,至于門第、财産、相貌、健康等也多在蔔問範圍裡;
男方合過八字、問過吉兇,一切如意的話就要送重禮訂婚;
訂婚送聘禮是非常隆重的儀式,聘禮裝在大轎裡,鑼鼓開道,陣式和規模僅次于迎親;
送下聘禮後男方可擇定婚期,在大紅紙箋上寫明男女雙方名字、生辰八字,由媒人送給女方;
婚期當日,新郎親自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
上述“六禮”缺一不可,否則就不算明娶正娶。
納妾當然就不需要這麼麻煩,“女為人妾,妾不娉也”隻要“兌為妾”——就是說女子被納為妾,不需要男方搞三書六禮那一套,隻要給夠錢就可以。最為關鍵的是,丈夫納妾事先要征得妻子同意,如果強行納妾,女方可以告官。
同時,妻子不允許被降為妾,隻能休掉,而休妻的理由要足夠多和硬氣,否則女方也可以告官。即使準許了休妻,也有一套嚴格流程。納妾同樣不需要這麼麻煩,甚至可以相互買賣,隻要有足夠多的錢就行。
另外,家族對妻、妾所生的子女也有不同待遇,妻所生的子女是“嫡出”,妾所生的子女是“庶出”,嫡出子女有家庭财産繼承權,庶出子女則沒有。
現在,很多人誤認為古代中國是“一夫多妻制”,其實是錯誤的!
正确的說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和妾的身份不允許互換,這種地位、等級的嚴格區别,從最初進入男方家就被界定了:一個是娶、一個是納。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在近代随着千年等級制度的瓦解,社會上出現了“先納妾後娶妻”、妾被男方家轉正等現象。
但是不管怎樣,男子迎正妻叫“娶”,迎小妾叫“納”,這個規矩始終沒有改變過。
參考文獻:《說文》、《周禮》、《春秋傳》,感興趣者可以詳細一讀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