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翻譯活動可謂十分普遍,不論是書店裡琳琅滿目的各類國外文學作品、科技著作,還是工作中屢屢接觸到的國外信息,甚至号稱“第一大專業”的外語專業,我們的日常生活已經與世界接軌,翻譯無時無刻無處不在。這個時候,我們正本溯源,對翻譯的定義做一番探讨,似乎很有必要。
世界不同民族為了能夠交流思想,進行交往,就需要通過翻譯溝通。老生常談了:翻譯是什麼?西方人幽默,好出驚人之語。如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有名言雲:“翻譯如女人,貞潔的不漂亮,漂亮的不貞潔。”得得,搞翻譯成了找老婆,既要貞潔又要漂亮。而這談何容易?這個比喻明顯有絕對化的傾向,也不符合實際情況,同時也含有對女性的不尊重。世界上漂亮而又對愛情專一的女人多的是。同樣,忠實于原文而又文筆流暢優美的上乘譯作也大量存在。但是,确實也要防止這樣的現象:譯文妙筆生花,詞句華美,然而卻經不起與原文的核對。就翻譯而言,漂亮與忠誠兩個要求都應達到。又雲:“翻譯即叛逆”?“翻譯是誤解的總和”,喏喏,翻譯又成了叛徒,還必須以錯為對信口雌黃,對的匪夷所思。世界上的翻譯活動也不會因此而中止或取消。好的翻譯應當被看成是與原作“喜結良緣”,隻有那些不負責任的翻譯,那種劣質譯文才是對原文的粗暴踐踏(何剛強,2003:11)。
相比之下,還是國人說的一聽就明白。如一代翻譯宗師傅雷先生自嘲翻譯乃“舌人”。也就是說翻譯就是鹦鹉學舌,須巧舌如簧唯妙唯肖——“理想的譯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創作”。翻譯名家楊绛女士則稱“翻譯是一仆二主”(2005年3月23日《中華讀書報》),譯者要“同時伺候兩個主人:一是原著,二是讀者”。這說明翻譯活兒并不好幹,弄不好兩頭受氣。說來說去,翻譯究竟是什麼?
有人會說,關于這個問題已經有很多書談到了,沒有必要再多談了。其實不然,做任何一件工作,先要弄清楚那是什麼樣的工作。從事翻譯研究或實踐,當然也要至少從基本理論和實際意義上弄清楚翻譯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中外語言學家給“翻譯”下過不少定義,表述有繁有簡,但基本内容比較一緻。唐代賈公彥在《義疏》一書中寫道(丁樹德,2005:2):“譯即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卷》(1988)給翻譯下的定義為“把已說出或寫出的話的意思用另一種語言表達出來的活動。”一些書中把翻譯定義為“用譯語語篇傳達原語語篇的信息,以實現原語語篇及譯者的交際目的”(李運興,1998:1)或“運用一種語言把另一種語言所表達的思維内容準确而完整地重新表達出來的語言活動”(張培基等,1983:緒論)。還有的将翻譯定義為“把一種語言的言語産物在保持内容方面也就是意義不變的情況下改變為另外一種語言的言語産物的過程”(柯平,1993:7)。
但是,比較而言,美國的翻譯理論家尤金·奈達( Nida)的翻譯定義較上述更為全面,更為準确:“翻譯即譯意( means the )。”就實質而言,翻譯即譯意。但就方法而言,翻譯即意譯(張經浩,1996:7)。對此,奈達先生還認為“所謂翻譯,是指從語義到文體在譯語中用最貼切而又最自然的對等語再現原語的信息( in in the the of the , first in terms of , and in terms of style)。”(Nida, A. & Taber, C.,1982:12)奈達的表達為譯界更多人士所接受,因為這一定義說明了翻譯的實質:第一,翻譯中人們要譯的是信息()。奈達把翻譯的邏輯重點放在了“再現原語信息”上;物質、能源、信息是當代人類社會賴以存在的三大支柱,三者是流動的。在信息流動中,翻譯的功能在于“再現原語信息”。 第二,由于語言文化上的差異,原文和譯文隻能是最貼切()的對等。奈達所說的“最貼切”是對原文内容而言的,即譯文要忠實于原文。第三,譯文是最自然()的對等。“最自然”是就譯語而言,即要使譯語讀者感到自然通達。這樣,才能使原文讀者對原文的感受和譯文讀者對譯文的感受達到等效。
由此可見,翻譯是兩種語言間的轉換過程,既是一種語言活動,又是一種思維活動,是同時運用兩種語言表達思維内容的活動。翻譯并不是簡單的機械運動,它兼有藝術和科學的雙重特征:
一方面,翻譯是一門藝術,是語言藝術的再創作。譯文要再現原文風貌,必須經過判斷、推理、演繹、歸納、抽象、升華等一系列思維創造過程,而這種再現就是一種藝術。翻譯的藝術性又在于适度,學會甘受局限和忠于原作的意圖,是翻譯藝術中最難學的東西。如果把創作比成自由跳舞,翻譯就是戴着手铐腳鐐在跳舞,而且還要跳得優美(馮慶華,1997:1)。因為創作不受語言形式的限制,而翻譯既要考慮到對原文的忠實,又要按照譯文的語言規則來表達原文的思想。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翻譯并不比創作容易,有時甚至更難。魯迅先生在述及翻譯甘苦時說過(黃新渠,1998:1):“我向來以為翻譯比創作容易,因為至少是無需構思,但真的一譯,就會遇着難關。譬如一個名詞或動詞寫不出,創作時候可以回避,翻譯上卻不成,也還得想,一直弄得頭昏眼花,好像在腦子裡摸一個急于開箱子的鑰匙,卻沒有。”魯迅先生此語已成國内譯界的一句名言。它從一個側面說明翻譯之難。“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我國近代著名翻譯家嚴複(1853-1921)的這兩句話道出了翻譯的艱難程度。為了譯好某個詞,譯者竟花費十天半月的時間潛心琢磨。這些深切的體會都說明優秀的翻譯是一門藝術,就像畫家用畫筆把畫的人物的形狀和神态再現在畫面上。
另一方面,翻譯具有科學性,是因為它不受譯者意志的支配,而是受着諸如語法、修辭等規則的制約。翻譯是一種可以系統地加以說明的活動,并且可以與各門不同的學科進行富有意義的聯系。翻譯也是一種技巧,因為在一定程度上,翻譯的具體方法是可以傳授的,而且人們做好翻譯工作的能力是可以大大提高的。同時,翻譯又是一種文化活動,如同閱讀、寫作一樣。進而言之,翻譯是一種複雜的、多層次的、實踐性強的文化交流活動。
無論是藝術,還是科學,翻譯都離不開實踐。翻譯就是以語言為工具進行信息、情感、思想、文化的交流。翻譯要否理論指導,也許至今仍然衆說不一。那麼,譯者究竟是如何進行翻譯的呢?對于這個看似簡單卻倍受關注的問題,回答起來似乎又是難以捉摸的。西方一位文學翻譯家這樣寫道(, 1989:117):
If asks me how I , I am hard put to find an . I can the . I make a very rapid first draft, put it aside for a while, then go over it at a slow pace, – and – in hand. But that is all . the job is .(若問我怎樣做翻譯,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我可以描繪其實際過程:首先迅速草拟一份譯稿,将它擱置一旁片刻,之後是手執鉛筆橡皮進行一段痛苦而緩慢的仔細檢查、潤色的過程。但是這些都是表面的,内在的情形卻是無限複雜的。)
以上引文中的“ ”(無限複雜)與英國著名翻譯理論家彼得·紐馬克的“聰穎者”之說可謂不謀而合(, 1969:85):
“… Any old fool can learn a … but it takes an to a ”(任何傻瓜都能學會一門語言,但是要想成為一名譯員非聰穎者莫屬。)
有人認為,翻譯家不一定谙熟翻譯理論,翻譯能力全靠在實踐中培養提高。此論固然有一定道理,卻未免有失偏頗。翻譯既是一種技能,也是一種科學。科學是有原理指導的。即使是技能,也有其理論根據。施展區區小技也離不開若幹科學原理的指導。譯作的成功,不一定是譯者探索翻譯科學的結果,而成功的譯作卻一定符合翻譯的客觀規律,一定反映了譯者對兩種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兩種語言的純熟運用,其成功之處完全可以用翻譯科學加以解釋,雖然他自己不一定這樣做過。因此,翻譯既不是簡單的對号入座或機械式的替代過程,也不是毫無理論根據,毫無章法可循的純粹的經驗活動。翻譯需要創作,但不能越矩。創作即是藝術,即是科學。
綜上所述,當今翻譯界對翻譯的定義雖然版本多樣,核心内容卻不離其“宗”:翻譯是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通過兩種語言文字的轉換,讓使用不同語言文字的人相互了解,彼此溝通。翻譯既是一門科學,又是一門變化萬千,需要個人創造力的藝術。尤金·奈達也贊同翻譯既是科學又是藝術的提法(Nida, A. & Taber, C.,1992:132):
“ is far more than a . It is also a skill, and at the , fully is an art.(翻譯遠不止是一種科學,它還是一種技巧,而且說到底,完美的翻譯永遠是一種藝術)。”
本文摘自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傳媒新詞研究》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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