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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貴的作品研讨會








那天在南昌下飛機,遇到一位熟人,他是京城著名文化人士。 問:來南昌有何貴幹? 答:參加江西一部作品的研讨會。 問:什麼好作品值得您風塵仆仆不遠千裡? 答:說實話,現在再好的作品都不值得我不遠千裡。大熱天的,如果真有意思的作品,坐在家裡欣賞,就很對得住作者的辛勞了。 問題是,不遠千裡不是白忙。 來回機票,星級酒店食宿費用,不可能我自己出吧? 哦,不遠千裡迢迢自費來參加一部江西作品的研讨會,我就是一時糊塗答應下來,我太太也不幹哪! 這來回機票,星級酒店的食宿費用,與會嘉賓不可能出,被研讨作品的作者自己也不大可能出。 首先,當下個人出書,能賺多少錢? 相當一批作者出書,是自費,本身就是賠錢的買賣,再要請一幫子人來開研讨會,按最低消費标準,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即使他個人舍得花這個血本,我也不忍心與會,給人家的财物狀況雪上加霜。 能開得起作品研讨會的人,有兩種。 第一種人,作品不具有市場号召力,換了其他人,非要出書的話,隻好自費,可由于擁有特殊的社會地位,很容易拉到“贊助”,對他們而言,召開自己作品研讨會不愁資金。 另一種人,作品在市場上賺錢問題不大,多少而已。就個人而言,對自己作品的研讨會即使樂見其成,但決不肯自掏腰包,原因有兩個。 第一基于經濟理性,本來賺錢有限,如果自費開一場奢侈的研讨會,非把賺錢的買賣變成賠本的吆喝不可。 第二基于現實主義态度。對這種研讨會的效果,不作奢望,因為他亦圈中之人,對研讨會内幕和研讨會嘉賓的巧舌如簧言不由衷門兒清。 這種人的作品,如果召開 研讨會 ,必另有人出資,而且十有八九花的是納稅人的錢。 當然,出資人即使花納稅人的錢,也不會是沒有目的沒有選擇。 比如,本次研讨對象,可以說就是一個地域形象廣告。這一作品的産生過程,乃是政府行為,召開這麼一場研讨會,其不菲費用早在相關預算之内。 除了來回機票、星級酒店食宿之外,與會研讨也是一種勞務行為,這勞務費的水平,不能低于全國“行情”吧?否則當地政府豈不太沒面子?至于具體數目恕不相告,免得你受刺激。 因此,作品研讨會本質就是一廣告。既然是廣告,就得遵守廣告的基本邏輯——說好,不說壞。你見過有哪一位高價請來的商品代言人,實事求是地披露代言商品的缺陷和不足之處嗎? 同理,在作品研讨會上,發言者也隻會說好話。商品廣告代言,還受廣告法約束,不能過于高調離譜。研讨會上的發言,根本沒有約束,你就是把研讨對象誇成一個空前絕後的神迹,也沒人來找麻煩。 相反,如果有人在這種場合,不合時宜地對作品進行一分為二,說出一些不利于團結的話,即使中肯,也會被視為不懂事的另類,甚至被懷疑别有用心,被圈子貼上“不适于做研讨會嘉賓”标簽,從此别想有類似生意上門。 對于我們研讨會常客而言,熟能生巧,不用看完作品(事實上也沒有精力和興趣看完),就能張嘴說出一套不失光彩的揄揚之詞。 稍微有點難度的是,如何避免與别人的說詞撞車。 最佳策略是,盡量争取早發言,越早越主動,越晚越被動。 最凄慘的是,事先想好一套揄揚之詞,卻被先發言者說去了,你隻好臨時另外再想一套,結果又被人捷足先登,隻好接着再想一套。 如果不幸你是最後一個發言者,可能需要為這麼一個研讨對象,先後想出十幾套不同的揄揚之詞。 作為一個研讨會常客,我不希望别人把我在研讨會上的發言當作真情表露,當作我判斷力的真實反映……  與客人分手之後,老王頗感困惑。  研讨會上的表态,固然不可盡信,誰信誰是傻瓜。  另一方面,又似乎不能簡單地斷定凡是開了研讨會的作品,便是垃圾。  如何分辨取舍,的确是一個難題。  具有操作性的辦法或許是,根本不去關注那些研讨會。
反正古往今來,真正好的作品好像是無須研讨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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