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渴與糖尿病,此二者一中一西,症狀相似而實非一類。互有包含卻又不完全一緻,混為一談則謬。中西醫彙通派實誤之也。
臨床所見,多有症狀明顯,檢查結果卻僅血糖或尿糖一項增高、西醫不能确診為糖尿病者,按中醫消渴治之則愈。亦有确 診為糖尿病,服所謂滋陰降糖中藥不效者,歸咎于中藥療效慢,醫患皆然。不知非誤于藥而實誤于醫也。 更可恨者,有所謂中西醫結合派,開手即謂某藥降血糖、某藥降尿糖,全不顧四診合參、八綱辨證,陰證陽證全然不分,下筆即一派滋陰降火之 品。另有所謂研究者,今日雲“燥邪傷津”,明日又雲“全程瘀血”,胸中全無定見。雖亦偶有有效者,不效者卻多。
醫學稚子初入門時受此惑最深、受此毒最烈。吾從醫十年,屢受其害。至習陰陽之法,方悟人人同中有異、異中有同之理,故原不可拘一定之法、存一定之見,如此方能胸中無半點塵,方可為醫而不誤人。
于本病,則确屬陽虛者必扶陽(妄用滋陰則謬),确屬陰虛者自當滋陰(單執扶陽亦謬),氣虛補氣,火旺則瀉,瘀血當活,濕熱清利。病因雖多,辯證為上。
而久病兼加活血通絡亦非一定之理,吾屢見久病虛極,妄服活血之品、愈活愈虛之人。不可拘泥,不可拘泥。
而今日火神派又雲必用扶陽之法,恐非。是由此極端而至彼極端也。
吾近治一男患,30歲,啞,他人代訴:三消俱全,消瘦虛弱之極。血糖近20,尿糖4+。吾囑其不必嚴格忌口,以防虛上加虛。處一散劑方:附子、石膏、生 地、人參、知母、烏梅、五味子、玄參、蒼術、黃芪、鬼箭羽、僵蠶(此乃集嶽美中、朱良春、施今墨、鄭欽安諸家之法于一爐)。1月而證消體鍵,2月而化驗俱 (--),此皆“不拘病名、亦不離病名,病症兩辯”之功也。若偏執一法,恐不易收此卓效。
總之,醫之偏好在所難免,偏執則謬。儒家中庸之道,在醫家而言則為辨證論治,而辯證又必依陰陽實據,舍似存真方可。
約言之:“不拘病名、亦不離病名,病症兩辯”則善。
杏李園主人。2008.12.14.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