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病,另一方提出離婚,法律沒有禁止,可以離婚;但考慮到實際情況,如果能雙方協議離婚是最好的安排,如果生病一方堅決不同意的,通過訴訟離婚,是比較麻煩的。關于男方有病女方能否提岀離婚的問題,下面就由武漢律師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内容。
一、男方有生理疾病女方能不能提岀離婚
1、一方有病,另一方提出離婚,法律上不禁止,可以離婚;
2、考慮到實際情況,如果能雙方協議離婚是最好的安排,
3、如果生病一方堅決不同意的,通過訴訟離婚,确實比較麻煩。
4、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離婚的自由,也有互相扶助的義務。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财産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緻的意見。
二、法院會判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非當事人本人自願結婚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這一條主要是針對男方或女方在結婚時并不是自願結婚的,這種情況來說的,在這一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下又可以分出3種不同的情況。
(1)包辦、買賣婚姻,一方随即提出離婚,或者雖然生活多年但婚後确實沒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實難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
2、确因感情不和導緻離婚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滿一年。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此條是針對夫妻關系的本質而言的,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後如果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那麼婚姻再繼續下去,也許就是一種對彼此的束縛,因此法院一般判離。
3、一方過錯導緻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為也是導緻雙方走向離婚的重要原因,具體分為4種情況:
(1)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
(2)一方與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經教育不改者,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或過錯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同意,或經教育、處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再次提出離婚。
(3)一方有賭博、好逸惡勞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
(4)受對方虐待、遺棄或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對于一方有病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法律上不禁止,可以離婚,但考慮到實際情況,如果能雙方協議離婚是最好的安排,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便是本期的所有内容,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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