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4月5日,國際上簽訂了《1966年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并于1968年7月21日起生效。此後又經曆了1988年議定書和2003年修正案等重要的修改和完善。
載重線的作用:
本期!!!載重線相關要求和典型缺陷,了解一下~~~
基本術語的定義:
幹舷:核定的幹舷是在船中處從甲闆線的上邊緣向下量至相關載重線的上邊緣的垂直距離。
幹舷甲闆:幹舷甲闆通常是最上層露天全通甲闆,其上所有的露天開口設有永久性關閉裝置,其下在船側的所有開口設有永久性水密關閉裝置。
上層建築:在幹舷甲闆上的甲闆建築物,從舷邊跨到舷邊或其側壁闆離船殼闆向内不大于船寬(B)的4%。橋樓、尾樓、首樓、後升高甲闆都屬于上層建築範圍。
風雨密:指在任何海況下,水不會透入船内。
水密:指能夠在任何方向上具有以适當程度抵抗所須承受的最大水壓頭壓力而防止水透過結構的能力。
“位置1”與“位置2”:
位置1 — 在露天幹舷甲闆上和後升高甲闆上,以及位于從首垂線起船長的四分之一以前的露天上層建築甲闆上。
位置2 — 在位于從首垂線起船長的四分之一以後幹舷甲闆以上至少一個标準上層建築高度的露天上層建築甲闆上。/在位于從首垂線起船長的四分之一以前,且在幹舷甲闆以上至少兩個标準上層建築高度的露天上層建築甲闆上。
具體要求和典型缺陷
1 載重線标志1. 載重線标志的要求
甲闆線系指長為300mm和寬為25mm的一條水平線。勘劃于船中處的每側,其上邊緣一般應經過幹舷甲闆上表面向外延伸與船殼闆外表面的交點。
載重線标志由外徑為300mm,寬25mm的圓圈與長為450 mm,寬為25mm的水平線相交組成。
載重線标應永久性地戡劃在船舷兩側,對标圈、線段和字母,當船舷為暗色底者,應漆成白色或黃色,當船舷為淺色底者,應漆成黑色。
2. 載重線标志的檢查
檢查甲闆線和載重線圓圈、線段、字母等是否清晰,是否永久性勘劃。
檢查載重線字母、标記的勘劃是否正确。
檢查載重線标志的顔色是否符合要求。
檢查載重線線段勘劃的位置是否正确。
多套載重線的檢查:任何時候隻有一套載重線标志和與其相對應的載重線證書展現。其它載重線标志應用與船殼相同顔色的油漆進行覆蓋,相對應的載重線證書進行封存。
3.載重線标志相關典型缺陷
載重線勘劃顔色未能與船殼明顯區分
甲闆線、載重線标志未永久性勘劃。
1. 通風筒的要求
在“位置1”或“位置2”通往幹舷甲闆或封閉上層建築甲闆以下處所的通風筒,應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結構堅固并與甲闆牢固連接的圍闆。
在“位置1”的通風筒圍闆高度應至少在甲闆以上900mm,在“位置2”則至少為760mm。如果任何通風筒的圍闆高度超過900mm,則必須有專門的支撐。
通風筒開口應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的風雨密關閉設備。對長度不超過100m的船舶, 該關閉設備應永久性附裝于通風筒上。(當在“位置1”的通風筒圍闆高出甲闆以上4.5m,和“位置2”的通風筒圍闆高出甲闆以上2.3m時,一般情況下不需裝設關閉裝置。但,還應考慮到通風筒所在處所的防火要求。)
2. 通風筒的檢查
通風筒筒體的檢查
首先應查看筒體的總體狀況是否鏽蝕嚴重,是否有臨時修補的情況。特别應注意通風筒根部、法蘭連接處、接線盒以及銘牌等平時船員不易保養部位。
通風筒關閉裝置的檢查
首先判斷通風筒關閉裝置是否丢失,若發現有開關不靈活、蓋闆鏽蝕嚴重等情況時還應對懷疑部位進行除鏽檢查是否鏽穿、變形。其次還要檢查密封膠條是否老化脫落,手輪是否靈活,旁邊有無“開”、“關”标識。對于較高的通風筒關閉裝置,應有便于船員從甲闆直接到達筒頂部的設施如直梯。
通風筒高度和支撐件的檢查
應注意位置1或位置2的通風筒高度是否符合公約要求。對于高度超過900mm的通風筒檢查是否設置支撐件,支撐肘闆是否嚴重鏽蝕。
3. 通風筒相關典型缺陷
通風筒筒體局部鏽穿/通風筒關閉裝置失效或丢失
1. 空氣管的要求
66公約和88議定書所要求的空氣管是指壓載水艙或其它水艙的空氣管;而03修正案更改為壓載水艙和其他液艙。
空氣管高度要求隻是針對幹舷甲闆或上層建築甲闆之上的空氣管,未按“位置1”和“位置2”區分。具體要求:位于幹舷甲闆時,自甲闆至可能向下進水之處的高度在幹舷甲闆上應至少為760 mm,在上層建築甲闆上至少為450 mm。露出部分應結構堅固。
空氣管應具有永久附裝于管口的合适的關閉裝置保持風雨密。03修正案則要求空氣管應裝設自動關閉裝置。油船上可使用壓力真空閥。
2. 空氣管的檢查
空氣管浮子或浮球的檢查
檢查時可使用工具查看浮子或浮球的鏽蝕、活絡情況,若發現異常可打開管頭做進一步的檢查。
空氣管非自動關閉裝置的檢查
2003年修正案之前的公約要求空氣管應具有永久附裝于管口的合适的關閉裝置。此類空氣管屬于非自動關閉,但經手動關閉後應能達到風雨密。檢查時需注意管口處的蓋闆是否有水密膠條,膠條是否老化脫落,管口蓋闆及緊固螺栓是否鏽死、缺失。
空氣管管體、管頭的檢查
檢查時應重點觀察空氣管靠舷牆側、彎頭、與甲闆連接處和管口等不易保養的地方,容易出現局部鏽穿、斷裂、缺口的情況。
空氣管高度的檢查
檢查高度是否符合公約要求。如果要求高度可能妨礙船上工作,應經主管機關認可該關閉裝置和其他周圍環境表明可以用一個較小高度。
3. 通風筒相關典型缺陷
空氣管管體、管頭鏽穿
空氣管浮球或浮子丢失/空氣管關閉裝置鏽蝕嚴重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