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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莉:“碎片化”——新興史學與方法論困境

史學研究的“碎片化”現象,是近年來引起史學界許多人诟病的一大病症,其意指研究問題細小瑣碎,且缺乏整體關聯性與普遍意義内涵,因而缺乏意義與價值。這種“碎片化”傾向尤其在近二十多年來新興的社會史和社會文化史(新文化史)領域表現最為突出。随着越來越多的學人進入這些新興領域,尤其是剛剛跨入學術門檻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們,紛紛選擇具體而微的專題作為初入學術的門徑,群相跟進,勢成風氣,使得這種“碎片化”傾向有愈演愈烈之勢。這一現象引起一些學者的憂慮,感到史學研究的學術價值和社會功能将被這種“碎片化”漸行消解,甚至會導緻史學學科空洞化、邊緣化的危險。看來這種“碎片化”趨勢已經成為關系史學命運的一種現象,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覺。由于“碎片化”與社會史和社會文化史等新興史學有較大的關聯,我們由此需要反省的是:新興史學為何易于走向碎片化?其症結何在?如何矯正?下面試作一探讨。

   一、微觀研究、“碎片化”與新興史學的伴生關系

   “碎片化”由微觀研究衍生而來,而微觀研究的盛行始于上世紀80年代的史學轉向。當時随着改革開放,社會重心由政治運動轉向現代化建設,史學界也開始由此前聚焦于革命與政治等宏大主題及“宏大叙事”,轉向探究中國社會演變的實态及其根源,由此出現了微觀研究的趨向。特别是一些研究者緻力于探究中國社會的内部結構、文化形态及其演變機制,以求清理中國社會内部走向現代化的社會基礎與文化資源,由此社會史、社會文化史相繼興起,成為新興史學領域。其主要特征是研究重心“下移”,由以往偏重上層的政治事件與人物,轉向下層的社會、民衆及民間文化。由于這些研究對象都是具體而彌散式地存在,要予以把握與分析,需要具體、客觀、實證、細緻地觀察和研究,因而偏向小論題、個案化、深度描述的微觀研究盛行,這是研究對象轉換引起研究方法的自然轉變,因而微觀研究與社會史、社會文化史等新興史學有一定的伴生關系。同時,社會史、社會文化史等分支領域的興起及相伴而生的微觀研究盛行,也是史學研究分工細化、趨向深入的學術内部發展的自然要求。西方史學界在此稍前的六七十年代也出現了社會史和新文化史興起及微觀研究盛行的趨向,雖然其産生與中國的社會情境有所不同,但也反映了這種史學學術内部深化的自然流脈。①因而,微觀研究的興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與推進學術深入的功能。

   中國的新興史學是因應時代需求而興起,即回答中國社會的内在結構與文化形态等深層次問題,其微觀研究的方法也是為了更有效地承擔這一功能。因而所謂微觀研究,本應是在這種曆史關懷和宏觀視野下進行具體化、精細化的探究,求得由具體而見一般的效果。但這種理論上的宏微相濟,在研究實踐中卻不易把握。這是因為社會如汪洋大海,文化又千差萬别,民衆更是個個不同,社會文化事象都是具體而分散地個别存在,欲對其了解與把握,也必須具體而細微地觀察與分析。這種微觀研究發展開來,導緻研究問題趨于細小,研究方法偏重深描,走向極端便出現脫離整體關聯的“碎片化”偏向,研究題目零星瑣碎,七零八落,缺乏内在與外在的關聯,成為遊離于曆史意義之外的碎片、塵埃,因而失去了曆史價值。特别是中國近代距今較近,印刷及報刊發達,社會與文化的遺留史料浩如煙海,為研究者從中尋找小題目提供了廣闊空間,因而在近代社會與文化史領域“碎片化”傾向更為突出。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在新史學及微觀研究流行之下,也出現了“碎片化”趨向,引起學界批評,可見這是新興史學的一種内生偏向。②那麼,導緻“碎片化”的症結何在呢?

   二、“碎片化”症結與新興史學方法論困境

   新興史學的“碎片化”主要表現為以下三種症狀。

   1.論題小而微,缺乏大關懷與大問題

   曆史學是鈎沉、積澱曆史記憶的學科,曆史研究的價值在于對以往曆史經過一定的科學研究,提供具有一定曆史價值并給人們以啟迪的曆史知識與智慧,而并非事無巨細地全盤複原。對于以往浩瀚紛繁的曆史現象,需要進行一定的選擇、梳理、分析、概括與解釋,以說明曆史發展主流及時代重要問題。特别是社會與文化的表現形态是具體事象,大多與曆史主題的直接關聯度低,而且内容包羅萬象,情況千差萬别,加之近代遺存史料的海量,這就需要治史者在選擇研究題目時,須有曆史關懷、時代眼光、整體觀念與問題意識,如此才能選擇具有曆史價值的論題。有的研究者僅僅出于“填空補漏”或獵奇而一味選擇邊緣細小的研究題目,使論題隻是特殊、個别、具體、邊緣的個案,而缺乏普遍性與一般性意義,成為脫離社會變遷與時代主題、遊離曆史主體與主流的邊角碎屑,因而缺乏曆史價值。

   2.論題細碎而零散,缺乏大聯系與大序列

   曆史學以記述并闡釋以往社會演變的過程、因緣及其機制為己任,因而治史者的研究論題皆應與這一主題有一定的關聯。社會與文化作為曆史變遷的重要方面,雖然是彌散式存在,表面上是大量分散的具體事象,但實際上有一定的内在有機聯系,具有一定的整體性與序列性。一些社會文化事象雖然具體而微,但如果置于這種整體性與序列性的關聯中,即具有整體之單元或鍊條之環節的意義,因而具有曆史價值。這就需要研究者在選擇論題時,需注意與曆史主題及普遍性問題的關聯性,或與其他相關元素的橫向關聯,或與相類事象的縱向序列關聯,在這種聯系之中的小論題才具有意義。有的研究者缺乏這種聯系觀點與整體思維,選擇的論題隻是某種零散、孤立的社會現象,成為遊離于曆史邏輯之外的孤立零散的碎屑,因而缺乏普遍意義,喪失了曆史價值。

   3.論題小而平面化,缺乏大理論與大闡釋

   社會史、社會文化史旨在通過一些普遍而具體的社會文化事象,探究社會的内在結構與文化形态等深層問題。這些深層問題是無形的隐性存在,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社會文化事象是這些隐性問題的載體和符号。那些看似本身意義微弱的社會文化事象,可能蘊藏着深層結構的密碼。因此,社會與文化史研究需要從分析具體事象入手,深入探究這些事象背後的内在邏輯與普遍意義,進而揭示其所反映的深層社會結構與文化形态内涵,這就需要進行一定的邏輯分析、理論概括與闡釋。如果所作論題僅止于對某種具體事象的實态描述,一味追求平面化的“深描”與“細述”,即使十分清晰地還原了事物的原貌,其意義仍然微弱。如果沒有宏觀意義的闡釋,揭示其“何以如此”的深層根源及邏輯關系,則隻是缺乏意義關聯的曆史碎片。

   上述缺乏問題意識、缺乏聯系觀點、缺乏理論闡釋等症狀,導緻這類社會與文化論題的内容細微瑣碎、平面幹癟,缺乏普遍性、意義内涵與曆史價值,造成“碎片化”現象。綜觀這些症狀,反映出研究對象的彌散性與研究方法的不适應所造成的方法論困境。而上述症狀皆指向一種傳統“微觀實證”的研究方法,沿用這一方法作為研究社會與文化史主要的、終極的研究方法,就會導緻研究論題意義微弱甚至缺乏意義,這正是造成“碎片化”的根本症結所在。

   “微觀實證”研究是曆史學中一種傳統研究方法,特别是以往以政治事件與精英人物為中心的曆史研究,即使是一些看似微小的細節,由于其在政治主題的鍊條中具有某種關鍵或環節意義,通過“微觀實證”研究對其真相的考證與“還原”,就具有曆史價值。但是新興史學的研究對象轉向彌散式存在的社會與民衆,任何單一、具體而表象的社會文化事象所包含的“單位意義”,與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對于社會影響力的“單位意義”相比都要微弱得多,因此如果隻是對這些單一而具體的社會文化事象進行具體而細微的實證描述,單純地“還原真相”,其意義相當微弱。可見,在政治史等“顯性曆史”領域裡作為主要研究方法的“微觀實證”研究法,轉而用于以探索社會結構、文化形态等内在而深層的“隐性曆史”為目标的新興史學領域,其效用便有很大局限。在這些領域,通過微觀實證研究而“還原真相”隻是研究的起始與基礎,而不是全部,更不是終結,因而它不能單獨作為新興史學的主要研究方法。要突破新興史學沿襲傳統“微觀實證”研究法所形成的困境,須探索适用于這些領域的新方法。這是将新興史學引向健康發展,矯正“碎片化”偏向的根本途徑。

   三、矯正“碎片化”的方法論路徑:“實證”與“建構”

   如前所述,社會史與社會文化史等新興史學的研究對象,不同于以往傳統史學所面對的具體顯性的事件與人物,而是具體事象背後的隐性、無形、抽象的社會結構與文化形态,這種研究對象的區别,決定了二者的研究方法也應有所不同。适用于前者的主要為“實證”方法,而後者則需要在具體實證研究的基礎上,還要加以一定的抽象“建構”,才能描述和展現這些隐性曆史領域。所謂“建構”,就是在實證研究基礎上的理論提升和邏輯概括,它應當是新興史學的一個重要方法論特征,隻有具體實證而無“建構”,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社會與文化史研究。所以,新興史學必須引入“建構”方法,以“實證”與“建構”結合、基于實證的“建構”為主要方法,才能趨近研究的對象與目标,因而從方法論上矯正“碎片化”的弊病。具體而言,這種“實證”與“建構”結合可有以下幾種路徑。

   1.“微觀實證”與“宏觀聯系”相結合

   社會與文化史研究需從具體的社會文化事象入手,因而需要一定的微觀研究。但不能滿足于隻是沿用“微觀實證”,止步于對細微現象的簡單還原,而必須與“宏觀聯系”這一“建構性”維度相結合。首先,選擇研究題目需要從具有曆史意義的大問題出發,選擇與曆史主題相關,并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社會文化事象,題目雖小,但與曆史大問題有一定的關聯性或同構性,這樣的微觀研究才有大的價值。其次,在進行研究時,需要有宏觀聯系的觀點,注意考察此一事象與上下、左右、前後、内外、縱橫等各種因素的聯系,特别是與大問題的聯系,注意考察此一事象在這些聯系當中的機能與作用。最後,在描述具體事象之時,注意從大問題着眼而對其内涵意義進行深入剖析,以揭示小問題的内在、深層、背後的大意義。如此才能使微觀研究以小見大,見微知著,成為闡釋大問題的關節點,從而使得微觀研究具有宏觀意義。

   2.強化聯系觀點,多作綜合性研究

   任何社會文化事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處于多維的聯系之中,具體而分散的社會文化事象,就因這種聯系而具有意義,而這種聯系需要以“建構思維”來加以把握和展現。一些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事象,大多與當時的時代主題相聯系,甚至自身就是時代主題的内在或深層因素。研究這些社會文化事象時,應注意從其與時代主題的聯系之中去把握與分析,進行綜合性研究。如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政府與民間的關系、上層與下層的關系、政治變動與民間社會的關系等。綜合性可以是多方面的,或以一個主要問題為中心,綜合多角度、多樣化的社會文化事象進行研究,或對某一事象從社會、文化、政治、經濟諸多層面進行綜合研究。綜合研究就是把一種事象放在多種聯系之中,進行網狀研究、輻射性研究或序列性研究,從而使得小問題形成一定的“意義群”、“意義叢”或“意義鍊”,因而具有大的意義。

   3.強化問題意識,多作中觀研究

   所謂“中觀”,是指介乎于宏觀與微觀之間,既具有比較清晰的獨立意義邊界,又具有相對完整的制度或符号體系,能夠構成基本社會意義的單元,這也是一種“建構性”界定。類如:一些具體的社會制度及其運作,如家庭制度、家族制度、婚姻制度,養老制度、村社制度、慈善救濟制度等;民間社會的基本元素如民間組織、會館制度、互助體制、等級秩序等;民間社會的一些普遍狀态如生活方式、風俗習慣、信仰系統等;一些隐性無形的中觀領域如市民社會、公共領域、共同體、社會網絡、話語體系、權力結構、文化建構、社會輿論、民衆組織機制、社會動員機制、信息傳播機制等。這些中觀問題往往是以多種事象組成有形或無形的相對獨立的意義群,代表一種具有相對獨立意義的社會意象。這些“中觀領域”是構成社會和文化的基本單元,是連接社會與民衆、國家與社會、個人與社會的紐結及中介,是民間社會的基石,是構成社會肌體的細胞,蘊藏着社會肌體的生存密碼。古往今來,許多社會變動的關鍵問題及症結所在,往往就在于這些中觀問題,尤其是作為中國現代化起步的近代史時段,是急需加強研究的領域。

   4.加強“建構性”思維,力求理論概括與提升

   社會與文化史研究涵蓋兩個領域:一是具體社會文化事象所體現的表象世界,可用“實證”方法進行展現;一是深層結構與形态所體現的隐性世界,需要“建構”方法進行展現。二者互為表裡,前者是後者的表現形式,後者是前者的本質内涵。隻是對表象世界的單純描述,沒有對隐性世界的“建構”思維、理論分析與意義闡釋,不能稱為完整或深入的社會與文化史研究。所謂理論分析與意義闡釋,首先需要對曆史現象進行邏輯梳理與提煉概括,形成一定的概念與意義體系。由于新興史學的研究對象與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等學科有較多的重合,因而需要借鑒這些學科的一些理論方法,加以綜合運用。事實上,這些學科中有些概念工具和理論模型就來源于曆史研究。如德國學者哈貝馬斯通過對18世紀法國、英國和德國等國社會生活的考察,提出解釋歐洲近代民主化演變的“公共領域”理論,成為超越學科而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經典社會理論。雖然中國社會及其近代化道路與西方有所不同,這些理論直接用來解釋中國情形有所隔膜,但仍不乏有一定的理論啟發意義。我們要在汲取中西已有理論的基礎上,提出有效解釋本土社會演變的理論,形成具有一定普遍意義的地方性知識。中國社會與文化史學的任務,就在于提出深刻闡釋中國社會文化本質及其演變機制的理論,尤其是要形成對分析中國社會與文化具有解釋力的概念工具與中層理論,這是現在最為欠缺的。這就需要我們在研究中增強“建構”思維和理論分析,增強多學科理論素養,緻力于理論概括與意義建構,如此才能做出超越學科而具有普遍知識價值的理論創新成果。

   上述适應新興史學并矯正“碎片化”的研究路徑和方法,其實已經有不少業内學者沿着這些路徑進行探索和實踐,也取得了一些頗有建樹的研究成果。但還有相當多的研究者尚陷于“實證”方法論困境,而缺乏“建構”思維及方法論創新的自覺,“碎片化”的廣泛存在即是明證。因而我們需要不斷探索适于新興史學的研究方法,以推進社會史與社會文化史的深入發展。

   當今中國社會轉型進入深層結構性轉換階段,導緻社會問題叢生,社會矛盾日趨尖銳,呼喚着解決這些社會問題的本土理論。曆史學具有在長時段曆史變遷中,綜合觀察和把握本土社會演變機制的學科特性,以社會與文化曆史演變為研究對象的新興史學,應當是産生中國本土社會理論的一個重要溫床,有志于此的研究者應當肩負起這一時代責任。

   注釋:

   ①筆者曾對中西社會文化史形成發展的異同作過比較,參看李長莉《交叉視角與史學範式——中國“社會文化史”的反思與展望》,《學術月刊》2010年4月号。

   ②參看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曆史學——從〈年鑒〉到“新史學”》,第2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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