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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天監風水正論》清代欽天監風水沿革小考

作者:陳劍聰 (心一堂術數珍本叢刊主編)


清代欽天監(皇家及官方) 風水沿革小考——從《欽天監風水正論》一書出版談起

緣起

明清兩代的堪輿學(風水學) ,俱以欽天監中堪輿學(風水學)為權威及最有公信力,也同時是皇家禦用及官方的堪輿學(風水學) ,其學不但自成系統,而且對從事的人員從學習、考試、選拔、定期考核、有關律法等方面俱有嚴謹制度及監管。從縣府、都城、皇宮、衙署的選址、布局,多數官員的住宅,以至皇家及多數官員的陰宅,其風水作法皆以欽天監之堪輿學(風水學)為宗。

不過,清代皇家及官方堪輿學之内容,因一直欠缺相關資料,及無人涉獵,幾已湮沒。坊間術家流傳所謂欽天監術數秘傳者,大多是僞托,考之與史料、文獻中相關資料不合。随心一堂術數珍本叢刊‧堪輿類‧《欽天監風水正論》一書的出土及出版之際,亦順便對欽天監漏刻科及宋元皇家官方堪輿學之内容沿革,略加考證,抛磚引玉。 《欽天監風水正論》的出土及出版除填補了時人對清欽天監漏刻科的堪輿學内容的空白外,也揭開了清代皇家及官方堪輿學作法,包括陰宅、陽宅、選擇、修方的内容,而益見其珍貴之處。

欽天監與欽天監漏刻科

欽天監是我國明、清兩代掌察天文、曆法推算,及頒布、漏刻授時、陰陽術數等的官方機構。 「掌測候推步之政令,以協天紀,以授人時。凡觀象占驗,選擇時候之事,皆掌之。」舉凡察天文、定曆數、占候、推步、測量之事,或有變異,密疏以聞,以及營建、征讨等等…皆是其所掌管範圍。

清初欽天監沿用明代欽天監制度,分天文科、漏刻科、回回科、時憲科四科。自順治帝任命耶稣會傳教士德國人湯若望(一五九二–一六六六)為欽天監監正,之後清廷又改用新法(西法)修曆,并罷回回科不置,回回科遂于順治十四年(一六五七)被撤銷。故清代欽天監自其順治十四年(一六五七)以後,實隻有天文、漏刻、時憲三科而已。另設主簿廳、助教廳。

天文科負責觀測及記錄天象、氣侯、地震,也負責占星、占候。
時憲科則主要從事修曆、編曆、頒曆、推算星象行度、推算日月蝕、分送春牛圖等工作,包括滿文曆書及蒙文曆書。

漏刻科是掌管值更侯時及陰陽術數(主要是風水、選擇方面)。宋、元兩代的司天監原本尚有三式科(六壬、奇門、太乙),至明、清兩代時,凡天文以外的術數,悉歸漏刻科,掌「相看營建内外宮室、山陵風水、推合大婚、選擇吉期(卿殿、巡幸、臨雍、進書、封印、開印、工程等) 、調品壺漏、管理谯樓(換時牌、報更鼓) 、郊祀候時,兼鋪注奇門出師方向」等。

漏刻科設五官挈壺正:滿、蒙各一人、漢二人(從八品) ,五官司晨:漢軍一人(從九品) 、漢七人(從九品) ,天文生:滿三人、漢六人,陰陽生:漢十八人等的官員。

清代欽天監漏刻科除在北京天安門前東側有衙署,以掌署京城的值更侯時、朝庭及皇家的風水、選擇等術數工作之外,也掌管天下各州、府、縣等衙署中陰陽生的值更侯時(地方各府、州、縣一般都建有谯樓、鐘鼓樓等報時樓,上設刻漏、日晷、香篆等計時工具與鐘鼓等報時工具,地方陰陽生負責谯樓的管理與報時工作。設立更夫,夜晚根據谯樓更點打更報時。) ,也負責地方的擇吉、風水、星命占蔔、進行祈雨、「救護」 (在日月交蝕發生時所進行的禳祈活動)之類的儀式。而不論是在京師的欽天監漏刻科官員、還是地方官府的陰陽生,除了為皇室、朝廷、地方官府從事術數等工作外,也有應官員、乃至民間之請而行術數之事。如本書乾隆十一年工部右侍郎徐逢震序中,即提及都察阮左副都禦史管欽天監監正事何國宗等官員,都曾請本書作者為其相墓、擇日。此況亦在清代的小說及筆記中有所反影,如《紅樓夢》(十三回,賈府治喪,「請欽天監陰陽司(生)來擇日,第六三回:「今天氣炎熱,實不能相待,遂目行主持,命天文生擇了日期入殓。」) 、《儒林外史》(第二回:「蔔老又還替他請了陰陽徐先生,自己騎驢子同陰陽生下去點了穴,看着親家入土,又哭一場,同陰陽生回來。」) 、清張焘《津門雜記》(卷上:「喪禮:民間親将沒,擇吉,方停逍遙床,置親于上,沒後,請陰陽生擇日成效。」) 、《金瓶梅》(第一回:「一個叫做吳典恩,乃是本縣陰陽生,因事革退,專一在縣前與官吏保債,以此與西門慶往來。」) 、徐珂《清稗類鈔》(書中載:「京師人家有喪,無論男女,必請陰陽生至,令書榜書,蓋為将來屍柩出城時之證也。陰陽生并将死者數目呈報警廳。」) 等書的描述,可見一斑。

古代官方陰陽學與術數

我國最晚在唐代開始,已把術數之學(尤其是堪輿學等内容)稱作陰陽(學),行術數(尤指堪輿)者稱陰陽人。 (敦煌文書、斯四三二七唐《師師漫語話》:「以下說陰陽人謾語話」,此說法後來傳入日本,今日本人稱行術數者為「陰陽師」) 。一直到了清末,欽天監中負責陰陽術數的官員中,以及民間術數之士,仍名陰陽生。
清代欽天監陰陽(術數)學内容,乃沿明代欽天監,上承宋代司天監、金代司天台、元代司天監而來。其中術數類堪輿學之具體内容,大概可從其官修刊行之堪輿書籍、官學的課程内容,及考試選拔内容而得知。
宋代官學之中,課程中已有陰陽學及其考試的内容。 (宋徽宗祟甯三年﹝一一零四年﹞崇甯算學令:「諸學生習……并曆算、三式、天文書。」,「諸試……三式即射覆及預占三日陰陽風雨。天文即預定一月或一季分野災祥,并以依經備草合問為通。」而宋初除司天監楊惟德曾撰《茔原總錄》外,宋仁宗時王洙等奉敕撰《地理新書》三十卷,便是宋初官方地理堪輿之學。所以,堪輿學在宋代當已納入官學之中,而官修《地理新書》的内容,亦成了宋、金、元時期的堪輿學圭臬。
金代司天台,從民間「草澤人」(即民間習術數之士) 考試選拔:「其試之制,以《宣明曆》試推步,及《婚書》、《地理新書》試合婚、安葬,并《易》筮法,六壬課、三命、五星之術。” (《金史》卷五十一‧志第三十二‧選舉一)
元代為進一步加強官方陰陽學對民間的影響、管理、控制及培育,除沿襲宋代、金代在司天監掌管陰陽學及中央的官學陰陽學課程之外,更在地方上增設陰陽學之課程(《元史•選舉志一》:「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始置諸路陰陽學。」)地方上也設陰陽學教授員,培育及管轄地方陰陽人。 (《元史•選舉志一》:「 (元仁宗)延佑初,令陰陽人依儒醫例,于路、府、州設教授員,凡陰陽人皆管轄之,而上屬于太史焉。」 )自此,民間的陰陽術士(陰陽人),被納入官方的管轄之下。
元代陰陽學書目有《(婚元)呂才大義書》(《婚書》)、《(宅元)周書秘奧》、《八宅通真論》、《(茔元)地理新書》 、《瑩元總論》、《地理明真論》等(《元典章》卷九《吏部三·陰陽官》) 。其中陰陽學中有關堪輿部份的考試中,試題有:「《地理新書》題三道:
假令問丘延翰以八卦之位通九星之氣,可以知都邑之利害者何如?
假令問五姓禽交名得是何穴位?
假令問商姓祭主丁卯九月生,宜用何年月日晨安葬? 」(《秘書監志》)
據此,我們可知道宋、金、元時期的官方堪輿學,皆宗《地理新書》,其書又以五音姓利之法因為主。此法乃源于漢時已流行之「宅圖術」。

至明清兩代,陰陽學制度更為完善。中央欽天監掌管陰陽學,明代地方縣設陰陽學正術,各州設陰陽學典術,各縣設陰陽學訓術。陰陽人從地方陰陽學肆業或被選拔出來後,再送到欽天監考試。 (《大明會典》卷二二三:「凡天下府州縣舉到陰陽人堪任正術等官者,俱從吏部送(欽天監),考中,送回選用;不中者發回原籍為民,原保官吏治罪。」)清代大緻沿用明制,凡陰陽術數之流,悉歸中央欽天監及地方陰陽官員管理、培訓、認證。至今尚有「紹興府陰陽印」、「東光縣陰陽學記」等明代銅印,及某某縣某某之清代陰陽執照等傳世。

明清欽天監堪輿學

明代欽天監堪察及建造皇陵時,往往會請民間有名地師(風水師)一起堪察及選址,如明神宗選陵址:「……先命文武大臣帶領欽天監及深曉地理風水之人,先行相擇二、三處,畫圖貼說進呈禦覽,恭侯聖駕親曉欽定,然後營建,以為萬年壽藏。」(《明神宗實錄》卷一三二)所以明代很多民間地師(風水師)因此得以進入欽天監。至清初順治後,清代皇陵選址已不再從民間請名地師(風水師)擔任選址之職,一律隻用欽天監官員,或加上精通堪輿學的文武大臣:如清初高其倬(官至兵部尚書、工部尚書、兩江總督等)、清末翁同和(鹹豐狀元、光緒帝師、官至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等)等,一同勘定。
考現存明清皇室陵址,與「五音姓利」之術不合。所以明清欽天監漏刻科堪輿學内容,當不同宋、金、元時期的官方堪輿學,即不以《地理新書》之法為宗。現今流傳的明清兩代堪輿書籍中,基本上亦已不用「五音姓利」之術。此當是明代欽天監大量從民國選拔有名地師(風水師)進欽天監,吸收了當時民間堪輿學有關。至清代,欽天監漏刻科的職位有空缺,主要是由世襲或從官學(包括國子監、地方陰陽學等)中考試選拔,可見清代官方陰陽學内容已發展相當成熟,堪輿學等内容已有專門培訓,自成體系。
不過,明清兩代俱沒有公開刊刻的官修堪輿書籍(明代《永樂大典》、清代《古今圖書集成》及《四庫全書》等,雖為官修及收有不少堪輿書籍,不過其性質屬于類書或叢書,并非如官修《欽定協紀辨方》等,目的是統一當時民間不同流派之選擇術,頒行天下,使民間術家從之。),明清欽天監漏刻科及地方官辦陰陽學的内容及試題,史籍也未有記載。
所以,時人對明清欽天監漏刻科的堪輿學内容,長期隻能從明清實錄、奏折、筆記、小說、傳說,或者由實物如明清皇室陵址、清代負責皇室工程的樣式房(樣式雷)燙樣(模型)、圖樣等,一麟半爪的略知一二。其具體内容的理論、方法,陽宅理法等,更是一片空白。而心一堂術數珍本叢刊‧堪輿類‧《欽天監風水正論》的出土,則正可補充了這片空白。

《欽天監風水正論》與清欽天監堪輿學

《欽天監風水正論》,不分卷。清欽天監刻漏科:博士金溪高大賓、博士東魯齊克昌(考其後曆任主簿、左監副、副監)、大興李廷耀(考其為欽天監右監副)、博士山陰鐘之模、五官挈壺正南昌劉毓、劉毓圻(考其為欽天監右監副)、洪文潤、南昌熊佑,禮部主客司員外郎石城管志甯等撰。書成于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 。今存清光緒二年(一八七六)浙昌許翼廷鈔本。線裝。未刊稿。輯入心一堂術數珍本叢刊‧堪輿類。
是書是清欽天監刻漏科以博士金溪高大賓、博士東魯齊克昌(考其後曆任主簿、左監副、副監)為首,聯同多名欽天監刻漏科等官員的共同撰述。據本書序雲:「近世為其術者恒秘,淺者執所得以自是。陋耆執羅經以悞人,亦一卮也。茲因本監刻漏科,專司相度,于是出其秘典,搜輯群書,列為一切要辨論,四科鹹備,體用兼全。頒刻中外,俾孝子慈孫之欲葬其親者,借是以無患。……」此書是欽天監刻漏采用了内府珍藏的堪輿、選擇秘本,辨正當時流行的堪輿(及選擇)術缪誤,正其原理(體)及應用(用),使官方陰陽學及民間地師(風水師)有所遵循。其撰寫目的,應與同是清乾隆時期官修頒行的《欽定協紀辨方》,是相類似的。不過未知何故,此書一直沒有付梓出版頒行。此書原鈔本可能是欽天監或地方陰陽學内部流傳下來的孤本了。
《欽天監風水正論》中,以「相度(堪輿)則宗蔔氏及于朱子,克日則宗楊筠松造命之說。」明清民間堪輿術,雖曰分形勢、理氣兩大宗,從現存明清兩代堪輿書籍中,大多是形勢理氣合參,其中又以「理氣為主,參以形勢」為多。明代理氣多宗三合(術),至清代理氣除宗三合外,亦有宗三元者,然三元中又有不少流派。考本書堪輿術,以形勢為主,反覆闡釋《葬經》乘生氣之旨,力辟三合術中有關淨陰淨陽、星卦方位的呆闆之法,認為「陰陽五行之理氣,即寓于巒頭之中。非巒頭之外,又有理氣之說也。」論陽宅又辟八宅遊年之術,認為相陽宅應以「納堂氣」之法及「九宮東西宅命」等術為要,亦論選擇、修方之要等。以上内容,皆與清代民間主流的三合術(陰宅)及八宅遊年術(陽宅)不同,而自成體系。
清代欽天監漏刻科對官員要求甚為嚴格。 《大清會典》「國子監」規定:「凡算學之教,設肄業生。滿洲十有二人,蒙古、漢軍各六人,于各旗官學内考取。漢十有二人,于舉人、貢監生童内考取。附學生二十四人,由欽天監選送。教以天文演算法諸書,五年學業有成,舉人引見以欽天監博士用,貢監生童以天文生補用。」學生在官學肄業、貢監生肄業或考得舉人後,經過了五年對天文、算法、陰陽學的學習,其中精通陰陽術數者,會送往漏刻科。而在欽天監供職的官員,《大清會典則例》「欽天監」規定:「本監官生三年考核一次,術業精通者,保題升用。不及者,停其升轉,再加學習。如能黾勉供職,即予開複。仍不及者,降職一等,再令學習三年,能習熟者,準予開複,仍不能者,黜退。」除定期考核以定其升用降職外,《大清律例》中對陰陽術士不準确的推斷(妄言禍福)是要治罪的。 《大清律例‧一七八‧術七‧妄言禍福》:「凡陰陽術士不許于大小文武官員之家妄言禍福,違者杖一百。其依經推算星命蔔課,不在禁限。 」大小文武官員延請的陰陽術士,自然是以欽天監漏刻科官員或地方陰陽官員為主。

清代皇家及官方堪輿學,從上述欽天監漏刻科對官員學習、考試、選拔、定期考核、律法監管等嚴謹制度下,通過曆代皇家及官方堪輿術經驗的累積及發展,以及研究當時内府珍藏的堪輿秘本,可說是達到了我國皇家及官方堪輿學上的一個高峰及成熟時期。如《欽天監風水正論》中乾隆十一年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趙大鲸序:「高君(《欽天監風水正論》作者之一高大賓)精于形家言及克擇,一時無出其右。」乾隆十一年都察阮左副都禦史管欽天監監正事何國宗序:「金溪高君爾父(大賓)、新城齊君東野(克昌)學識,此通監所交推者。即予家相度陰陽,亦嘗賴以诹吉舉事,靡不響應。」同年工部右侍郎徐逢震序:「金溪高君,執秩欽天監有年,其卓見特識,持谕皆有根底。凡所相度與诹擇,各有神驗。其名傾動公卿間。……即予也年逾四十,尚艱于嗣,賴君改蔔邸舍,許以孕毓,比歲果驗。」從以上得知,《欽天監風水正論》主要作者高爾父(大賓)等,是乾隆朝欽天監中所交推的堪輿高手。乾隆朝中大臣,不少請高氏相宅及诹擇後,各有神驗。工部右侍郎徐逢震年逾四十無子,高氏為其另相陽宅,預言搬遷後能生一子,後果驗。因此,《欽天監風水正論》主要是出自乾隆初欽天監中堪輿學第一人高大賓之手,可證此書是清代皇家及官方堪輿學的精華及力作。

清亡至今雖不足百年,然清代皇家及官方堪輿學之内容,以及欽天監漏刻科及地方陰陽學之沿制,因為缺乏相關資料,及無人涉獵,幾已湮沒。 《欽天監風水正論》的出土及出版除填補了時人對清欽天監漏刻科的堪輿學内容的空白外,也揭開了清代皇家及官方堪輿學作法,包括陰宅、陽宅、選擇、修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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